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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莲 中——by闲人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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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刀剑无情人有情(二)

于励看阿尔赤走了,正预备来汇报情况,见状大吃一惊,冲过来将人扶到一边坐着,回头就要喊王六来伺候。常臻一把拉住他,断断续续道:“别喊……兄弟们适才一顿……一顿混战,又伤又累的,别再……惊动他们。”

喘一喘,把手里瓶子递给他,吩咐:“兄弟们……伤情如何?这药……拿去给他们用吧。我看着……外头风小了……叫几个伤轻的,把帐篷……支起来,好生……歇息一晚。我这儿……有林烨看着,不妨事。你……你去……招呼兄弟们吧。”

于励受的都是皮外伤,身子骨又硬朗,适才草草包扎一番,没多会儿就都止了血,已无大碍。担忧地看看镖头,又看看愁眉苦脸的林烨,不大放心,又不好违令,叹一声,道:“轻伤九人,重伤两人,皮外小伤没算在内。货物基本完好,有几件破了箱奁,回头换掉就是。”

常臻有气无力点头,抬抬手:“去吧……”

于励走出两步,又忧心忡忡转回头来看几眼,顿了顿,这才沉着脸出去。

林烨解下斗篷盖住常臻,皱起眉毛盯他一阵,起身一言不发也出去了。常臻迷迷糊糊半睁着眼,见他来来回回好几趟,抱来一大堆干草,悉悉索索摆弄,铺了张草榻。过了好一阵,又提来一桶热水,抬袖子擦擦汗,黑眼睛在暗黑的洞里闪烁。

不由得微笑,再疼再累,有他在,果真会好过许多。

林烨白他一眼:“笑什么笑,要不要我再补一刀?”也不知在赌谁的气,总之没好气。拽走斗篷铺在干草上,弯腰用力把他架起来,放倒在榻上。背不能挨,只好脸朝下趴着。脱了鞋袜,把血浸透的破衣裳从腰带里扯出来,团成一团,扔到一边。

上半身剧痛难耐,常臻乏得很,根块木头似得一动不动,侧过脸,眯着眼瞧他忙活。

林烨吁口气擦把汗,狠狠道:“你可真沉,赶上丰安港集市卖的肉猪了。”

常臻咧嘴,无声地笑,低声道:“做什么……这样凶巴巴……”

他不让点火,省的被兄弟们看见伤势,林烨只得凑近了看伤口,满鼻子血腥味,撇撇嘴,哼道:“也不知谁自喻武功过人,还被我师父称作毫无弱点。我看啊,华而不实,苗而不秀,说的神乎其神,实际也就那么回事儿。”伸进衣领,从自己雪白的里衣上撕下一块,浸在滚烫热水里,两个指头拎出来,吹凉拧干,小心翼翼避开血口,擦拭背上血迹。

常臻在黑暗里柔柔凝视他,心想,弱点可不就是你?你若不在,心无牵挂,如何会避不开刀剑?再过几百招都不在话下。

嘴里却说:“本来就没……没那么神,再说……谁还没个弱点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咝……轻些……”

林烨嫌他咬文嚼字唠叨烦人,稍微用了点力。见他吃痛,又赶忙松手。

还没擦几下,一桶水全浑了。拎出去倒掉,换桶干净的来。

常臻继续叨叨:“你啊……平时看着……挺灵光,怎生适才……那般沉不住气?你这张嘴……口无遮拦惯了,在府里,怎么胡说……都行,这出门在外……好赖收敛些。嗯?”

林烨基本擦完了,布块“啪”扔回水里,溅起几滴水花。听他教训起来,有点不高兴,顶嘴:“我再胡说,你也不能那样说我!”

不高兴归不高兴,伤还得治。水提出去倒了,翻出那盒药粉,这回倒没顾上思人,只想着救人了。

蹲下看看伤口,又打开盒子看看药粉,更不高兴了,瞪眼:“我这药只够一次的,你把阿尔赤给的好药送了人,你自己搽什么?又没人能给你疗伤,看你如何上路!”

原来镖师里,功夫较高的于励与王六,武功皆属寒性,与常臻相斥,不可助其调息。单靠丹药,药力缓慢,恐怕这内伤,只能硬挨过去。

常臻从他的埋怨里生生听出心疼的意味来,心里喜滋滋的:“良将还需……精兵。兵倒了,还叫我……如何打胜仗?行囊里还有……寻常创药,足够用……”

林烨把药粉顺着伤口走势,一股脑倒下去,盒子扔地上,转念一想,又拾起来拍拍灰,塞回衣襟。想将药抹匀,手指小心凑近,刚碰一下,就抽着气,无端打了个寒战。

常臻见他紧抿双唇,拧起眉毛,屈着跟指头,又往前伸去,表情却满是抗拒,仿佛在看仇家。猜也能猜到背后是个什么惨状,体谅他看了半天血肉横飞还未叫苦叫脏,已经很难得,便道:“好了,缠上罢。”

瞌睡给个枕头,正求之不得。林烨撤回手指头,松口气,三下五除二,把人裹成个粽子。一屁股在草垫上坐下,背对他不说话。

常臻就一条胳膊还能动,看看眼前清秀的背影,探出手去,摸到冰凉凉的五指,拉过来握住,指腹轻轻摩挲。

“冷么?”

“不冷。”

“手这样凉……”

“……”

常臻无奈:“我料你……不会当真,才……那样说。谁知你还……真气了……”

“哼……”

“情急之下,我就……只想出……那么一个法子……”

林烨扭过头来喝:“什么叫不是兄弟?什么叫没意思的紧?亏你说的出口!我看你平常一本正经,头脑里原都被臭萝卜填满了!”

常臻一愣,臭萝卜?

噗嗤笑了,扯得伤口复又疼起来,皱眉咧嘴:“臭萝卜……是……是哪里的……典故?”

林烨嘟嘟囔囔:“我……我自己编的。”

趴着的看他那窘样,合不拢嘴,又不敢大笑,憋起的笑意在脸上四散开来,一对剑眉弯成画卷上的兰草:“怎么个说法?”

“又脏又臭糠了心,一肚子坏水,烂在地里没人要!”

常臻被他逗得实在受不了,肩膀一耸一耸,边笑边喘,闭着眼睛咳嗽,手指收的更紧:“咳咳咳……耍……耍什么……小孩子……脾气……咳咳……真是……”

林烨正准备反驳,却见伤口又渗出鲜血,殷红殷红在白纱布上蔓延。不再接下文,等他呼吸平复下来,才垂着眼睛,嗫嚅道:“我就是……不喜欢听你那样说……”

常臻看着他的眼睛:“嗯。我记住了。”

顿一顿,又道:“林烨……你……可否听我一句?”

林烨眨眨眼,点一下头。

常臻闭闭眼,琢磨措辞,声音缓慢低沉:“江湖凶险,不比家中……有些话……有些事,不得随心所欲。我……不会让你……轻易涉险,但正如……正如你所见,一旦情急,我也许自顾不暇,不保证……定能护你周全……”

歇一歇,喘口气:“所以……你可否……就跟在我身后,走走,看看,但遇事……千万听我的,莫要自作主张……可答应?”

语气和缓却不容反抗,林烨难得静心听他训话,听完扁扁嘴,却又点点头,头发也随着动作晃,扫在常臻身上。

模样这么乖,像个被严父训斥的孩子。

但据说连林尚书都不曾对他严加管教,更似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老程也是刀子嘴豆腐心,把他宠的一塌糊涂。真正能苦口婆心好言相劝,又能让他听进去几句的,恐怕只有自己了。常臻苦笑一下,这还没当爹,竟胜似当爹,不过长他两岁,怎生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收回胳膊枕在脑袋底下,眼皮疲乏地耷拉下来,药粉起了效,剧痛转为麻木,感觉很怪异,仿佛这身躯就只剩下一头一手,下半身断了似的,轻飘飘浮在云里。

一个暖融融的身子靠过来,手肘间滑过温热的鼻息。眼睛睁开半条缝,一双熟悉的大眼睛,正注视着自己。

不想说话,就扬扬唇角。

林烨也没说话,拱一拱,身子远离他些许,只把脸凑过来,靠在胳膊上,露出一颗小虎牙。

王六适才被一群小喽罗围堵,拖不得身,气急败坏,却也没受伤。此时坐在帐篷外烤火,呲着门牙横咬下块肉干,嚼巴嚼巴,吞下去,剩下的叼在嘴里,活似烟斗。

于励照顾完伤员,过来坐在旁边,舀勺水洗掉两手上的血,瞄一眼洞里,叹口气:“头儿带一小公子跑镖,当真是个累赘。”

王六扭头也看一眼,不解,把肉干拿下来:“嗯?我看你听故事的时候,笑地挺乐呵。”

于励摇头:“讲故事归讲故事。可你何时见咱们头儿受过这么重的伤?整个背都开了花,只怕一两个月才可痊愈。”

林烨清洗时王六进去看过,伤口什么样,了然于心。斜眼嗤道:“那你又何时见过,咱们头儿能跟谁同吃同睡,还有那眼神儿,啧啧。”

于励没懂:“什么意思?”

王六伸手在他后脑勺狠抽:“嘿呦你这榆木疙瘩,怪不得讨不着媳妇儿!”伸手指指,小声道:“瞧好咯,头儿不说,不代表我看不出来。那可是人家的心上人儿,好生记住了,你这话要被头儿听见,保不定要扒你一层皮。”

于励惊讶地睁大眼:“心……心上人?”

王六高扬下巴,颇为得意:“可不。只不过,头儿恐怕是一厢情愿。”

于励更惊讶:“这又什么意思?”

王六挤挤眼,笑得满脸神秘:“头儿瞧林公子,跟瞧孩子似的,哪有给孩子开苞的理儿,你说是不?”说完起身拍拍屁股,肉干重新塞回嘴里,哼着曲儿,帘子一撩进帐篷。

于励傻傻坐着,扭着脖子瞅瞅山洞,再瞧瞧帐篷帘儿,又看看眼前一大团火,拍拍脑门儿,想不明白了。

第三十二章:置于死地而后生(一)

林烨皱起眉毛,不情愿地小声哼哼。晨曦透进眼皮,红艳艳亮晶晶,扰人美梦。

翻过身,撞着个胳膊肘,伸手抱住,脸埋进胳膊与床榻中间,眼前又暗下来。猫儿似的蹭两蹭,咂咂嘴,在梦里甜甜地笑。

胳膊的主人低声笑笑,伸出另外一只手,揉他头顶乱发,贴在耳边道:“做什么好梦呢?”

林烨正游离在梦境里,手里抱着蟠桃,脚下腾云驾雾,眼前王母瑶台,逍遥自在。头顶忽然传来神祗的呼唤,一阵仙风带着花香,吹乱了头发。竖起耳朵听听,没听懂,想再听一遍,偏生没有了声音。

一着急,醒了。这蟠桃摸上去怎么热乎乎的,这风怎么一股子药味?

缓缓睁开迷蒙的眼睛,看见张笑脸:“唔……常臻……”

常臻同往常一样,早早就醒了,见他睡的香,就没叫他。趴睡一夜,有点气憋,挣扎着爬起来,慢慢走出洞外,换件衣裳挡住满身纱布,尝试着打坐调息一阵,静静晒会儿太阳。见镖师们陆续起身各干其事,打起精神巡视一圈,特地问候了问候伤者。

到底伤重,精神不济,身上冒虚汗,脚下也打软。只得又回去躺着,顺便观摩林烨的睡相。

这小模样不知道看过多少遍,怎么瞧也不厌。以前没觉得如何,眼下明白了自己的情意,越看越觉喜欢。浅粉的唇微微嘟着,像两瓣初开的海棠,看得心里发热发痒,恨不得凑上去咬两口。

林烨全然不知眼前人早已浮想联翩,睫毛一颤一颤,还不太清醒。等四肢恢复了知觉,发现手心里温度有点异样。手懒懒得不愿动,却因为心里一点点不安,被主人逼着抬起来,抚上常臻额头。

眯着眼睛喃喃道:“烧起来了……”

常臻笑笑,把手拿下来放到旁边:“无妨。”

心头那盆火还燃得旺盛,连背上口子都炽热炽热的,受不了他手心的碰触。

林烨浑然不觉,手被赶走了,便不依不饶,得寸进尺,向脖颈上的脉搏发起温柔攻势。贵公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双手本就柔软,如今被磨掉了一层皮,露出嫩肉来,更是光滑细腻。

常臻下意识往后缩,可人就在眼前,哪躲的过?细软的手心就这么贴在颈间,摸索着搭脉,敏感的位置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小腹撩过一阵热浪。

一把将那不老实的爪子抓下来,攥在手里,叹口气。心道,原来上半身不能动,并不影响某些部位,真是奇了。

林烨满脸无辜纯真:“还疼么?”

“还好。”心不在焉敷衍。

“能上路么?”

“可以。”

“能骑马么?”

“可以。”

“几时出发?”

“正午。”

林烨不问了,眨眨眼,忽然露齿一笑:“可是烧傻了,正经话都不会说了?”

常臻微怔,不知如何对答,伸手拍他脑袋,揶揄:“快起来,太阳晒屁股了。”

林烨伸个懒腰,揉揉眼睛坐起,扭头往洞外看去,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该装车的装车,该清点的清点。再一看,常臻虽然躺着,但衣服换过了,发髻也不乱,想来赖床的,只有自己。

不好意思笑笑,站起来理理衣裳,又解去头顶发带,咬在嘴里,以指为梳,却怎么也梳不齐整。这一缕抓住了,那一缕又掉出来,在耳旁淘气地晃。左右手替换,来回好几次,越弄越乱。

常臻哭笑不得,实在看不下去,稍显吃力撑坐起身,招招手:“过来。”

林烨嘿嘿一笑,发带递过去,背对着蹲下。

修长有力的手指贴着头皮插进乌黑长发,再缓缓顺至发尖。再苦再脏,发丝上的百合檀香都散不尽,仿佛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香味,与生俱来。常臻梳的很慢很仔细,眼中溢满柔情,一丝不苟梳顺所有打结的发丝,掬成一束,拢在头顶,再用发带牢牢打个漂亮的结,端详一番,这才松手。

林烨晃晃脑袋,发带系的不松不紧,不至扯疼发根,也不至松垮垮掉落。

回头一笑,叫道:“常臻常臻!”还没等他回话,已经蹦跶起来出去,欢快地打一圈招呼,循着饭香跑远了。

这声毫无预兆、雀跃清亮、又全然无意义的呼唤,一下击穿常臻的心。他呆呆看着那个愉悦快乐的背影,仿佛那是雨水里吐露新芽的杨柳,山林间叮咚流淌的溪泉,阳光下盛开的向日葵,总之,那是最纯真,最干净,最不可亵渎的东西,只可用眼细看,用耳聆听,用手捧起,用心深爱。

蓦然回神,眼角依然留着深情。

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陷得这样深。

原来,他已经,成为了自己的全部。

唇角的笑意却慢慢消失,连目光也跟着失神。

会不会有一天,将不再满足于仅仅看着他,守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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