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焕策马来到勃勃儿面前,朝他介绍自己的亲卫队:“这是我的亲卫队长,锡德!”
勃勃儿有点不能够反应过来:“锡德……是布卢·锡德将军家的人?”
锡德朝着勃勃儿微微笑了笑:“是,我是他的独子,努亚·锡德。”
勃勃儿一下子就从自己那华丽的马车上站了起来,不可置信:“锡德将军……锡德将军的儿子,竟然在国王的侍卫?难道不是应该呆在自己家里,做嫡长子继承爵位吗?”
锡德微笑了起来,很随意的给了身边的罗焕一拳:“在家里养尊处优有什么意思?我跟罗焕是好朋友,一同生活,一同作战,一同守卫我们该守卫的地方!”
勃勃儿觉得这个罗伊斯握有实权的将军之子,大概脑袋有点问题,放着好日子不过,跑来当低贱的侍卫,真是不可理喻。
在沙赫,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更加不可能出现一个臣子随便就能够跟皇帝打打闹闹。
但等那五十个人的亲卫队,一个个的走过来自我介绍的时候,勃勃儿的腿开始有点发软了。
这绝对不是沙赫大王那种出身低微,除了听命无法反抗的年轻小伙子组成的只为了保护皇帝安全而存在的侍卫队。
侍卫队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罗伊斯的贵族出身,不是自己在军中担任要职,就是其父手握重兵。
但他们这些人,都心甘情愿的来王宫担任侍卫,并且和国王同吃同住,穿着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盔甲,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也情绪高昂。
勃勃儿立刻意识到,新上任的罗焕,比他的父亲更有号召力。至少,这些贵族子弟,都心甘情愿跟随他一起做任何事情,并且很难把他们拆散。
“这些都是我的伙伴!”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向勃勃儿,“我把我自己的安全和生命交给他们,因为他们是值得交付的人!走吧,士兵们在城外,可能已经等的着急了!”
说完,罗焕拨转马头,朝着王宫外的那条宽阔的青石板路奔去,而他身后的那支特殊的侍卫队也都跟在罗焕身后,每个人都骑术娴熟,跑得也不比罗焕慢,甚至有的还能够在马背上翻个花。
勃勃儿觉得眼前这一幕简直不可思议!
在沙赫,这些贵族子弟,应该有一半人不会骑马。更加不要说还在马背上玩儿花样了,恐怕几百个贵族子弟,也只能够找出两三个来。
可罗伊斯这种小地方能够有几个权贵?却能够找出这么多人,而且各个都厉害。
天气炎热,勃勃儿拿出自己喷香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决定回去一定要把这一幕告诉沙赫大王,让他警惕罗伊斯,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国家。
罗焕在城内的时候,因为街道上有居民,所以跑得并不快,而出了城以后,就彻底扬鞭飞奔起来,他的亲卫队在其后也不甘示弱,纷纷策马而跑。
没有人因为罗焕的身份而去相让,他们有的跑在罗焕前面,有的跑在他后面,马队扬起一阵阵的烟尘,只把跟在后面的勃勃儿呛得不轻。
城外的荒山脚下,也就是罗焕承嗣大典的地方,上万士兵早已在那里。
背靠荒山,有个搭建起来的高台,勃勃儿和他的随从,就坐在那个高台上,而罗焕策马站在台下,他的士兵一见到国王来了,都拔出腰间的短剑,敲击手中的长矛,一瞬间响声震天,士兵们虽然被晒得浑身大汗,但精神饱满,斗志昂扬,眼眸中流露出的都是看见自家国王的骄傲。
“和我们沙赫,还是不太一样啊!沙赫大王阅兵的时候,下面的士兵可都比这严肃多了。”勃勃儿朝自己身边的随从感叹。
随从立刻回答:“是,挺没规矩的,我们皇帝阅兵的时候,那些士兵们都可老实了!”
一名将军从那些士兵方阵中步行出列,对着罗焕躬身后,说:“陛下,队伍已经整顿好了,就等你了!”
罗焕点点头,策马朝着队伍左翼走去。
勃勃儿以为罗焕会和沙赫大王一样,在这些队伍面前走一圈,然后说两句话完事。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到左翼的轻骑兵队伍中,直接站在了里面,成为了这个队伍的一员。
他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朝着整个方阵发出号令,模拟前方有敌人,迅速作战。
步兵方阵前行,三排长矛交叉而行,在遇到假想敌的时候,按照长官的下令突刺,收回,变换各种队列,丝毫不乱。
右翼重骑兵在尘土上掀起重重的沙暴,仿佛地面堡垒一般往前冲进。
而罗焕所在的左翼骑兵,始终不动。
直到假想的演练,到了关键的追击时刻时,他才发出命令,一马当先的带着自己的队伍冲刺而去。
整个荒山脚下,大面积的掀起黄色的尘沙,队伍不停的变换各种队形,仿佛一条巨龙在搅起波涛,犹如长河环绕山川奔流。
但即便是这样,整个队伍,不同的方阵,不同的兵种,也没有丝毫混乱。
作为敌方的那个口令官,不停的用口头描述假想敌的应对,各种身带不同旗帜的人在队伍中穿梭,传达号令。
而带领左翼骑兵的罗焕,在追击假想敌的时候,依旧能够发出各种号令,把自己遇到的突发情况和解决策略,通过一层层的通信,传达给每一个士兵。
包抄,合围,绞杀,甚至在罗焕远离中心战场的时候,那些率领步兵方阵的将军,也能够临阵应付各种突发情况,丝毫不乱。
下面的阅兵搞的热火朝天。而台上的勃勃儿根本坐不住了。
他拿着手帕不停的擦汗,也不知道是因为天太热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他觉得自己的腿有点发软。
“罗伊斯这是在向我们沙赫帝国示威,是挑衅!”勃勃儿朝着自己的随从说,“哪里有国王亲自下场率兵打仗的!我们皇帝就从来不这样!他只站在马车上,看着远处的战局!”
随从用力点头:“是!所以说他们是野蛮民族,听说罗焕十六岁就常年这样了……他的父亲腓力喜欢坐镇重骑兵,因为那个行动缓慢。但罗焕喜欢呆在左翼轻骑兵,因为可以追击自己想要的猎物,并且杀伤力更大……”
勃勃儿继续擦脑门的汗,指着下面那些不停变换阵形,并且能够随时突刺作战的步兵方阵,说:“这是故意的!没有人能够让那些不开窍的士兵,走的这么整齐,更别说还拿着武器,在战场上都这么听号令了!”
随从给勃勃儿递上一杯冰水:“没错!能够弄成这个样子,他们至少要准备一年,还要每天都训练……不过……罗焕登基才几个月……而且这些天还真没看见他们训练……不……不会平时也这样吧……”
勃勃儿不安的抓了抓自己的领口,他觉得领口有点紧:“罗焕冲的太前了,他会被杀死的!”
“可是他身边有着两千精锐骑兵……就是……就是真打起来,或许,被杀死的只是别人……”
勃勃儿有点愤怒:“罗焕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将军,在战场上背叛的!”
侍从认真的想了想,然后小心翼翼的说:“可是……您忘记了那五十人的亲卫队吗?他们都跟在罗焕身边……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其它的将军们,会不顾性命去救自己的儿子的……”
“他们只有几万人的士兵,绝对不可能抵挡我沙赫帝国百万雄师!他是故意震慑我,威胁我!我回去要把这一幕告诉皇帝陛下,让他出兵征讨罗伊斯!”勃勃儿有点愤怒,想要从座位上站起来,但双腿一软,又跌了下去。
随从立刻附和自己的主人:“那是肯定的!不过……皇帝陛下最近的兴趣不在打仗啊……”
勃勃儿一下子就蔫了,“没错,他最新纳了一个来自埃尔的妃子……喜欢大猫……不过边境的将军们,足够让罗焕喝一壶了!”
“可我们驻守在罗伊斯边境的队伍……”侍从根本说不下去了。
他们就是从边境过来的,辽阔的边境上,沙赫只派了不到两万人驻守,就算是那两万人,也有一大半是兵器都生锈了的业余士兵,职业农民。
和罗焕今天带出来的士兵,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如果双方真的相遇,可以想象,一定会被摧枯拉朽的!
“我不想再在罗伊斯呆下去了!这里让我感到不舒服,而且天气这么热!”勃勃儿差点把自己的领口扯碎,“我已经把罗伊斯考察的差不多了,贡品也收的差不多……粮食和布帛少点就少点吧,我看他们也蛮穷的!”
“是啊,皇帝陛下根本不会在意这种事情的,我们从埃尔弄得粮食根本吃不完,每年都要烂掉很多;那些布帛也是一样,宫里面堆得成山,好多都被虫子蛀了。罗焕送了很多珍奇玩意儿,倒是挺有意思,我们回去后把那些手工艺品和金银珠宝送给皇帝陛下,他一定会夸我们会办事的!”
勃勃儿想了想,觉得自己的侍从说的有道理:“嗯,我也看了那些珠宝,陛下新纳的埃尔王妃,肯定也会很喜欢。她能够在陛下面前帮我多说几句好话。”
“那就这样!不管那些了,我们准备一下,后天就出发!哦,对了,别忘记带上那个白色的豹子,这才是我们送给皇帝的最珍贵的礼物!”
就在勃勃儿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一只流矢从战场上飞来,正好插在勃勃儿的脚边,吓得勃勃儿往后一缩,哗啦一声,凳子都倒了。
“他们在干什么!!”勃勃儿大声骂了起来,他朝着台下看去,发现步兵方阵中,那些士兵的弓矢正在蓄势待发,目标——就是自己!
“罗焕!罗焕你竟然敢杀死我!我沙赫大王一定会带兵百万,踏平罗伊斯的!”勃勃儿尖叫起来,声音尖锐,带着愤怒和惧意——那些士兵随便哪个不小心,放出一箭的话,就会让自己没命!
如果真没命了,就算是有皇帝来给自己报仇,又有什么用!
罗焕立刻从队伍中策马而出,他身边的亲卫队不论何时,始终跟在他身边。
罗焕策马跑到那些弓箭手跟前,大声下令,命他们收起弓矢,并且亲自到勃勃儿身边,表示歉意:“抱歉,不是故意的……他们太进入状况了,我的将军把假想敌给设在了高台的方位……”
勃勃儿哼了一声,看见浑身大汗,却更加精神的罗焕,看见他手臂和双腿上强健的肌肉,感觉更加不舒服了。
特别是,他看见罗焕的手臂上竟然还有一道血痕的时候,就觉得好像自己也被刺伤了一样。
“你在流血……”勃勃儿的嗓子有点沙哑,“你是国王,怎么会有人敢伤你!”
罗焕不在意的挥了挥自己的剑:“我和士兵们一同作战,受伤也是很平常的事情。我身边的人,谁没有受过伤?在罗伊斯,只有在战场上受过伤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勃勃儿感到自己口干舌燥,他喝了一口水:“我有点不舒服,阅兵我不想看了,能送我回去吗?”
很快,就有一队满身臭汗的士兵把勃勃儿送了回去,而罗焕并不打算现在回去,因为这次演练,才只搞到一半,从来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锡德!”罗焕招呼自己的伙伴,“我估计他今天晚上就会连滚带爬的走了,你再多送点金子给勃勃儿的侍从,让他回去后,在沙赫皇帝面前,也说我们两句好话。”
锡德于是就笑了起来,贿赂使者的侍从是个划得来的买卖。
众人也跟着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后,锡德问:“对了,他们还想要乔恩呢!”
罗焕笑的声音更大了:“那就让他们想想吧,嗯……我今天回去的有点晚,乔恩有时候喜欢乱跑,你回去帮我把它给关住,等勃勃儿他们走了再放出来。免得弄出些麻烦功亏一篑。”
锡德领命去了,而罗焕随即拨转马头,带着自己的亲卫队,朝着自己的士兵大声说:“演练才开始了一半,勇士们还要继续吗?!”
“继续!继续!!!”所有的士兵们今天刚刚热身,而且,当他们看见国王的时候,都热情倍增。
罗焕回头对自己的亲卫队一笑:“我说吧,士兵们喜欢我,喜欢和我一起作战!继续!”
在无人参观,也不用给人做样子威慑的演练荒山中,罗焕和他的队伍,仿佛一头挣脱锁链的雄狮,彻底的咆哮起来。
开始了真正的带着暴力和血腥的杀伐,比起刚刚的做样子,这才是罗焕喜欢和热爱的真正演练。
而另外一面,已经回到皇宫的勃勃儿,正在不安的走来走去。
“他肯定是想要杀我,至少是不怀好意!”勃勃儿说,“我不想再在这里停留了,反正贡品已经收起来,我一个晚上都不想在留下!今晚,不,现在我们就走!”
侍从掂了掂腰里罗伊斯送的一满袋金子的贿赂,马上附和:“我觉得我们快点离开罗伊斯是明智的选择,这里太穷了,而且也没有什么娱乐。罗伊斯的军队虽然厉害,但罗焕也收下了我们陛下的礼物十二个少男少女,听说他这些天晚上都跟那些人一起玩乐,看样子没什么雄性壮志,只要我们不惹他,他会老实的。”
勃勃儿一拍面前的桌子:“对!你说的对。贡品和东西都装好了吗?叫上我们的人,这就走!哦,对了,差点忘记了那只白色的豹子……”
侍从在毛小花的问题上,没有被贿赂迷昏脑袋。
因为很显然,那是一只特别的豹子,如果能够把这只豹子送给沙赫大王新纳的王妃,得到的赏赐绝对比罗伊斯的贿赂要多几倍!
于是侍从及时给自己的主人建议:“那只豹子有点麻烦,看样子罗焕不想给,如果真的交涉起来太麻烦……我们不如把它偷走,然后连夜跑掉,他总不可能为了一只豹子和我们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