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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台——by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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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前面说过,沈月霆是很敏锐的,他那双权臣特有的眸子时刻显示出鹰嘶虎环的冰冷,与我的世袭王爵的主人不同,沈月霆气质不显从容,凶狠居多,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看出我与沈春台的关系,但他的语气平静,根本就是一个陈述句。
  在这金碧煊赫的城主内室里,沈月霆像是褪去了多年来锋利的外壳,我几乎能听出他语气中的示弱,这时候的他不是什么平南候,也不是什么权倾朝野的左相,只是一个心挂幼弟而不得的兄长。
  我其实并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与他的故事。
  …仔细说来,我与他并没有什么故事。
  “元熙十八年的时候,你们将他送了过来,”我清楚地看见了沈月霆的眼底浮起的受伤,我感觉头脑很乱,我不擅长与人交流,此刻也只能想起什么说什么,“一直到主人班师回朝,将他也带回京城,我与他都没有过交流。”
  说到这里我才惊觉,沈春台和亲多年,但我们第一次交流还是在那天,我梦见他在北国平安长大的样子后惊醒,正巧遇上带他来排屋清洗的哑奴,哑奴去拿换洗衣物,拜托我看着他。
  我问他为什么摇头,他听见乡音,惊喜无措地在水桶里扑腾,过了好久才用嘴型和微弱的气声说,不疼。
  我在大梁上看了他那么多年,但距离我们第一次对话,竟然才半年不到。
  沈月霆安静地等我继续说,我突然觉得口干舌燥,在这凉爽阴暗的内室里,肩膀地伤疤甚至隐隐烧痛起来,面对沈月霆质询的视线,短暂的沉默后,我抬起头。
  “从见到他第一眼开始,我就喜欢他。”
  我听见沈月霆握着项圈的手磕到桌上,发出重重的一声响,沈月霆第一时间翻看着项圈有无破损,而后才空出功夫看我,沈月霆满眼都写着惊愕。
  “你…”他似乎想说些什么,但还是咽了下去,那双和沈春台格外相似的眉眼紧紧皱着,“继续。”
  “他的身体一直不好,我不想他被采体,三十那天晚上我带他出逃,没能成功,我受令前来寻找采体所需的药引。”
  中间的事情我不太清楚该怎么陈述,所以干脆跳了过去,沈月霆放在桌上的手一点点握紧,几个呼吸后,沈月霆抬眼。
  “所以你向我讨药,是为了给沈靖采体?”
  我知道沈月霆的意思,没有兄长会为他人采体自家弟弟提供帮助,我本没有想到会在盛城遇见沈春台时刻不忘的哥哥,我不如初三聪明,此刻也只能实话实说。
  “主子给我四个月的时间,我不能拿药回去,他活不下来的。”
  “你拿回去了他也活不下来!”
  沈月霆的声音明显蕴含着怒意,他站了起来,大步走到我的身前,居高临下地泠泠看我:“你说你喜欢他,说说看你的计划。”
  “…还是说你根本不打算救他,打算乖乖回去做你的暗卫?”
  中间那个停顿,沈月霆很明显犹豫了一下,我想他也许想说我是王府的走狗,他觉得这话冒犯所以收回,但他不知道的是,多年来我被无数人以各种濒死前的怒骂叫过这个称谓,我对此没什么感觉。
  无论是从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都无所谓。
  “无论用什么办法,我都会救他,”我抬头与沈月霆对视,门外传来轻轻的叩门声,沈月霆握起茶盏砸了过去,随着杯子碎裂的声音想起,屋里屋外彻底安静了下去,“也许我比您想的更有能力一些。”
  沈月霆在几个呼吸后坐了下去,他抬头凝视着我方才所指给他的那块地方,我看见他握着项圈的手在一点点颤抖着,又过了一段时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沈月霆将桌上盛着我所带之物的托盘缓缓推给我。
  “南朝的影卫,我会给你一只信鸽,如果有需要帮助的地方,你随时可以写信求助盛城。”
  “我有周边五万兵马的调控权,如果穆淮突然向他发难,务必告诉我,哪怕尽北国之力,我都会让穆淮付出代价。”
  “我的弟弟喜欢你,不要辜负他。”
  我听见沈月霆的低语,说到最后,他将一直紧握的项圈轻轻放到桌上,手指抵着金莲蓬,伴随着沈月霆不舍的视线,那个项圈也被一点点推向我的方向。
  “带他回来,盛城永远向你们敞开大门。”
  我感受到了沈月霆深沉的悲痛,他深知南朝的兵力与布局,即使他多年来训兵秣马不休,北国铁骑旌旗蔽日,但他的弟弟远在南朝首都,沈月霆领兵南下,必然是我的主人带兵反击,在那种情势下,他的幼弟情况只会更加糟糕。
  沈月霆唤来随从,我被剥下的软甲和暗器被一一复原,在盛城沉寂的内室里,沈月霆放下身段,亲手为我系上护袖。
  “我会救他出来。”
  我接过沈月霆递过来的弯刀,翻看后拎起,将桌上剩下的零碎东西一件件放进怀里,最后拿起项圈,再次收拾进怀里的最深处。
  沈月霆还送了我一匹马,他送我至盛城西门,双生莲被装进我的包裹,沈月霆策马站在西门门侧,他的身后跟着无数盛城全副武装的守卫,我看出他眼底的犹豫,只要他想,他依旧能在这里将我诛杀,再凶悍的将领也敌不过整整一营的铁骑。
  长久的沉默后,沈月霆单独喝马,来到我的面前,他转头看向首都的方向,遥远的视线好像真的跨院千里的时空看见了他受苦受难的幼弟,大漠的风没了城墙的阻拦变得格外烈,沈月霆拒绝手下的披风,南望了许久。
  “至少保证他活着。”
  沈月霆声线很低,视线沉沉地看向我,在得到我的承诺后,沈月霆点头,一马鞭挥下,利落地转身离去,他的随从们在城主进门后向中间汇合,大门合上时发出一声轰然巨响,我抬头看了看盛城高到骇人的城墙,一个模糊的身影站在那里。
  还未走出多远,一声尖利的长啸后,一只通体纯黑的信鸽落在了我的肩头,尾羽上还烙着盛城的印记,大漠上的厉风将它浑身的羽毛吹得向后卷,露出那一双褐色的眼珠。
  疾行的马与呼啸的风让它有些站不住,它自己向前跳,躲到马的前鬃与我的腰腹中间,见我低头看它,那只信鸽仰头发出啾啾的叫声,与方才的长啸完全不同。
  我抬手,用手指顺了顺它的脑袋,它认主般反过来蹭我的掌心,我紧握缰绳目视前方,将手收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这只信鸽来自他的故国,我看着这只躲在包裹后的信鸽,脑海里又浮起他的脸。
  我其实很想告诉他,你的兄长没有放弃你,他一直在找你。
  我也会去救你,没有忘记过你,所以一定坚强,等我回去。
  他一直很坚强,我知道的。
  可是他越懂事,我便越难过。


第29章 匪帮
  我回到漠西城内的时候已经到了第二天的早晨,沿途路过了那个曾经埋伏的村庄,那里已经化为了一堆黑烟的废墟,全然不见几天前的人气,并且并没有官府收拾过的迹象,这让我更加意识到漠西的无人管控与混乱,这么大的村庄蓦然消失,竟然都无人前来清点收拾。
  只剩寒鸦尖叫着盘旋在深黄色的天空,像是在为这个无端受灾的村庄唱响最后一曲葬歌,我并未停顿,策马掠了过去。
  回到集镇上的我找了一间偏僻的客栈停脚,将马交给小二时我一并露出了疤痕遍布的手背,漠西的人什么都做得出来,我不想失去这刚得的代步工具。
  在吩咐菜饭送上门后我带着信鸽上楼,一楼坐满了客人,在我埋进门槛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无数落在背上的视线,漠西的客栈鱼龙混杂,所有人都在互相打量。
  也许是我手里的弯刀足够分量,即使上楼时无数视线投来,但那些人都一一转回了头,我走进房间,摸出腰间的匕首,代替门闩抵住门。
  许久不安定地休息,直到躺在床上时我依旧觉得自己身处马上还在向前,微弱的眩晕感让我觉得神思旋转着漂浮到屋顶,装着双生莲的盒子被我从包裹里拿出赛在怀里,我并不嫌它硌人,世上仅知的双生莲只剩这两株,我需得将它全须全尾地带回去。
  主子给了我四个月,小姐修养需要时间。我想,这株草药也是主子的痛点。
  就在我吃完饭菜打算休息的时候,楼下传来剧烈的打斗声,似乎是漠西的两派匪帮为了什么事发生了争端,这里是其中一派的隐藏窝点,另一派主动上门寻衅,两边互不相让,不可开交。
  很吵,我抱着刀倚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漠西匪帮打架与京城那些贵族子弟的过家家不同,他们罕言但下手极重,这才一炷香的功夫,我甚至听见楼下有人吹起了号子,混在木板断裂和哀嚎的人声中格外刺耳。
  一声马儿的嘶鸣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坐起身来,细细地听。
  果然,是我刚从盛城带回来的马。
  我拎起弯刀从楼下跃下,一脚踹翻那想趁势偷盗的土匪,那小土匪向后倒在土墙上,身后的巷子里立刻就有他的同伙前来帮助,我且战且退,引着他们向客栈大门走去,免得伤着我的马。
  我没有猜错,那偷盗一方便是前来挑衅的马匪,见我挥刀砍断了一人的跟腱,身后的客栈里立刻就有人上前守住我的后背,他们不明白我的身份,但至少现在我的刀挥向了他们的敌人,客栈只是他们的一处讯息窝点,留守的人并不多,此刻被突袭,即使客栈的人凶悍,一寸不让,也渐渐显出颓势来,有了我的帮助他们至少能守住大门。
  并非我想帮忙,我的信鸽和包裹都在楼上,暗器匣子里都是在漠西难以搜寻的趁手兵器,想到这里我便有些恼意,恼火自己下楼时忘带包裹,也不至于此刻帮客栈迎敌。
  漠西马匪声势很足,但大都是流民聚集,从棍法枪法到战术都没有经过训练,只知道套上用于区分的布巾便向前挥舞兵器,一眼看去,全是破绽,令人发笑。
  或许是我血迹淋淋的弯刀震慑到了他们,那些马匪攻势稍减,甚至有人开始互相对视,心里开始发虚。
  我曾经统领主子手下的突击营和斥候队,不知道打了多少令敌人猝不及防的突袭战,这些马匪的惧色全部写在脸上,我翻转手腕,刀尖划破长空发出刺耳的尖啸,我将面罩向上提了一提,略近一步。
  果然,最前方的马匪一顿,虽不至于后退,但没有再前进。
  客栈一方的援军很快赶来,我看见一面破损的黑色大旗在远处扬了起来,随之而来的还有蜂拥的喝马声,客栈前的马匪明显慌了,他们的队长抬手想要发出撤退的指令,却在下一刻被我削下手腕。
  寻衅就要有死在这里的心理准备,看来大部分人都还没有这样的决心。
  之后的事便不太需要我插手,赶来的援军与客栈里的留守部队里应外合,将前来偷袭的马匪包了个饺子,留守的人们士气大涨,拥挤着冲了出去,我站在门侧,匪帮们的争斗比我想象中还要原始与残忍,他们不兴骑兵,大都握棍或长刀,根本不管自己的回转余地,讲究一下见骨,最快毙命。
  最多一盏茶的功夫,我看见那面旗越来越近,那是一面边缘破损、饱经风霜的战旗,黑丝金字,表面的字已经有些模糊,显出暗黄的底色来。
  我拿起桌上的一块湿布擦刀,将血槽里堆积的东西揩出去,抹去浮血,刀把上我不久前刚刚缠上的白布上再次洇入潮湿难洗的深色血迹,我挑断最上面一层,整理好下面干净的裹巾,收刀入鞘。
  门前的马匪们还在收拾残局,好像是他们首领已经抵达,我看见旗帜被插在客栈大门右侧,伴随着猎猎的风,那面黑旗我越看越熟悉。
  就在我欲转身欲上楼的时候,一只手抓住了我,是方才那个最先上来替我守住后背的小二,那小二解了短打正在包扎,此刻见我转身,冲我扬起笑脸。
  “感谢大人方才出手相助,大人略坐一坐,我们老大过会儿就来!”
  漠西人坦率,我刚才替他们守门,他们便无论怎样都要报答,短短时间便有人上来将我摁在长凳上,四方桌边坐满了人,他们都在互相清洗包扎伤口,见我坐下,都面露感激之色。
  有个人冲我抱了抱拳,瓮声瓮气地向我解释,原来漠西这里也讲究插旗,若是今天这里被那帮人突袭成功,即使大家都知道他们无耻下作,但客栈这个重要窝点便是实实在在被占领了,连带着所有的信息渠道都要被抢走,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损失。
  我沉默着握着他们送上来的酒,他们执拗地非让我等待首领,我垂着眼睛看灰扑扑的杯子和酒面里客栈的倒影,那些人见我不搭腔,便自说自话地起了话头,互相攀谈起来。
  有人说他们帮派成立的时间并不长,所以直到现在大部队都在生活在漠西郊外的山上,城里只有这一个联络点,这间三楼的客栈也不是他们争抢所得,是兄弟们自己建造经营起来的。
  我听他们的语气甚至有些委屈,明明方才还是杀人如麻的匪帮,现在却自己怜惜起自己来,我看着他们饱经风霜的脸和身上露出的道道伤痕,想起多年前跟随主子在边境的时候,手下的兵士也曾这么向我抱怨。
  参军的大都是穷人家的孩子,走投无路之下才来军队讨功名,那时我率领着斥候队常常风餐露宿,因此想必其他营,斥候队的兵士们感情都要更好些。
  就在这时,我听见一阵板凳摩擦地面的声音想起,其他几桌的人纷纷站了起来,他们大声地向门口问好,我这桌在最里面,此刻也都站了起来,所有人都向两边让开,我得以窥见他们问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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