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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狼刀——by耳耳刀 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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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的真正含义,留存在渠月这些老人的记忆里。在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大陆上只有宣族和戎族两个族群,宣族占据着中原优厚肥沃的土壤,依靠农耕为生,繁荣富庶。
  戎族那时候还被称为蛮人,他们以部落的形式存在,在西疆广袤无际的草原上征伐游牧,彼此交战,直到一名受到天启的勇士统一了各部,他效仿宣人的国家制度,在草原上建立了最初的国家。
  近百年来,这个草原国度几经轮换更改,它的国号,从狄、契、金一直变为“戎”,皇族贵胄一批批地被杀掉,脑袋高挂在城楼上,然后樊都迎来它的新主。
  但无论王朝如何更替,草原人和宣人之间的战争,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仇恨……也从没有停止过。
  但事物总有两面,爱与恨总是相伴而生。草原人东进,他们的疆土慢慢与宣人接壤,在两国的边境,不同族群的人民比邻而居。
  上位者彼此交恶,一心征伐,边境的百姓们却从未停止过商贸交往。
  他们用茶叶和粮食换马和牛羊,用草原的金器换中原精美的织绣,他们聚在一起,庆祝中原与草原的节日,围着篝火,吹中原的曲子,跳草原的舞蹈。
  渐渐的,他们杂居在一起,通婚、生子,从边境女人的腹中诞生了混血的孩子。
  他们有着草原人一般高挑的身躯、彩色的瞳孔,有他们操刀为生,骑马狩猎的天赋。这群孩子的肩膀比草原上的汉子们窄些瘦些,皮肤瓷白,血管里也流淌着中原的血统。
  他们英勇智慧,却又不伦不类。
  中原人称他们为“杂种”,草原人叫他们“古卢耶亥”,意为“脏血之后”。
  戎帝和宣帝震怒,各自在自己的土地上搜寻这些混血的孩子,要将他们和他们的父母尽数斩杀,但是通婚而生的孩子太多了,雨后春笋一般,杀也杀不尽,剩下了一部分,被罚没为奴。
  他们被两族视为异类,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干着最累的活计,吃着草根和秸秆,很多人在劳苦、饥饿和疾病中死去,直到有一日,一个“古卢耶亥”在黑暗中张开了双眼。
  他是个先天智力残缺的孩子,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只知道他姓华,所有人都叫他阿呆,一直到十二岁,还不会说一句话。阿呆总是默默地望着天边的落日,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十三岁的那年,他突然说出了第一句话,“帕蒂塔克。”
  这是诫语,这片土地上最古老的语言,意思是“神许之地”。
  天边的日头已经落了,渠月点燃了手边的蜡烛,继续说:“这位‘阿呆’自称得到了神明的指示,他突然间展现惊人的智慧,迅速地成为了‘古卢耶亥’们的精神领袖。他告诉大家,神明已经在冥冥之中为他们安排了土地,他将带着他们前去。”
  “古卢耶亥们出逃的时候,正是西疆的暴风雪季,满世界都是花白,许多人畏缩不前,并开始质疑阿呆口中神谕的真实性。”
  “没想到的是,就在约定时间的前一个时辰,漫天的大雪突然停息,风像得了什么指引,席卷雪原,凭空开出一道来。古卢耶亥们大呼‘神明显灵’,跟随阿呆逃了出去。当他们离开之后,风雪又顷刻之间再次来临,将他们的足迹盖了个干干净净。很神奇吧?”
  琼芥点了点头。
  “古卢耶亥们一路向北奔去,跑到宣族人与草原的交界,正巧遇上了来自另一国的古卢耶亥。来投奔他们的古卢耶亥说,他们是受到梦境指引,前来这里的,梦里的人说,叫他们去找一个叫‘阿呆’的男人。这时候,身后的追兵追了上来。”
  “追兵追上他们了吗?!”
  “别急,别急。追兵们跨着宝马,拿着手臂那么粗的马鞭,追赶连草鞋都穿不上,赤着脚在雪地里奔跑的古卢耶亥。但是无论他们如何抽打胯下的马,马头永远和最后一位古卢耶亥间隔五步,即便他们将马屁股抽烂了也追不上。”
  “古卢耶亥们的力气仿佛永远用不尽,追兵的马累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从五步一直扩大到十步、百步……渐渐地怎么追也追不上了。然后啊,追兵们的眼前就起了一阵风沙。”
  渠月仿佛是亲眼所见一般,端起一旁脸盆那么大只的酒碗,饮了一口,嘴唇一抿,然后慢慢拉长。风息族的故事像酒的历史一样长,其中的种种细节,又像酒坛里发生的变化那样匪夷所思。
  “那时候的气候干冷干冷的,戈壁滩上没有植被,风沙比现在的还要大。追兵们看到古卢耶亥们走入了黄沙之中,他们就调转马头,他们以为,古卢耶亥们不会再有机会活着了。”
  “因为戈壁的尽头是‘狼尸峡’,那是一个比死人谷更可怕的地方,又被称为地狱入口。它是会移动的,没人知道它的具体位置,但在整个西疆,只有那里的岩石是青色的,罗刹鬼的颜色,远远便能看见。”
  “狼尸峡里没有活人,只有活狼;没有狼尸,只有人尸。那里终年飓风,连一根草都不生长,连一根石头都不能落地,这样糟糕的环境,却孕育出了一种极为残暴嗜血的动物,‘疾风狼’。”
  “它们是草原上动作最快的动物,比风还快,所以能够在‘狼尸峡’中站稳脚跟,它们的爪子上生肉蹼,撑开之后能像蝙蝠一样飞行,它们的爪子比铁剑还要锋利,只要轻轻一勾,就能轻易切断人的骨头。”
  “手无寸铁的古卢耶亥无异于送到它们口中的食物,但人被逼上绝路的时候,总能有无穷的力量。阿呆带着他的人,凿下一块块坚硬的青色山石,做成石剑、石斧,与疾风狼们厮杀搏斗,起先无异于送死,但是不死不生,不破不立,他们后来,竟然慢慢可以和疾风狼战成平手。”
  琼芥终于知道,传世密匣里为什么要放那么一句话了。
  “阿呆的奋勇折服了一群小支的疾风狼,甚至传说,有一次他被一头母的疾风狼劫走,那母狼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哈哈,当然,这些说法都不可信了,那孩子大概只是古卢耶亥中的一个女人为他生的,但从此之后,风息一族又多了一个名字,叫做‘狼血之后’。”
  “阿呆花了三年的时间,才带着族人走出峡谷。当他们终于击败了疾风狼的那一刻,才发现峡谷的尽头竟然是一大片绿洲,繁华片片,绿草如茵,数不清的野羊野马在那里栖息。古卢耶亥们这才明白,这里便是上天赐予他们的‘帕蒂塔克’,无上之地,应许之地。”
  “后来,古卢耶亥们在绿洲中发现了一块石碑,上面的文字已经因为风吹雨打,变得模糊不清了,只能辨认出‘风息’两字,于是古卢耶亥们就以此为名号。至于阿呆,他就是华氏的第一代家主华岱,也是风息族的第一位族长。”
  渠月说这段话的时候,眼睛正看着窗外,月亮升了起来,低低地挂在天幕上树枝下。它是什么时候升起来的?是方才吗?还是它一直就在那里?
  南风知我意
  琼芥大惑不解:“您不是要告诉我如何练兵吗?”
  为何要讲出如此长的一段历史?
  “答案就藏在我方才的话里。穷山恶水出刁民……卓家养出了铁浮屠又怎么样呢?真正的铁浮屠是在铁与血之中被磨砺出来的,他们藏在山谷里的军队,只有形,没有神,能算得上是铁浮屠吗?”
  渠月冷笑一声:“先祖华岱带着从狼尸峡里磨砺出的军队,南征北讨,从荒无人烟的极北,一直打到宣国的城墙下,一直插入草原人的腹地,这之后才有风息城,才有西京,才有风息国万万亩的国土和上百年的历史,没有狼尸峡就没有狼血骑,没有进过狼尸峡的风息战士,不配称之为虎狼之师!”
  “我太老了,”渠月长叹一声,“这身老骨头,已经走不了远路,提不动大刀了,不然一定带人要去狼尸峡杀一个来回!与狼同生,与风共舞,那才是我们风息族的根啊!”
  屋子里生着炭火,琼芥却突然打了个冷颤。
  他望着天边的月亮:“老将军,需要多少人?”
  渠月怔了一瞬。
  “需要多少狼血骑,才能拿回西京,拿回风息城。”
  “你要……”渠月眼神微动,然后他沉默了一会儿,“八百人就够了。”
  “狼一样的战士,能冲破任何大阵,不需要太多。”
  琼芥握紧了手里的千机,“我会带他们去,等到这里的事情都了了的时候。我也会带他们回来。先祖留在狼尸峡的东西,我们都会拿回来。”
  渠月看着他的眼睛,喃喃道:“狼血……”


第72章 北辰星
  四个月后。
  樊都是整个西疆最暖的地方,背靠着连绵不绝的西极山,被山涧清冽的雪水养大,高大的山脊恰好挡住朔方南下的冷风,只给北来的暖气留下逞威的余地,所以这里的春天,比别处来的都早。
  华清渡在看地上的小花。
  二色补血草。素白的几簇,静静的立在回青的草场中间,风一吹,便低下头,生怯一样,它不同于中原丰腴水汽养育的草木,花瓣脆而干燥,呈现出一种类纸的样貌,星点地绽开。
  远处是骑着宝马的武士,穿着戎制的、上等锦缎缝成的骑术袍,黑色的布匹在阳光下隐隐翻起暗纹。
  疾风掠过,武士的马蹄踩断了那些花的脖子。
  “鱼督佐……”
  “鱼督佐!”
  华清渡回过神来,看着远处疾走来的人,他身形瘦削,乃是戎帝身边的一个近臣,华清渡回了个礼:“索大人。”
  “我找了大人好久。皇后娘娘用了你着人送来的那个药草,脸上的浮肿全消了,气色也好了不少,陛下很高兴,赏了督佐百两黄金,都搁在您帐里了。”
  督路督佐,乃是一个官名,是负责管理商道的,品级并不高,但“鱼德运”能在四个月时间内,从商贾变为戎帝面前有头有脸的人物,也算是个小奇迹了。
  “多谢索大人,卑职这就去领旨谢恩……”
  “督佐不必谢我,若有机会,烦请在娘娘面前为我美言几句……”
  蛮蛮有孕快八个月了,已经久不侍寝,但格尔北辰还是十日有八日都陪着她,“鱼德运”是她举荐,自然跟着鸡犬升天。
  华清渡从自己帐子里出来,又到格尔北辰的大帐去谢恩。他站了片刻,内官出来,说皇后在里面,让他稍候片刻。
  猎场的风卷起帐帘,奶茶的香气和谈话声一起从里面飘了出来。
  “朵儿,你看这张白狐皮子多漂亮,一根杂毛也没有,等回去,就叫他们制成围领子……”
  女人的笑声像细线一样飘过:“我的围领子多到库房都装不下了……”
  “那就再开一间库房,或者留给咱们的孩子……好孩子,叫阿爸……”
  “胡说呢,他才八个月,哪里会叫……”
  过了一会儿,有人掀帘子出来了,是格尔北辰。他是个高大的男人,五官称得上英俊,但没有人在意他是否英俊,在因为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只会觉得他的脸上冒着丝丝冷气。
  眼窝深陷,鼻子高耸,这样突出的骨相给面部施加了太多阴影,只有在他进入王帐之后,阴影才稍稍散去一些。格尔北辰朝“鱼德运”点点头:“皇后在里面,她最近想家。你是她的同乡,进去陪她说说话。”
  华清渡不知道蛮蛮又给他编排了什么身份,拱手称“是”,然后掀帘子进到帐里。蛮蛮穿着披着一件雪貂,正坐在暖榻上。
  见他进来,蛮蛮稍稍起身,屏退左右,道:“你来了?”
  华清渡冲她笑笑,落座,在一边炉子上烤手:“皇帝将帐子烧得这样热。”
  “他总以为我怕冷,但我们草原上的人,哪里会怕冷,”蛮蛮淡淡道,“他给你送去的那几箱黄货,你都见了?”
  华清渡点头,调侃道:“看了也点了。还是你实在,送什么不如送银钱好用。”
  蛮蛮一笑,慢慢低下头去拨炉灰,不说话。华清渡其实一直没弄得清她对格尔北辰的态度,好像是喜欢的,但又好像没那么在意。
  北辰,乃是战神星宿、王星,而这位新皇也确实担得起这样的名字。在先帝的诸皇子中,他最善征伐,军功甚高。
  “你给我的安神香,我用了,晚上睡觉比别的时候安稳些。我昨天给陛下也用了些,对他却不太管用,夜里还是说梦话。”
  蛮蛮淡淡一笑:“梦见他的兄弟姐妹了。”
  华清渡哑然,没有说话。格尔北辰杀兄杀嫡母后登基,为帝之后又以谋反罪杀了三个弟弟,随后两个异母妹妹又“病重横死”。
  “可能因为我是独女吧。”蛮蛮说。
  账内的气氛安静下来,华清渡伸手入怀,掏出一封信件,笑了笑:“昨日接的鸽子信,阿荆来的,让我问你好。”
  蛮蛮果然直起身子,“让我看看……”她拿过信纸,打量一番,点评道:“阿荆的字,比你的要难看百倍。”
  “他没上过学塾,都是他父母和师父教的,确实难看,”华清渡把它顺着折痕对齐,又用绢帕子包了,才把信塞回怀里,“不过有些时候,还真是字不如其人。”
  “字不如其人,人不可貌相……”蛮蛮不知道在嘀咕着些什么,“早知你能放信回去,就该叫夫人给我腹中的孩子取个名字。”
  “你孩子的姓名,怎么轮得到我们取,”华清渡道,“更何况,大夫人只会取叠字。”
  蛮蛮笑起来,她笑得很厉害,脸上泛起了两团绯红的颜色,“是了,你妹妹叫飘飘,大夫人的马叫悠悠,连母鸡都有名字,一个叫彩彩,一个叫梦梦……”蛮蛮笑了好一会儿,又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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