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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句话,拐走了一个苗疆少年——by黄呱呱 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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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罢又上脚一踢旁边默不作声的人:“合着你就看着他们把你儿子当犯人一样对待?”
  “情况怎么样,他们自己会判断,配合调查就是。”
  作为他们谈论的当事人的亲爸爸,萧祯只是不冷不热,公事公办的说了一句,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小榆摊上你这么个爸可真是——”
  “老张,行了,少说两句。”
  卢队给他杯子里添上茶,有些话他们这些外人也不好多说什么。
  另一边,挂了电话的萧榆躲在角落抽了支烟,连张阿姨都知道他一年前就回来了,亲爸居然还以为他在国外,这能排进世界十大笑话之一了吧。
  害怕身上的烟味被陆森闻到,萧榆等了很久,确保烟味完全散去了才去中寨打算找个借口把那些书要回来。
  送出去的东西往回要这种事他还真没干过,磨磨蹭蹭的想着找个什么理由才好。
  不巧南寨的夜色黑得快,他已经要从电线杆旁边拐上去了,余光里见着几个人拿着手电筒,鬼鬼祟祟的从一条前寨和中寨相邻的小道上,踏入田地里,方向似乎是往后山而去。
  有点眼熟,好像是那些老外的队伍。
  在上去和跟上去之间一犹豫,萧榆脚步一转往下走回去,远远隔着距离跟上了那些人。
  他们走走停停的,像是在找什么方向。
  萧榆没敢打手电筒,黑暗里看得不清楚,深一脚浅一脚跟得格外艰难。
  “谁?!”
  只是踢了一小块石头,那几人一路都在轻声说话,警惕性却还挺高。
  萧榆快速蹲身藏在草丛里,其中一个大块头打着手电往他藏身的地方走来。
  每一步仿佛都踩在萧榆紧张的心跳上,大半夜跑到后山,能做什么好事,总不能图新鲜想结伴体验一下野地里蹲坑的快乐。
  正担心自己会不会被灭口,旁边有什么东西窜了出去,那大块头的手电一下移过去。
  萧榆还没松口气,肩上突然搭了一只手,他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一只手捂上他的嘴,捏在他肩上的手几乎是环着他用力一拉,他没准备,受力后仰被人拽着滚到了草丛的下坡去……


第44章 他说,自然是你更重要
  “别大惊小怪的,就是一只山猫。”
  那人说的是英语,萧榆听得懂,能感觉到那过来的大块头拿脚扒开他刚才待过的草丛,听他的同伴这么喊,就骂了一句脏走了回去。
  陆森一只手捂在他嘴上,一手垫在他脑后,所幸这里的野草长势喜人,足有半人多高,黑夜里从上坡往下看,不容易看到下坡的死角是不是有人。
  一直到脚步声渐远,陆森伏在萧榆脸侧的脑袋才警惕地抬起一点,两人的目光恰逢其时的相撞,距离不过寥寥几厘米而已,温热的呼吸喷洒在掌心,像极了在艳阳高照的晴天里抓了一团软化的棉花……
  他的心似乎跳空了一拍,随后如擂鼓般快速震动,受到惊吓一般猛然抽身坐起,发尾的铃铛不合时宜的跟着慌乱的动作发出一声叮铃。
  还好那些人已经走远,身影隐没入山林,再不知其去向。
  少年的心思从无意到心猿意马,仅需要一个近距离的对视,就会如田地里野蛮生长的麦苗,欲望横生。
  面上,颈间,耳根蒙上一抹无法忽视的滚烫,又借着夜色的掩护,正肆无忌惮的升温。
  萧榆坐起身,已经熟练的问出那句:“你怎么在这?”
  被他压过的地方,几朵叫不出名字,粉紫色的小野花给按进了根部的泥土里。
  陆森没有看过去,缩了一下手,目视前方:“他们已经来过很多次了。”
  “你是说刚才那些人?”
  来过很多次是什么意思,是来南寨很多次,还是进山很多次了?
  陆森颔首,同他解释:“这几年,一直有很多外乡人进入大苗山,不知道在找什么,我们每次都要把他们带回来,抹去记忆。”
  可是这样也还是会有人陆陆续续的进去,哪怕里面很危险,有时候他们也不一定能把所有人都带回来。
  “那我是不是耽误你跟上去了?”
  萧榆有些自责,他就是好奇跟上去看看,谁知道好像每次都会妨碍他。
  “没关系。”陆森坐着没有要追上去的意思,“朗达知道怎么处理,你这么晚出来,是有什么事吗?”
  他没有随便问问,也没有任何怪罪和埋怨,反而带着认真,一点也没有觉得萧榆耽误了他的时间。
  手背上突然停了一只尾部发光的萤火虫,恰逢一阵夜风轻起,刮动草丛,压弯枝叶,如麦浪般一阵波动,无数荧光自波动中升起,闪烁着,惊起一片星河。
  ——腾空类星陨,拂树若生花。
  天地间在这一刻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萧榆低头看着手背上发光的虫子,声音极轻道:“我的事,比他们还要重要吗?”
  如果不是因为陆森的注意力时刻在他身上,都不一定能听到这个问题。
  他不假思索地回头:“自然是你更重要。”
  萧榆手心一颤,停在他手上的萤火虫拍打翅膀,受惊般飞入星河,也成为其中一只闪闪发光的星星。
  ——逢君拾光彩,不吝此生轻。
  他在一片浪漫的景色里,做了一件可大可小的事。
  掌心压弯那朵粉紫色的小花,他探过身,将吻落在他脸颊上。
  如果对方是个开放的人,那么他们现在应该在浪漫的星河里交换一个深吻,似乎这样才对得起这样的景色。
  而不是像萧榆这样,一时难以克制,还要在事后疯狂找补。
  “在国外,很远的地方,对关系特别好的人表达感谢或是打招呼,亲脸是基本的礼仪。”
  “……”
  陆森的语言系统已经被刚才脸上的触感冲击得属于需要重启的状态。
  他现在感觉自己站在高山的最顶峰,四周的风全部调转方向迎面冲他扑来,让人缺氧到脸红。
  又好像只是站在山脚下,无意中一仰头,缠在悬崖上的藤蔓里被风吹落一朵小花,裹夹着清风飘忽着落在他的脸上。
  这一下极轻极快的偏爱,让他过了好一会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跟关系好的人,经常这样吗?”
  跟别人,也这样吗?
  “也不是。”撒一个谎,就需要无数个谎来圆,“只有关系特别好特别好的人,才这样。”
  “我们,是关系特别好特别好的人?”
  这句话,就像是幼儿园里的小朋友,因为今天我给你分享了一块糖果,彼此拉着勾,说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最好最好的好朋友了。
  萧榆心虚的挠了挠鼻尖:“我觉得是……”
  陆森没有接话,一安静下来,他的心怀鬼胎好像被沉默的氛围放到了最大,只能仓促间找了一个话题:“这些花挺漂亮的,叫什么?”
  “野棉花。”
  在他们南寨,只是普通的野花。
  萧榆由衷夸道:“靠山就是好,连一把野花都比外面的要漂亮。”
  陆森那句‘那你想留下来吗?’才要问出口,萧榆话题一转,正好告诉他:“对了,我明天就要回去了,发车班次特别早,可能没时间上来跟你道别再离开了。”
  陆森想过无数次,他问起会不会留在南寨这个问题,得到的回答是什么。
  却怎么都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他像是没反应过来的重复问了一遍:“离开南寨吗?”
  “嗯,家里有点事。”
  “那你,还会回来吗?”
  萧榆指尖勾着一株野棉花,想了想:“应该吧。”
  没有很明确的说回还是不回,大家都是成年人,知道承诺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说出来的。
  不确定的事,他不喜欢给出承诺,或者说他害怕给出承诺,却没有做到怎么办……
  虽然他觉得他应该还会回来,但是什么时候回,什么时间回,现在还是未知数,所以还是不说了。
  萧榆模棱两可的话让陆森进行了长达一分钟的沉默,然后他站起来,闷声闷气的对萧榆说:“你跟我来。”
  陆森把他带回家,一声不吭的从客厅的架子上抱出那坛药酒。
  就在萧榆还想着他该不会还想要给他补身体吧?
  要不换米酒吧,就当好朋友在家做客要离开的前一晚,大家都会坐下来喝点酒,热热闹闹的吃顿饭。
  却见陆森倒酒的手突然停顿下来,像是想起了什么很为难的事。
  萧榆没有忘记他,没有忘记在树林里看到的一切这件事,后寨的族老也知道。
  更是知道他最近还和这个外乡人走的很近,族老给了他两个选择。
  “蛊我做出来了,要么,你让他彻底忘记你,要么,你让他永远留在南寨。”


第45章 这身装扮像是封印,又像是他另外一张皮
  彻底和永远,是两个丝毫不给人留一点退路的词。
  他不想,无论是哪一样,他都不想选。
  “怎么了?”
  萧榆看着他停顿,其实已经有那么一点察觉出他可能是在纠结什么。
  陆森对他下了三次蛊,第一次在大苗山分别,第二次在化抓家的后山树林里,第三次在南寨初遇。
  现在,是第四次,而且还是当着他的面,明目张胆,正大光明的下。
  “这不是我的蛊,是族老的,喝了它,你会忘了我,忘了这里的一切。”
  就连他也不会解的蛊,如果真的忘了,就真的是忘了。
  如果前面三次是他的蛊不够厉害,那么这次呢?
  他做不了选择,所以把这个选择权,交给了萧榆。
  “离开南寨,就必须忘记吗?”
  那碗酒推到了他的面前,电灯的光晕在酒水里摇晃,像极了某个人摇摆不定的内心。
  陆森只是嗯了一声,没有多余的话语。
  萧榆抬起手,晃了晃腕间的银镯子:“那这个,我要还给你吗?”
  “那是我自己的东西,我已经送给你了,不会往回要。”
  其实是他的私心,他想把自己的东西,留在萧榆身边,哪怕最后他不记得了。
  萧榆看着他,觉得这个气氛沉闷得不太对劲,又不是真的从此各不相见了。
  “陆森,你相信我吗?”
  他拿起那碗药酒,他会喝,既然是规定,他不想让陆森为难,但是他相信自己就算真忘了,最后也还是会来南寨。
  他的画里有陆森,哪怕这里的画带不出去,很早之前,在大苗山回来后,他对这个人的模样早就熟稔于心。
  存在怀疑的事情,按照他自己的尿性,他会追到一切的源头,他们肯定还会再见面。
  碗沿碰到他的嘴唇,要喝时,陆森突然走过来,弯腰亲了一下他的侧脸,停顿的那三秒钟,他确定自己亲他的本意,没有萧榆说的只是单纯的礼仪那么简单。
  陆森从一开始就知道,外面而来的矜贵又明艳的花,和这大深山是多么的格格不入。
  他不属于这里,既然下不去手折断,就只能放任他回到他该回的地方去。
  没想到萧榆胡说八道来的话,居然还能有这种福利,他毫无悔过之心的觉得这个优点可以继续保持。
  很突然的,脑海里突然闪过老爷子曾说过的话,‘这里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会用蛊术,轻易招惹不得。’
  他好像招惹了,结果自己还心甘情愿的喝下带蛊的药酒。
  什么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就陆森那看一眼可以回味三天的,满心满眼看着他的模样,就是一碗肝肠寸断的毒药,就冲这一下,干了也无妨。
  就是他好像忘了点什么事,一时想不起来了——管他呢……
  第二天离开南寨,天特别早,跟他们一起来的那些搞自媒体的人还要多留两天。
  他和张空青先离开了。
  飞机上过于无聊,张空青没事干就看他画画:“这人挺漂亮的,你在南寨认识的?”
  他指着画册上的人:“这么好看,怎么就不是个姑娘……”
  “你不是觉得没差吗,反正都是长头发的。”
  萧榆头也没抬,笔尖在纸上浅浅勾勒,是那天晚上,陆森坐在草丛里,周围飘满萤火的场景,美得仿佛动漫里才会出现的场景。
  “行啊,什么时候成我肚子里的蛔虫了,你怎么知道我接下来要说什么?”
  我知道的可多了。
  南寨确实是个特别神秘的地方,张空青没有去中寨,但是他中蛊去过中寨的记忆也发生了改变。
  他不记得自己见过陆森,特别神奇,不知道南寨的人是怎么做到的。
  不是每一个去南寨的人记忆都会被改变,而是接触过中寨,大苗山,一些特别的东西的人,才会成为南寨的重点关注对象。
  很显然,萧榆是个例外。
  他就像一个游戏里的bug,打到这个地图的时候,大boss一些伤害在他身上不起作用,仿佛充钱成为了尊贵的人民币玩家,系统给他开了一个外挂。
  但他并不是那些小说系统文里的主角,没有吊炸天的技能,更不会觉得自己成为了那一个天选之人。
  这是个很奇怪的地方。
  他暂时还没有太多时间去搞清楚,何修然,也就是他异父异母,大他两岁的大哥二十六岁生辰,在富贵区华盛大厦里举办。
  整栋大厦都是这次生日宴会的活动地点,就连电梯门都仿佛镀了金,油光水滑,完全可以当成镜子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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