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之黑马攻略 番外篇完本——by寒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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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贡院的食堂坐下,这里最低等的饭菜是青菜豆腐配饭,要是嫌太素,可以加钱加个煎蛋。高等点的饭菜有鸡腿、有鸭肉,再高等还有鱼、鸽、参鲍、燕窝这些补汤。
叶萧逸非常豪气的点了十个菜,大鱼大肉、青菜萝卜、参汤、鸡汤、龙骨汤这些汤汤水水和甜点都不少。
任奇峰看得眼睛都要掉出来了:“还真有人点这些鸡汤、参汤啊?这里的一碗鸡汤都能在外面买两只鸡了。
栖梧弟弟,你也太败家了。咱们就两个人,点这么多汤干什么?”
叶萧逸理所当然道:“拿回去喝啊,这里的茶水太涩了,喝得人睡不着觉。待会我们一人拿两盅汤回去喝,这些糕糕点点也带回去作夜宵。”
贡院食堂戌时(晚上7点)就关门了,到时要吃的就没门了。叶萧逸的案头是从来不缺瓜子、糖葫芦这些小吃食的,困了啃两口就又恢复精神了。不然在这里闭关九天,他的瞌睡虫会熬不住的。
任奇峰咋舌,还真没看出这位小朋友是个土豪。他以为那些高昂消费都是为官家子弟准备的,没想到他“男神”也身家不菲。
等菜的功夫,两人跟食堂的衙差订了一些考场服务。
叶萧逸看任奇峰棉被、热水都划掉,饭食也挑最低等的青菜豆腐,就豪气的给他订了九天的一等饭食,还有热水钱、棉被钱都给他交了。
任奇峰内心复杂,跟男神说:“其实我有钱订这些,只是现在才八月,盖着衣服就能睡觉。这儿的棉被太贵了,我才划掉。
至于热水、吃食,我是觉得我要做文章,没那么多功夫洗浴、吃饭,才随便了事。栖梧弟弟实在不必为我破费。”
这死要面子的,叶萧逸笑答:“礼轻情意重,这点银子不值什么。我只是觉得秀之兄是个人才,理应得到更好的照顾,就冒昧点了这些个事物,秀之兄莫要介怀。”
任奇峰这人情商很高,没有像那些酸腐的读书人一样说自己高风亮节、你这是用银子侮。辱我。任奇峰知道柴米贵,当下就接受了男神的好意,还和叶萧逸结成义气兄弟,一起谈天说地。
任奇峰这人很善谈,吃饭的时候,一窝蜂人簇拥着一个人进食堂,任奇峰低声道:“那就是王雍。王谢后人,文采风流,可惜他的傲气毁了他。”
叶萧逸看了那人一眼,这个王雍就是小屁孩一个,他要打败的人就是这小鬼。叶萧逸凑到任奇峰身边去,也低声道:“怎么说?”
任奇峰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道:“栖梧弟弟,你身上好香啊。”
叶萧逸窘了一下,他商队带回来的香料,13岁的叶小妹十分喜欢。每次在箱笼里烘衣服的时候,都爱把他和叶奶奶的衣服都烘得香喷喷的。
按她的话说,就她一个人香喷喷的,她不好意思,一定要拉着哥哥和奶奶一起穿香衣才好。别人问起,她也能说我家里的衣服都这么香。
叶萧逸这个哥哥只能义气的陪妹妹熏香,不过他都尽量用隐香了,这个狗鼻子怎么这么灵?
叶萧逸只能叶小妹那套说法:“我家里的衣服都熏香。”
任奇峰看了一下男神肤白颈细,□□清逸,容貌绮丽的样子,就觉得有些意动。
这样的人生来就是吸引男人的,不过这话可不能让男神知道,任奇峰转而去讨论王雍:“王雍是琅琊王氏后人,书香传家,文采绝响,本是天纵英才,奈何他身上的担子太重,毁了他。
王氏祖上曾权倾朝野,可惜如今没落已久。它不像兰陵萧氏一样可以退而为商,橫驰商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琅琊王氏文章卓绝,历来只出仕为官,可惜始终不得重用。好不容易出个天才神童,却背负着振兴王氏之任。
别人都说王雍文章华彩,却不见其中流露的悲切之意,其文常常悲古,和怀不平之意。王氏有才,却日渐没落,不得重用,其文也悲。
最悲剧的是,王雍出游这几年传回来游历大山名川的诗文,也没让他看到民生,反而滋长他恃才傲物的傲气。
可惜那些点评他文章的先生都赞扬他节气高尚,更加不能让他认识到朝廷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靠之!看来这家伙才是他的竞争对手啊!就凭任奇峰这份觉悟,叶萧逸觉得他的文章一定比王雍更合考官胃口。
叶萧逸问他:“那你觉得朝廷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第32章 状元攻略32
任奇峰开始和叶萧逸倜他的认识,无外乎“经世致用”四个字。
其中“顺、利、才”三样是最重要的,任奇峰表达的观点是“顺着朝廷”才是第一位的,其它的“利”和“才”都排在末位。
否则文采再好,开口闭口都明嘲暗讽朝廷这不公平、那腐。败,一腔怨愤,没点脑子,胆敢去批判、映射整个朝廷集团。这不是傻蛋吗?
叶萧逸眼中的最强对手小鬼头“王雍”,被这家伙批成“傻蛋”一枚,叶萧逸只能伸出个大拇指赞他:“秀之兄,强人也。可惜坊间有眼不识英才,没把你的名字列进前十甲里。”
任奇峰果然被激着了,哼笑一声,“坊间那些推出来的排名算什么?等我高中了,那些无聊至极的人就知道他们错了!”
叶萧逸拿着汤汤水水和糕点,跟任奇峰道别后回到自己的隔间,他就知道自己的竞争对手又多了一位!得想想策略啊。
这位奇才说他不爱读四书五经,反倒对《天工开物》、《齐民要术》这些实用书颇有研究。
《天工开物》是一本讲制造的工业书,其中包含如何冶铁、制煤、制蜡烛、造船、造车、造兵器、火。药、硫磺等大工艺。
还有诸如如何烧砖瓦、陶瓷、制盐、制糖、榨油、染色、造纸、纺织、制酒曲、种子培育等货郎和商人会的小工艺应有尽有。
而《齐民要术》是一本农书,囊括种植、造林、蚕桑、畜牧、兽医、牲畜配种、酿造、烹饪、仓储保存方法等实用技术。
汪奇峰说他家里有很这些经世致用的理科书,他已经总结出一套利民利国的生产方法,还说他的志向是到工部当官。
叶萧逸不用听他总结出了什么办法,这一看就知道是朝廷会录取的人才啊。
人家的方向对了嘛,愿意研究这个,还有基础的人,肯定会被朝廷取士。就算他那套办法不够好,进了工部还能慢慢学习完善不是?重要的是人家对口了。
当晚,叶萧逸在垫高枕头思考如何取胜王雍和任奇峰这两*货中度过……
次日的乡试第一场是考默写,这个默写考足三天,衙差不断贴题,叶萧逸就一直在默写。
无怪乎别人说乡试第一是五经魁首,这个不断默写的架势,都要掏空他的脑子了。能拿第一的肯定是五经背得妥妥的,叶萧逸觉得他的优势可能就剩下背书这项是不怕别人挑战的。
三天过后,第一场考试收卷,叶萧逸迫不及待的跑出小隔间放风。娘的,在笼子里闷了三天,出来才知道蓝天多美好。
叶萧逸揣着银子到贡院食堂去大吃大喝,他一坐下来,任奇峰那家伙就自动靠过来:“栖梧弟弟,你觉不觉得今届考题出得太偏了?有很多道默义为兄都默不出来,真是晦气。”
叶萧逸笑得一副欠扁的样子:“很难吗?小弟都默出来了,手都写酸了,大哥给我按按?”
任奇峰看着他笑靥如花的样子,鬼使神差的拿起这小少爷的手,给他松手指。叶萧逸一副享受的样子,接受小弟的服务。
任奇峰手里捏着这小少爷绵软的手掌,只觉得心里怪怪的,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特别荡漾。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个人坐到叶萧逸旁边去。王高俊很高兴的道:“叶晨,你那方法真管用。这次的默义我全都答了,我觉得不用考剩下两场我都能中举人了。”
一旁的任奇峰好奇道:“什么方法这么管用?”
叶萧逸马上抢答:“啊,是记忆法。这家伙是我的同乡,以前请教过我如何记诵。”
王高俊也不傻,要是他真的中举,实际上却屁都不会很容易被人查出来他作弊,遂道:“是啊,这个记诵法很神奇。能够七天背会一本书,但是七天后又会马上忘光。我还特地在科举前背了一遍经书再参加考试的。”
任奇峰奇道:“什么方法这么神奇?”
叶萧逸哪知这个小混蛋在胡诌什么?不过估计是他作弊前就想好的说辞,遂道:“我可不会这个神奇的方法,他只是请教我普通的问题,这方法是他自己领悟的。”
别拉老子下水啊。
王高俊早就想好怎么说了,遂和同乡一唱一和:“是啊是啊,我爹常拜神。我经常能做梦梦见神仙教我读书,有听不懂的我就去问叶晨。”
任奇峰再问这个神奇的记忆法,王高俊就托词神仙说不可外传。
贡院食堂一顿晚饭吃下来,这些读书人都交换了一遍信息,大体上是说自己默了多少道,还有多少道是不会的。
任奇峰这个善谈的,在叶萧逸和王高俊这里找不到更惨的例子,就四处跟人打听大家都做了多少道?当知道连王雍也有不会默的题,他就心安了。
叶萧逸也心安了,原来这些读书人也不是人人都对十三经倒背如流啊。
只有自己傻乎乎的以为所有人都有这项基本功,硬是把那60万字啃下来。现在自己这个经文移动硬盘反而成了奇葩。
叶萧逸不知道的是,确实有不少人有这个雄心壮志想挑战十三经60万字,可是耐不住遗忘的速度快啊。
这些人也曾经每一本每一篇地背过来,但是背了头就忘了尾,看到题目也知道出自哪里,但就是默不对。因为忘得差不多了嘛。
只有叶萧逸这个神经病到现在还在翻来覆去的复背他背过的东西。即使有些篇章他觉得已经达到永生不忘的地步了,但是叶萧逸还是继续复背。
因为他担心几年不用他会忘光,只要他还没考上状元,20岁前他就不敢断了“复背”这个考耐心的工作。
经过任奇峰的嘴,大家都知道叶萧逸全都答对了,还有个没听过名字的王高俊据说也是全都答了,第三名默得多的才是王雍。
一下子出现两匹黑马,叶萧逸和王高俊都备受瞩目。叶萧逸是毫无压力,王高俊却心惶惶然。
第二场考诗赋杂文,考的是辞章,叶萧逸要pk的对手主要是文章华彩的王雍。
据说他在书院读书的时候,山长念他的文章,能让天上的鸿雁惊掉下来。这个故事叶萧逸觉得只是偶然,但是王雍的文章确实很闪瞎人眼。
作诗方面,王雍的造诣很高。叶萧逸研究过他的诗文,总结出他的成诗特点是时间跨度大、空间跨度大,给人一种恢宏的气势,和大家风范的感觉。
比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空间跨度大,能给人以弘大之感,而“凄断百年身”之类的是时间跨度大,给人以震撼之感。
叶萧逸找不到破解之法,也没有更高的才能,那就抄他的路子吧!以彼之道胜彼之身,玩跨度大?那就看谁玩得溜吧!
作诗的时候,叶萧逸是可劲儿的拉长时间轴和时空轴。比跨度大是吧?你写“飞流直下三千尺”,我就写“飞流直下一万丈”,看谁有气势?
而至于《赋》这种文体,王雍的特色是华彩和用典多,他的一篇楼阁赋就能用上七种颜色,给人以如画的鲜明感。
比如“飞阁流丹、层峦耸翠、青雀黄龙、寒潭清、暮山紫、紫电、青霜”等七彩颜色描绘出楼阁之华美、装修之富丽。
至于用典多,如“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孟尝高洁,空怀报国之心。阮藉猖狂,岂效穷途之哭”等等……
王雍一篇数百字的赋,能够用典多达五六十个之多,基本每十个字就能见一典故。关键人家还不是胡乱堆砌,上下句他还接得到!
所以叶萧逸要破解他的文采很难啊。虽然他的文风一向比较悲切,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但是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考官就能欣赏王雍的悲古情怀也不一定啊。何况他还名声在外。
叶萧逸只能硬着头皮上,和这个天才pk文采。
他之前在家里研究王雍的文章,是决定用“赋圣”司马相如的手法打败他。但是能发挥出几分赋圣的水准?叶萧逸就只能努力了。
司马相如作赋的特点是先描绘一幅规模宏大的背景图,再细腻的描绘每一事物。
赋圣笔下的事物都超脱凡俗,向唯美的n次元过度,很不现实,被人称为铺排夸饰。今人已经不提倡了,主要是除了华丽,也没别的作用。
但是这种繁复靡丽,还是非常具有美感和吸引力的。
比如司马相如要提到蝶,他不会只用一个“蝶”字就完了,赋圣会写这是斑斓彩翅蝶,还会描绘蝶上的茸毛和蝶羽。
他要写鸟,也会写出这鸟的学名和颜色。与写意的“诗”风格相反,司马相如赋的特点是偏向细腻和工笔细描。
赋圣的文章光是形容水声的词,比如“澹澹”、“潺潺”等就有几十个。关于山林虫鸟、亭台楼阁的形容词,他一个人用过的词就能出一部词典。
叶萧逸在乡试的前一段日子,就在努力熟悉赋圣的这些专用词。企图写出与赋圣一样靡丽的文章,装点自己的文采。
在绝对的文采面前,叶萧逸那点立意上的优势是体现不出来的。除非自己的文采能与王雍并驾齐驱,考官才能把自己的文章评在王雍之上,别人也才能服气。
三天作了一诗一赋,考完一场辞赋后,叶萧逸舒了一口气。王雍算不足为患了。
第三场考策论,考的是时政之见。那位“经世致用”的奇才任奇峰将是一大强劲对手。而至于王雍,如无意外,那小鬼头应该一出口就是批判现状,叶萧逸已经不担心他了。
第33章 状元攻略33
叶萧逸想帮萧墨,就要煽动皇帝再御驾亲征。
三年前,萧墨的人还没到京城,萧烈那厮就打道回宫了。宫城难破,萧墨的刺杀兵。种一直没机会得手,如果皇帝老儿再出宫一次,估计就能成功被刺杀了。
所以叶萧逸所献之策,必须是让朝廷打。
就萧烈那个好战份子,没篡位前就是堪称“战神”一般的护国大将军,如果有出兵的理由,这个壮年皇帝一定会再上阵御驾亲征的。
叶萧逸看到这道这么长的题目,也觉得萧烈这位曾经的护国大将军在蠢蠢欲动。
试想,朝廷以前不知道西山之背有那么大片地方,现在发现了另一片广阔的土地,上面的两只两虎还在恶斗,萧烈这个第三方会不会想坐收渔翁之利?
等两虎打伤打死了,再来灭掉它们,把萧氏王朝的版图扩展到大山西面,整整多了一倍土地啊!想想就很兴奋,尤其萧烈还是个会打仗的战神。
朝廷出这道题,估计最想听到的声音是:一个都不交好,把这两虎灭了,再占了它们的地盘最好!
不过假如朝廷出兵西征,周围那些小民族趁机偷我朝的土地怎么办?还有,葱岭难越,朝廷西征要如何跨越这座雪山也是个问题,粮草运输是最难办的。
所以这道题长篇大论交待了那么多基本情况,就是让士子尽情发挥想办法来着的。
出于本心,叶萧逸却不想朝廷西征去夺取西山之背(中亚)的那片土地。
中亚、阿富汗那块地方即使是在高科技武。器的现代也是有名的“帝国坟场”,非常邪门,只要有强国敢把手伸进阿富汗的,无一不是惨败而归。
而且这些强国一旦败走阿富汗,就将迎来帝国的衰落,至今没人能占领这片邪门的坟场。
先不说古代的中亚打了几个世纪的仗,搞死了无数帝国。光是近代的数次抢夺战,都让叶萧逸觉得中亚阿富汗那块地碰不得。
近代的例子,比如曾经的世界霸主“日不落帝国”:大英帝国。自从它看上亚欧大陆的十字路口,中亚阿富汗那块地后,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衰落下去。
变成日薄西山的“日已落帝国”,管辖范围缩小到英伦三岛和北爱尔兰地区,就连苏格兰都快保不住了,沦为世界二流国家。
近年还因为欠外债无数,加入了“笨猪五国”(财政赤字国),让欧猪五国又多了一位新成员,变成欧猪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