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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完本——by酱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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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曹母对曹达道:“达子,为娘早年间做生意时听螭国人交谈中得知,很早以前这鹰头山本是螭国所有,自从被青鸾的太-祖攻占后就归属到青鸾的国土。传说这鹰头山有秘处,蕴含天地之灵气,日月精华,有机缘者可得道成仙。所以,现在螭国人一直认为青阳镇之所以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就是因为青鸾国没有顺应天道,这是上天对青鸾的惩罚,所以他们仍一心想拿下鹰头山,重归他们的国土。”
曹达沉思半晌,开口道:“母亲,这些事孩儿也听说过,只是,当年你可在螭国见过什么能人异士么?”
曹母摇头:“不曾,只是听说而已。鬼魂之说由来以久,可是真正遇到过又有哪个?娘本来是不惧鬼神之说的,可是娘自打见到黑鹰,就觉得有蹊跷。朝廷当年可是专门派司徒瑾来调查鹰头山的,也许这里的秘密他知道的最多。”
曹达点点头:“孩儿明白。”
曹母又道:“你可知下步该如何?”
“君臣朋友,非酒不仪。”
“没错,我儿打小聪颖,当为人上者。”
曹达离去后,曹老太疲惫地躺地床上,对一直呆在角落里的傻庄子道:“庄子,过来给老姐姐捏捏腿。”
钱庄期期艾艾走了过去,他今天可是跟了曹老太一天,真是见了大世面啦!嘿呀呀,动刀动枪的,那可是要打仗呀,可是这老太太却一点也不害怕,甚至三言两语的还让两家都退兵啦!这个老太太可是比他爹还要爷们儿的女子呀!而且还是曹县令的亲娘!还那么有钱!不得了啊,她可是个干大事的女子呀!真可惜了,她若是年轻个几十年该多好!
庄子笨手笨脚地捏着老太太的腿,曹老太轻声一笑:“庄子,今儿是不是被老姐姐吓着了?”
钱庄摇摇头:“没哪,就是怕曹五。”
“不用怕他,以后叫他哥就是。”
“……”
老太太敲敲钱庄的手:“怎地不动啦?”
“老姐姐,差辈了!俺咋能叫曹五哥,他该叫俺舅!”
“傻庄子!”
曹老太很满意,这钱庄当了很久的闷葫芦,终于开口说话了。

☆、四十二
佃户村。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依附于地主的佃户组成的村落。
在青阳镇繁荣的时候,大地主们曾经拥有上千家的佃户。这些佃户在青鸾律法上仍是良民,不能像奴隶那样买卖,但是他们没有土地,只得向地主们租种,收获的粮食和地主们对半分。自从青阳镇遭到天灾后,很多地主们将自己的田地变卖一空就迁到水土肥沃的江南,而留下这数以千计的佃户,这些佃户只得重新寻找依附其它地主,现在这个佃户村就归属于拥有青阳镇土地面积最多的地主——曹家。
在佃户村的村口有一个被碾的很平整的打麦场,现在这个约有五百平方的打麦场上很热闹,村民们几乎是全家都出动,老人小孩带来食物和水放在打麦场的阴凉处,守着自家的壮劳力打麦场干活。
农民们用驴,马,骡子,牛或是皮狙拉着石碾子开始转着圈一遍遍往麦子上碾,等压扁的麦秸碾的差不多了,就会用桑木杈子将上面碾掉麦子的麦秸挑到一边,地面上就留下带壳的小麦。
农夫用木锨开始一遍遍从地上将麦粒用力铲起来一把抛向空中,形成一条金黄色弧线,在风的作用下,轻飘飘的麦壳就刮到了一边,而饱满沉重的麦粒就留在脚下。
这时候,老人和小孩开始往袋子里收集打好的麦粒,然后拉到平坦空阔处摊开,有人赤脚踩在麦子上,用木锨将麦子从中间一绺绺分开界线,使粮食能够晾晒均匀。
朝歌骑马站在打麦场路边的杨树下,看着农民们热火朝天干活的场景,心里有些焦急。
自从司徒瑾说开办农场,朝歌主动揽下农场的任务,并拍着胸脯立下军令状,定要将农场发展壮大!
朝歌喜欢深沉的土地,土地总会给勤劳的人最真实的回报——阳光下金色麦浪翻滚,那一望无际的玉米青纱帐,那火红如火把般朝天的高粱,那弯腰亲吻着大地沉甸甸粟米……
朝歌其实很佩服能征服土地的叶剪秋,尤其是那个生机勃勃的菜园子总让他留恋忘返,他甚至想搭个帐篷住在那里,晚上闻着瓜果的香味入眠,睡梦中还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那天曹老太离开后,离下了整整十箱金银砂!司徒瑾大手一挥,就分给了朝歌一半,让他做为发展农场的底金。朝歌当时就大骂,这个官老娘可真有钱!司徒瑾当时就说了,曹达若再挑衅,不介意以战养战!
有了资本后,心急的朝歌立刻买好了种子,农具,甚至连盖房子的建材都预订好了,只是眼下没有劳力干活,那些东西还静静的呆在库房。
虽然朝歌喜欢土地,但是他却对种田一窍不通。听说佃户村有种地的好手,朝歌就急忙来到这里雇人,虽然他出的工钱并不低,可是这几天正在麦收的大忙时节,没有农民顾得上他的农场。
朝歌是个暴脾气,他越是看到农民们干的热闹,越是暴躁自己那在河滩的八百亩荒地。
眼见这些农民没有空,无奈的朝歌只好调转马头准备离开。
“军爷!军爷!请留步!”
听到呼唤,朝歌停了下来,只见几个老农急匆匆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个老农上前对他恭敬地做了个揖。
那老农道:“这位军爷,你来佃户村可是要找人种地?”
“正是。”
听到朝歌这么一说,这位老农面露喜色:“军爷,老汉俺姓王,大名叫王主三,跟俺来的这几位都是俺们王家人,全都是种地的好手!俺王老汉也种了一辈子地了,闭着眼睛都能摸出来这什么地能下什么种!什么粪上什么田!”
朝歌上下打量了这几位老农,只见他们衣着虽然整齐,但是有几个人并没有穿鞋,还打赤着脚,显然是他们早就注意到朝歌,出于礼仪又匆匆回去换了干净衣服后才出来相谈。他们的肤色均被太阳晒的黝黑,衣领露出的脖子下有很明显的晒痕,尤其是和他说话的王老汉,那额头上有深深的抬头皱,一松额头就能露出三道刀刻般的白印。
朝歌心里暗自点头,这些人一看就是常年在田地里劳作的老手,他开口道:“那河滩上的沙地种粮食如何?”
“当然可行!不怕天旱,就怕锄头断!锄头下也带三分雨哩,庄稼人勤快些,什么土地都能收粮!”
“那你们明日能去农场上工么?”
“行哩!只要军爷说好工钱,俺佃户村有的是人!这麦子也都收完了,只要晾晒晾晒就成,这剩下的活家里的老人和娃娃都能干!只要俺老王一句话,要多少劳力有多少劳力!”
朝歌大喜:“那你们明天就来吧!”
“成哩!只是军爷,咱们得谈好价钱,听说军爷出的价是一个人干一天二十个钱对不?”
“没错!”
“那成,俺们明天就带人去!不知道军爷要找多少人干活?”
“八百亩土地,你看着办吧!”
双方立刻谈拢了条件,王老汉恨不得现在就长翅膀飞到农场去干活!不用掏本钱,光使把力气就能赚二十个钱,十天就是二百个钱哪!不比弄啥强?!
朝歌也很满意,他的农场终于可以开工了!
踏着夕阳的余辉,兴致勃勃的朝歌回到署衙,一进大门就看到守门的两位军士正在兴奋地说着什么,看到他们桌上的一堆瓜果,朝歌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这是谁拿来的?”
两位军士立刻站直身板,恭敬地向朝歌行了个礼道:“是大哥府上的下人送来的。”
朝歌拿起桌上的一个咧嘴露籽的大石榴,往空中抛了抛道:“是不是又黑又瘦的那个丑八怪?”
军士们笑道:“是不太俊,不过看起来人挺好,说话很温和。他拉了整整一大板车的东西,估计这会儿正和万大哥在伙房忙着做饭呢!”
朝歌冷哼了一声,大摇大摆的拉马进了署衙。
两个军士看着朝歌走后,立刻小声道:“这朝歌脾气真大,我说话都伴着小心。”
另一个军士道:“别惹火他,小心捋你的肚肠。”
外人根本不知道,这看起来这风光无比的少年军士朝歌,其实在巡检司属于有名无实的三无人员——没有编制,没有俸禄,没有官职。
司徒瑾很早就将朝歌的提拔推荐书呈了上去,但是因为朝廷放手不管,所以朝歌直到现在还是逍遥的“散仙”一枚。
虽然朝歌年纪小,但是军士们都很敬佩真正的武学奇材,所以在巡检司,这朝歌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大家都将他视为和晋伯一样的副官。
朝歌冷着脸来到后厅,就看到晋伯正美孜孜的站在一盆植物前精心地擦拭着叶片。那盆植物高壮,红尖绿叶,肥厚的叶片比人脸还大。
朝歌上前道:“这是什么树,怪里怪气的。”
晋伯笑道:“剪秋说这是红嘴橡皮树。”
朝歌扭头,就看到晋伯的桌案上还摆了一盆墨兰,墨兰正在开着暗紫色的花,室内散发着阵阵清香。
“没有我的么?”
晋伯一脸抱歉的表情:“我这两盆还是从钧之屋里均出来的,剪秋看起来还不太乐意。”
朝歌的脸更沉了:“大哥呢?”
“去看花原和海大牛了,这两个病号正闹的欢呢,你去看看。”
“哼!他们作死!趁我去农场的功夫私自去查银砂矿,咬死活该!”
晋伯扭脸对朝歌笑道:“你每次去均是兵不血刃,这些兄弟们哪有煅炼的机会?让他们吃点亏也好,最起码下次不会再鲁莽。”
朝歌鼻孔喷气:“真窝囊!本以为这次要和曹达大打一场,结果放了闷屁雷,我这心里好些天都不舒坦!憋的要死!”
“是啊,我也觉得不解气,米没被煮熟,却焖烂在锅里了!去找海大牛和花原这两个家伙算帐!这两个臭小子若是当时被曹六放出来的凶兽咬死了,这场仗还非打不可了,只可惜这两个人只伤了皮毛。”
晋伯话还没说完,朝歌就已经冲出门了。晋伯好笑的回头继续打理他的橡皮树,他暗自忖思,要不要配个喷嘴的浇花水壶?
朝歌一进屋,就闻到一股呛人的药味儿,海大牛正在屋里破口大骂:“他娘的!曹六那个贼胚子,下次再让老子遇到他们的民团,全他娘的都剿了,一个活口不留!”
“行了!别嚷嚷了!你也没吃亏,对方不是死了两个么!”站在门口的司徒瑾道。
海大牛躺在病床上仍不老实在,挣着想坐起来说话,结果被许大夫一把按下。
“老实点,再动伤口就裂开了。”
“怕甚!老子很久没有挂彩了!若不是老子没有防着他们养了野豹子,早他娘的得手了!这次没料到马受了惊,结果吃了亏!不过还真他娘的痛快,刀都砍的卷了刃!好久没有打的这么爽快过了,哈哈!”
海大牛痛快地大笑两声。
“他们吃了几次亏,还等着挨打不成?早就有对策了!”
司徒瑾刚说完,心里窝火的朝歌就冲到海大牛面前大声道:“海大牛你真不地道,这样的好事怎地不叫我?等我带上黑鹰,直捣黄龙!”
“等你?你他娘的种地去了,小娘们儿!”
由于朝歌生的俊俏,最讨厌别人说他比女子还好看,更讨厌别人用女人来开他的玩笑。赤红着一张脸的朝歌怒气冲冲的上前,一把将刚刚包扎好的伤口重新撕开,海大牛立刻发出一声惨叫。
“海大牛你怎地不死在银矿洞!”
司徒瑾训斥:“朝歌,你饶了他吧,他没被咬死也会被你折腾死!”
“再让我听见一句小娘们儿,海大牛你这个老娘们儿的命就交待在我手里!”
“我、我不说了、不成……”
海大牛终于蔫儿了。
屋内乱哄哄的,海大牛的呻-吟声,朝歌的大骂声,许大夫的劝慰声,只有花原闭着眼睛打呼噜装睡觉……
司徒瑾摇摇头走了出去,他慢慢走到自己平常住的小屋,一推门就觉得不对,他立刻退了出来,奇怪地左右一看,他确认自己并没有走错,这里就是他住的屋子。
司徒瑾又重新走了进去,只见这间原本很简陋的屋子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四十三

地上不仅被清扫的干干净净,而且屋里摆放了很多高大的绿植。
挨着墙的一侧摆放着一个结实的彩漆衣架,挂着一排排已经浆洗好的干净衣物,长衫内衬甚至铠甲都擦的锃亮,整整齐齐的垂挂在上面。衣架下方和地面连接的部分放了一排高矮不一的靴子,靴子的长筒被翻开,一直叠至露出靴底,一看就是已经被人清洗晾晒过的。
另一侧墙边则是放置了几个榆木扁腿雕花瓶式花架,上面摆满了各色花草,甚至连墙角的高处也悬挂了垂枝花草。
因为有了这些植物,屋里顿时变得绿意盎然,生机勃勃。有盆羽毛状的植物,那旺盛的枝叶伸展开直触到了房顶,高大的植物和粗壮的房梁相接,室内到处都是养眼的绿色。人就如同站在森林中那样,包裹在浓浓的绿意中。
半开的雕花红木窗户上挂了厚厚遮阳的淡蓝色竹林月影图案的窗帘,微风掀起窗帘一角,屋内清风阵阵,绿植沙沙作响。小床上还撑起了一个白色细绷纱的蚊帐,蚊帐被金黄色的铜蚊钩帐挂起来,床上的被子叠的工工整整,床铺被扫的四平八稳,枕头晒得暄软腾腾,看上去舒服的想躺一躺。
原本杂乱的书桌也被整理了,桌上放置了一个淡黄色长圆瓜形纱罩灯,纱罩上的图案是素静的月白色山茶花,灯盏下多了一个松石图案的黄竹臂搁,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香茶。
桌旁的太师椅上绑了一个厚厚的棉垫,司徒瑾坐了下去——很舒服,舒服的就像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他觉得这里就像宁静的港湾,而他就像一只疲惫的小船刚刚驶进港口。
书桌前的窗台上,还有一盆肉肉的绿色植物,那植物全是肉鼓鼓圆溜溜的绿色小球,那些小球从窗台上一直垂到书桌上。
他不禁伸手去摸那盆绿球,结果不小心被碰掉几个绿蛋蛋,咕噜噜就滚到桌下面去了,正当他弯腰去捡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轻声道:“你回来了?”
司徒瑾立刻坐直,用脚将那些绿蛋蛋轻轻踢到角落里,不动声色的道:“嗯。”
叶剪秋边走边用毛巾擦着手,他来到司徒瑾身旁道:“茶不烫了,你喝喝看,这是毛尖。”
司徒瑾端起来茶盅,只见水中的茶叶外形尖细秀丽,如松针般纤细紧直,颜色绿而明亮,他轻轻品了几口,滋味清香鲜美,齿颊留香。
好茶!司徒瑾暗暗点了点头。
叶剪秋就站在身边,一股淡淡的香兰之气总往他鼻子里钻,司徒瑾觉得心神有些不安,他往身后的椅子上一靠,椅背也很软和,扭头一看,竟被绑了一层薄薄的兽皮。
“你怎么做到的?”
“你是指这屋子么?”
“没错。”
叶剪秋笑道:“前些日子你一直没有回家,我非常想……非常担心。听说署衙门口要开仗,就跑过来看看,没想到很快就散了,看你安然无恙也就放心了。回去后我一直睡不着,很好奇你平日住的地方是怎么样的……我又跑回来过一次,那天你不在,我就让晋伯领着我来看你的屋子,结果看到这里很冷清,就更睡不着了。毕竟,你不回家的时候,这里也是你的家,你要住的舒服些才是……”
自打他从西兔儿村回来后,司徒瑾一直没有回过府。他魂不守舍,坐立不安,相思如同发了疯的野草让人成狂。可惜这些在他心里柔肠百转的话,从口中说出来却成了语无伦次。
听说曹达和司徒瑾要动手的时候,他吓得一口气跑了几十里路来到署衙,看到黑压压的人马心急如焚……他一直躲在角落里远远观望到最后。还好,司徒瑾没事,还好,司徒瑾还在这里,还和他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后来叶剪秋又一次来署衙,司徒瑾带队巡山,朝歌去了农场,只有晋伯留守在署衙。晋伯领着他来到司徒瑾的小屋,只见这里简陋的只有一桌一椅一床,衣服凌乱的扔在小床上,桌上更乱的一塌糊涂。这让叶剪秋很是心疼,于是他今天将准备好的东西一股脑的用板车拉了回来,动手几乎忙了一天才将这间屋子收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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