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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完本——by酱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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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树下面的沟沟壑壑他也没有放过,全都种上了芝麻,比巴掌还大的嫩绿芝麻叶子随手就能抓一大把,鲜嫩的叶子做成炝锅面或是凉拌也很美味。还有那取之不尽的红薯叶,和芝麻叶有同样的作用,都可以当成青菜食用。
整个青阳镇,只有这个农场是最不缺粮食的,不管是树顶生的,地上长的,土里藏的,到处都是可食用的作物。更别提那牲畜区成群的牛羊,果树林里到处乱跑的大白鹅,旱鸭子,还有真正的飞鸡,走路时一不小心,就能碰到一窝窝蛋!
囚犯们工作很忙,全年无休,不仅经常加班,还没有工钱。但是生活条件还是很不错的,顿顿离不开肉菜蛋,白馍头,还可以游泳和洗澡,那当初挖好的三个大坑旁边又被朝歌一口气又连挖了四号坑,五号坑……一直挖到八号坑!每天收工后,人们就像下饺子似的跳下去玩,欢笑打闹的声音能传的很远。
叶剪秋有时候都快忘了这些囚犯的真实身份。
他并没有打听这些囚犯到底是因为什么案子进来的,心里虽好奇但不追问。
阴暗的东西他不想了解,他想一直保持阳光的心态。若这些囚犯在这里好好改造,那么他和朝歌并不追究。事实证明,这些人还是很听话的,无论朝歌在不在农场,这些人并没有想逃跑或是闲生事端,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
如果农场一直存在,那这些囚犯也会一直依附着农场存在,一直到他们生命的尽头。这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大赦了吧——死刑变无期。
叶剪秋没有急着先去洗漱,而是踏着软软的沙地走到路对面,撕开几穗粗壮的玉米外皮查看,不由得点点头。
没有秃尖,籽细灌浆饱满,一掐一股奶白色的汁液涌出,清香的甜味扑鼻而来,这种玉米淀粉含量和糖份含量很高,可以直接食用,如果煮熟,更加甜糯可口。
这一排排整齐的玉米植株几乎有三米多高,秸杆粗如甘蔗,叶片长如绿剑,紫红色的霸王根如同大爪子紧紧抓牢土地,抗风抗倒伏效果非常好。
这种独特的玉米品种他从来没有见过,棒穗大如半米长的炮弹,长长的玉米须子如同许大夫金黄色的胡子,籽粒大如马牙,偶尔还夹杂着几粒红色,黑色或是紫色的籽粒,没有成熟的玉米粒透明饱满如同纯色宝石,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水分。
他已经下令将这些颜色鲜艳的种子成熟后单独挑出来,将来培育成彩色玉米。颜色较重的玉米具有极高的酚化合物和花青素,营养极高,他已经给将来的新品种起了个名字“黑珍珠一号”。
他又来到远处的花生地。
沙地土壤是最适合种植花生的,不仅耐旱透气,而且根部下针期和果实膨大期比粘土地更加容易,产量高,虫害少,而且极易出土,用手提起来一墩成熟的花生株,用力抖一抖,顿时叶果分明,干净无沙。
此时的花生由于正处在结荚饱果期,绿色的叶片里夹杂着朵朵黄色的小花,沙层下的果实挨挨挤挤露出了地面。他随手摘了几颗,浅麻色的果壳非常干净,每粒果荚都非常均匀含有二粒果,剥开外壳,里面的花生圆溜溜呈浅粉色,淡甜清脆,如同新鲜的莲子。
放眼望去,远处是白花花全部的已经吐了长絮的棉花,朵朵白色的棉花汇集在一起如同云层般的海洋,虽然丰收在望,但是劳力却很少,所以农场的人一天也不能闲,寅时就打着火把早早上工了。
一群人正在太阳底下弯腰摘棉花,只见他们头上都戴着大草帽,脸上遮着面巾,身上穿着一个特制的带有大兜的工作服,摘满了棉花就回到地头放在一个大袋子里,然后再回去重新摘。
看到劳作的人群中有一个显得特别高胖的身影,叶剪秋不由得笑了,这个曹五倒是挺勤快,从来都不睡懒觉,每天从集市上收完摊头费就亲自赶着马车来农场报道,一干就是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去。
本来朝歌是不满意曹五来这里的,但是看他一个顶三个壮劳力,而且人又老实听话,最重要的是他嘴巴严,而且不要任何回报白干,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这曹五脑子太笨,只知道闷头干活,没有胆量去马场那边找朝歌,直到现在,他连话也没有和朝歌说上一句,连叶剪秋都暗暗替他着急。
洗漱的水池边已经空无一人,沙地上只留有一些杂乱的脚印。
叶剪秋低下头,开始刷牙洗脸,洗漱完毕后,将头发簪好,拿起半片芦荟往脸上随便抹了抹,然后就搭着毛巾,端着小脸盆儿,哼着歌儿踩着人字小夹板托鞋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可惜这里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样,虽然有水的倒影,但还看的还不是很细致,唯一让他欣慰的是,皮肤似乎白嫩了许多,终于不像个黑炭似的让他自己都嫌弃。
希望的田野等着他们倾洒青春和热血,他现在浑身有说不出的干劲,对未来充满期待。而且朋友也多,日子过的充实而又快乐,唯一美中不足是,爱人不在身边……
叶剪秋推开帐门,发现朝歌已经坐在办公室的桌案前等他了,正低着头用心地揪桌上那盆富贵竹。
这间大帐篷被叶剪秋分成了三室两厅,均用淡青色的大幔帐隔开,大客厅就是他的办公室,书房兼娱乐室,晚上群体活动大多都是在他这里打牌。
由于昨晚两个人没有休息好,朝歌漂亮的眼角有些微红。
见他进门后,朝歌就停下了那只“骚扰”富贵竹的手,敲了敲桌子道:“那些家禽得入窝,鸡棚得抓紧盖。”
朝歌这个人从不废话,连个早上好都没有。
“鸡不是会飞到树上么?”
叶剪秋也习惯了这种对话方式,抱着小脸盆坐了下来。
“这里马上就要进入秋冬季,虽然白天仍然酷热,但晚上却变得更加寒冷。一天之中历尽寒暑。若晚上鸡鸭不进窝,会被生生冻死。”
朝歌是了解这里的气候的,进入八月份后,温差会加剧。这里的空气会更加干燥,白天烈日当空,到了晚上却气温骤降,若是放盆水在院子里,会结成厚厚的冰,但是到了中午又会迅速溶化掉。
所以在青阳当地也有种说法——一年有四季,不能离冬装。
叶剪秋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图纸看了看。
这些家禽是准备散养在果树林里的,不仅除虫吃杂草,粪便还可以给果树当肥料。家禽每天就林子里觅食,晚上鹅和鸭子会找草堆卧着,鸡就呆在树枝上休息,和鸟儿有差不多的习性。收蛋么,去树林里捡就可以了,就像捡蘑菇一样。
本来叶剪秋觉得这养家禽是最省事儿的,几乎不用什么饲料,只放点水就可以了,没想到秋冬季还得进窝。
他挠头:“那怎么办?不仅得盖鸡窝,看来还得注意保暖。”
“没错。”
“老王头能行么?”
“外人不能进来。”
“那怎么办?”
“我们来盖。”
“不行,我们人太少,地里的活太多,再均出人手来盖鸡窝,怕是影响秋收。”
两个人趴在桌上谈论了很久,终于出一个方案。现在农田虽然比普通的庄稼成熟的早一些,但并不显得特别。但是果树林却是个大难题,因为那里种植的全是当地罕见的果树。
离鸡棚原址位置最近的,种植的全是香蕉和糖棕,这可是连朝歌都没有听说过的果树,当他看到一圈圈绿色如月芽状的香蕉,大如脑袋的紫黑色糖棕吓了一跳,他无言的抚摸了很久,也呆在树下看了很久。
最后他们决定,对那些奇特的果树加强掩护,多用一些大网子层层遮挡起来,估计没有什么问题。这种罕见的果树当地的农民一无所知,即使万一他们发现了挂果的怪树,估计也只是好奇但也猜出不缘由。
垒鸡棚其实很简单,用些石板叠加起来,铺上厚厚的秸草就可以,最多十天就能完成。
商量完这件鸡窝大事后,两个人都松了口气。
朝歌放松地往下褪了褪,懒懒地靠在铺着厚毯子的圈椅背上,自然而然地将两条长腿跷到桌案,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大拇指来回转圈,——这个圈椅太舒服,一坐上去就想睡觉。
看着抖动着脚想眯眼睡觉的朝歌,叶剪秋不禁偷偷直乐,大炮打蚊子呀,大炮打蚊子!一身绝高的功夫没有仗剑走天涯,去看大千世界的繁华,却“沦落”成了乡野村夫,天天放马操心垒鸡窝……
“笑什么?”
朝歌不耐烦的皱眉。
“没什么,呵呵……”
“没什么还笑!”
“呵呵 ,真没什么……”
“叶剪秋!”
“到!”
“闭嘴!”
“是!呵呵……”
朝歌头疼。他现在是震不住叶剪秋了,他越是发脾气对方越是开心。
“叶剪秋,以后你不能睡在地上了。”
“为什么?”
朝歌腾地收腿坐直,“啪”的一拍桌子,鼻孔喷气:“刚才不是说了么,以后晚上会变冷!鸡都会冻死,你不会死么?”
叶剪秋不满:“关心别人就不能换个说话方式么?”老是这么直通通的心脏受不了。
“怎么换?”
“小秋啊,天要变凉了,你不能睡在地上了,要小心风寒……”
朝歌涨红着脸扭过头:“恶心!”
叶剪秋“噗”的一声笑了,朝歌越生气双眼越水灵,俏脸还粉艳艳的,他小时候肯定像个系红肚兜的人参娃娃,真是有趣。
“朝歌呀,你也要小心受凉,不要仗着年轻火力旺,老是不穿衣服,有伤风化……”
“啰嗦!”
等他耍够了朝歌后道:“你先坐,我去换件衣服。”
“晚上多生几盆炭火!”
朝歌冲他背影喊。帐篷根本没有厚砖墙抗寒,不生炭火这家伙肯定会冻死!
也不知道谁更啰嗦!叶剪秋伸手打个响指表示收到,哼着歌来到了帐幔后的卧室。
透过帐幔,仍能清楚的看出里面的人影,利索的将睡袍解开扔到一边,线条流畅的细腰窄臀,低头穿那衣,弯衣穿长裤……
朝歌默默地扭过脸,咬牙道:“叶剪秋,农场招贼了!”
“什么?!”
叶剪秋提裤子从帐幔后面匆匆跑了出来,一脸的惊惶失措。
“怎么可能?”
朝歌说凡是黑鹰出没的地方,方圆百里凶兽都退避三舍。如果是人,那更不可能了,黑鹰凶兽都能震慑,那人岂不是更不在话下?而且若是常人,怎么过得了流沙河,里面都是吃人的黑虎鱼呀!
朝歌见他难以置信,肯定地道:“的确是神偷干的,不过只是偷了一些果子和玉米。牲畜栏那边没有下手,一头牲畜也没有少。”
叶剪秋是听说过神偷传闻的,据说会隐身,看起来也是异能人士之一,但是对方只偷青阳大户,这农场怎么也把神偷也招来了?
朝歌仍气愤地道:“偷就偷了,可气的是,竟然连吃带拿,有些果子只咬一口就丢了,地上一片狼藉!太浪费了,可耻可恨!”
“是猴子干的吧?听说这里有鬼面猴。”
“不可能!不管是什么猴,黑鹰都不可能失手!”
“那怎么办?”
“不知道。”
叶剪秋愁眉苦脸,如果黑鹰也看不住,那农场就成了人家的后花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起那些被糟蹋过的水果就心疼,万一人家玩腻了切水果的游戏,想杀个人玩玩怎么办?
而且这事不能报官,连杨捕头也无可奈何。
朝歌发现有陌生人入侵时,第一时间就唤出了黑鹰,但黑鹰的表现很奇怪,只是磳着他手温柔安抚,好像在说没事没事,只是个玩笑。难道这神偷和黑鹰交上了朋友?这也太奇怪了,黑鹰的脾气并不好……
看着叶剪秋愁眉不展的小脸,朝歌心里暗爽,让他害怕去吧!谁让他不停的笑笑笑!

☆、八十
当叶剪秋又换上了他最喜欢的那件靛蓝色冰纹蜡染圆领衫出来后,朝歌已经恢复了往日冷淡的表情。
“走,去果园看看。”
“好,找找有什么可疑的线索。”
“中午你来做饭。”
“为什么?做饭的事不是曹五包了么?我现在可是叶大管事,不负责伙房了。”
吃货厨艺都很好,这话准没错!
还别说,曹五做饭还是挺专业的,七分瘦三分肥的滚刀肉块放在一个深褐色的大瓦罐里,加水加香料加少许盐后就将封口焖严,大火煮开后就改用文火炖煮一上午,其间所有人必须遵守曹大厨的“三不”原则——不能打开,不能偷看,更不许偷吃。
等时辰终于到了后,小心翼翼的打开密封的罐口,一股异香飘十里,撇去上层清亮的浮油,浓汤呈奶白色,肉块不仅炖的酥烂,而且有入口即溶之感,再加入蒜茸,小碎葱,香菜叶,淋上几滴红辣椒油,再配上一大摞可以瓣碎泡汤的大白锅盔就可以完美出锅。
等出完大力的工人们收工后,就坐在树林下的几张桌子前开动,他们每人喝一大碗香喷喷的肉汤,热汤下肚后就开始浑身冒汗,再配上一瓶烈酒烧刀子,汗水顺着下巴和肚子直流,从嗓咙到脚底板儿一条火线,非常过瘾!
但是看起来朝歌似乎并不领情,他淡淡地道:“曹五只会做肉汤,而且喜欢掺杂碎,连老木都说,现在打个嗝全是一股猪尾巴大肠头的味儿。”
朝歌虽然一脸严肃,也无法掩盖他心里万分委屈的事实。
叶剪秋不禁哈哈笑了起来。这个曹五,真是从头到脚一根筋,从来就不知道换换花样,一手杂碎汤虽然煮的出神入化,但是天天吃也会腻味。
“好吧,我回头给你做就是,想吃什么?”
“饺子。”
“太费事了,大锅烩菜和卤汁面条不好么?”这可是食堂大锅饭的标配。
“我要吃花边水饺。”
“回头再包吧,真的太麻烦了,农场这么忙,等咱们忙完这一季,赚了钱后我特地给你包一碗。”
“若说话不算数,罚喝一盆马尿!”
“滚!”
当两个人说说笑笑一起走出帐篷时,却发现一队人马从天而降般的站在帐篷对面,为首的正是一身黑色战袍的司徒瑾。
两个人不由得同时一愣。
司徒瑾手持缰绳正静静的看着他们,轻风吹动他额角长发,眉宇间英气十足。胯-下的红马轻蹄刨地,戎装武将与赤红烈马是那么耀眼,风骨雄奇般的绝世而立。左右是同样装备精良的骑兵,虽然十几骑人马,却没有丝毫嘈杂,安静的只有帽顶的红缨飘动。
叶剪秋惊喜地大叫一声,就像出了笼的小鸟着欢天喜地的跑了过去,小拖鞋呱呱嗒嗒一溜串响。
朝歌站在原地没动,心里有些吃惊。司徒瑾当然是有权利可以随意出入农场的,但是这么多人马突然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却没有丝毫察觉?当他看到那十几匹马在马蹄上通通包了厚厚的软布后,心里暗暗一凛。
“大人!”
叶剪秋一口气跑到司徒瑾身边,将脑袋深深的扎在司徒瑾的腿上。
你终于来了呵!
分开这么长时间,你真的就不想我么?
若我不就山,山就不来么?
若我不发乎情,你就绝对止于礼么?!
爱入骨,情溶血,虽然心里万分倔强和委屈,却不忍责怪一句。
司徒瑾低头看着趴在腿上的那个小脑袋久久没有说话,当他感到腿上传来的阵阵湿热后,不禁叹口气伸出手去轻抚那黑亮的发顶。
叶剪秋吸了口气抬起头,鼻子有些发红。
“大人,你是来看我的么?”
“是的,我来找朝歌。”
叶剪秋迷惑,这句话算正面回答他了么?
司徒瑾默默的看着他。
气色不错,好像长高了一点,脸颊也有肉了,双眼仍是清澈如水,穿的衣服虽然不合时宜,但是看起来很舒服自在,他一向都喜欢舒服自在,如同身上穿的衣服和光脚穿的鞋……一双小脚白嫩精致,脚趾如同珍珠般莹泽……
司徒瑾皱了皱眉头:“怎么光着脚往外跑?回屋换鞋去!”
“是!”
叶剪秋开心地拉着他的手:“大人,今天中午留下来用饭吧,杀鸡宰羊,摘果切瓜,我给你做竹荪炖鸡,玉米排骨,红焖羊肉,樱桃烤鹅!对了,还有大坛的酒可以尽情喝!等吃完饭,我们一起去农场转转,咱们的农场非常美,尤其是草场和果园更是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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