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剪秋完本——by酱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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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又道:“朝歌,将研制皮包的图纸交给技术科。”
“是!”
朝歌从桌上的一个黑色皮包里拿出几张图纸交给技术科,技术科的负责人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周围的工友探头去看,只见上面设计了很多大大小小新奇的箱包,还有带轱辘和拉杆系列……众人吸气,这又是个大大的财路!
这里人们出行带的大多都是用厚实的木箱、藤箱、箧子,还加上很多铜制的饰品,既笨重又不美观。若是用不值钱的皮子制成箱包,不仅防水而且轻便,定会大卖!
技术科的人热血沸腾,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回去加班研制了!
叶剪秋对销售科的负责人道:“你回去写个规定,务必要标明,我们农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个新品,我们只将新品卖给长期稳定和我们农场合作的商家。如果同意者,可签订合同,可享受第一时间拿货权和农场的优惠政策。不签订合同者,我们也不勉强,只是紧俏的货品,他们得排队等候,若是错过商机,后果自负。”
“是!”
曹家不是想整农场吗?呵,我叶剪秋可是生活在现代化物质极大丰富的爆炸时代!箱包只是个开头,将来会有更多的产品出现,让你抄袭都来不及!!
来吧!甭管什么曹家,李家……统统都来吧!饶你精似鬼,也喝洗脚水!
当会议快要结束时,销售科的负责人坐不住了:“报告叶管事,曹家一直派人来游说,想再次大量进购咱们农场的麦子,这笔生意还做吗?”
有人立刻骂道:“卖他个龟孙子!自己吃也不卖曹家!”
有人附和:“对,自己吃,一天三顿大白馍!”
“梆梆梆”!听到叶剪秋拿烟灰缸砸桌子,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将目光全都注视着他,也包括朝歌。
叶剪秋挑起嘴角笑道:“怎么不做?这可是笔大生意,让他们准备好足足的银子,一个月后再来。”
“是!”
大家看着叶剪秋稳如泰山的样子,不禁暗自猜测,看来叶管事心里已经有对策了。
其实所有的人心里都很纠结,这麦子若是要卖的话,还不如卖给曹家,他们出的价格比外面高出数倍,但是不卖的话,几万石的粮食压在手里,倒成了大-麻烦。
叶剪秋对朝歌道:“朝歌,有件事只怕你得帮忙。”
“说吧!”
朝歌拍了拍胸口,老婆大人发话,在所不辞!
“用你的黑鹰将赵鸣岐叫来,我找他有事。”
“赵淳?”
“是的!”
叶剪秋坚定的点头。
朝歌鼻孔里喷气,站起来道:“我即刻去办。”
“辛苦了。”
“不客气。”
朝歌使劲捏了把能干的老婆儿脸蛋儿后就出去了,工友们倒吸凉气。
——找齐王来干活,竟然连个“请”字都不用!这两口子真是大大的忤逆呀!
☆、一百一十九
会议不知不觉已经开了一上午,所有的工作汇报都已结束,下面是自由讨论时间。工友们放松了下来,有人开始互相点上香烟,悄声讨论着手里最新研制的打火机和火柴。
叶剪秋静静的用笔在纸上写写画画,不时地停下来望着一张张的草图出神。
俗话说,好马配好鞍,是为锦上添花,木偶镶金牙,则是画蛇添足。
货物的包装是个大问题,农场的货物现在还在用传统的草绳粗放式的捆扎,素面朝天的出售,再好的东西也显得粗鲁。
很多市面上的产品基本上是赤膊上市,秸草、麻皮、菜叶……凡是能够利用包载物品的自然物都是原始的包装,产品不带任何附加值而且与商品完全分离。包装的功能仅仅表现在包装物品方便携带上,很难窥出利用包装的功能达到促销目的的技巧特征。
他想到了“买椟还珠”的故事。虽然这个世界也不乏黄绢细裹、红绫紧缠的物件,“革匮十重,缇巾什袭”的锦匣,多见于皇宫相府,朱宅豪门用于收藏珍宝古玩的,要么束之高阁,要么密宝深藏,不能代表以交换为目的的实际意义上的商品包装。
商家们也有不少用铁筒、木匣、锦盒装盛的日用百货。并且很显然的注意到了包装美化商品的功能,因此木箱纸盒上也往往飘着红绸绿缎的腰带。
现代化装载商品,很方便运输。纸箱上印一只47 酒杯,再附上一句:“玻璃易碎,小心轻放”或是两根枯骨架着一个骷髅,一旁注明:“剧毒药品,小心触摸”等等,警示包装里的商品属于哪类的物质。就是这种简单的提示,也足以证明包装的功能非同寻常。
——玻璃容器必须上马,还有纸箱的外包装。
叶剪秋开始低头“唰唰”在纸上写写画画,他的脑海中出现一个人——李子定。
李子定虽然是个读书人,但同时他又是一个很精明的商人。
他的印刷作坊不仅仅只是叶剪秋看到的那一个,而且在外地也有分号。他收藏了刻版上万块,内容包含医学、棋书、音乐书、茶谱、花卉、法贴等。而且各种工匠总数近千人,可谓大型的印刷工厂。
最让叶剪秋感兴趣的,李子定竟然还承接纱衣印花,而且是多色套印的彩色印刷! 如果找他合作开始纸箱的研发和包装,定会开辟新的天地!
其实叶剪秋在和李子定交谈中,还无意中聊到了打印机。
那种利用滚筒、铅字盘、机头的老式机器使得李子定非常感兴趣。
可是现在,叶剪秋却突然想到了“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林语堂先生。他有一件最伟大的革命性创举,其原理方法都是里程碑的贡献!那就是——明快打字机,而且是用键盘的。
明快中文打字机用六十四个键,使用上下检字法,就可以打出八万多个汉字,而且都是竖列的繁体字……呵,如果李子定知道,定会欣喜若狂!
此时,感到自己的胳膊被人碰了碰,老水递给叶剪秋一根香烟,并且巴结的点上后道:“叶管事,曹五他们在外面等半天了,你看?”
叶剪秋叹了口气道:“让他们进来吧!”
老水立刻冲门外喊:“曹五啊,叶管事让你们进来!”
会议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宣布对曹五和叶婉珍的去留。
众人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看着从门外走来的曹五和头上缠了纱布的叶婉珍。
曹五这几天在农场拼命干活,人都瘦了一大圈,大肚子没有了,脸色也黝黑了许多,而且人们惊讶地发现,曹五竟然是个大络腮胡子!头发和胡子乱蓬蓬的,有些不修边幅之感,好像又回到市场上那个抠着鼻孔的曹五。
而叶婉珍,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套最小号的工装,即使如此,袖子和裤脚也挽起很多,由于受了伤,脸色清瘦苍白,头发只简单的梳了条大辫子,倒比平时顺眼了许多。
叶剪秋没有说什么,只对他们二人点头示意坐下。
叶剪秋看到曹五垂头丧气的模样,心里有些难过。他本来想找曹五私下谈谈的,但是曹五的目光看着他有些发怵。也许那天叶婉珍的话,他好像也听懂了几分……鬼呀,谁不怕?
叶剪秋苦笑,既然如此,那就回家吧!
叶剪秋弹了弹烟灰道:“曹五,我知道你喜欢农场,也为农场付出不少。但是你们曹家和农场现在是对立竞争关系,那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回到你的曹家,我们仍是朋友,但是农场你永远不能再踏进一步。第二,你留在农场,我们还在一起工作,但是你永远也不能再出去,也不能见你的家人。你自己先好好想想,然后再回答我。”
为了不伤害曹五,叶剪秋婉约的提出两条意见,其实叶剪秋觉得曹五会选第一个。
曹五苦着脸挠头,心里更纠结了,如果像其它工友那样,呆在农场永远不出去,好像他办不到。若是回去,他和小厨子还能像朋友一样正常交往,好像也不错,只是他不能和农场一起发展了……
曹五其实心里挺委屈的,被老娘出卖的他跟在老娘屁股后面不停地苦苦追问,不厌其烦的曹老娘才终于说了实情。
原来曹母早就知道了小厨子是异能者,所以才对农场下的手。而且曹母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什么钻天大树啊,什么屋内飞花啊!曹五没想到,老娘知道的竟然比他还多!曹母说,现在那小厨子早就没有异能了,成了普通人,让他乖乖回家。
曹母只所以这么清楚,都是因为——杨小迷。
曹母在绵州府的时候,就开始怀疑杨小迷为什么没有带曹五来救小厨子。直到那天在农场门口,那杨小迷为了小厨子出马抓人,那曹母才最后确定,杨小迷背后果然另有其主!
在酒桌上,杨小迷很爽快的承认了,他说自己是齐王的手下。
曹五内心哀鸿遍野,杨小迷啊,你害死我了!
曹五很纠结,现在小厨子和朝歌成了一对儿,他好像越来越没有机会了。而且最重要的是,长得那么好看的小厨子,怎么会是那种“东西”呢……
曹五不由得打个了个寒噤,他好像真的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叶剪秋又对叶婉珍道:“叶婉珍,你的去留和曹五差不多,你若想留下来,永远也不能再出去,而且你没有一文工钱,只能在这里白做工。若是你想出去,我会一次性给你些银子生活,但是你……”
“我留下!”
叶婉珍打断叶剪秋的话,坚定的回答。
不顾众人惊讶的目光,叶婉珍抬起煞白的脸,毫不犹豫地道:“大哥,我留下,永远也不离开!”
叶剪秋真心劝:“你会后悔的。”
叶婉珍双眼饱含泪花:“大哥,我的付出只有自己明了,我的苦辣酸甜也不为人知!我的事大家也许会耻笑,会谩骂,但是我却会掉泪!也许他永远不会来,也许他来了也不会和我说一句话,也许他根本不想知道我是谁!但是我仍会留在这里为他等候,哪怕青丝变白发,哪怕红颜变枯骨,老死也不后悔!”
正在记录的小温低着头,沙沙不停的笔终于停了下来。
曹五惊讶的看着叶婉珍,他怔怔了半天后,虎目含泪地道:“我也留下!”
一个小女子为爱都愿毫不犹豫地付出一生,他一个大老爷们能退缩吗?
叶剪秋心里一阵烦躁,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好好的康庄大道不走,偏偏走死胡同!
“散会!”
叶剪秋生气的一拍桌子,率先大步离开了会议室。
叶婉珍看着叶剪秋叼着烟头,双手插兜潇洒离开的背影,她心里五味杂阵。这个叶剪秋,虽然不是她真正的大哥,但却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叶婉珍真心觉得,自己选择留在这个“大哥”身边,是对的!
她抬起头,默默的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温奕,抿了抿嘴巴,轻声道:“温奕,对不起。”
温奕没有说话,只是将桌上的东西归拢到一起,没有看她一眼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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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沉沉的夜再一次来临,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连一丝星星的微光也没有。
农场的帐篷早就亮了点点烛火,远处不时传来工友们打牌笑骂的声音,空气中还有淡淡的烟酒味儿。
朝歌举着火把站在新建好的地下冷库前,已经静静的等候了很久。
从不停歇的大风又如约而至,火把被狂风吹的摇曳不停。叶剪秋踮着脚将一个披风系在朝歌身上,搓手跺脚道:“朝歌,今天晚上他可能不来,我们回去吧!”
朝歌摇头:“不会的,他若不来,以后将再也见不到我。”
“朝歌,不要倔强,明天我们再来等。”
“会来的。”
朝歌举着火把像雕塑般的伫立在风中,毫不动摇。
夜色更深,农场的帐篷那点点烛光终于逐渐熄灭,人们的笑谈声也渐渐消失,四周又陷入黑墨一样沉寂的夜色。
此时已是丑时,浓雾即将弥漫到这里,叶剪秋不时担心的看着神色坚定的朝歌。他只好轻轻抱着朝歌的腰,朝歌也抬起胳膊搂着他,两个人在风中相偎耐心等待。
突然一阵呼啸的狂风袭来,火把晃了几晃后终于熄灭,黑暗中,两个人的长发如同被风拧成一股股的麻绳,狂风夹杂着沙尘不停的拍打着脸颊,一阵火辣辣的疼。
一个黑色的大影终于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前方,夜幕中只看到金色的光芒如流星般在风中划过。
赵淳真的来了!
叶剪秋觉得身上的温暖突然消失,只见朝歌将手里已经熄灭的火把扔的远远的,大步走向赵淳。
“让我来有何事?”
赵淳的声音更加暗哑,黑色衣袍如同狂风中飘零的树叶,人单薄的好像随时被风卷走。
朝歌道:“我们需要苍澜山上的冰。”
赵淳枭枭的笑:“想让我做苦力,将雪山上的冰一块块搬来吗?”
“没错。”
“很好。”
赵淳说完,一撩宽大的衣袍,转身就进入了洞门大开的地下仓库。朝歌紧追不舍,叶剪秋刚要跟着进去,却被一阵狂风阻挡,那铁制的大门“咣”的一声就紧紧闭上了。
叶剪秋呆呆地站在门口,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好像被无理的隔绝在外,别人的世界拒绝他的加入。
冷库很空旷,而且阴暗潮湿,地面和墙壁全是铺好的大块石板,靴子踏在厚厚的青石板上发出闷闷的回音。
赵淳走在前面,漫不经心地道:“朝歌,你可以为心爱之人做这些事的。”
“拜你所赐,我现在根本做不到。”
跟在赵淳身后的朝歌表情有些狰狞,如果不是生死相系,他现在就想动手杀了那个人!
赵淳仰天长笑,他转过身道:“朝歌,你没发现吗?今天可是个大吉之日。”
只见赵淳突然掏出把锋利的青石玉刀,朝自己的胸口狠狠刺下,鲜红刺目的心头血缓缓涌出。
赵淳看着目瞪口呆的朝歌,笑道:“还不来享用?我的心头血可是能解你禁锢。”
朝歌快步上前,大声道:“赵淳,你想死吗!”
“你说呢?”
赵淳淡淡的不置可否。
朝歌双眼通红,来不及想太多,他趴在赵淳胸口就大力吸吮。心头血!赵淳的心头血是他唯一的解药!若是失去,将再也没有机会重获新生!
赵淳感到胸口的阵阵温暖,不禁伸出颤抖的手着欲抚上怀里那黑亮的发顶……但,终究又收了回去。
——洞中的朝歌,是世间最美丽的少年。他无辜的眼神总是怯怯的看向赵淳,双眸干净的这个世界都配不上他……当他第一次脆生生的喊出父亲时,赵淳拂袖而去,竟让朝歌一个人在洞里呆了三年……
三年后,当他重归山洞,发现像个野孩子般的朝歌已经学会笨手笨脚的做饭,甚至还高兴的向他展示自己做的两个荞麦皮枕头……
赵淳冷冷的将枕头打飞,不管朝歌能不能接受,他将事实告诉了朝歌。
没错,你本是螭国龙子,我对你下了古降,除非我自愿取出心头血,否则你我共生死。
没错,你母亲本是我害,但她也因我而重生。
没错,你本该死,可是我又救了你。
没错,我们水火不容……
赵淳紧闭双眼,他永远不能忘记朝歌那双震惊的泪眼,也永远不能忘记那朝歌冲出山洞从雪山顶上一跃而下!
是什么样的罪和惩罚,让他们受如此折磨!
终于,朝歌站起身,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对赵淳道:“你走吧,我已经不需要你了。”
赵淳的心如同被那把玉刀又狠狠切割了千万遍。
他发出阵阵嘶哑的笑声道:“这么快就赶我走吗?最起码,让本王也见识一下传说中螭龙的本尊。”
朝歌灿烂一笑,如同春风将千万座雪山同时溶化,花朵开遍了所有的山谷。
只见朝歌在地上一滚,洞内立刻寒风乍起,地动山摇中,所有的青石板被海浪般的狂风掀起,发出急促而剧烈的咯咯声,墙壁上的石板终于经不起震动,纷纷掉落碎裂……只见浓浓的黑雾中,一条巨蛇般螭龙盘卧在赵淳面前,探出头伸出巨大的脚趾。
赵淳抬头静静仰望那只螭龙,只见它形如巨蟒,身体扁平,全身深蓝鳞甲覆盖,额间赤带如锦文。头顶微凸却无角,长须飘扬,四肢强壮。
螭龙张口喷出一股淡蓝色的雾气,雾气所经之处,瞬间出现大片耀眼炫目的冰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