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影帝完本——by年华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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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是个成年人,会这些再正常不过,自己是不是把大少想得太过了?
虽然在《女帝传奇》剧组里和郑元凯做了半个月的邻居,但两人在生活上的接触不多,叶熙辰对郑元凯的很多印象依然是通过脑补来的,现在他发现,很多时候真相和想象不一样。
比如说,会洗碗,再比如说,不会背后打结。
唔,说起来,不会背后打结的话,从侧边打结呢?
应该不难想到这一点吧,这人到底是无意的还是有心的?影帝对着围裙上的海底世界图案陷入了沉思。
郑元凯在房子里到处逛。
采光和通风都不错,满分100的话,格局打90分,再加上房主自己的摆设和布置,整体是可以满分的。
大学时,他便在朝阳地产担任职务了,因此什么都懂一些,虽然学的建筑,室内装潢冒充专业人士也是能骗过不少人的,此时大少却无意卖弄,而是粗略看过,便直奔叶熙辰的卧室了。
推门而入的一瞬间,郑元凯的脑海中诡异地冒出了“闺房”这个词。
不出所料,床单和被子都是米色的,仅仅在深浅上有所不同,喜爱米色的人给它堆砌了许多溢美之词:优雅大气、清爽宜人;纯净浪漫,温暖高贵——大少忽然觉得,这些词汇放在影帝身上也是不错的。
除了枕头,大床上还有与人等高的长条抱枕,和在剧组里见到的图案不一样,郑元凯正研究着,叶熙辰进来了:“在看什么?”
大少提问:“你到底有几个抱枕?”
还记得昨晚熙熙小朋友是如何缠在这人身上说没有东西抱睡不着的,影帝脸色微红:“枕芯其实是同一个,只是换了枕套而已。”
“哦……你喜欢狗?”
上次的竹子图案就算了,这次如此密集的狗狗图案,不是真心喜欢的人顶不住啊。
“挺喜欢的,一直想养,不过演员的行程不合适。”
郑元凯若有所思:“如果回家以后寄养的狗不认得主人,你会伤心;如果它还依然认识你对你热情,你又会心疼没好好陪它,对吗?”
“是的。”
叶熙辰怅然道。
和演员比,总裁似乎要幸福一些,起码每天还是可以回家的,然后享受狗狗摇着尾巴叼着拖鞋欢迎的待遇——尽管那拖鞋本来就是放在门口的,金毛犬静静为了显示它的劳苦功高,特意把拖鞋藏起来,等主人回来再叼出来。
“还有其他图案吗?”
“两套换洗,已经够了。”
“不信。”
“……你可以打开手机淘宝搜一下等身抱枕。”
郑元凯立刻搜了。
他悟了。
选择实在太少,一页页枕套图案几乎全是衣着暴露的动漫人物,凹凸有致的女性占了大半江山,男性也有,身材也很棒,而且……大少忍笑:“虽然你11 不会买个男人图案的,但我还是要问,是因为他们都有八块腹肌吗?”
是的,凡是上身光裸的男人,都比叶熙辰多两块腹肌。
“……”
被戳到痛点的影帝恼羞成怒,大声争辩:“腹肌数量是天生的!”
“干嘛这么激动?”
郑元凯好笑道:“熙熙小朋友的六块腹肌长得很漂亮呀,大哥哥看得很清楚的。”
忍住抄起枕头往他身上砸的冲动,叶熙辰咬牙:“你比我小五岁。”
“只是年龄而已。”
大少满不在乎地挥挥手:“男人嘛,最终还是要看……”
他饱含深意的视线落在影帝双腿之间的某个部位。
“……”
叶熙辰无言以对。
实际上,两人并没有直观地比过尺寸,昨晚洗澡的时候大少是穿了内裤的,换衣服的时候他没有让熙熙看见,而后在床上,熙熙伸了手,但触觉和视觉不能精确地相互转化,所以还是分辨不出谁大谁小。
何况尺寸还分常态和起立……
想什么呢!
影帝赶紧把发散过头的思维拉回来。
等等,开始明明是在聊抱枕,后来怎么发展到了这里?
叶熙辰试图转移话题:“你喜欢植物吗?窗台上是我养的宝石花,叫囡囡。”
“女孩子?”郑元凯也不为难,顺着他的意思提问:“这是多肉植物吧?怎么,它们有性别?”
“囡囡也可以是小孩子的意思啊,”回到了熟悉的领域,影帝放松下来,侃侃而谈:“宝石花的雄蕊和雌蕊都长在花上,来,我指给你看……”
大少有点晕。
被灌了一肚子植物知识,好难吸收。
如果不是看在影帝的确笑得很开心的份上,他早就打断了,对植物不怎么感兴趣呢。
“你要睡午觉吗?”
“嗯?要。”
“那我回去了,感谢招待,”郑元凯起身弯腰,在叶熙辰脸上啾了一下:“不用送了,午安。”
“……”
影帝神色奇异。
记得昨晚熙熙小朋友在大少脸上亲了一口,这是礼尚往来?
尽管如此说服自己,叶熙辰仍然觉得,有什么正在失去控制。
蓝色跑车划了个流畅的半圆,调头上了公路。
郑元凯开到岔路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去贺泉家里,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他已经不是景安了。
起码表面不是。
这时候回去找人,被取信的难度不大,毕竟有些事情只有经历过的人知道,可真的要去吗?
大少很犹豫。
和叶熙辰一样,贺泉也是孤儿院里的小孩,和前者不同的,后者被景博远夫妇收养了。
即使如今,郑元凯依旧不认为这是什么再造之恩,但贺泉显然不是这样想的,古代三从四德,三从说的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而贺泉呢?在景博远夫妇和景安都在时,他的一举一动都围绕着这一家三口;在景博远夫妇逝世后,他的全部注意就放在了景安身上。——和三从神似。
并非简单的关心。
大少不知道怎样形容,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被收养后的贺泉就像是某种寄生生物一样,认定了宿主以后便停留下来和其紧紧缠绕在一起,如果宿主死亡,他无疑也要受到相当大的影响,这后果可能让它一同枯萎,亦或……重获新生。
那么在景安死去之后,贺泉能够为自己而活了吗?
像一个完整的人那样。
郑元凯心情复杂。
大少本来以为,看在朝阳地产先后由景博远和景安担任总裁的份上,贺泉会留在公司里继续效力的,哪知道他却干脆利落地辞职了。算算时间,是豪门小三那个视频曝光之后不久,想必贺泉是认为景博超有谋害侄子的嫌疑,即使无法指认,也不肯在他的手底下工作了。
郑元凯有很大把握,那人现在就在家里。
贺泉万事以景安及其父母为中心的处世态度,让他很难找到别的工作,而贺泉也不必去找了,在朝阳地产做了这么多年的总裁秘书,又不乱花钱,他的财产并不少。
事实上,景博远夫妇的遗嘱里为贺泉留下了一份资产,只不过后来又被他送给景安了而已,亲爱的叔叔对此满怀羡慕嫉妒恨,私下说贺泉是哥哥家养的一条狗,忠心耿耿,脾气又臭又硬,脑袋不会转弯。
至于这说法他是怎么知道的?
总有人通风报信。
红灯转绿,蓝色跑车开了出去,向着浅水湾的方向。
究竟是将灵魂转换的事情全盘托出,让贺泉自己选择,还是隐瞒这件事,看对方能不能“重获新生”?
大少觉得,可以折中。
先观察一下贺泉如今的情况吧。
至于怎样观察……先回家定个计划。
第38章 金毛
然并卵。
哪有什么计划好订?
郑元凯把纸笔丢在桌上,陷入了沉思。
贺泉是个宅。
在大少的印象里,如无必要,这位每天仅仅出门一到两趟,每次花费时间不到二十分钟,买食物生活用品再加上倒垃圾,剩下时间都在家里窝着。
他很烦恼。
这种人的生活乃至精神状态要怎么观察,即使侦探也束手无策啊,难道要到对面的楼顶上去架个望远镜?
又不是拍电影。
先去踩点吧。
郑元凯的行动力一向很强,即使没想出办法,也先出门了。
正是晚霞漫天。
夕阳旁是橙红的云朵,仿佛有火焰在其中燃烧,瑰丽而辉煌。
大少换了样式较为普通不起眼的上衣和休闲裤,戴上墨镜遮挡容貌,将车放在停车场,步行去往目的地。
郑元凯自以为已经足够低调,然而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会引发许多关注,男人们嫉妒的眼神和女人们暧昧的秋波频频停驻在身上——有些人天生就是衣架子,大少无疑就是这种人,无论多么不合适的款式在身上都会穿出“模特拯救了衣服”的效果,老旧过时和经典复古的差别其实不那么大,至于他想要达成的“普通不起眼”效果,只是个美好的幻想罢了。
对,就是淘宝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区别。
不建议群众模仿这类人的穿着。
郑元凯哭笑不得。
在他还是景安的时候,可没有这样的魅力。
然而现在这种吸引人注目的能力会带来额外的变数,找邻居打听贺泉的消息的话,这容貌是不是太醒目了?
咦,好像并没有什么影响。无论邻居说“有个陌生人打听你消息”还是“有个陌生帅哥打听你消息”,都是一个效果。
至于正好遇见贺泉出门去搭讪……如果对方认不出恒阳地产的郑大少,才是件怪事呢。
去往目的地,要路过长风街。
对于他来说,这是条充满回忆的街道。
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随风飘来,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大少的脚步顿了顿,摸了摸刚吃完晚饭但仍有空间的肚子,拐了进去。
郑元凯的口味,和景安的口味,是有区别的。
比如说,他现在正在排队购买的铁板鱿鱼,原主就不爱吃。
“老板,给我来三串,微辣。”
“好嘞!”
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父母还在时,景安常常在晚饭后来这个地方,那时候他还很自由,不需要为了掌控公司摆出所谓的“总裁风范”,拒绝这些会让其形象不够威严的小摊。
长风街的居民流动摊贩管理很不错,是经过政府批准的,不存在听闻城管消息便望风而逃的情况,相对应的,这儿偶尔会有人来抽查,如果被查出用了地沟油之类的东西,便会失去继续在这里做生意的资格,没有余地。
反正想要挤进来的人很多。
严格的管理让这里的摊贩少有侥幸心理,也让食客们吃得安心,吸引了更多的人流。
由于要保证原材料和调料的新鲜和营养,小贩们在此摆摊的成本比起别的地方高,但薄利多销,更多的顾客会在这条街上消费,只要味道好,不愁没有回头客,何况还有回头客带人来的。
不用额外花钱便有了口碑,老顾客和摊主们像是朋友般相处,彼此拉拉家常,也不用担心城管,计算一下,说不定还占了便宜。
而政府呢?
长风街可以不用让城管过去盯了,人力节省了下来;抽查根本不用设立专门的部门,食品部门的人自己也会从这儿打包东西吃,顺手测一下的事情;山林市得到了一条可以大大方方宣传的美食街,拉动了游客消费。
所谓双赢。
郑元凯是很佩服这一届的领导班子的。
“上清苑”项目,便和政府有关系。
准确的说,这小区落成之后,会作为本市政府的福利房,分配给符合资格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将有领导及其家属入住。仅此一点,不管小区的占地面积或者其他因素如何,这都毫无疑问是个“大”项目。
商人总是怕政府的,因为政策在对方手里,扶持某个行业、抑制某种现象、有限的资源批给哪家企业……对于经商而言,都至关重要。和政府打好关系,是每个商人的希望,而“上清苑”项目,则让山林市的地产公司看到了曙光。
理所当然,其他公司都是陪跑的,最后的赢家会在恒阳地产和朝阳地产之间产生。
这并非盲目自大,而是客观事实。
纵观历史,好像有很多以弱胜强的例子,而这些例子之所以会被记录下来千古传诵,真实原因就在于其稀少。很简单的比方,如果人人都在做好人好事,好人好事还需要特别在各类媒体上报道出来表扬吗?
弱者胜过强者,尤其是胜过远远强于其的存在,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强者犯了错。
如果没有漏洞,没有没有空子,其他地产公司又凭什么胜过山林市两大巨头?
而这两家同时出错的概率太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景博超老眼昏花倒是有可能,钟阳怎么看也不是会犯这是毛病的人。何况,除了最高决策者,还有许多精英都投入了这个项目。
吃光鱿鱼,又买了一份章鱼小丸子,大少终于迈开了腿,准备去干正事了。
街口走来一个眼熟的人。
赫然正是贺泉。
本该感叹太巧了的郑元凯却没有上前,甚至视线也仅在其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便落在了那人脚边。
那儿有只金毛犬。
全身遍布的同色毛发让许多金毛犬在人类眼里都长得差不多,以往景安带着金毛散步时,如果在路上遇到另一只金毛并和它一起玩耍,有时候,景安需要喊狗狗的名字看反应才知道哪只是自家的。
可如今,仅仅是看着,他便有种强烈的感觉,这就是曾经养过的那只。
往日油亮的皮毛已失去了光泽,与其说是金色,不如说是枯黄;往日略有些胖的体型已完全寻不到踪影,夏天剃短了毛,走路时能够很清晰地看见肋骨的形状;往日神气活泼的模样更是不见了,高昂的头颅垂了下去,周身散发出浑浊的气息。
——静静。
——由于调皮好动而被主人取的名字。
它如今瞧上去,倒是足够安静了——死一般的安静。
怎么会这样?
郑元凯想起收养金毛犬后带它去宠物医院时,兽医说的话:“金毛心思比较细腻,这只又是被人抛弃的,以后最好不要换主人了。”
倏忽潸然泪下。
可景安已经死了。
狗是靠气味分辨人的,如果说和贺泉还可以相认,又能如何告诉静静,自己便是它的主人呢?
周围已有人小声议论起来,这样的景象在长风街存在的时间,并不短。
一个小女孩跑上前:“叔叔,狗狗生病了吗?”
她眨着大眼睛,话语中透出稚子的天真:“快带狗狗去打针啊!别怕,打针痛痛,但病会飞走的!”
“啊,谢谢你,”贺泉怔了怔,才笑道:“我会的。”
小女孩十分开心,仿佛完成了一个伟大的目标,又瞧了瞧狗狗,蹦跳着跑回了妈妈身边。
一人一狗缓缓经过了大少身边。
此时的郑元凯很有几分可笑,他还戴着墨镜,脸上有泪痕,手里还捧着一盒吃了一半的章鱼小丸子,黯然神伤的样子。——如果被人认出拍下这模样放上微博,网媒还不知道要炒作出什么来。
在经过这样的大少身边时,金毛停了下来。
贺泉没有拉狗绳,而是停步,蹲下来抚摸它:“怎么了?”
“汪呜?”
金毛低低叫了一声,凑上前去嗅了嗅,试探地蹭了蹭郑元凯的小腿。
街道仿佛静了下来。
一瞬间,那些喧闹的声音和鲜艳的色彩似乎都褪色成黑白的背景,引发不了丝毫的关注,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这一小块地方,贺泉紧盯着这个戴墨镜的男人,语气彬彬有礼,眼神却锐利如刀:“抱歉,看起来它很喜欢你。”
这人有什么地方值得少爷的狗关注?
“啊。”
郑元凯发出无意义的语声词,跟着蹲了下来。
章鱼小丸子被随意搁在地上,大少伸手摸了摸狗狗的脑袋,先逆着毛摸一下,再顺着毛摸两下,金毛摇了摇尾巴,蹭的更近了,热情地将两条前腿搭在他膝盖上撑着身躯,头往前昂着舔了舔他的脸。
郑大少侧过头,摘下了墨镜。
相貌辨识度太高,贺泉诧异极了:“是你,郑元凯?”
金毛尾巴摇的更欢,它躺了下来,露出了脆弱的肚皮。
贺泉震惊了。
在他的印象中,这金毛只会对少爷做出仰躺的姿态,这种毫无防备的动作,代表狗狗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是撒娇,也是绝对服从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