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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养家之路完本——by渔小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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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的他呀,曾步步维艰,也曾翻手作云覆手雨。
沈灵最近在图书馆里啃下了好几本大部头的历史书。他已经知道,前世的他所生活的那个“景朝”显然并不存在于真实的历史。他是怀着期待去查阅历史资料的,却没有在历史上找到自己曾经生活过的痕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原本所生活的那个年代大约和华国历史上的明朝中前期相似。
不过,沈灵却也没有太过失望。因为,过去的一切都早已经过去了,他正活在当下。
“哥,这青椒肉丝里的青椒太辣了。”沈灵把梦中的种种尽数压了下去,很接地气地说了一句。
“是吧?你也觉得辣吧?切菜的时候就发现了,这辣椒呛得我眼泪都出来了。”沈真的手自从切完青椒后就一直火辣辣的,直到现在还觉得难受呢,“下次不买这种青椒了,还是买甜椒好了。”
“哥,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能认出黑子的狗盆是个古董?”沈灵带着一点点试探地问。
“我现在更想知道你那一手好绣活到底是哪里学来的!”沈真开着玩笑说。在看到缝补好的羽绒服时,沈真的第一反应是为沈灵的手艺惊叹的。可是,现在冷静下来了,沈真心中却又涌出了担忧。
莫非沈灵真的喜欢捏针拿线吗?那他以后会长成娘娘腔吗?
凭着沈真现在的成年人心理,他其实并不歧视娘娘腔。但他不歧视了,并不意味着社会上的大部分人不会惯性歧视啊!那沈灵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沈真已经脑补沈灵在角落中嘤嘤嘤哭的样子了。
沈真急急忙忙地说:“要是你很喜欢摆弄针线……其实设计师是个不错的职业,你以后可以选择读设计专业。咱们努力点,最好能把你送出国去留学。国外的社会环境在某些方面要宽松自由点。”
等等,设计师不等于娘娘腔啊。有些设计师明明很MAN的。沈真转念想到这一点,忽然又放心了。
沈灵:……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哪里是真喜欢针线啊,只不过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学而已。”沈灵说。
哦,也就是被养父母那无良的一家人逼得了?沈真彻底松了一口气,气愤地说:“村支书那一家人确实好恶心啊!真想找个机会好好教训一下他们!”村支书就是沈灵当初的那个养母的爸爸,算是他们家里的大家长吧。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村支书,其实村子里很多人都因此而巴结着他们家。
上一世沈灵捅了他们,虽然没捅死他们,也真是大快人心啊。
沈灵自己反而并不怎么生气,说:“我刚刚想到的,沈建春的砖瓦厂其实是违章经营的吧?要报复他们很简单,把砖瓦厂举报了。不过,这个事情也不急。他们能违章建厂,在外头肯定有路子,我们要找准了人再举报,否则说不定正好直接撞他们手里。”沈建春就是沈灵当初那个养母的哥哥。
咳咳,虽然养父母那家人确实恶心,用高浓度的漂白/粉都没法给他们洗白,不过沈灵会针线活并且还手艺精湛这件事情,却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当然,关于这一点,沈灵暂时不打算告诉沈真。
冬日的晚上,兄弟俩照例又是早早睡了。
上半夜,沈灵陷在梦里。后半夜,沈真也梦到了自己的前一世。他曾经做过无数次差不多的梦。
那是一架跨国的航班。
沈真是头等舱的客人。如果是他自己买的票,他肯定舍不得坐头等舱。不过,他这一次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竟然在公司的年终奖抽奖中抽到了欧洲某国的豪华十日游,来回飞机票、食宿费全免。
沈真觉得这辈子的幸运估计都在这一次的抽奖中用尽了!
沈真的旁边坐着一个周身透着贵气的男人。他自上飞机后就戴上了自备的眼罩开始了睡觉。
凭着沈真对人体结构的了解(为了画好人物,他辅修了一部分医学知识,闭着眼睛都能默出人体完整的骨骼结构和肌肉分布),即使这个男人被眼罩遮住了大半张脸,沈真依然觉得他是个帅比。
好吧,眼罩男不仅仅是个帅比,还是一只土豪。
沈真在衣着方面保持着直男审美,哪怕他工作稳定后已经不差钱了,但他买衣服时依然没什么追求。他是那种只要衣服没破就能永远穿下去的人。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看不出眼罩男一身的壕气。
沈真没有什么仇富心理,偷偷用视线把眼罩男从上到下扫了一遍后,他并没有什么泛酸的情绪。不过,他多少是有些羡慕眼罩男的。有些人终其一生都碌碌无为,有些人年纪轻轻却已经功成名就。
如果旅途不生波折,那么沈真和眼罩男之间就不会有任何交集。
但是,这架飞机遇上了小概率事件,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出现了意外。
哪怕空乘人员非常专业,一直在用冷静的声音安慰大家;哪怕机长并没有放弃,还在试图力挽狂澜。可是,他们却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当?0 匆攀榈闹奖时慌煞⑾吕春螅芏喑丝投急览A恕?br /> 头等舱坐着的人大都非富即贵,他们平时高高在上,保持着一种让普通人仰望的姿态。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反而就更怕死了。或者说,又有谁不畏惧死亡呢?有些人在嚎啕大哭,有些人在大声咒骂,有些人跪地向诸天神佛祈祷……在一群情绪失控的人中,沈真反而是较为冷静的那一个。
沈真很冷静地写起了遗书。他工作几年有了些存款。他打算把存款一分为二,一部分给李浩,一部分给张明。他想,如果他这一次真的在劫难逃,那么也就只有李浩和张明两家人会替他哭一哭吧。
还以为是中了大奖呢,却没想到是死亡的大奖。沈真苦笑了一声。
这时候,眼罩男终于醒了。他摘下眼罩,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后,同样冷静地写起了遗书。
也许是濒死的状态使得沈真无所顾忌了吧,他对着眼罩男很突兀地问了一句:“你不害怕吗?”
沈真觉得自己应该是不害怕的,事实上他确实非常冷静,但他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眼罩男却比沈真更为冷静,他脸上的表情甚至没有什么波动,从容地就像是马上要去赴一场美好的宴会。
“死亡只能证明我曾经痛快地活过。”眼罩男说。
如果是在平时,也许沈真会觉得面罩男这句话非常矫情装逼,他会对此不屑一顾。但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沈真却因为这句话忍不住想要膜拜眼罩男了。死亡让无数人胆怯,但这显然不包括眼罩男。
“沈真,我叫沈真。”沈真下意识说了自己的名字。
“沈拙耕。”眼罩男说。他的名字不是什么常见的汉字组合,于是,眼罩男还用一种仿佛是带了笑意的但其实仅仅是体现了基本社交礼仪的语气解释了一下:“大巧若拙的拙,躬耕乐道的耕。”
当眼罩男略侧过身来和他说话时,沈真才注意到眼罩男只有一只左眼。他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贯穿了他的右眼。不过,他自己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他甚至没有裹块黑布弄个海盗的经典造型。
后来的事,沈真有些记不清楚细节了,只知道他们最终和死神擦肩而过。飞机终于平安降落。
下飞机时,沈真心里有种劫后余生的狂喜,他的腿脚却依然不受控制地发软。明明已经彻底安全了,他却忍不住开始了后怕。他所有的勇气都仿佛在飞机上用光了,生理性的泪水再次控制不住。
狼狈的沈真在某个抬头的瞬间看到了沈拙耕被一群人簇拥着从容离去的背影。
那是和他一起被死神亲吻过的沈拙耕,但脱离了死亡的阴影后,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而已。
沈真却一直记得他。
这一次的死里逃生对于沈真的影响是巨大的。哪怕他很快走出了阴影,但他后来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做过无数次相关的梦。他总梦到自己命悬一线,这其实可以算得上是噩梦了,但因为梦里有眼罩男,眼罩男会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向沈真展露他的冷静自持。于是,噩梦就从未变成过真正的噩梦。
其实,眼罩男的模样都已经记不清楚了呢,不过沈真一直记得他在面对死亡时的那种态度。
敬畏生命的,并不畏惧死亡。
☆、33|第三十三章
早上起床时,沈真一边穿着袜子,一边若有所思。
“大早上的想什么呢?”沈灵迷瞪着眼睛撒完尿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时,沈真的袜子还没有穿好。
沈真一脸傻甜白地回答说:“在想我未来儿子的名字来着……叫沈若愚如何?”
沈灵觉得这句话的槽点实在太多:“昨晚上都梦到些什么了?这就开始想未来儿子了?”
昨晚上又梦到眼罩男神了啊……沈真从不追星,没有什么所谓的男神女神,但因为他和眼罩男神的相识过程太过特殊——虽然在那次相遇之后,他们依然是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沈真便对眼罩男抱有了极大的好感。听听他的名字吧,大巧若拙的拙,躬耕乐道的耕,这名字都比一般人有文化!
沈真觉得自己就算再活一辈子,也无法到达眼罩男的那种高度了,毕竟他的本质就是个大俗人。
俗人是什么意思呢?沈真觉得自己哪怕赚到很多钱,也只能成为一个“暴发户”,却成为不了像眼罩男那样的“贵族”。虽然华国的政体中早就没了“贵族”这种阶级的存在,但就是这个意思吧。
不过,沈真觉得自己虽然没法做到了,他却可以把这个美好的期望放在自己未来的儿子身上啊!
比如说……他可以给自己儿子取一个和男神相似的名字。←_←
“你就说这名字好不好吧!若愚若愚,大智若愚、大巧若拙,这名字是不是很棒?好不好听还是其次的,主要是有内涵上档次啊,显得我很有文化。”沈真高兴地问。他觉得自己简直无比机智。
沈灵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说:“大巧若拙啊……确实是个好名字。”
沈真低头穿好的鞋袜,说:“从张叔叔家里带了一些磨细的玉米粉过来,等会儿用玉米粉熬粥喝吧?对了,昨天卖馒头的来村里了,我买了两个老面馒头,正好切片裹了鸡蛋液煎着吃。怎么样?”
“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沈灵其实一点都不挑食,特别好养活。
玉米粉是很容易熟的,煎馒头片的技术含量也很低,沈真很快就把早饭做好了。
吃完早饭,沈灵又要去图书馆了。沈真拿了张十块的纸币递给他,说:“你去城里时记得买两个信封和邮票回来。快开学了,我们要给倩倩姐写信。还有上次的列车员,要给他写封表扬信。”
沈灵沉默地接过钱,攥在手心里。
说句实话,自从梦到了一些前世的场景后,沈灵看待问题时就忍不住会站在“大人”的角度上——虽然他本质还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就算看过了无数场身临其境的电影,他也还是个孩子——所以沈灵不希望把养家糊口的重担全部压在沈真身上。比如说,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从沈真那里拿钱了。
可问题是,沈灵自己没什么钱啊!
于是,握着十元纸币的沈灵忍不住郑重地思索了起来,他是不是该像哥哥那样想个办法赚钱了?
然而,赚钱的办法并不是一日就能想出来的。_(:з」∠)_
很快学校就要开学了,在沈真的监督下,李浩在开学前的头天晚上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他以前在这一天都需要通宵赶作业呢。夏天时还好,冬天赶一晚上作业能把李浩冻哭了。每次吸着被冻出来的鼻涕时,李浩都发誓下次放假一定会好好写作业的,然而真等到下次时,他依然需要通宵赶作业。
沈真和沈灵去学校领了书。新学期比上学期多了一个必修的兴趣科目,这需要学生们慎重选择。
兴趣班的开课时间定在周六上午,八点开始上课,中午十一点放学,一共要上三节课。据说,这是学校为了响应国家提高素质教育的号召才弄出来的。兴趣班本身不收费,但是上课时要用到的工具是需要学生自备的。想要学古筝的女生得自己买古筝,想要练习书法的学生得自己准备好笔墨纸砚。
沈真情况特殊,他平时都不用去学校,兴趣班自然不用理会。但沈灵却需要选择一个兴趣班。
“音乐方面……其实我觉得钢琴和小提琴都不错。小灵长得这么好看,要是再学了钢琴或者小提琴,以后肯定会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可惜学校没有开展相关课程,只有古筝、电子琴和合唱。”沈真颇为遗憾地说。合唱太普通,古筝则几乎都是女孩子学的(虽然男性的古筝大师肯定有,但很奇怪的是,小学里学古筝的男孩子几乎没有,要是给沈灵报了古筝班,他说不定会被班里男生排斥)。
“美术的话……”沈真继续低头研究着拿在手里的兴趣辅导课名单。
“如果我想要学画画,我可以跟着哥哥学。”沈灵立刻说。
沈真听着有些开心,在心里把绘画班划掉了。他想了想,问:“那报个书法班怎么样?”
书法完全可以跟着梦里的自己学啊!沈灵摇摇头说:“我想报写作阅读班。”
“咦?怎么是写作班?你很喜欢写作吗?其实你心算能力那么好,报个围棋班、象棋班也是可以的。或者运动类的也行……你平时坐着的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多跑跑跳跳才会长高啊!”沈真说。
不怪沈真对沈灵的兴趣班如此上心。沈真只是忽然意识到,“儿子”这种生物距离他还太远了,短期内是无法见到那位“若愚”的,但是他有沈灵啊!所以他打算先把沈灵朝着男神方向培养起来。
而沈灵之所以选择写作阅读班,谈不上对写作有多喜欢,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最省事。别的兴趣班,要么需要学生自己花钱购买相关道具(沈灵不想浪费这个钱),要么沈灵完全可以在梦里跟着前世的自己学。而上写作班只要带上作文本就可以了,沈灵觉得每周多写一篇作文不会耽误他的时间。
沈真见沈灵不打算改变主意了,只好在“写作阅读班”后面打了个勾,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这就是传说中的家长签名啊!小学里需要家长签名的地方多。沈真很有身为家长的自觉性。)
“沈真哥哥,张叔叔给你打电话了!”李源的声音从屋子外面穿来。
李家装了电话,如果张明有什么事情想要快速找到沈真,就会打李家的电话。虽然,张明很少会打这个电话。而如果沈真想要找张明,他还是会选择去小卖部。毕竟,接电话是不要钱的,但打电话却需要钱,跨市加了区号的电话比市内通话要贵。即使李家人不介意,沈真在这方面依然无比自觉。
沈真放下手里的东西,带着沈灵飞快地跑到了二楼。
张明为了不浪费钱,在李源下楼叫沈真这会儿,他已经把电话挂断了。他给沈真预留了跑到楼上所需要的时间,会在五分钟后再重新打电话过来。沈真只要站在电话旁边等着就可以了。
电话铃再次响起来时,沈真才刚刚拿起“喂”了一声,张明激动的声音就立刻灌了他一耳朵。
“卖出去了!古董盆子卖出去了啊!”张明显得非常兴奋。
竟然真的是古董吗!沈真下意识地朝沈灵看了一眼。
沈灵矜持地保持着微笑,深藏功与名。
张明显然特别想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情,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盆子卖掉,想了好几天,还是打算去古玩街转转,大不了就多找几家店铺问问。也是那么巧了,我在去古玩街的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老伯。他问我怀里抱的是什么,我看他长得像是我当年念书时的老校长,就照实说了。”
张明只有小学文化。他的小学校长那会儿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常年板着一张脸,但为人正直。
张明所谓的“照实说了”,那真的就是毫无保留地说了。他说,他怀里抱的这个原本是家里的狗盆,狗死了但一直舍不得扔掉,又说家里的孩子觉得这是个古董,于是他就打算去古玩街问问行情。
要不是那位老伯有涵养,又看得出张明是个憨厚的,他说不定会觉得张明的脑子被屎糊住了。
张明和老伯说话时,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公交车上当时就有人直接笑出了声,还是讽刺的那种笑。他们觉得张明为了小孩子的一句话就把狗盆当了古董,这要么是蠢,要么是钻进钱眼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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