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镇完本——by寂静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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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舍不得离开。
他记得老爸的日记里有一句话。
是他第一次见到王归的那天,王归写的一句话。
——成辉还是选择和妻子复合。走的时候,看我的样子,像是洪水猛兽一般。下雨了,我清醒了点,希望自己快点走,因为狼狈的样子一定不好看。可是我怎么也动不了自己的脚步,好希望这一刻能永远停下来,留一个背影给我也好。
王舟知道,王归喜欢盛成辉。
他藏了很多很多年,又坚持了很多很多年,最后彻底地放弃,有了事业,有了家。但最后的最后,知道盛成辉要移民,还是没忍住回到了这里。
王舟曾经有些看不起王归。不过是一个人,也没觉得他多特别,为什么这么的牵肠挂肚念念不忘?
现在,站在盛乐家的楼下。
王舟突然间明白了王归的情感。
这世界上,总有这么一小挫人。哪怕你知道,不能永远和他在一起,不能成为一辈子的朋友,或许此生再也见不到面,可就像吃了□□一样,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只想对他好,只想让他高兴,让他快乐。不求回报,一秒钟也是好的。
这是喜欢吧。
这就是老爸的爱。
下雨了。
盛乐站在落地玻璃前,看着楼下的王舟傻兮兮地淋着雨。
盛成辉在客厅看着英国新房的材料,抬头问:“看什么呢?”
“懦夫。”
盛乐突然说了一句,拿了把伞出门了。
盛成辉过去落地窗前往下看。
明明什么都没有。
下雨了。
他们走的那天,可能会下雪呢。
王舟到家的时候一身的狼狈。
王归做了一桌的菜等着他。
“爸,这是什么?”王舟洗完澡出来,
王归看似漫不经心地给了他一叠文件,还开了一瓶气泡酒。
“这是和乐乐一起去英国的机票,还有你的签证,高中的入学通知书。”王归笑得自豪:“老爸还不知道你的成绩那么好,英国那边已收到你的成绩单就联系我了,还给了你全奖。”
“我哪里也不去。”王舟眉头皱得紧紧地。
“傻瓜,其实我都懂。”
“爸……”
王归笑着让人坐在餐桌前,给自己和儿子都倒上了酒:“我也差不多想退休了,你走了以后我就回老家陪你奶奶养养鸡,种种蔬菜。你的路还长着呢,难道真的想陪你老爸回农村养鸡呀?我的事业得等你学成回来以后继承的。”
王归说着冠冕堂皇的理由。
心里想的无非是——
老爸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和喜欢的人一天都不要分开。就当帮老爸一个大忙。也让我看看美梦成真是一种什么感觉……
☆、第66章 记不得
一切都来得很快。
在王舟还没有反应过来,和王归争论,学校的退学手续已经办完。
王舟并不能理解王归为什么着急赶自己离开。这么多年,王归一直是一个很孤独的人,除了工作,他一无所有。如今工作也慢慢松手,又把自己送走,以后真的回老家陪奶奶养鸡种菜?
王舟在酒店整理的自己的东西。从小到大他随着王归去过很多城市,住过不同的酒店。他们一定是全世界最会整理行囊的父子,无论去哪里,都能一个箱子带走所有的一切。
小时候每次搬到新的酒店王归都会问他,喜不喜欢新的房间。王舟每次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多余的问题,酒店里的套房永远是大同小异,在曾经的房间里和墙壁,窗帘,窗户,甚至是茶几上留下的记忆,换一个地方就全部抹去。所以从小到大王舟最不害怕的就是别离。总会有新的羁绊,新的回忆慢慢地生成。生活总是一个方向,慢慢地往前滚动。
王归的行李也整理了一半,一个箱子里,就几套换洗的衣服几本快翻烂的小说,和基本破旧的日记本。
王归要回老家住一段时间,在王舟走了以后。那本日记本,好像在自己发现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但这几年好像总能看到,王归随随便便地放在那里,人都不在。
窗外下起了小雪。
王舟明目张胆地给自己泡了杯热可可,然后随意地坐在行李箱边上,翻着日记。
王归终究是个痴情的人。
盛成辉终究是个大直男。
谁都没有错,哪怕在王归的日记里,带着些得不到的悲伤。
王舟依旧相信,感情里谁都没有过错。
王归和盛成辉的故事很简单。
两个一无所有的青年,曾今在这个城市里地下室里住了五年。一贫如洗,常常没有饭吃,但他们有年轻的身体和梦想。
年少时候的梦想呀,好似永远都会有无穷的魔力,滋生出依恋和爱意,滋生出和希望和向往。
王归很早就喜欢盛成辉,不过盛成辉年轻的时候帅小伙一枚,从来不缺主动贴上来的女人。王归伤心过几次,心里也就坦然了。很多事情不说破就永远都有希望,说破了,希望就成了零。
那一年盛成辉出庭第一个案子。王归用自己所有打工的工资买了一件高档衬衣。
买来了才发现没有熨斗熨衣服,于是用大茶缸加了滚烫的热水,一点点吧衬衣熨得笔挺。那是盛成辉初露锋芒最重要的一个案子。
那一年王归打工的酒店在外地开了分店,王归被调去做大堂经理。盛成辉的日子慢慢有了起色,想王归不在了刚好换一个房子。王归硬是说服盛成辉留和他重新租了一个好一些的房间。王归在两座城市里都租了房子,租金几乎占了他工资的全部。剩下的钱都用来每周休息的日子来回两座城市了。
那段日子王归过得也很痛苦,特别是盛成辉越来越成功,身边的女伴慢慢地稳定。
盛成辉结婚的时候盛乐的妈妈只是个刚入娱乐圈的七八线小演员。盛成辉对盛乐的妈妈是痴迷,收了心,认真工作,隔绝了一切外来的诱惑。
婚礼的那天王归赶回去做了伴郎。
那晚王归特别的冷静,做完伴郎,随了礼,回到工作的城市,继续工作。
他们一起租的房子,终究是终止了合同。搬走的时候,连一个行李箱的行李都装不满。
很快,盛乐出生,王归在外地工作着。
盛乐两岁的时候,盛乐妈妈提出离婚。盛成辉一蹶不振。
王归终究是乘人之危了一次。
盛成辉有了钱开始迷恋夜总会。
王归回来市里,每天每天地陪着。从一开始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游刃有余。
盛成辉最最脆弱的时候,曾经在喝高的时候问过王归:只有你在我身边。为什么总是你?
王归说了真心话。
盛成辉听了,没有表示,醉得睡着了。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王归都怀疑盛成辉接受他了。
每天晚上陪他喝酒唱歌,盛成辉睡着了就送他回去睡觉。
可惜,等那人真的从离婚的阴影里走了出来。他找王归好好谈过一次。内容很简单,他不是gay,让王归好好找个对的人。
王归挽回过。没有任何用处。然后离开,创业。
盛成辉的工作也回归到了正轨。
翻着老爸的故事,王舟的脑海里一直浮现出当年两个男人都年轻时候的模样。
王归是那种藏得很深的人,盛成辉也慢慢修炼出了老油条的痞子样。
人的一生果真是要经历许许多多的成成浮浮,才能走到老去的那一天。
心里依旧带着不舍和不甘。但是怨不得别人。
王归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哪怕在盛乐六岁那一年盛成辉突然找王归,整天同他吃喝玩乐,一度让王归以为又有了希望。
那一天是王归的生日。他订好了餐厅,请了驻场的乐手。他想听完一首歌,然后和盛成辉告白。
有三层的把握,盛成辉会答应。
虽然王归自己都不知道,如果他答应了,未来要怎么办的,但是他已经幻想出无数个幸福的场景,计划未来五十年的生活……
那是市里最贵的餐厅。点的都是盛成辉最喜欢吃的菜。
那时候小小的盛乐漂亮的像个小姑娘,一个一个地吃着补丁小蛋糕。
那个唱歌的女生唱完很多温暖的民谣,终于唱到了那首王归想要的歌。
盛成辉喝着酒,眯着眼睛,也不知道醉美醉。
王归想过,如果那一刻永远都不要停止,那该有多好。只可惜,那一刻,走得太快。就像漂亮的的泡沫,晶莹剔透,破得好快。
可惜,盛成辉终究是没有听完这首歌。
盛乐妈妈的一个电话,那人就和没有魂一样地抱着盛乐就离开。
王归一个人听完歌,回家了。
后来王归收养了王舟。
去了其他城市经营自己的事业。
以为再也不会回来的,终究人老了老了,比年轻的时候更任性。
………………
出国之前,王归找盛成辉吃饭。
盛成辉推了半天,终究是拗不过。
两个大人两个儿子,市里最棒的餐厅。
盛乐在知道王舟会和他一起去英国,同一个城市同一所学校的时候,别扭地表情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嫌弃。
王舟一直安安静静的吃饭。
盛成辉说些有的没的。
王归在和孩子们主妇出国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25 冬天天黑得快。
饭店的驻场歌手不知什么时候调试好了设备。很好听的女生,唱着青春的爱恋。
盛乐吃了第三个布丁蛋糕。
王舟偷偷把第四个布丁蛋糕一口气吞了,被盛乐狠狠地瞪了一眼。
盛成辉翻着手机看着股票和基金。
王归抿着酒,眯着眼睛,发着呆。
服务员送来他们点的最后一个甜品。
乐队的吉他,弹起了一首很老的歌。
“我依然爱你或许是命中注定
多年之后偶然偶然都无法代替
那些时光是我这一辈子最美好的
那些回忆依然无法忘记
我依然爱你就是唯一的退路
我依然珍惜 时时刻刻的幸福
你每个呼吸每个动作 每个表情
到最后一定会依然爱你
你每个呼吸每个动作 每个表情
到永远 一定会依然爱你……”
那天在ktv,王归哼的那首歌。
很多年前,王归想让盛成辉听的那首歌。
盛成辉依旧看着手机上的数字。红红绿绿的,几个百分点代表着他一天几十万的进出。
王舟微微地皱起眉头,不和盛乐抢蛋糕了,转头去看窗外。
窗户的倒影里,王归依旧发着呆。好似什么都没有听到一样。
“这首歌原唱是谁?”盛乐突然摸出手机问。
盛成辉抬头:“很老了吧,你爸年轻的时候就听过。”
“哦。”盛乐在努力找原唱。
盛成辉问王归还记得起来是哪个歌手吗?当年特别红的一位。
王归回了神,摇摇头:“好熟悉……就是记不得了。”
“哦。”
然后四个人安静了一会儿。
歌曲唱完,漂亮的主唱小姑娘已经开始哼起了慢摇滚的前奏。
王归接到一个电话。出去很久才回来。
………………
两天以后。
三个人就走了。
王归一个人站在安检的口子边上。
他看着周围的人群来来去去。送别的时候,多是伤感的。
好在年纪大了,这样的事情做得多了,也就熟练了。
连心里闷闷的感觉也不会在意,不过是过一段日子就会慢慢恢复的症状。很快就会消失,生活总能继续下去,不会停歇。
飞机快起飞的时候。盛乐看到王归拿着手机给王归发照片。
“这张照片什么时候拍的?”头等舱很宽敞,盛乐废了老大的力气才探头过来。
“吃饭那天让服务员拍的。”王舟说。
“都不和我们说一下,我都在干什么呀。”盛乐拿过手机来看,皱着眉头,有点嫌弃。
“你在吃布丁蛋糕。”
“你在看雪……你侧面的脖子好长呀,哎?我爸盯着手机在干嘛呢?”
“你爸在听歌”,王舟看了会儿照片说:“我爸在笑。”
“好像是耶。”盛乐看了一会儿笑了。把照片发给了自己手机,也发给了自己老爸。
然后关机。
系上安全带。
从此天各一方。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终于讲完了。
☆、第67章 最后的
大结局
那天小黄怀里的小花猫一大清早就醒了,窝在小黄的怀里蹭了好久,磨磨蹭蹭地挪去卧室里大床。
司徒在镇口把琴妈和齐骥他们这一排的房子都给翻新了,一楼是店面,二楼全部装修成了民宿,村口的路也修过了,不再那么坑坑洼洼,来红海镇钓鱼出海休闲的客人渐渐地多了起来。
司徒到底是个生意人,做什么都有条不紊很有计划性,并且能别人出钱的事情他绝对不会自己动手。于是等他把政府采购的十几台医疗仪器给医院配齐,离陆离他齐骥他们离开已经过去八个月了。
这些日子,小黄和小花猫都胖了不少的,陈彦也圆了不少,昨天还看着自己的肚腩表示绝对不能再吃夜宵了,结果睡前又被司徒骗着吃了半碗红烧猪蹄。
小花猫跳上床的时候看到司徒和陈彦背对着背,舒舒服服地谁在大床的两边,于是在床尾缩了起来,等着主人起来投喂自己。
等红海镇的阳光的已经从窗户斜斜地晒了进来,床上的司徒醒了,翻了个身,长手一捞,就把边上的陈彦搂在怀里。然后和小花猫早上蹭小黄那样蹭呀蹭的,直到陈彦被他弄醒。
“唔?”
“太阳晒屁股了。”
“唔。”
“今天齐骥他们回来。忘了?”
“没……唔。”陈彦还迷糊着,司徒是要起床了,在他耳边嘱咐着。
“早上我去王婆婆家里拿鸡,也不知道麦柯和夏添他们来不来……晚上光叔做饭。”
“唔。”
“我找人把房间都打扫好啦,你醒来什么都不用干,把饭吃了……然后……”司徒也不知道该让陈彦干什么什么。反正麻烦的事情都搞定了。
“嗯,我去趟医院。”
“哎哟,今天休息呀,去什么医院,好好在家躺着。”司徒不高兴了。
“去给洪老爷子拿降血压的药。”
“哦,那就早点回来,中午我炖老母鸡给你吃哦。”司徒脑海里浮现出某些人吃鸡时候的“盛况”,心里哆嗦了一下,准备在“土鸡终结者”来之前先把陈彦喂饱。
“嗯。”
“那我起床啦?”司徒恋恋不舍。
“表……”陈彦的拉拉司徒的手,拽着不肯松开。
“那再睡五分钟?”
“唔……”
陈彦索性翻了身,窝在司徒的怀里,没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下午的时候,琴妈给两个客人退了房,吃午饭的时候一个劲地往镇口看。光叔穿着背心叼着烟,也幽幽地看着镇口看。
“小凯和的小水一起回来的吧?”琴妈第五遍问光叔。
光叔翻翻手机,点点头第五遍说:“说两点到。”
“哎呦,也不知道饭吃没吃哦。”琴妈第五遍担心。
“都那么大了,还会饿到自己啊?”光叔第五遍安慰,拍了拍琴妈的肩膀。
是小水和的小凯先回来的。
两个孩子工作快一年了,两个人的样子都和以前不太一样。
小凯的衣服穿得笔挺笔挺,收拾的利利索索,哪里像小时候在镇上总是灰头土脸乱糟糟模样?小水的头发卷了,有一种都市女人的成熟犯,但是那张脸还是刚毕业大学生的模样,于是稳重中带着清纯。已经变成俊男靓女了。
两边的家长也顾不得问什么,就是搬出好吃的好喝的摆了一大桌。小水和小凯很久没回来,看到变化特别大的镇子也是吃惊不少。
“这不都是滕总和司徒的功劳嘛,之前又有地产商要买我们镇子,都和政府勾结好了,还是滕总想的办法的,把我们镇子留下来了,现在政府也扶持我们开发旅游业,哎哟,等会儿吃好饭带你们去沙滩那边看看,那边一排的房子都改建啦。沙滩也重新弄过,现在可漂亮了。”光叔喝着啤酒,笑得合不拢嘴。
“有躺椅,还有伞,和电视里一模一样,还有……”琴妈给两个孩子碗里各夹了一个鸡腿,这才看到小水和小凯的手腕上带着两个一模一样的手链子。话说了一半,没说下去,死命给光叔使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