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阳好秦 番外篇完本——by依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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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五个人的语言中他不难知道他们的目的,也正因此,他才没有像自己想象中杀过人的反应那样呕吐和恐慌,对他来说,这五个人就是披着人皮的野兽……不,甚至连野兽都不如。
他刚松了口气没一会儿,就听到了其他的声音,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他听得出那是来自隔壁的声音。
那对母女?!
他一下子站起身来,尽管心中有所怀疑,他还是第一时间想要去救人。
他冲到的隔壁房间,却看见那对母女没有任何挣扎地被两个男人压在身下。
刚刚心中那点怀疑完全被证实了,那五个男人是被她们带回来的。
床上的四个人很快就发现了他,此时他头发披散,面冷如霜,穿着被血染红的寝衣,手上拿着泛着红光的匕首,宛如索命鬼一般站在门口。
四个人一下子惊慌起来,而他没有去管那两个男人,只是问那对母女,“为什么?”
他不明白明明是自己救了人,为什么反倒会被恩将仇报。
那对母女太害怕了说不出话,反倒是其中一个胆大的男人对他说道,“俺们村子就是这样,女人少,大家就一起用了,谁知道今天会被你伤了两个兄弟,呔,要不是你这小娘子长得好看,大家早打死你了。”
另外一个男人见他从进来开始都没有动作,渐渐生了胆子,用色眯眯的目光打量着他,“俺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呢。”说话间他动了动下身,引得床上的女子叫出声来。
那恶心的目光令他差点吐出来,于是他顺着自己的想法做了,那两个人很快就颈间飙着血死在了那对母女身上,两人尖叫出声。
可惜按照这村子的“传统”大家晚上听到尖叫根本不会有人理会。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母女二人,看着她们不断的求饶。
然后他走了。
他没伤那对母女分毫,只是拿着属于自己的东西钻入林中。对他来说,就是夜间的树林也比那个村庄安全。
感觉到脱离了那个村庄之后,他便扶着一棵树吐了起来,连他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杀了人的后遗症还是被刚才恶心到了。
只是他知道,自己非常厌恶自己这张脸。
他又抽出了匕首,匕首没被擦拭和洗过,在月光下还泛着红。
他将匕首举在眼前,接着月光,他在匕首上看到了自己模糊的脸。
他终究是没有一刀划下去。
一是因为他想起了自己的志向,二是因为拿匕首上还沾着刚才那些人的血。
他又吐了,这一次他可以确定自己是被恶心到了。
之后那一路上,他也遇到了许多这样畸形的村子,也杀过一些有罪的人,他的武器从不离身,就算是睡觉也要贴着放,甚至养成了浅眠的习惯。
他一个人朝着咸阳走去,哪怕知道他会绕路、走错路,他也没有选择和商队一起走,因为他怕有一天醒来自己会被卖到谁的床上。
秦律严苛,越是靠近咸阳他就越是能感觉到这一点,而这也让他一路上警惕的神经逐渐放松下来。
入了咸阳之后他找了个平民多的地带的馆舍,开始寻思着接下来的计划。
以前父母在的时候他曾和一些各国游历的商人学了各国的语言,秦国语言是重中之重,然而就算如此他还有有些秦文不认识。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学会秦文,并且减少自己秦国话里的口音,在秦国这两点都很容易办到。
他本想休息一晚第二天开始行动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发烧了。
这家馆舍虽然价格便宜,但是服务根本不周到,他又没有什么小厮,也没有买奴隶,想找个人替他买药都不成。
异国他乡,孤身一人,他第一次这么切实地感受到了那种心情。
他躺在床上大笑了起来,那笑声中满是孤寂。
第四章 咸阳医馆温病药
高烧带来的困意难以抵挡,叶煜一整天都浑浑噩噩的,他身上没什么力气,下地站都站不稳,渴了就喝桌上冷了一夜的水,饿了就吃之前剩下的干粮,躺在床上覆着条湿布就这么一整天过去了。
也幸好他有习武的底子,又年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病情不但没有恶化,反而还有点好转,至少身体有点力气了。
“咳咳——”他扶着床边清了清嗓子,高烧都是这样,嗓子和脑袋是最受罪的了。
他走下地,来到木几旁,拿起了那陶制水壶,打开一看,空的。
叹了口气,他把盖子盖好,走到了自己的包袱旁,拿出仅剩的一件干净衣服穿上。
虽然他的病有些好转,但到底没有完全好,这又不是现代,这种小病死亡率还是蛮高的,所以还是去一趟医馆比较保险。
穿好衣服束好发,他的目光落到了放在床头的武器。
他拿起青铜剑,却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犹豫片刻,终是只拿了匕首藏在袖子里。
把武器和包袱都藏好,叶煜披上一件麻布斗篷,右手捏成拳头抵在嘴上,一副病中的模样出门了。
之前他抵达咸阳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了附近一些重要场所的位置,没想到这么快就派的上用场了。
停在了这一块最近的医馆,叶煜走进门问了句,“敢问医者在吗?”
一个正在踮起脚整理药柜的小童听后连忙放下手中的药材跑了过来,问道,“您是要抓药还是看诊?”
“看诊。”叶煜答道。
小童牵引到,“您跟我来吧,张医者在后面晒药材,我去唤他。”
“有劳了。”叶煜随着小童走到一张座屏后面,一小张漆几两侧摆着两块圆形草席。
小童去唤医者了,叶煜看了看两张草席,没多想就在右边那个上坐了下来,秦的礼仪是以左为尊的,那么留左边理当给医者坐以表尊重。
没过一会儿,张医者就来了,手上拿着一个小木枕。
张医者是个白头发的老人,见到叶煜在室内也不摘兜帽他皱了皱眉到,“把兜帽摘了,不然老夫怎么给你看病。”
叶煜连忙道歉道,“是在下的错。”说着把兜帽摘了下来。
那般容貌叫张医者也吃了一惊,不过他很快调整过来,看了看他的脸色就坐在左边草席上开始诊脉,接着又问了问他的症状,让他伸出舌头看了看。
“温病,高热,你身子骨不错,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张医者收回手说道,“你是刚来秦国的吧,莫想太多,你就是因为心绪紊乱才得了病的,老夫待会儿给你开几贴药,回去养几天就差不多了。”
叶煜一愣,疑问道,“医者怎知道我是刚来秦的?”他的秦话除了有点口音,还是挺溜的啊。
张医者摸了摸他的灰白胡子笑道,“见到你这张脸老夫就猜到了。一月前老夫听人说魏王瞧上一美男子,以金钱爵位诱之皆不为所动,反倒连夜离开魏国,让那魏王下令搜寻无果。你面容出众,世间少有,有魏国口音,又心绪紊乱似是经历了大起大落,你说,老夫还猜不出来吗?”
叶煜听后放在大腿上的手紧了紧,脸上带着苦笑,“原来已经传到了这里吗?”
“你也不用慌张,我看的出你武艺不错,有自保之力,只要少往贵人群里钻,秦国法律严苛,基本是没什么人敢强迫你的。”张医者说道。
这叶煜也知道,可他是要接触太子嬴政的,除非有奇遇,否则怎么可能不接触贵人,就算是在秦国有些人明面上不敢做什么,但暗地里谁知道呢?
可惜现在没什么易容术,他也不会化妆术。
张医者看他还是一脸愁眉不展的样子,摇了摇头,转身到前厅去开药方了。
叶煜重新戴上兜帽绕过座屏走了出去取药,谁知没走几步就被人从后撞到。
“好痛……”听着声音应该是个垂髫小童,叶煜没想到一个孩子竟然有大么大的力气,大概也是因为他没站稳有关吧。
“你没事吧?”叶煜拍了拍衣服站起来,看向那个坐在地上的男孩。
男孩六七岁的样子,刚才那一下显然是撞疼了,鼻子红彤彤的,却忍着没掉下泪来,“没、没事……对不起。”
“没事就好,撞疼了吧?”叶煜蹲下身摸了摸那孩子的头,“下次不要在医馆里乱跑了。”
“对不起大姐姐……我只是想给阿娘拿药。”男孩低着头说道。
叶煜摸摸脸,说出了那句自己从小说到大的话,“我是男的。”
“啊?”男孩惊讶地看着他,“怎么可能,明明你比我阿娘都漂亮。”
不,我一点都不想比你阿娘漂亮。
“真的,不然你觉得我骗你干什么呢?”
“我知道,女扮男装,你是要去打仗的。”男孩想了想说道,这时代虽然还没有花木兰,但是有妺喜和齐灵公喜欢男装女子在前,女扮男装其实也没多稀奇。
叶煜的志向中的确有上战场这一条,但是他也一点都不想做花木兰!
“你不是还要帮你阿娘拿药吗?”他生硬地转移话题道。
“对哦,谢谢大姐姐提醒!”男孩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小跑向前抱住了张医者的大腿,“医者医者,快给我阿娘拿药。”
“诶哟,小少爷你慢点。”张医者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差点摔倒。
叶煜此时也走上前去,从张医者手中拿过了自己的药,又问了服用频率后就告辞了。
走到门口,叶煜注意到有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一直站在门口,似乎在等什么的样子,从模样来看,他大概是刚才那个孩子的哥哥。
“家弟刚才多有失礼,还望见谅。”那哥哥对叶煜说道。
“没事没事,倒是你作为哥哥怎么不跟进去?”叶煜好奇道。
“阿毅说要自己帮阿娘拿药,我便在此等他。”那哥哥解释道。
本就没有什么交际,刚才不过随口一问,叶煜听过朝他点点头就离开了。
走在路上,叶煜突然觉得有点奇怪,那两个男孩身上的衣服是用上好的料子做的,上面还有精致的纹路,身份肯定不一般,看起来也不缺钱,这样的两个孩子怎么会来这个靠近平民区的医馆拿药?
算了,左右也与我无关。
叶煜晃了晃脑袋提着药包回到了馆舍。
第五章 欲任侍卫寻蒙府
养病期间反正也没事做,叶煜便埋头苦学秦文,大有当年高考前的劲头。
当然,光学文还不行,他还顺便刷了这家馆舍的主人的好感,一是练习秦国话,二是避免以后自己再生病的时候连找个帮忙买药的人都没有。
药没几天就吃完了,叶煜除了学习文字语言,每天早上又加了一段习武。
与此同时,他开始谋划着自己的下一步了。
虽然他早就做下决定要接触太子嬴政,但是怎么接触却是个大难题。
他的理想路径是侍从或者护卫。
为什么是侍卫而不是老师?
当然是因为叶煜打从一开始想做的就不是文官,而是武官!战国四大名将,他要让它变成五个!
然而这个时候宫中的侍卫要么是家里当官的,要么是从兵营里选拔出来的,但他两者都不占。
其实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两种隐藏办法:第一种是被秦王或者嬴政看上了选做侍卫,巧遇几率太小了,咸阳十分安宁,想出风头也难,因此这个办法不确定的因素太大了,难度系数也高,他从来就没这么想过。
第二种办法被人举荐,也是叶煜打算采取的办法。
吕不韦现在是文信侯,底下门客三千,要说人选,他当仁不让。
哪怕知道他以后会是秦国的相邦,但是对于叶煜来说,选择吕不韦都是下下策。
先不说铁定会被嬴政降好感什么的,就说能不能被举荐出去还是个问题。
说白了还是脸的问题。
叶煜看着水盆里自己的倒影,叹了口气搅乱了水面。
并不是他自恋,事实上如果这张脸不是长在他脸上,他肯定是第一个动心的。
他还记得自己前些年张开之后,看到自己这张脸的反应,先是惊怒自己长成了这个样子,嚎着还他那张玉树临风的样子,再就是大叹暴殄天物,长着这张脸的要不是他,而是他女朋友该多好。
咦?好像还是自恋了?
都说有颜任性做什么都行,偏偏到他这里就成了有颜做什么都不行。
总之,他要是真跑去找吕不韦,最后到底是被举荐给嬴政做侍卫,还是扣留下来给吕不韦做小妾,亦或者给秦王做妃嫔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他要选个耿直憨厚的武将,或者是武将之子,而人选他也有了,就是蒙武。
蒙武这个时候其实还没有发迹,但他爹发迹了啊,蒙骜目前正在攻打赵国,目前已经有捷报传回秦国了,再过不久应该就能如历史上那般攻下平定太远了。
他若是能在蒙武那边刷足好感,也就能在蒙骜面前刷足好感,蒙骜本身就是齐国人,后来才来到秦国的,因此其他人可能会介意他魏国人的身份,但是蒙骜就不一定了。
如此一来,一个侍卫之位还弄不到吗?顺道还能刷蒙骜蒙武蒙恬蒙毅的好感,想想他就就有点小激动。
“啪啪啪。”叶煜就这水盆里的水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清醒一些。
“一步步慢慢来,不能急不能急。”他对自己说道,“要以真心换真心。”
叶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把刀剑带上,但是自走到门口又踌躇了起来。
带上刀剑会不会被当成危险分子?
这样想着叶煜就把刀剑解了下来。
可是不带很难被相信吧?
他站在原地,思索着。
“算了,还是带上吧。”这个年代路上带着武器的人还是蛮多的。
兜帽斗篷一披,他便出门了。
是的,他要去找蒙武,若要与武将交心,他觉得还是打直球比较好,反正古代像他这样自己上门的门客幕僚也不少。
蒙家的地址不难打听,毕竟蒙骜是个大将军,班师回朝的时候那么多的百姓看着呢,所以大部分人都知道地址,他随便一套话就有了。
不过他也不傻,没有什么事都问馆舍的主人,而是跑去了街上,找了个买东西的老汉,除了蒙家的地址,也问了很多其他地方,像是哪家的饭菜好吃,哪家的东西实用之类的,咸阳城里有名的地方他都问了一遍,就真的好像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异国人,聊了几个时辰才离开。
敲响了蒙家的门,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家仆来开门了。
“在下叶煜,自魏投秦,找蒙士子有事相商。”他对那家仆说道。这里还是蒙骜当家,因此蒙武虽然已经快三十岁了,却还是士子。
两名家仆警惕的看着他,没有反应。
叶煜注意到家仆的目光,顿时了然,当场褪下了自己的兜帽,引得家仆一阵倒吸气。
两名家仆看着他,除了最开始的惊艳过后,他们脸上竟然浮现出了一种迷之纠结的神色,不知相互低语了什么,其中一名家仆跑进了屋里,许是去通报了。
而留下来的那名家仆则看着他说道,“我家士子随将军一起出征了,您不知道吗?”
叶煜一愣,他没记得历史上说蒙武也参加这次战争了啊。
不过也不是没可能,因为蒙武在出名之前肯定还打过其他战争,而且这次的战争正因有蒙骜在,对于蒙武来说再适合给他磨练不过了。
叶煜逃了摇头,对家仆说道,“在下前不久刚来秦,消息闭塞,见笑了。”
“将军和士子不在,但是我们少夫人,您……”家仆试探地问道。
少夫人吗?
叶煜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既然蒙士子不在,那么煜下次再来拜访便是,煜这就告辞了。”
说完叶煜对着将军府的大门拜了一下,转身离去。
“等等!”一道稚嫩而熟悉的声音从大门后传来,“你就是把我阿娘气病的那个人吗?”
叶煜看了看周围,没有别人,才反应过来那声音说的是他。
哈?
他一脸懵逼地转过头去。
第六章 误会解除蒙府问
那个说叶煜气病别人母亲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之前在医馆遇到的那个七八岁的名唤阿毅的男孩。
阿毅、蒙府……
叶煜顿时就明白这人的身份,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好运气,竟然在刚来秦国的时候就遇上了蒙家兄弟。
目光转到蒙毅身后的褐衣少年,这个应该就是蒙恬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