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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绿茶婊女配/军嫂肿么破 完本——by许昕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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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糖倒也不见怪,她两辈子都是农村人,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纪,农民们干起活来,也很多都是光膀子上的。
只两个菜,一个汤和窝头,朱明芳很快就把豆角和茄子端到了堂屋里的桌子上,又用盆子把番茄汤也盛出来,先拿碗给朱父朱母各盛了一碗豆角,然后探头出来问唐糖要吃多少豆角。
见朱父朱母都已经进了屋,唐糖忙大声要自己盛,又迅速的打了水洗手,用毛巾擦了下才过去。
等唐糖自己动手盛了大半碗豆角坐下的时候,朱父朱母就已经下筷了,朱明芳倒是没有急着先吃,正等着嫂子一块儿吃呢!
唐糖冲她笑了笑,就示意她可以开动了。虽然没有非得大家都一块儿吃,但朱明芳的这份体贴令她感动,毕竟是新媳妇儿呢,而且她还不是普通的新媳妇儿。
对于这顿饭,唐糖并没有什么期待,毕竟都是她自己做的,里面放了什么,她一清二楚,这缺油少料的,就算再怎么安慰自己纯天然绿色无污染,她也不相信能有多好吃,毕竟健康的,并不一定是美味的,不过令她惊讶的是,一筷子下去,竟然意外的可口。
“呀,今天嫂子做的饭吗?这蒸豆角里边放了什么?”不等唐糖吃第二口,同样尝了味道的朱明芳已经惊呼出声。
“去去去,姑娘家家的,干什么大呼小叫的?”朱母听她咋呼,立即训斥出声。
“别说今天这菜确实好吃,汤倒是还没喝,另一个蒸茄子也很爽口。”
朱父倒是很满意,看来这个媳妇儿娶的不错,这菜里明显的没有放一点儿油,还能如此美味,着实难得。
毕竟这会儿的人对于吃食来说,都是能够吃饱就行了,多余的油盐酱醋,有钱都没地方买去,更何况大家又都各个囊中羞涩,自然做饭也大都是那个味,之前吃食堂的时候更难吃。
朱母也连连点头,她虽然嫌弃自家闺女大惊小怪,但这菜也确实好吃,比村里任何人家做的都要好吃。
“既然唐糖做饭这么好吃,那以后家里的饭食就包给你了,省的他们一家老小的整天嫌弃我做的是猪食。”
朱母这话说的确实有点儿夸张,不过有这么毫无责难语气的说着给媳妇活干的婆婆吗?
“说什么呢?明芳也不小了,以后让她跟着嫂子一块儿做,也好好学着点儿。”
朱父听朱母这么说,也有些头疼,这个婆娘,大半辈子了,也没有多长个心眼儿,这话让儿媳妇听着该不舒服了,哪有刚新婚就急着给安排活计的?
边又扒了口菜吃,边不着痕迹的瞄了眼唐糖,见她脸色没什么变化,才松了口气。儿子不在家,若是这个儿媳妇儿又闹出什么幺蛾子,以后他们在村子里可就抬不起头了。
唐糖见朱父自以为藏的很好的小动作,偷偷的笑了。
这一家子现在看来,都不是心思深沉的人,他们又没有什么别的亲人,暂时她倒不用担心遇到什么极品亲戚了。
至于男主,他是女主的,这个以后再说就是了。现在的任务是赶紧把这美味的一顿饭给吃了啊!没见他们一家三口,各个筷子如飞吗?
不过她疑惑的是,之前也不是没做过饭,不过是普通的家常饭罢了,也没有好吃到如此逆天的地步吧?难道真的是因为食材的缘故?可朱家三口经常吃的人,也觉得好吃啊?
想了半天,没有结果,她只能又把它归为穿越金手指了,看来老天虽然没有逆天到给她也送一个随身空间,但还是对她不薄的,对于一个吃货来说,随时能做出美味佳肴来,已经是一个棒棒哒意外之喜了,更何况她还有貌似“力大无穷”和“心灵手巧”这两个小异能呢!
做人要知足啊!不过话说老天给她的金手指是不是有些多?她知道的这都已经三个了,没发现的还不知道有没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品爆发?

☆、精确控制
一顿饭下来,唐糖发现窝头除了自己吃了一个,竟然一个没少,倒是两个菜和那个番茄汤被吃的一点儿不剩,合着都把蒸豆角当饭吃了吧?
吃过饭后,朱明芳自觉的抢着刷了锅,对此一家人都很满意。
当然最满意的还是唐糖,也不是她不想干活,而是不想被别人当成理所当然。
朱明芳能够这么自觉,说明她并没有想当然的以为这些家务活都应该是她这个新嫂子干的,这样就很好。
天气太热,下午自然是要午休的,但朱明芳是个闲不住的,刷过碗后,就又立即飞奔到同村的唐艳家里玩去了,她们俩是同学,从小就要好。
唐糖虽然上午没干什么,但还是感觉很困,一来可能是天气太热,使人发困,二来,她估计可能是因为头天晚上干的某些羞人事情……
睡的时候刚刚吃过午饭,一觉醒来,却是已经是太阳西斜了,看这模样,虽然没有钟表,她也知道肯定是已经过了五点了,一下子睡了一下午,这让她多少有点儿羞耻。
随手理了理头发,又出去打水洗了脸,顿时感觉神清气爽。
见堂屋开着门,唐糖进去就见朱母正和二大娘在做鞋面呢!一人一个,明显是一对,看来是二大娘这里帮着婆婆给公公做呢!
“二大娘什么时候来的?娘你也不叫醒我一块儿做。”
中午朱母已经说了要让她纳鞋底,唐糖觉得她应该自觉点儿,谁知道竟然一下子睡到了现在。
“没事儿,又不是外人,你刚刚成亲,是应该多休息。”
二大娘笑眯眯的开口,只不过那表情,唐糖怎么看怎么尴尬。只能什么也没说,自己找了个小板凳坐了下来。
簸箩里放着鞋底子,除了中午她纳的那一只,还有一只已经打好了轮廓,就剩下纳的,很明显,这都是要留给她做的,再次感叹了下婆婆的不客气,就顺手拿出那只做到一半的,开始纳了起来。
“我说的怎么样?没骗你吧?这唐糖的手艺就是好,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是头回干的吧!”
朱母见唐糖飞针走线,立即语带骄傲的向二大娘炫耀。
“得得得,我知道你捡到宝了,你就别再炫耀了。”
二大娘看样子也很为朱母高兴,被前一个媳妇儿折腾的,她还以为这是饥不择食了,只要比之前的那个好就行了,没成想,这唐家丫头确实是个可人疼得,也不怪人家受宠。
唐糖被二人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她能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这其实是金手指的功劳吗?只能心虚的接受了。
有了中午的熟悉时间,她干起来已经颇为熟练了,剩下的半个鞋底子,她半小时都没用,就纳好了。
正好朱母手中的鞋面也已经做好,就开始上鞋子,唐糖继续纳剩下的一个鞋底。
这次她熟悉了后,动作更快,也慢慢的摸索出点儿感悟,似乎并不是她的力气变大了,而是她每次的针,都扎在了恰到好处的地方,换一个地方就不容易扎进去,她觉得自己的金手指可能并不是力大无穷,而是精确控制。
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她发现她纳的每一针似乎都是被控制后的位置,也并不是什么未知的力量在控制她,而是她的自我感觉。莫名的,她就是知道,这一针就应该扎在这里。
又回想中午的那顿饭,她并没有特意的控制盐的多少,也并没有事先品尝,但做出来的饭菜确实咸淡正好。
若是她做惯了这些,也能说是熟能生巧但事实上,她只不过会做饭而已,并不擅长,也并不常做,她想这或许是精确的控制,就和纳鞋底一样,她能精确的知道万物所需,看来这金手指可能只有一个。
虽然暂时不知道到底都能干什么,但目前发现,最起码可以让她变得心灵手巧。
思考间,第二只鞋底也已经纳好了,唐糖抬头见二大娘的鞋面也已经做好了,倒是朱母手上的鞋子,才刚刚做了一半。
她真是要为自己这金手指点赞了,半是无奈,半是骄傲的拿过二大娘已经做好的鞋面又上起鞋子来。
时间过的很快,不一会儿,她就上好了,眼看朱母那只也快要收尾了,唐糖就把鞋子放好,和二大娘聊了几句。
待朱母那只鞋子也做好后,二大娘就起身告辞了,说是该做饭了,儿媳妇下午回了娘家,不知道回来了没有,她要回家准备做饭。
唐糖看天确实不早了,就招呼朱母,问晚上做什么饭,朱母也没什么意见,反正这厨房的事情以后她都不管了,都交给儿媳妇,毕竟她做饭好吃嘛!
唐糖见朱母不发表意见,就自己去了后院看看,要摘什么菜吃。
进了后院,见鸡圈上爬满了菜藤,有葫芦和丝瓜之类的,就摘了个葫芦,准备炒个葫芦片吃,中午摘的黄瓜还没有吃,正好在做一个凉菜拍黄瓜,他们人少,两个菜也够吃了。
待她抱着个葫芦回去的时候,发现朱明芳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收拾呢!见她进来,立马高兴的问她要做什么菜吃。
唐糖见她高兴的样子,就知道她肯定是因为中午的饭菜好吃,就想让她赶紧再露一手呢!无奈的笑了笑,告诉她要炒葫芦,还有凉拌黄瓜。
那边朱明芳已经往锅里添了水,正在烧火呢!
唐糖看了看,就先开始收拾葫芦了,然后又把黄瓜给拌好,没一会儿,朱明芳这边也已经把玉米稀饭给熬好了。
她忙把饭先盛到盆里凉着,刷了锅就开始炒葫芦,其实说是炒,却是连炖都谈不上的,毕竟炖还得先放油呢!
唐糖这葫芦,却是直接把水当油用的,只能说煮葫芦,这也是她想要验证一下自己方才的猜测。
在唐糖炒菜的时候,朱明芳已经手脚麻利的用刷锅水拌了鸡食,这会儿正和朱母在院子里纳凉呢!
唐糖炒完葫芦又把黄瓜拌好了,没事可做,也搬了个板凳和她们坐在了一块儿,听朱明芳讲她下午刚刚听到的新鲜事儿。
朱明芳下午一直在唐艳家玩,同去的还有她们另一个同学唐芬,这个唐芬虽然也和唐艳玩的好,但却最是和朱明芳不对付,其实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不过是因为朱明芳比她长的好看,身边的男同学都比较欣赏朱明芳罢了,也不算什么情敌关系,但两人就是不对付,这次的事情也是唐芬看朱明芳不顺眼,就故意刺激她才说的。
原来这唐芬和女主唐红家是邻居,两家只隔了一道强,这事儿才被唐芬听到了,又想拿来刺激朱明芳,这才跟她说了。谁知道朱明芳非但没有被刺激到,反而还特别高兴,为什么呢?
却原来啊!这唐红有一个异母弟弟唐浩,只比唐红小两岁,如今也有十六了,不过却最是顽劣,因为父亲唐二民是村长,从小没少祸害其他的同龄孩子和各家的猫猫狗狗。
这次竟然偷了村西地的玉米棒吃,还正好被中午巡视庄稼的队伍给逮着了。
这可不得了,作为村长的儿子,平时淘气些也就算了,现在竟然敢干出这种挖社会主义墙角的事情,这怎么了得?也亏的现在已经是七七年,□□已经倒台,要搁前两年,这得挂牌游街啊!
也亏的村长也在巡视的队伍里,那是说尽了好话,才让巡视队的几人答应不往外传,但说是不外传,自己家里肯定都知道了啊!
这村里的八卦可是传的不慢,过不了两天,肯定就得闹的人尽皆知了。这村长的位置还做出做的稳就另说了。
也因此,这唐芬才在朱明芳面前说了出来,就为了嘲笑她嫂子家弟弟不省心呢!
不过朱明芳对唐红可没什么感情,在她心里,唐红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才不配做她嫂子呢!所以,转头,她就回来告诉她娘和新嫂子了。
唐糖有些无语,这村长也是够可怜的,摊上这样一双儿女,这女儿的改嫁风波才刚刚平息下来,儿子又来惹事儿了,看来这村长的位置确实是不好做稳了。
不过上午朱父也在巡视队里,中午吃饭的时候却什么都没说,看来是顾忌着她这新媳妇儿呢!毕竟在儿媳妇面前,说前儿媳妇家的事情,确实有些怪怪的哈?
不过看着朱明芳和朱母明显兴致高昂的在贬低唐红一家,这算是猪队友吗?为自己以后不用生活在勾心斗角中点赞。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换村长
待他们终于停止了讨论,朱父已经到家了,于是开始吃饭。
饭桌上,朱明芳还一直追问朱父,中午怎么不跟她们说这事儿?问还有什么后续发展。
朱父看了眼没什么反应的唐糖,只能无奈的叹口气。
“今天去看,见玉米已经熟了,队里通知明天就开始掰棒子。”
“爹,你不要转移话题嘛!这个我已经知道了,唐艳她跟我说了,我是问你村长家耗子那事儿怎么办?”
对于朱父总是不跟她说八卦,朱明芳怨念颇深。又不是什么非得保密的事情,早晚都得知道,干嘛还要瞒着她?
朱母见朱父不应声,也连声催促他,快些跟她们说说,后来怎么样了。
朱父见此,只能再次叹气,又见唐糖似乎并没有什么不满,这才不得不将事情的经过讲清楚。
原来上午的时候他们一群人没事干就围在一起闲唠嗑,快晌午的时候,支书说让一块儿去看看西地的玉米熟了没有,他们当然都没什么意见,毕竟收了玉米就能分粮食了,于是就都跟着去了。
谁知道,刚走到地头,就看见村长家的小子正抱着一堆的玉米棒子往路边送呢!
于是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这种挖社会主义墙角,偷大家伙粮食的行为,竟然出现在村长家里,这怎么能忍?于是就在大家一致讨伐唐浩的时候,支书唐大为出声了。
“唐浩还小,这种事情,肯定是有人唆使的。”
大家一想,对啊!现在这玉米棒子已经熟了,又老又硬,也没法烧棒子吃,唐浩一个半大小子,偷它干嘛?这肯定是家里人唆使他偷回家去,当粮食吃的啊!
于是大家一致认为,是村长这当爹的没负起责任,就算不是他教唆的,也肯定和他婆娘有关,况且他家闺女前段时间不是刚改嫁吗?自己闺女守不住,还把错推到别人家闺女身上,真是没见过这样的。
这现在儿子又出这事儿,说明他们家家教不好,连自家老婆孩子都看不住,怎么能指望他管好村子?
理所当然的,开始有人质疑他这村长当的不合格,村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但却都知道,这老婆不好,还能说是之前定性了,这孩子不好,还一个两个的都不好,那就肯定是自己没教好了,这村长看来是不能再让他干下去了。
唐家村地处偏僻,自然比较落后,这村长的职务一般都是世袭的,唐二民他爹就是上一任的村长,他过世后本来应该是大儿子唐大民继任的,但唐大民后来不小心摔断了腿,这才改换了唐二民。
说起来,这村长的权威可比支书强多了,毕竟这么多年,村里的大小事情除了族老,也就村长说了算的,支书这职务,是这几年刚加的,就没有村长有威信,这次呼吁村长换人的,也正是支书唐大为。
唐糖听到这,就感觉有阴谋,这支书可能是提前得了消息,或者干脆就是他挖的坑给唐浩跳呢!毕竟换个村长,威信肯定没有唐二民高,毕竟人家是世袭的,这样一来,他这支书才有发挥的余地。
他们这些目击者也基本上属于村里所有的当家人了,于是下午就都到了村里辈分最高的三叔公家,讨论这废除村长职务,和推选新村长的事情。
这个唐糖倒是不知道,小说里也没说女主她爸是村长,她刚来还觉得奇怪呢!看来就是这次被废了。
虽然谁当村长跟她也没关系,但看朱明芳那兴奋的表情就知道,跟他们朱家倒是关系不小的,想来也是,毕竟若是普通村民,就是老死不相往来,也是可以的,但村长可是有记载公分的权利的。
朱母听到这里,也是长出了一口气。“本来还怕吴梅那女人在出工的时候使坏,这下可放心了。”
“那后来呢?谁当村长了?”朱明芳见她爹说了半晌,也没说到结果,忙追问。
“后来由三叔公做主,大家也都同意,村长暂时先由唐大山当着”
“唐大山?他家可没有儿子啊?”朱母有些吃惊。这村长向来是世袭的,唐大山家又没有儿子,这不是之后还得再选吗?
这唐大山唐糖也有些印象,是个退伍老兵,当初参加过抗美援朝的,从战场下来,虽说没有缺胳膊少腿的,但据说于子嗣上有些妨碍,到现在,四十多岁的人了,也没有一儿半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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