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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当家完本——by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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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观众人群中,普普通通,简简单单,平平凡凡,我沉迷于这种感觉,心中想着如果顾哲在,这晚会肯定会更热闹,像他那种性格唯恐天下不乱,也唯恐我不开心。想到这,我觉得很开心,同时也有些自豪,原来我还遥控着远方城市里的一个人,他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
刹那间,整个迎新晚会突然寂静下来,宫洺抱着吉他走向舞台,动作轻轻浅浅,像是一颗石子投入湖面荡漾起层层涟漪。我瞬间被这个男孩所吸引,他穿着一身牛仔裤,牛仔褂的袖子微微挽起,刘海搭在眼睛上面,脚上是一双很干净的帆布鞋。
我似乎很久之前就认识这个男孩,在梦境的深处,在幻想的极限里,不是因为相貌,而是一种感觉,心跳加速的感觉,似乎我的一切思想在宫洺面前都是透明的,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看透我,我的悲伤,我的快乐。
他在舞台上轻轻撩拨琴弦,眼睛在台下的人群中轻轻掠过,然后定格在我的身上,不再转移,不再漂浮,然后宫洺的脸上露出那种微笑,似乎在和我说:“我终于找了你。”
突然间,我的眼中溢满了泪水,仿佛多年行走在茫茫沙漠中,突然看到了绿洲。看到了清泉,看了绿色,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不得不承认,顾哲和宫洺是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人,顾哲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孩,而宫洺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前者陪我走过了茫茫沙漠,走过了艰辛和苦涩。后者是我的终点。是我的天涯海角,是我寻找的光明。
顾哲和宫洺都有干净阳光的笑容,但是又略有不同。顾哲的笑容是绚烂狡黠的,像是在密谋着某些坏事的小孩子,但是宫洺的笑容是绚丽皎洁的,平静而且真诚。仿佛水落而出现的石头,圆润光滑。
我和顾哲之间是友情、是亲情。是习惯,是在岁月积累中不断沉淀的浓于血水的姐弟之情,但是我和宫洺是一见钟情,是上天注定。是展现在对方面前的通明,我无所遁形,也无从隐藏。
我在台下听着宫洺的声音。如同沐浴在阳光下面,像是多年前我将顾哲拉上我的床。抢过他的泰迪熊一般,无论脸上做出了多么凶巴巴的表情,但是我的心里是开心的。顾哲是因为我的悲伤而悲伤,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而宫洺决定了我的悲伤和快乐。
顾哲和宫洺都很了解我,但是顾哲了解有时间的积累,可是宫洺的了解只需要一眼,他便知道了我的所思所想。
顾哲是亲情,宫洺是爱情——这是我做出的结论,也是我选择的依据。我曾经思考过,如果要在顾哲和宫洺之间选择一个话,我会选择顾哲,因为在我潜意识里,亲情是49 永恒的,是可以摧残的,是经历过风吹雨打的,但是爱情是脆弱的,是需要呵护的,像是水晶鞋不经意之间会被时光打磨的不再晶莹剔透——可是,我错了,自从认识了宫洺之后,我和顾哲的距离就越来越远,命运或者说时间根本就没有给我一个极端的选择机会,潜移默化过程中,我和顾哲中间有了更多的隔阂,不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厚。
迎新晚会结束后,我回到宿舍,宿舍里一切都是新的,新的室友和环境,对于这些事情谈不上多少的兴奋,但是心中还是挺高兴的。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我,明天早上宫洺会在楼下等我,于是我忘记了和顾哲打电话,忘记了我浸泡在脸盆中的衣服,忘记了当年我还在追看的《十年一品温如言》,我渐渐进入梦乡,梦见了生活的色彩开始绚烂,不在单调。
第二天,大雨,我失望的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倾盆而下的大雨,宫洺不会在楼下了。我环抱着双膝坐在床上,将折了角的书拿出来,轻轻翻开一页,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会看书,这是我在孤儿院里养成的习惯,顾哲也喜欢,但是和我喜欢的书籍不同,他更倾向于积极乐观的书籍,我却更喜欢弥漫着淡淡忧伤的书籍,我们在书籍上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却同时喜欢《平凡的世界》,在那本书中我和顾哲都能找到自己的归宿。
顾哲在读完《平凡的世界》之后,曾经瘪了瘪嘴巴,有些感慨的说道:“书的题目不好,应该该成《世界的平凡》。”
我微微一愣,像是醍醐灌顶的苦修士,明白了我自己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多么绚烂和丰富,在于平凡,我所追求的生活是平凡的世界所带来的平凡。
一个室友猛的推开门,大声说道:“那个叫宫洺的帅哥冒雨在楼下,好像在等人。”
我微微一笑,我知道他是在等我,迫不及待的跑出宿舍,宫洺站在雨中,打着一把像是花儿一样的伞,雨水击打在伞面上,四散开来,也像一朵盛开的花朵。宫洺站在两把伞下,轻轻对我笑着。我看了一眼他的鞋,即使在雨水中,还是那样的一尘不染,干净的像是刚刚吸饱阳光一般。
他绅士一般向我走来,伸出手:“你好,我叫宫洺。”
我也伸出手去,轻轻握住宫洺的手,那双手很温暖,让我感动的想哭,我那颗悬着的心突然归于平静:“你好,我叫……”
我和宫洺的相识很简单,但是也有些浪漫,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我将自己全心全意的交付出去,毫无保留的奉献出去。我觉得自己的很快乐。快乐的像一株嗅到春天微风的小草,努力顶破头顶的黑暗,贪婪的依偎在宫洺怀中。
宫洺是一个很细心的人,每次骑自行车之前总会将后梁擦拭的干干净净,他能准确的把握我的情感,这也许就像《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初次相遇时候的情景,一股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正是这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我才开始嘲讽《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是那么的不纯粹。那么的不心灵相通。
远在另一个城市顾哲好像感到了什么,赶到了我的学校,他像是兴师问罪一般。眼睛冒火的望着宫洺,双手紧紧攥着,但是看到我以后,他压制住了那股打人的冲动。嘴角不自然的翘翘,笑的比哭还难看。蠕动一下喉咙,问道:“你还好吗?”
我感受到了气氛微妙,轻描淡写的锤了顾哲肩膀一下,回答道:“挺好的。你呢?”
“我也挺好的。”顾哲也是轻描淡写的说道。
那天我、宫洺和顾哲一起吃了一顿饭,顾哲的胃口很好,一口气吃了三碗米饭。吃的脸上都是酱汁,顾哲和宫洺还说了很多话。絮絮叨叨像个老太婆,讲话的内容无非是小时候在孤儿院的生活,我是多么的爱爬树,是多么的凶悍,孤儿院的小鹏都又怕我。
我觉得尴尬,脸不自觉的红了,但是宫洺却极为溺爱的摸了摸我的脑袋,像是在听已经听了很多次的故事。晚饭过后,宫洺和顾哲将我夹在中间行走在操场上,我觉的被两个帅哥疼爱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想到这,自己嘿嘿的笑了起来。
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我为什么笑了起来。
我倒背着手,看着两人说道:“有些女生能和你们俩人中的任何一人并肩行走在操场上就会很高兴,本姑娘一下子俘获两个帅哥的芳心,当然要高兴的笑一笑。”
两人同时摇头苦笑,看我像是看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那夜顾哲离开了,我问道:“你去哪?你可以在宫洺宿舍找个铺住一晚上。”
顾哲头也没回,摆摆手,语气轻快的说道:“我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朋友遍布天下,哪里没有我不能容身的地方。”
我看着顾哲的身影,觉得他有些孤独,好像这天下很大,真的没有他容身的地方,我不知道该不该叫住他,正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我没有叫住他,而是任他行走在黑夜中,直到身影消失在远处。我知道,我和顾哲终于再也回不到从前,回不到一开始的地方,他还是我的玩具,但是这件玩具再也爬不上我的床了。
我有些心疼,宫洺马上将我揽在怀里,我瞬间便觉得安全了。我注视着顾哲缓缓离去,我看不到顾哲的表情,幸好我看不到。
宫洺牵着我的手,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问道:“你有没有想过,顾哲和你之间不仅仅是亲情?”
我微微一愣,苦笑一声:“难不成还有爱情?”
宫洺没有说话,而是攥了攥我的手,生怕我跑掉一般。
我回到宿舍总是忘不了顾哲离去的场景,于是打通了顾哲电话,电话那头有些嘈杂。
我问道:“你在哪?”
顾哲回答道:“在火车上。”
“嗯。”我突然见发现我无话可说了,千言万语到了嘴边,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顾哲却在那边笑了:“以前觉得就你的脾气,以后肯定嫁不出去,我想了想到时候如果我也没有女朋友,就本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情怀,将你收了吧,没想到,竟然还真有傻子将你收了。天见可怜,老天对我还是不错的。”
我一听顾哲这吊儿郎当的语气,气就不打一处来,回击道:“本姑娘,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到了哪里都是人抢的。”
顾哲哈哈大笑,低声说道:“先挂了,座位对面有个美女,我上去搭个讪,看看能不能抱得美人归。”
我骂了一句“见色忘义”讪讪的挂了电话,心里却知道他在说谎,因为对面的嘈杂不是人声,而是海浪声,顾哲没有在火车上,而是在海边,那里怎么会有美女,可是我不想揭穿。宫洺已经带我去过海边很多次,海浪的声音我已经听烦了,听腻了。
小时候时常萦绕在梦中的美妙浪花声对于如今的我而言只是再平常不过,反而有些无聊的东西罢了,不再有以往的魔力和吸引力。虽然不想承认,也不想告诉顾哲,那时候的顾哲于我而言就是缓缓而来的浪花。
上京城中,满天的烟花惊动了御林军,曹魏亲自带领三千御林军精锐向三皇子的住处进发。
赵乾挽着林婉儿的肩膀,听着林婉儿讲述前生前世的故事,有时候会插上一句嘴。林婉儿偎依在赵乾怀中,久违的安全感再次归来,就像前生前世依偎在宫洺的怀中?有了这种想法,林婉儿心中一动,歪着头看了看赵乾的侧脸,真的有些像宫洺,随后又摇摇头,怎么可能,能够穿越到同一个世界已经很不容易了,那里还会这么巧的遇到宫洺。
☆、第049章 前生前世的故事(5)
(今天身体不舒服,躺在床上整整一天了,晚上爬起来写的这章,希望明天能够有所好转。按照计划《前生前世的故事》还应该再写两章的,但是今天全写完了,算是另一种语言风格的尝试。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我的前生前世始终处在一种患得患失的不安全状态中,如果非要找出一个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我不再自怨自艾,不再抱怨人生的残酷,那么就是和宫洺度过的前几年时间。
那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是风和日丽的日子,即使在雨天,我都能看到一缕阳光从厚厚的乌云中冲出来,照亮我眼前个的道路。宫洺的体贴和细心近乎于无微不至,我也可以将自己的倔强和固执隐藏起来,露出小女人的姿态。
顾哲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自己的生活,然后有意无意的退出我的生活。顾哲谈恋爱了,他将女孩带到我的身边,女孩很漂亮,和顾哲站在一起很般配。
女孩甜甜的叫了一声:“姐姐。”
我开心的笑了,像是亲姐妹一般牵起了对方的手,但是却感到女孩眉头微微皱起,那是一种厌恶、不屑的情感,好像我无端占有了她心爱的玩具。无论她隐藏的多么好,我还是清晰的感觉到了。
我和宫洺、顾哲和女孩一同去了海边,女孩天真烂漫的像个孩子,无忧无虑的牵着顾哲的手在海边奔跑,雪白的小脚丫踩在柔柔的沙滩上,踩出浅浅的脚印。
女孩回头冲着我笑,顾哲也回头冲着我笑。
我知道女孩的笑容是牵强的,但是却看不出顾哲心中的所思所想。他的笑容是真是假,我也看不出来。我和他在一起长大,我应该明白他的一举一动,他的所思所想,但是现在的我不能够了,我看不到他的内心了。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一起吃饭。餐桌上只有顾哲喝醉了。还是酩酊大醉的那种大醉,他像个回忆往事的老人将我和他童年的故事从头到尾的讲了一遍。
从那时刻,我才知道从他的角度看来。我和他的童年原来是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上面色彩明亮,细节清晰。不知道为什么我沉迷在顾哲的讲述过程中,也许是因为现在的幸福。让我有兴趣回忆往事。
原来我在顾哲眼中是一位超人,因为他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我正站在孤儿院中那棵大大的榆树上,他想只有超人才能爬这么高。
因为超人是善良的,所以那天晚上,他抱着泰迪熊站在我的床边时候。我会让他上床,结果果不其然,我让他上床了。
后来我再一次爬上了榆树。攀爬到了院墙上,只需要一步就能够跨越院墙。看到外面的风景,可是我回头看了看站在树底下的顾哲,我又回到了孤儿院。
以后的初中生活和高中生活,顾哲眼中生活和我看到的生活完全不同,我的生活是单调没有色彩的,但是顾哲眼中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所以顾哲是乐观的,我是悲观的。
那夜,顾哲大醉,宫洺送他去住的地方,只留下我和那个女孩。
女孩坐在我的对面,浅浅喝着杯子中的白开水,她说:“顾哲和这杯白开水一样,我第一眼看到他就喜欢上了他。”
我忍不住点点头,觉得这个女孩说的很准确:“顾哲确实是一杯白开水,一尘不染。”
女孩突然苦笑一声,这种苦笑像是顾哲第一次看到我和宫洺手牵手的场景:“可是这杯白开水,不属于我,顾哲心里有人,我永远都走不到他的心中,智能在外围游走,偶尔窥看他内心的想法。”
我像是听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微微皱眉:“顾哲心中有人?我自小便和他一起长大,怎么不知道他心中有人?肯定是你弄错了、”
女孩一声冷笑,有些可怜的望着我,像是看一个世间最可怜的人一般,然后说了一句我不怎么听得懂的话:“无论是你真不知道,还是在故意欺瞒自己,你都是可怜的。”然后她走了,从背后看去,她的身影很迷人,像是一朵在为某人等待绽放的花朵。
以后,顾哲还来过几次,每次身边的女孩都不相同,但是她们看我的眼神都不尽相同,厌恶中有些许的可怜。
宫洺是一个优秀的人,他的优秀含蓄而且温和,像是一块圆润的玉石,入手一阵温热,让人爱不释手。于是,宫洺吸引了很多女孩的青睐,其中最为疯狂的就是低年级学妹。
学妹是一个漂亮而且聪明的人,生活富裕,长辈溺爱,不知道愁滋味,身边不乏追求者,但是却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宫洺。她的喜欢不张扬,低调而且含蓄,像是守护在宫洺身边的明灯,每当宫洺需要的时候,她总会恰到好处的出现。就是连我都不得不承认这份感情的真诚,它不是富家小姐的疯狂占有欲在作祟,也不是得不到就是好的阴暗心理。这份感情能够经历起时间的磨练——即使作为情敌,我都承认这份感情——何况宫洺。
她依旧默默的守在宫洺的身边,但是望眼欲穿的情感有时候会冲破人的理智,那种煎熬像是一颗种子深埋在心中,每一次看到我和宫洺在一起就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这颗种子上,让它生根发芽,然后茁壮成长,最后结出黑暗的果实。等这颗果实成熟之后,她犯了一个极为愚蠢的错误。
她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身份陷害我,像是室友丢失的钱会莫名其妙出现在我的钱包中,某些谣言在校园里传得沸沸扬扬,我坐进某个富商的豪车,于是我成了偷东西的贼,品行不良的女人。
这些言论传入宫洺的耳朵中,我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对宫洺的信心。同时也是我对自己的信心。果不其然,宫洺像是听笑话一般全盘接受了谣言,并且对我更好了,像是宣言一般,宣言着我在宫洺心中的重要性。
事后我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我是她会怎么做?答案是我会做的更狠,因为她自小便比我幸福。接受了更好的教育。有着更高的道德底线,我的强大只是因为我拥有了宫洺,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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