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完本——by雪泥红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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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去找了白锦,守门的仙童一脸的无辜无知无可奈何:
“仙君,我家仙君真的不在家啊,前几日他,他和三太子一同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什么?那个养伤的客人?听说是青丘的那位?那位也走啦,就和仙君一块儿出的门,现在还没回来呐!”
“去哪儿?这个这个……听说去了凡间,也不知道是干什么,这几天呀,天上传得沸沸扬扬的,说什么的都有,您知道的,这版本可就多呐……”
绯冉便提着灯去找花敛。
幸好花敛还在,小孩儿一见他便红了眼,然后砰一声反扣住门,不肯出来了。
他也不催,也不用什么术法,就在外面等着,太阳落下,银河上浮起一片片银色麟光的时候,才终于听见“吱嘎”一声。
花敛捂着眼从里面出来,声音有些沙哑,绯冉想,大概是刚哭过。
他也想哭。
很想很想,可是多难受他都没哭出来。这天上人都知道他绯琴仙君的性子,不动声色,即使那一年麒念落难,他偏过脸垂垂眼,再回头时还是一脸的水波不兴。
所以当花敛看见绯冉眼角有什么东西在反光时,他也短路地没有联想到“眼泪”这种东西上去。
直到那些泪水在眼角积累地多了,一颗颗滑下来,落到灯笼上,将纸质的宫灯侵染出小片小片深红的水印时,花敛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哦,绯冉这是哭了。
彼时他们正坐在银河两旁的岸边上,大片磷光铺天盖地地盛开在水面上,像一颗颗巨大的眼泪,落在银河的心里。
这样应景。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穿白衣的那个低头看了河面良久,方才侧过头来。眼神却是没有焦距的。
花敛红肿着的眼泡更红了,伸出手,在他眼前用力晃了两晃。
绯冉这才清醒过来,但还是没出声,勉强张了张口,却发现自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次,苏廿三是真的走了。”
花敛说完这句,就看见一颗晶亮的东西恰到好处地从那人眼眶里滚落出来,拉长石一样折射出耀眼的光,滑过下巴便碎了,这一颗没了,又是下一颗。
紧接着更多的珠子滚落下来,扑簌扑簌地跌在灯笼上,滑进衣领里。
仿佛在久远的年岁里,名叫绯冉的仙君,一直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的——
回忆里天赋异禀好像无所不能的大哥,走过多少污泥或荆棘,却从未失措过的平淡镇定。
大概就连那些年长数倍的神仙都无法做到。
斩荆棘,然后将之做成桂冠的能力。
那么这次,又是为什么呢?
从来被当成小孩儿对待的人轻轻往那方凑了凑,像小时候某人安慰某人时一样,拍了拍那人的肩,然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花敛垂下眼,喃喃重复了一遍:“真的走了,没法回来了。”
然后突然闷闷地笑出声来。
想到了什么呢?
想到了多少年前,绯琴仙君还只是稍稍比别人能干那么些的小神仙,麒念才刚刚长出棱角来,他跑去找绯冉哥哥,进府却看见一个瘦瘦的小孩儿,皮肤皱巴巴地裹在身上,一脸愁煞人的表情。
不知怎的,又有些讨喜了。
又想到后来,河边那次,绯冉第一次生气,他有些怕,本身也不过是想捉弄一下那个婴孩,河边树下越想越心酸,最后哭着睡着。
还有后来的苏小少爷,明明这么傲娇却死撑着一副人畜无害脸装作“我很善良”,分明就是当年那个小孩心性,怪不得绯冉还是会……
爱上他。
爱上他?
花敛眼皮跳了一跳,绯冉到底,是何时开始爱上苏廿三的呢?
是那些朝夕相处的时光,还是那一年的人间长安太过美好,以至于乱了心智迷了心窍?
这个答案,怕是连绯冉自己,都无法知道。
“三儿他……是为了救凤离?”
“嗯。”
花敛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好一阵子都没有接话,他小心翼翼地拣着措辞,一字一句都显得异常费力:
“你救麒念时,本身苏廿三应该以命换命的……”
“亏得有了凤离的内丹,凤离是青丘之王,虽比不上上古麒麟,但功力也不可小觑。”
“更何况,是他的内丹。”
“只是烛龙实在太强大,即使这样,苏廿三还是失去了大半的精气,只余下小半颗内丹,靠白锦帮着,好歹活了下来。”
花敛瞥他一眼,见他虽不答话,却明显是在仔细听着,想了想,才接着说:
“所以他才化成那只兽的模样……体积小嘛,白锦说好养,咳,也不是好养,就是调养起来会快很多。”
“其实这些你也都知道,你不知道的只是后来,凤离眼看撑不下去了,苏廿三逼着白锦,让他帮他,将自己剩的那半颗内丹还给凤离。”
“你知道的,像麒麟,烛龙一类法力强大的上古神兽,如今还在的,几个?凤离是兽,神兽,和妖一样,这内丹,就是他们的命。”
“绯冉,绯冉?”
花敛试探着叫了两声,却没听见那人的反应。于是收回手叹口气便准备要走,起身时却被扯住了衣角。
他匆忙望下去,藕荷的夜色里,不知何时泛起了萤火,星星点点地落在绯冉的白衣上,那人双肩微微抖着,拉住他,却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两人的手脚都有些麻了,才听到一个声音,遥遥地从背后传来,疏疏朗朗,犹如梨花映照在春水中的干净:
“绯琴仙君,你这又是演的哪一出呢?”
绯冉睁大了眼看他,依稀想起第一次在长安见到他。
还是有些料峭的天,苏小少爷睡着正熟,白小梨花亮银的衣,银灿的眸,一开口还是那么讨人厌,却背着苏廿三,将冒冒失失又无知无畏的苏小少爷,带来还他。
那么这次呢?
能不能……将他再还给我一次?
能不能?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白锦旁边一个华袍锦衣的男子,一双眼似笑非笑,双手抱胸闲闲看着。
三太子千凰。
白锦没告诉他,千凰便也不敢开口,那日在临潼街上,他自以为见到的有趣小妖,其实,真的是苏廿三。
只剩了一缕精气的苏廿三。
就是那仅剩的一缕精气,却硬是飘下了天,落了地,又不知凭何找到绯冉,看着他,最后还是没忍住,只想再碰碰他。
绯冉啊。
这次,真的是要再见了吧?
风吹过来,萤火也飞了过来,白锦看了看绯冉,又看了看金鱼眼的花敛,咬了咬牙,还是得狠下心来:
“说到底,那是苏廿三的命,他本就应该如此,只是阴差阳错得了凤离的那颗内丹,但那颗内丹原本就不是他的东西,尘归尘,土归土,都是定好的命数。”
白锦说得婉转,却句句带刺,绯冉并非听不出来。
苏廿三该死么?当然不该。那么,又是谁让他走到这一步,不得不死的结局呢?
是他绯冉。
他眼前一黑,忽然想起那日,月色笼罩长安,萤火飞破月色,苏小少爷坐在床角,眼神三分迷茫,三分不解,还有四分真真的坚决,问他:
“难道真的必须如此?不论人或妖,在渴望获得真挚的感情这一点上,不是没有区别的么?”
又说:
“就像绯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么不管你是普通的商人,是术士,甚至于是一个妖怪,我都不会因此而离开你。”
那是故事的开始,那时所有的人还未出场完,所有的故事还未来得及给世人看,他不过是长安城顶普通的掌柜绯冉,他是京城中名不副实二世祖中的一个。
倒不如就停在开始的地方,他做他的甩手掌柜,他做他吊儿郎当的少爷一枚,纵情一世,也好过万世孤寂。
只可惜,他连后悔都没来得及。
如果能在那时爱上你。
如果长安不曾下雪,我们也不曾相遇。
如果我知道,想要守护的一直都是你。
如果你没有用过那个忘字诀,我也不曾失去记忆。
如果我能在那时学会珍惜。
如果我能早点发现,我早在我没有发现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你。
如果能在那时爱上你。
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一刷新发现收藏掉了俩,小哭一下,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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