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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君完本——by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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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的另一头是条清冷的街道,明明只是一墙之隔,却像是另一个世界。
暴徒们忙着向人群聚集的地方射杀,制造混乱,没人愿意跑到这么一条偏僻的街道,追杀一个无不足道的人物。可是沈湛的手中握着两把枪,一把是属于他自己,已经空弹的手枪,一把是属于陆正则,仅剩下最后一颗子弹的枪。
这些日子,沈湛一直在进行实弹练习,他是打着技多不压身的心思学的,他心里觉得,他又不当兵,又不做神枪手,用得着这样精准的射击方式?
可现实在他的脸上重重地打了一记耳光。
身逢乱世,谁都无法独善其身,敌人不会站在原地等你瞄准,只有你掌握足够的实力,才能令自己化险为夷。倘若此刻的他拥有足够的能力,他就不用成为陆正则的累赘,不需要他的保护,更不需要将自己的徒弟交给别人保护。
他的六颗子弹,应该颗颗打中敌人的脑袋,而不是将别人的生机握在手中。
一月的冬季寒风刺骨,昨晚上刚下过雪,地上还残留着化不去的白雪。沈湛的帽子在爆炸中掉了,披风在逃跑时散了,手笼在拔枪时丢了,被寒风一吹,就像被人摁进了冰冷的雪地里。
他蹲下身,用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身体,听着胡同地外头偶尔传来几声枪声,却不知道战况如何。
沈湛不知道自己在雪地里呆了多久,兴许是一个小时,兴许是几个小时,从不远处传来一串整齐有力的脚步声。他不知道来者是敌是友,用已经冻僵的手打开手枪的保险,紧紧扣住扳机,随时准备射击。
整齐的脚步声渐渐的近了,他看见了一群士兵,为首的男人一身戎装,胸前却突兀地挂着一条怀表链。
--是陆正则。
沈湛提着的心放了下来,松开扣住扳机的手,蹲在地上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他已经冻僵了,连睫毛都染上了霜。
陆正则见状,解下身上的披风,俯身将沈湛紧紧包裹进披风中,随即打横抱起。
沈湛:“……”
懵了。
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打横抱起,这委实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他从披风里探出半张脸,正准备向陆正则提出异议,突然看见了站在陆正则身后一排目瞪口呆的士兵。
这场面……就不止是一点尴尬了。
他果断把脸埋回陆正则怀里,不让别人看到他的长相。
陆正则将沈湛抱入一辆军车,留下两个班的人数,命赵副官护送回别墅后,带着其余的士兵协助警署镇压暴徒去了。
沈湛回到别墅的时候,端午已经被卫兵送回去了,除了受些惊吓,人安然无恙。沈湛在外头吹了几个小时的冷风,当晚上就发了高烧,一连烧了三日。期间陆正则回来了一趟,在床边问了情况坐了一会就离开了。
沈湛烧得迷迷糊糊,只记得陆正则摸了摸他的额头,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晓得。等沈湛再见到陆正则的时候,已经是四日后了,他的烧已经退了,就是重症感冒,说话都带着浓浓的鼻音。
从陆正则的口中,沈湛终于知道了前几日那桩暴动事件的真相。
日本人占领东北后,欲壑难填,从去年起就不时派武官或司令官到访省垣,劝说陆总司令脱离中央政府,实施地区自治。在遭到陆总司令的婉言拒绝后,入驻省垣的日本特务机构就收买汉奸、流氓,发动了四日前的“暴动事件”,企图制造出地区自治的民意。

第十章

纵然知道了“暴动事件”是日本人在背后主使,政府却无可奈何。
从日本人踏上中国的土地起,侵略的脚步就不曾停止过,面对日本人的侵略,中央政府实行的是委曲求全,不抵抗政策,他们忙于剿共,忙于维护自己的政权,而各路军阀关心的,也只是自己的利益。
沈湛这一病,直接在病里将年过了,不过经历的那样一场暴动,谁都没心情好好过个年了。
沈湛病好后,重新回到了靶场,这回他再开枪,心态就跟之前完全不同了。原本他射击都是瞄准了目标,直接开枪,一天能打掉三十枚左右的子弹。这一回他给自己定下了规矩,一天只能打六枚子弹,正好是弹匣一次的容弹量。每打出一颗子弹前,他都会重复数十次提枪射击的动作。
在战场上,每一颗子弹都是珍贵的,每一颗子弹都可能换回一条生命。如果他的手能像陆正则一样,对每一个射击高度产生记忆,他就不用再花时间瞄准,他抬起胳膊的高度,就是瞄准后需要射击的高度。
除了射击,沈湛同时还会训练拔枪速度,装弹速度,以及臂力。以他现在的程度,缺少的就是训练,不用人时刻在旁边提点,所以陆正则陪着的时间就少了,多数是卫兵在边上盯着,以防意外发生。
“暴动事件”后,陆正则陆军整理处的任务就重了,回别墅的时间也少了,但他提醒沈湛:“如有访客,一概不见。”
沈湛以为陆正则是在提醒他小心日本特务,直到某天,有人在别墅外大喊“二嫂。”
沈湛叫了一名卫兵进屋,问:“是谁在外头吵?”
卫兵回道:“是陆总司令家的二公子,师长的弟弟。”
沈湛道:“师长的弟弟来了,怎么不请进屋坐?这可是你们师长的房子。”
卫兵道:“师长吩咐过,不让见。”
沈湛想起陆正则之前的叮嘱,难不成他说的访客是指他弟弟?
沈湛不解道:“那他为什么在屋外喊二嫂?”
卫兵的脸顿时皱了起来,不肯回答。沈湛奇了怪了:“你怎么不说话?”
卫兵只好道:“二少是来拜访您的。”
沈湛:“……”
他突然想起自己上回被土匪绑去了,为了脱身谎称是陆正则二姨太的事,难不成被陆二少听去了,故意揶揄他?
沈湛记得陆正则的叮嘱,就任凭人在外头喊,没让卫兵放进屋。陆二少在外头喊了一会,大概觉得无趣,就离去了。
翌日,沈湛穿戴完毕,带着端午准备去靶场练枪,刚出别墅,就从边上冒出一名青年,笑呵呵地对着他叫了一声:“二嫂。”
沈湛看向来人,英俊的五官,穿着一件洋气的灰色格子大衣,没扣扣子,围巾也是挂在脖子上装饰,应该是在风里站了有一会儿了,鼻子都红了。
对方看见他,开心地道:“二嫂,大哥将你藏得实在太好了,做弟弟的想见一面都难。”
人都在这守着了,再不招呼一声就说不过去了。
沈湛将包得严严实实的围巾往下扯了些,露出大半张脸道:“陆二少,您好。”
谁知原本还笑呵呵的陆二少,看见沈湛露出的大半张脸后,整个人都怔住了,好半晌才吐出两个字:“……香君。”
咦?
是故人,还是从前的戏迷?
沈湛问:“二少认识我?”
陆二少痴痴地看着他,好半晌才道:“认识,当然认识。”
沈湛见状,放弃了出门练枪的计划,将陆二少请进屋,让端午奉了热茶。陆二少喝过一杯热茶,丢了的七魂六魄才慢慢归位。
他不敢相信的盯着沈湛问:“你怎么会在我大哥的别墅,我二嫂呢?”
沈湛一听,就知道陆正则未跟他提过二姨太的事,那是从哪冒出来的二嫂?他问:“这里就住了我和我徒弟两个人,哪里来的二嫂?”
陆二少听沈湛这样说,惊讶地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倒出来。
话说陆二少这两年都在法国留学,前几日刚回国,就从不少人那听说了他大哥的风流韵事。说是陆参谋长带人炮轰了了黑风寨,抢了个如花似玉的压寨夫人,在南郊买了一套别墅金屋藏娇。原本只是流言,直到暴动那天,众目睽睽之下,陆参谋长抱着一个紧裹在披风里的人进了自己的军车,众人才将留言坐实了。
陆二少一听这事,顿时来了兴趣,究竟是什么样的美人才能令他素来冷静自律的大哥打破准则,金屋藏娇?他非得见一见不可!
沈湛听完这番话,抓住了一个重点:“这套别墅不是你哥早就置下的产业?”
陆二少道:“大哥一直住在家里,这套别墅是前段时间新置的。”
沈湛觉得自己可能知道的太多了。
倘若陆正则真是为了他而置下这栋别墅,那也忒……
陆二少见沈湛不作声,追问:“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我大哥的别墅?”
沈湛如实道:“你大哥从黑风寨救下来的人,就是我。”
陆二少:“……”
目瞪口呆。
沈湛为了澄清流言,将他跟陆正则相遇的过程简单叙述了一遍,陆二少听完后,惊喜道:“一定是我给大哥看过你的照片,所以他认得你。”
沈湛觉得应当不止如此,那日他在谢师长府上唱戏,未曾露面,陆正则只是看过照片,怎么可能将他抓出来?
他正在思考,就听陆二少问:“这几年你去哪了?你离开上海后,我就再没有你的消息,我一直都很担心你。我有按照你说的,努力读书,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我在法国修的是经济,我这次回国,就是为了报效国家的。”
陆二少说这些话的时候,沈湛就一副茫然的模样看着他,陆二少讲了一会,后知后觉地问:“你……不认得我我了?”
沈湛不出声,默认。
陆二少顿时露出一副伤心的表情:“我是陆正行,表字简明啊。你在上海的时候,我经常听你的戏,我们还一起吃过饭,你叫我努力学习,报效国家,不要沉迷于声色。”
沈湛的记性不太好,即使陆简明报了姓名,他依然不记得此人是谁,只是鼓励人读书,报效国家什么的,委实不是他的作风,所以他一旦做了,印象就格外深刻。
他从记忆深处挖出一个人,试探着问:“我们是在金门大酒店吃的饭?”
陆简明眼睛一亮:“你记起我了?”
沈湛:“……”
何止是记起了陆简明,连带着另一个人都连根拔起,可他一点都不想记起,怀揣着一丝希翼问:“你是陆总司令的二公子,那你上头除了慎初,还有其他哥哥么?”
陆简明莫名其妙道:“你都说了我排行第二,我上头除了大哥,还能有谁?”
沈湛觉得,他应该立刻搬走,再不与陆正则相见了,那画面太尴尬了。
陆正行,陆简明,陆正则,陆慎初,这几个名字他一个都不记得,他只记得一个陆先生,以至于人到了跟前都认不得。
现在中途被人挑明,不如干脆蒙在鼓里,倒还能自然相处。
陆简明道:“大哥也真是的,既然找到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反而将你藏在这里呢?我非得好好问问他不可!”
沈湛暗道:躲的就是你啊……
这桩事陆简明并不知情,沈湛就没有与他说。
陆简明偶然与沈湛重逢,情绪十分激动,跟沈湛絮絮叨叨了一个上午,吃过午饭才离开。兴许是陆简明入别墅的事让陆正则知道了,当天晚上,他回了别墅。
沈湛装作仍不知情的模样,准备好晚饭,端上桌跟陆正则一块用餐。陆正则面色如常地用餐,一句话都没多问。倒是沈湛先沉不住气,往嘴里塞两粒米饭,偷偷扫陆正则一眼,往嘴里塞两粒米饭,偷偷扫陆正则一眼。终于,陆正则看不下去了,放下筷子问:“简明今天来过了?”
沈湛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陆正则问:“他同你说了什么?”
沈湛的脸上明显升温了,坦白从宽道:“我都记起来了,我们从前认识的,你是陆先生。”
陆正则露出一副“稀罕”的表情,似乎在用眼神传达,“难为你还记得起来。”
沈湛觉得脸上更烫了,勉强为自己解释道:“你应该发现了,我记不住人脸。”
陆正则闻言,勾了勾嘴角,略带打趣道:“只是记不住脸?”
沈湛默了一会,承认了:“我记性也不太好。”

第十一章

沈湛与陆正则的这段缘分,还得追溯到五年前。
五年前的沈湛才十九,初到上海一年,就已艳惊四座,成了沪上顶红的名伶。他工旦角,能戏颇多,真正出名的却是新排的《桃花扇》。此曲讲的是秦淮艳姬李香君与侯方域的爱情故事,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正符合了时下国人的心境,因此一炮而红。
彼时的沈湛艺名不叫香君,着实是他演的李香君太出名,加之扮相出众,色艺双绝,人在台上莲步轻移,台下的观众就觉一阵香风扑面而来,便有了“香君”的雅称。久而久之,大家都忘了沈湛真正的艺名,他就将错就错,将艺名改成了“香君”。
作为戏子,戏台上的扮相尤为重要,私底下的素颜好不好看,就是锦上添花了。沈湛上完妆的模样活色生香,下了戏清隽无俦,无论是男人女人都能讨好,以至于大大小小的堂会、舞会,都以邀请到他出席为谈资。沈湛未寻靠山,能不得罪的尽量不得罪。
那日他应邀参加沪上名媛赵三小姐举办的舞会,作为她的男伴。赵三小姐是沪上百货公司赵家的三小姐,皓齿朱唇,气质出众,换上一身红色的窄身旗袍,活脱脱一朵带刺的玫瑰。
舞会上,主动邀请沈湛跳舞的太太、小姐,比起邀请赵三小姐的男士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于有男士来邀请沈湛跳舞。赵三小姐得闲的时候,就挽住沈湛的胳膊,笑盈盈地同那些邀请沈湛跳舞的太太、小姐们玩笑:“你们勿要跟我抢香君,今朝他是我的。”
赵三小姐被邀去跳舞的时候,沈湛就如实地讲这支舞他不会跳。沈湛的交谊舞才刚学,跳的并不好。他太忙了,除了唱戏,他还需要学好多东西。前些日子才刚学会打马吊,紧接着就是交谊舞,等学完了交谊舞,后面还跟着骑马,英语。
想当名角,不是光唱戏就行了,琴棋书画你得懂,时兴的娱乐方式你得会,必要的应酬得你得参加,跟交际花似的。沈湛不喜欢这样的应酬,但他答应了师父,要将昆曲发扬光大,他就必须成为名角,让更多人听他唱戏,喜欢他唱的戏。
沈湛以为那晚的舞会就会在推辞中度过,直到一只修长有力的手伸到了他面前:“可以请您跳支舞吗?”
沈湛看向来人,是位非常英俊的先生,目光深邃,仪表不凡。只是……两名男性共舞,实在太荒唐了。
沈湛正准备婉拒,跳完舞的赵三小姐回来了,道:“香君,陆先生是我的好朋友,人在美国留学,交谊舞跳得老好了,你帮他跳一支舞,叫他指点一下。”
沈湛仍想推辞,赵三小姐就轻推了他下:“去呀,人都在跳舞,没空看你们的。”说完,将沈湛的手塞进了那位陆先生的手里。
沈湛见赵三小姐意思明确,只好跟着陆先生去了舞池。
舞池都是一男一女,哪有两个男人跳的?再说两个大男人跳,谁来跳女步?
沈湛正在考虑,男人就已自然地用左手牵住他的右手,将右手放在了他的背上。
沈湛:“……”
他只好将左手搭在了男人上臂。
男人自我介绍道:“本人姓陆,名正则,字慎初。”
沈湛简单地回道:“沈香君。”
话音落下,柔和的音乐在耳边响起,陆正则带着沈湛跨出了第一步。
两人跳的是探戈,一种非常亲密的舞蹈,腿儿相挨,脸儿相偎,手儿相携,却不对视,一齐向左看。
沈湛稍微会点华尔兹,探戈就完全抓瞎了,何况他跳的是女步。沈湛整个身体都是僵硬的,陆正则带着他向前斜移他就移,逼着他往后退他就退,唯恐不小心就踩了对方的脚。
陆正则看出了他的紧张,安抚道:“放松,跳舞应当是令人愉悦的。”
沈湛根本放松不下来,随着陆正则的动作跳了一会,柔和的音乐突然一变,转为明快,陆正则毫无预兆地将沈湛推了出去,不等他反应过来,又重新将人搂进了怀里。
沈湛晓得一些探戈的理论,但被人甩出去是头一回,圆睁双目,瞪着陆正则。
陆正则笑了,这一笑使得他硬朗的五官柔和了不少,他不等沈湛瞪完,掐准下一个断音点,逼着沈湛下了一个腰。
这下别说是紧张了,沈湛连瞪都懒得瞪了。
探戈的特色就是“断奏”,陆正则掐住每一个断点,一收一放,逼着沈湛转了好几个圈。等沈湛逐渐适应了这样的节奏,他就开始挑衅,每次陆正则要将他推出去的时候,他就抢先半拍逃离陆正则怀里,不等陆正则有所动作,又主动扑进陆正则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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