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3部全集 番外篇完本——by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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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应生手里端着饮料托盘,走近後,灵活地一插,就站在了沈玉书跟雅克之间,将他们隔开了。
他满脸堆笑地对雅克说:「先生,来杯饮料吧,桔子水荷兰水都有,您看要不要喝杯冷饮润润喉。」
「不要,滚开!」
雅克心情正不好,把碍事的人一把推开,托盘在侍应生的手中晃了晃,上面的汽水瓶跟酒杯差点落到地上,还好他反应快,及时用双手稳住了盘子。
他见多了这种无礼的洋人,也不在意,又改用法语说:「你不渴,这位美丽的小姐陪你走了这麽久,也一定口渴了,小姐来一杯吧?」
侍应生说着话,单手将桔子水倒入玻璃杯里,拿起杯子递给雅克的女伴。
他的法语发音非常标准,女伴有些惊讶,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
侍应生长了一副东方人的面孔,但又不尽相同,东方人通常都是黑头发,而这个人的头发有几缕是绿色又有几缕是蓝色,发梢还有一点点的酒红色,几种颜色交织在一起,变得很奇怪。
他的个头虽然没有雅克跟沈玉书高,但也绝对属於高挑的那种,皮肤白皙细腻,乍看去很难判断出真实的年龄。
见惯了皮肤蜡黄身材矮小的亚洲人,突然遇到如此彬彬有礼又说一口流利法语的男人,女人马上就对他产生了好感,伸手去拿玻璃杯。
看到她的举动,雅克更不爽,抢先去推侍应生,暴躁地说:「滚远点,不要在这里献殷勤,猪猡!」
推搡中,玻璃杯里的桔子水溅到了雅克身上,他气得又是叽里呱啦地一通乱叫,侍应生慌了,掏出手帕,手忙脚乱地帮他擦拭,却换来更严厉的痛骂。
叫嚷声把行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这让女人觉得很丢脸,转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雅克叫了两声没叫住,他把碍事的侍应生一把推开,匆匆忙忙地追了上去。
没戏看了,周围的看客很快就散开了,侍应生拿着手帕,笑眯眯地看着雅克的背影,又眼眸一转,看向沈玉书。
「真装X,」他特意叹了口气,说:「虽然你的太极打得很有美感,但看在认识的份上,我要提醒你,打拳就该穿长袍,那才有气势,你看看黄飞鸿看看叶问,他们打拳时哪有穿西装?」
沈玉书也在注视他,脸上几乎没有表情,等他噼里啪啦地说完,才说:「你好像对我有意见。」
带了几分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听着很舒服,不过令人惊艳的不是沈玉书出众的相貌跟嗓音,而是气场,他身上有种玉石般的温润感,却不像玉石那麽冷清,这样一个有质感的男人,假如换做在现代,是可以轻易被推崇为偶像的。
侍应生遗憾地想——这家伙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去做条子,真是暴殄天物。
他摇头否定,「没有,我不过是说有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沈玉书反将一军,「你也不是侍应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应生也没再继续做戏,笑眯眯地打量着沈玉书,说:「我当然不是,你是什麽人,我就是什麽人。」
「你说什麽?」
「哈,你警察不当,玩起coser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初风格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麽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一段话说完,换来的是沈玉书更加阴沉的表情,侍应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过看到身为帅哥的你肯奋不顾身来救我,我会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
突兀的询问打断了侍应生的话,他漂亮的丹凤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详沈玉书,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麽,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认错人了。
虽然这个男人跟沈傲长得很像,但靠近了细看,就会发现他们的气质不尽相同。
沈傲刚硬冷峻,这一点两人可以重叠,但这个人的气质中还有一份温润的书卷气,大概是这个年代的人才会拥有的气韵。
早知道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於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侍应生说完,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就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
「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离开吗?」
「别人的钱包?帅哥你大早上就在说梦话吗?」
沈玉书踏前一步,逼近侍应生,侍应生只好後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
无视他的潇洒动作,沈玉书说——
「通常侍应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跟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麽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
听着沈玉书的话,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麽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後听到好色二字,他终於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冷冷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
「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
「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
「神经病。」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侍应生懒得再跟沈玉书搭腔,转身去拿托盘,准备离开。
谁知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沈玉书攥住了,顺势往前一推,把他推到船舷上压住。
「疼疼疼,手快断了……」
沈玉书不理会侍应生的大呼小叫,按住他,伸手去摸他的口袋,侍应生马上改叫:「非礼啊,强暴啊,救命啊……」
「如果你不想招来巡捕,就闭嘴。」
侍应生翻了个白眼,闭上了嘴,改为靠在船舷上,吹着口哨看海景。
沈玉书在他的口袋里翻了半天,什麽都没找到,他又去翻侍应生的其他口袋,也是一无所获。
「翻够了没有啊先生,我的胳膊都麻了。」
懒洋洋的嗓音,完全没有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感,反而是沈玉书变得急躁——东西找不到就等於说他推理错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侍应生绝对不地道。
沈玉书搜着侍应生的裤子口袋,趁机观察他的发色。
他在伦敦学习西医,有时候会参加屍检工作,所以学过一些推理知识,但即使如此,他还是无法判定这种奇怪的发色是怎麽弄出来的。
他听说过染发,但侍应生的发色很自然,像是天生的,可是发根又是黑的,让他实在想不出原因,忍不住凑上去嗅了嗅。
侍应生发现了,却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摆弄,反而是经过的乘客纷纷投来奇怪的目光,有些人还指指点点,露出厌恶的表情。
沈玉书这才发现他们姿势的微妙,急忙放了侍应生,向後退开。
手臂重获自由,侍应生靠着船舷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对他说:「这要是换了以前,我一定告你非礼。」
「我只是在搜赃物。」
「那你搜到了吗?」
沈玉书的表情有些尴尬,侍应生又笑道:「想学福尔摩斯,你再打回重练几年吧。」
他脸上堆着笑,眼神却异常冰冷,沈玉书注意到了,直觉告诉他赃物还在这个家伙身上,只是自己没找到而已。
侍应生拿起托盘离开,海风吹来,拂动他的制服,更显得身形削瘦颀长。
在沈玉书看不到的地方,他收敛了笑容,低声说道:「我的身分,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推测不出来的。」
海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玉书的耳中,他默默注视着侍应生走远,半晌回过神,突然感觉不对,急忙去摸口袋。
糟糕,他的钱包不见了!
担心自己记错了,沈玉书又去摸其他的口袋,却都找不到钱包,他这才反应过来——侍应生有没有偷洋人的钱包尚待别论,但绝对偷了他的钱包,就在他靠近搜身的时候。
「可恶!」
沈玉书气极反笑,冲着侍应生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可是已经晚了,在甲板上休憩的人越来越多,早已看不到那个人的去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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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玉书到处寻找窃贼的时候,侍应生已经去了甲板的另一头,左手伸到托盘底部。
那里有个带磁铁的小皮带,钱包被皮带卡在托盘下,侍应生收了磁铁皮带,又单手灵活地打开钱包,取出里面的大钞,接着随手往外一抛,钱包就落进了海里。
他的动作做得很自然,在往前走的时候,事情已经做完了,所以周围虽然有不少人,却没人注意到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收好钱,侍应生端着托盘走进船舱客房,在确定没被跟踪後,他掏出钥匙打开其中一扇门,进去後,将门从里面反锁上,放下托盘,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当年师父没说错,做他们这行的人外有人,所以永远不可以轻敌,他刚才就是小看沈傲……啊不,是长得像沈傲的那个人,才差点中招,还好他机灵,否则後果不堪设想。
如果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神偷在九十年前的时空里阴沟翻船,那他还不如当初直接坠楼死掉呢。
侍应生脱下制服上衣,丢去一边,坐到窄小的床铺上,透过旁边的小圆窗,看向外面一望无际的海水。
可以临窗看海景,这一间算是比较高档的客房,但是对他来说,海景还不如手机吸引人。
侍应生拿起枕旁的爱疯手机,在手里摆弄。
这是他爱用的手机,里面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但悲剧的是,在这个没有充电器没有合适的电源插座的地方,就算他有爱疯789也没用。
因为他现在在一九二七,在距离他原来的时空整整差了将近九十年的民初!
不错,这位侍应生不是别人,正是本故事开头出现过的,我们的主角苏唯先生。
「唉,连上网都不能,老天爷你是在玩我吧?」
长叹一声,苏唯把手机一丢,仰头躺到了床上。
随着他的躺下,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颤音,他像是没听到,扯出颈上的怀表,弹开表壳,看 着上面的时间发獃。
——不管遇到任何突发状况,都要保持冷静,因为最糟糕也不过是一失手,二被关进监狱,到不了死人的程度,只要不死,就总有希望。
幼年时师父的教诲划过脑海,相信师父在教导他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还有第三种可能性。
而且是最糟糕的一种。
为什麽会变成这样的状况,即使到现在苏唯也搞不懂,他只记得当时索绳断了,他掉下了楼,意识在坠落时出现了短暂的终止,等他的神智重新回归,就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地躺在地板上。
没有坠楼而死,苏唯很开心,但他的开心没持续多久,就发现自己面临的状况比死亡更糟糕——
周围是陈旧的墙壁,一些穿着奇怪的人群,空间里流淌着汗臭味跟霉味,房间里亮着灯,但那亮度还比不上他手机的照明功能,大家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他,活像看见了鬼。
整整三分钟,苏唯都没有理解发生了什麽事,他恍惚着跑出去,又沿着走廊一路跑上甲板。
这里刚好也是夜晚,他抬头看去,四周都是茫茫大海,夜风吹来,带来海水的潮湿咸味。
坠地後的撞痛不时传来,提醒他这不是在作梦,他环视周围,客轮古老的建筑风格,陈旧的装潢设施让他逐渐明白了自己没有坠楼死亡,而是落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事後苏唯才知道自己是掉在了一艘驶向上海的客轮上,还好他的反应跟适应能力够快,在理解了眼下的状况後,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他先用一串银手链跟船上的乘务人员换了套衣服和船票,弄到房间後,开始冷静考虑眼下的问题。
穿越是个时髦词,十个人中十个都知道,但真正经历过的人大概就屈指可数了,苏唯把电视剧里看到的经典片段过滤了一遍,再结合自己的遭遇,最後将罪魁祸首定为这只怀表,也就是雇主委托他盗取的物品。
这是只镀金珐琅怀表,外壳上嵌了一圈珍珠,表壳当中曾受过撞击,略向里凹下,上面还有不少小擦伤,带着岁月流逝刻下的痕迹,背面绘制着风景画,在长年累月的使用中,洋画褪掉了原有的颜色,变得模糊了。
在十八世纪生产的怀表当中,这只怀表的设计跟做工都很普通,要说作为古董,它也许有一定的鉴赏价值,但不到耗费上百万美金委托他盗取的程度。
——那是鄙人祖上的物品,後因战乱而遗失,先父过世前,嘱托我务必将东西找回,所以,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不管花多少钱我都在所不惜。
这是雇主的说辞,话是真是假不重要,只要他付的钱是真的就行了,而且雇主还准备了替换品,那是一只同年代出产的,外形几乎一样的怀表,所以展商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损失,这就是苏唯最终接下委托的原因。
现在想想,那个完成遗愿的借口很牵强,多半是雇主知道怀表有穿越时空的力量,所以才想弄到手。
可是这几天,不管苏唯怎麽调整表针,怀表都没有丝毫反应,最後他放弃了,免得把表弄坏了,那他就真的回不去了。
所以在刚看到沈玉书时,他很开心,就算是死对头,在遭遇了相同的经历後,也可以变亲人的,可惜很遗憾,那个人只是跟沈傲长得相似而已。
沈傲是不可能跟随他跳楼的,这又不是武侠剧的跳崖梗。
想到自己的天真,苏唯自嘲地笑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那是他在沈玉书搜身时,趁他不备拿的。
苏唯打开钱包,里面放了一些银元跟纸钞,当中还夹着船票,看那人的穿着谈吐,应该是出身富家。
他在钱包里翻了翻,找到一张类似身分证件的卡片,卡片边角泛黄,看起来很陈旧,上面除了地址外还有名字。
沈玉书?居然这麽巧也是姓沈。
苏唯翻着卡片陷入沉思——同姓,长得又相似,假如不是沈傲跟他一样穿越过来後脑子撞到,导致失忆的话,那就是这个叫沈玉书的人跟沈傲有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
想到这里,苏唯兴奋地坐了起来。
任何事情有因必有果,这也是当年师父教导他的话。
假设他穿越到这里是『果』,那麽只要找到『因』,他就可以回去了——理论上讲是这样的,否则他怎麽会在这里不偏不倚地遇到跟沈傲长相相同的人呢?
苏唯是个务实的人,并且他的人生观里充满了乐观主义精神,在做好计划後,他收起钱包,准备调查沈玉书。
「希望在人间!」
面对窗外的大海,苏唯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为自己打气。
第二章 客轮上的王不见王
「兄台贵姓?」
「苏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唯我独尊的唯。」
唯我独尊?还真感夸口。
「不知先生尊姓大名?」苏唯反问。
「沈玉书。沈园的沈,玉版灵书的玉书。」
苏唯呵呵笑道:「好名字、好名字。」
「不知兄台从哪里来?」沈玉书接着问。
「从来的地方来。」
「到哪里去?」
「到去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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