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3部全集 番外篇完本——by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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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曾被誉为东方巴黎的地方,繁华奢侈却又光怪陆离,这座都市有着近代社会最先进的工业以及财源,但同时街头巷尾又有数不尽的流离失所的贫民,繁华与落後,先进与愚昧,相互矛盾的元素掺杂在一起,融汇成了大家记忆中的上海滩。
苏唯站在码头上,看着眼前这片只有在影片里才会出现的风光,他的心房不由地鼓动起来。
偶尔经过的黄包车或小洋车;贴满墙壁的明星海报;在附近叫卖的小摊小贩;以及耸立在远处的教堂大楼,这一刻,他才切身体会到自己真的穿越到了九十年前的时代。
幸运的话,说不定还能弄到梅兰芳先生的签名,他的亲笔签名拿回去拍卖的话,一定可以拍出天价,也许还可以看到黄金荣跟杜月笙,对了,民初还有什麽名人来着?
看着对面的明星海报,苏唯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苏唯精通的是唐宋元明时代的历史,清朝勉勉强强也说得过去,这是他常被委托寻找古玩字画积累下来的知识,偏偏民初这段他不了解,就算知道一些野史轶闻,也都是从电视剧里看来的。
早知道,当初就该多恶补一下历史了。
他懊恼地想着,从口袋里掏出字条。
字条上写了一串地址,那是他从沈玉书的身分证件上抄来的,开头是贝勒路,这应该是沈玉书的住址,所以他不怕跟丢人,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但,目前有个很大的问题。
他对这座城市一点都不熟,他只听说过贝勒,至於贝勒路在哪里,他完全蒙查查。
苏唯掏掏口袋,最後摸出三枚大洋——除了跟他随身不离的背包外,这三枚大洋是他目前所有的积蓄。
「看报看报,交际花为情自杀,情场浪子抱憾终身;夜半钟楼惊见鬼影,钟声响个不停;法租界再出新疑案,美少女为爱私奔,却因利益杀情郎……」
苏唯抬头看去,就见一个跟长生差不多大小的报童正在沿街叫卖,他心一动,把报童叫过来,要了两份报纸,又将一枚大洋递过去。
「有没有办法带我去贝勒路?」
看到大洋,报童的眼睛亮了。
「有有有,您等着。」
没一会儿,他就叫来了一辆黑色的小洋车,还主动打开车门请苏唯进去。
苏唯探头往里看看,一位身穿制服的中年男人坐在驾驶座上,脸上挂着职业性微笑,向他点头。
没想到这个时代就有计程车了,苏唯很震惊,为了体验民初计程车的感觉,他毫不犹豫地坐了上去。
车开动了起来,苏唯随意翻动着报纸,考虑接下来的生计问题。
看来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所以怎麽生活是个很大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他是靠侠盗的名声吃饭的,可这里他初来乍到,谁知道他是谁啊?
正琢磨着,报纸下方占了很大篇幅的徵人广告跳进了苏唯的眼帘。
各君子鉴,日前圆月观音一案,连累家人入监,为求清白,并寻回丢失之物品,特藉此一隅寻求聪慧敏锐之君子相助,事成後愿奉酬金五千,祈待联络。
下面还附有联络地址,地址也是贝勒路,苏唯挑挑眉,又翻看报纸的其他版面。
很快的,他就找到了广告中提到的圆月观音事件,阅读着事件内容,他笑了起来。
看来要在上海滩赚钱也不是件很难的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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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沈玉书已经回到了家里。
确切地说,是他姨丈的家,自从他父母过世後,他就一直寄住在姨丈家里。
姨丈叫洛正,在法租界的紫莱街开了家叫祥安堂的中药铺。
铺子不大,经营还算过得去,洛正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他对沈玉书视如己出,但那毕竟不是自己的家,所以沈玉书的打算是先暂住几天,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搬出去。
今天客人不多,只有一个十五六岁大的小学徒在前面看店,他不认识沈玉书,还以为他是来抓药,直到洛正过来,见是外甥,才惊喜地把他带去後院,又让学徒去叫妻子回家。
天气很好,後院晾了很多药材,廊下还挂着瓜果乾枣,沈玉书一进去,就闻到了熟悉的药香,久远的记忆被勾了起来,他忍不住用力嗅嗅鼻子。
「你这孩子,回来也不提前打个招呼,要是知道你今天回来,你姨也不会出去打牌了,我们这两天还一直在念叨你呢。」
洛天长得不高,站在沈玉书面前,比他矮了一个头。
他打量着沈玉书,又拍拍他的手臂,感叹地说:「这两年不见,你的个头又窜高了,我差点都认不出来了,是不是洋人的饭可以长个头啊,早知道让你弟弟也跟着去了,你看你这洋装穿着多合身啊。」
「姨丈你说笑了,逍遥一定也长高了不少,他不在店里帮忙?」
洛逍遥就是洛正的独子,他小沈玉书三岁,沈玉书离开时,他还是热血青年,整天跟朋友混文学社什麽的,很少待在店里。
提到儿子,洛正脸色不太好,叹了口气。
「别提他了,那混小子一时一个想法,你走後,他托人在巡捕房找了份事做,唉,宁可给洋人当差,也不继承家业,我跟你姨都快被他气死了,又担心他整天跟帮派的人混,不安全,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两年,这里更乱了,什麽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老百姓能平平安安混口饭吃就不错了……不说这些了,你先进房休息。」
洛正拿过沈玉书的手提箱,拉他进去,却看到了躲在他身後的小不点,小不点肩上还蹲着一只花栗鼠,两个都太安静了,他刚才竟然没发现。
长生长得白白净净的,但沈玉书没有小孩衣服,所以他还是穿着原来的那套,跟沈玉书站在一起,显得更瘦小了。
「这个孩子……是你的……」
洛正揉揉眼睛,仔细打量,想说是不是外甥娶妻生子了,但是看小孩的岁数,又不太像。
「这是我在船上认识的,他叫长生,还有他养的松鼠花生。」
长生很有眼色,听了沈玉书介绍,他对洛正脆生生地叫:「老板好。」
洛正不方便多问,喔喔了两声,先带他们进房里休息,寻思着内情还是让妻子去问吧。
三人进去没多久,就听脚步声传来,却是沈玉书的小姨谢文芳听了他回来的消息,匆匆赶回了家。
谢文芳是北方女人,因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幼年又一直在北平生活,所以没有缠足,个头身板看起来比洛正还要壮实。
她穿了件浅白色旗袍,头发烫着时下流行的细卷,无名指上还戴着足金的戒指,比沈玉书离开时洋气了很多。
她进了门,没说话,眼泪先流了下来,上前抓住沈玉书的手臂,上下端详个不停,哭道:「你总算是回来了,我每次想起你,就想起我那可怜的姐姐,她要是还活着,看到你这麽出息,一定开心得不得了。」
沈玉书几次想说话,都被她打断了,从他们住在北平时开始说起,又唠叨到移居上海,一直说到沈玉书的父亲当差那会儿,终於被洛天强行制止了。
「孩子刚回来,你不要一直在那哭哭啼啼的,你们慢慢聊,我去买点小菜,顺便叫逍遥回来,给玉书接风。」
谢文芳看到了长生,却没有多问,交代说:「你先带这孩子去收拾收拾,回头再去准备,铺子就收了吧,逍遥让小坠子去叫,就说他哥回来了,让他早点回家,别去跟那些狐朋狗友们鬼混。」
小坠子,也就是店里的学徒听说提前收工,高高兴兴地跑去叫人了。
等洛正带长生离开後,谢文芳这才拉着沈玉书坐下,询问他这两年在外面的生活,听到最後,她说:「看你过得不错,我就放心了,你也别说什麽搬出去的话,既然回来了,就记住这是你家,我有两个儿子。」
沈玉书本来想提搬出去的事,听了谢文芳的话,他又是感激又是抱歉,苦笑说:「我留洋的花销也是小姨跟姨丈资助的,我不想再给你们添麻烦。」
「那些钱本来就是你父亲留下的,不算我们资助,再说你十几岁就在这里住了,也算是我带大的,一家人计较什麽?」
「可是长生……」
沈玉书将自己在船上跟长生相遇的事简单说了一遍,谢文芳听完,冲他一竖大拇指。
「侠肝义胆,像你父亲,他要不是那麽耿直,也不会一直是个小医官了,我看人很准的,那孩子脸上有贵气,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却被人贩拐带了出来,他爹妈现在找不到孩子,大概急疯了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希望可以帮到他。」
「那就留他下来吧,加双筷子而已,吃不倒我们的,再说家里有个小孩,也热闹些,你以为我真喜欢每天跑出去打牌啊。」
谢文芳个性爽直,她既然这样说了,沈玉书知道自己再推辞,反而会被骂,便说:「那就谢谢小姨跟姨丈了,我会尽快找好工作,不让小姨担心。」
「你刚回来,先好好休息,这种事慢慢来,不急的。」
谢文芳说完,表情有些犹豫,吞吞吐吐地问:「你是不是知道了陈家的事,才这麽匆忙地赶回来的?」
「陈家?」
沈玉书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看他的表情,谢文芳放了心,说:「不是就最好了,反正只是娃娃亲,他们又悔婚了,我们不说,外人也不知道。」
说到娃娃亲,沈玉书有点印象了。
在他幼年,父亲曾帮他订了一门亲,对方是富绅朋友的女儿,後来父母过世,他被洛正夫妇收养,家境也不如从前,那位朋友就再没提这件事。
他长大後,小姨还特意去登门询问,被婉言说那是早年戏言,不足当真,小姨气得回来骂了好久,所以沈玉书记忆犹新。
「那家老爷好像叫陈世元。」
「陈世元,字世美,也是做药材生意的,就以为我们跟他结亲是想攀高枝,」说起当年的事,谢文芳就不高兴,一拍桌子,「也不看自己的女儿配不配得上我们家玉书。」
「我记得陈小姐长得挺漂亮的。」
「陈雅云,名字起得不错,其实长得就一般,真难为你记得这麽清楚。」
沈玉书觉得小姨这样说有失偏颇,生意的关系,他曾跟随姨丈去过陈家几次,所以见过陈雅云。
陈雅云五官清秀,以世俗的标准来判断,她算是很耐看的女子,但沈玉书对她没兴趣,美女也好丑人也好,在他眼中都是生物,并且是最後都会变成骨架的生物。
「陈家出事了吗?」
谢文芳误会了沈玉书的反应,还以为他对陈雅云念念不忘,一摆手,说:「没什麽,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看,光顾着聊天,我连茶都忘了给你倒,你先坐,我去倒茶,顺便看看长生。」
谢文芳做事风风火火,去倒了茶,又把长生带过来。
长生换上了洛逍遥幼年的衣服,浅蓝色的对襟短衫,还挺合身的,看上去更像是小少爷了。
他还有点认生,站在一边拘谨地称呼谢文芳叫太太,谢文芳听他管沈玉书叫哥哥,便让他也随沈玉书一样叫自己小姨,又拿过梳子帮他梳理长长的头发,说:「回头让小坠子带你去隔壁老剪刀家剪剪,保管更可爱。」
梳完头发,谢文芳又给花生准备了吃食,接着去对面的阁楼上帮他们整理床铺。
沈玉书以前跟洛逍遥都住在楼上,现在洛逍遥因为工作,常住在巡捕房里,谢文芳就把他的房间挪给长生住了,又打扫房间又晒被子,沈玉书想帮忙,被她赶了出来,反而把长生留下来说话。
小松鼠花生很聪明,它很快就发现了在这个家里谁是主人,主动跑去谢文芳面前,不时做些可爱的动作,把她逗得哈哈大笑,零食不用说,自然给它准备了很多。
等房间都收拾完,洛正也回来了,还买了不少海鲜蔬菜。
谢文芳把他叫去厨房帮忙,沈玉书去房间里整理行李箱,他把箱子里的书拿出来,摆到书桌上,里面大部分是医书,也有一些国外探案小说。
沈玉书拿起一本福尔摩斯全集,随便翻动着,门口传来响声,长生趴在门框上,花生蹲在他头上,一起歪头看过来。
沈玉书招手把他叫进来,安慰道:「我家人都很好,你就安心住下来吧,等稍微安顿後,我再想办法帮你寻找亲人。」
「可以找到吗?」
看着孩子童真的脸庞,沈玉书不知该怎麽回答,想了想,说:「我会努力的。」
「嗯……找不到也没关系……」
「为什麽?」
孩子的眼神瞟开,不知道想到了什麽,不说话了。
沈玉书以为他是心里难过,便打住了话题,继续整理书,就听小孩在旁边说:「不知道苏酱现在在哪里喔。」
哈,那个小偷还挺有人缘的,出现没多久,影响力倒不小,看把孩子都教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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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逍遥听了小坠子的报信,早早就赶了回来,刚好晚饭也准备好了,沈玉书正在帮忙摆碗筷,就听脚步声响起,一道人影从外面冲了进来。
洛逍遥长得像父亲,个头没有很高,再加上一张娃娃脸,白白净净的,穿着灰色对襟短衫,看上去像是哪家的学徒,怎麽也联想不到巡捕房便衣上去。
看到沈玉书,他冲上前一把抱住了,亲热地叫道:「哥你终於回来了,我每天都被娘念叨,耳朵都快长茧子了,呵,你穿西装可真帅,不愧是喝过洋墨水的,一看就是文化人。」
沈玉书穿着西装背心,他身材很好,再加上衣服得体,跟洛逍遥站在一起,更显得斯文。
洛逍遥很羡慕,又说:「改天教教我洋文呗,周围都是洋鬼子,会洋文很吃香的。」
沈玉书跟洛逍遥一起长大,感情就像亲兄弟,不过他比较含蓄,拍拍洛逍遥的肩膀,答应了他的请求。
谢文芳在一旁教训道:「不想跟洋鬼子做事,就回家看店,还愣着干吗?菜都上了,赶紧给你哥倒酒。」
一家人坐下,洛逍遥给沈玉书倒酒夹菜,又兴致勃勃地问他国外的风土人情。
沈玉书简单说了一些,又介绍了长生,洛逍遥拿着瓜子喂花栗鼠,安慰长生说:「别担心,我道上认识不少人,我拜托他们帮忙问问看。」
长生跟大家还不是很熟,规规矩矩地道了谢,谢文芳却教训道:「别说大话,你认识那些三教九流的人,有几个靠得住的?」
「不能这样说啊娘,陈家的案子我可是都靠着这些人帮忙,才搜集到情报的呢。」
谢文芳立刻给他使眼色,示意他不要提这件事。
洛逍遥没注意到,继续说:「今天我还遇到陈老爷了,他偷偷塞给我们不少钱,让我们多照顾一下他女儿。」
洛正瞪他,「你收了?」
「不是我收,是底下的兄弟要,你想啊,这是诅咒,一个不小心自己也会被咒,没点好处的话,谁愿意帮忙?说起来幸好案发时,哥你不在,否则你跟陈小姐是娃娃亲,说不定也会被怀疑到,不被怀疑被诅咒也不好啊……啊,我是不是说了什麽不该说的话?」
不知什麽时候,饭桌上静了下来。
除了花生,大家都停下筷子注视洛逍遥,洛逍遥被看得莫名其妙,转头问母亲,「我哥还不知道这事?」
一巴掌拍到了他脑袋上,谢文芳骂道:「小赤佬,你少说一句会死啊,你哥大老远的回来,你一口一个诅咒,皮痒了是吧?」
洛逍遥被打得很痛,却不敢还手,叫道:「我以为我哥知道了,别打别打,我不说还不行吗?可是就算我不说,这麽大的事哥早晚也会知道。」
「还顶嘴!」
谢文芳还要举手打,被洛正拦住了,洛逍遥趁机跑去沈玉书身後求保护。
别看洛逍遥在巡捕房混得风生水起,回了家就变绵羊了,怕母亲再打,他赔笑说:「娘你看你刚刚烫了头发,再动手,头发就乱了,就不漂亮了。」
「真的?」
洛正跟洛逍遥用力点头,谢文芳摸摸自己的头发,「我没问你们,我问玉书。」
洛逍遥急忙给沈玉书使眼色,沈玉书说:「中医上说哀伤脾怒伤肝,西医则说生气会加速脑细胞的衰老,体内会分泌一种叫儿茶酚胺的物质,导致肾上腺激素升高,刺激中枢神经系统,血液跟肝细胞里的毒素就会增加,简单地说,生气不仅会变丑,还会加速衰老。」
一席话说完,饭桌上更静了,一家人听得似懂非懂,都傻愣愣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