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如何疼爱 番外篇完本——by路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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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章回去之后就摔了一个茶杯。
“少爷,少爷您这是怎么了?”一个侍童连忙过来。
沈明章挑起他的下巴,侍童马上露出谄媚的笑容,沈明章严重突然放出危险的光芒,一把把侍童推倒在地上。
侍童马上抱住他的腿,娇媚道:“少爷,不要生气,让小风来伺候您。”
沈明章一脚把他踹开,骂道:“滚,不知廉耻的东西,你也配伺候本少爷?”
侍童被他一记窝心脚踹的当场就吐了血,被下人赶紧抬下去了。
“来人!”沈明章喝到:“备车!本少爷要去春宵楼!”
几个下人连忙劝说沈明章,明天就是大婚的日子了,这要是今天去了春宵楼,别说传出去多么不好听,老爷肯定也会大发雷霆,况且这桩婚事也是经过皇后娘娘同意的,若是皇后娘娘听到自己的弟弟在大婚前一天去了青楼,不生气才怪。
虽然皇后娘娘很疼这个唯一的弟弟,但是皇后也注重脸面和沈家的名声,因为这一点,她已经不止一次训斥过沈明章了,沈明章当时认错答应的很好,回头还是一次次往春宵楼里跑。
但无论如何,今天也不能去,听到这个消息的管家也匆匆过来劝沈明章,沈明章还在气头上,把所有人都呵斥了一顿才罢休。
那边闹那么厉害,季云初怎么可能没听见,不过他压根不想理会,在房间里吃了点东西之后就躺在床上休息,静静的等天黑。
到了晚上,沈家渐渐静了下来。
躺在床上的季云初睁开眼睛。
院子里四处都是灯笼,还有巡夜的人,季云初找了一身最普通的衣服换上,打算连夜逃出沈府。
沈明章当他是个任人宰割的小白兔,他偏偏要闹出点乱子出来。
让他刚穿过来就嫁给一个人渣,想也别想。
现在他已经利用系统,用能量将他这个身体的体质彻底改变,现在就算让他徒手对付几个大汉都不成问题,更何况季云初那庞大的精神力也还在,很容易就能控制几个人的心神,所以要逃出去并不难。
然而季云初刚刚溜进花园里,突然听到有人大喊一声:“抓贼啦——”
季云初:“……”
不是吧,这就被发现了?季云初愣了一下。
他临走的时候还在床上做了伪装,刚才一路上隐蔽的也很好,按说不可能这么快就被发现啊。
没到一会儿,整个沈府都响起了抓贼抓此刻的叫喊声,护院们纷纷操着兵器出来了。
季云初一看不妙,反应过来,沈家是真进了贼了。
若是他还在房间里睡觉,这个时候就算是抓贼也影响不到他那里去,所以洛云澜的记忆力并没有这件事情,然而季云初转而一想,这件事儿好像还真赶巧了。
季云初玩味的笑了。
他迅速沿着来路返回到房间里,做完事情之后趁着混乱逃出了沈府。
片刻后,洛云澜的房间里传来惊呼声。
“洛公子不见了,洛公子不见了!!”
“不好了!洛公子被歹徒劫走了!!”
“什么?!洛公子不见了?!”
沈明章听了这个消息也大吃一惊,到了洛云澜的房间里,一看,里面果然没有人了。
沈明章顿时愤怒了:“给我追!一定要把洛云澜给我找回来!”
在沈明章的眼里,洛云澜进了沈家的家门,那就是他的所有物了,没有他的允许,谁都不能碰一下,眼看着就要吃到口中了,人竟然在今夜不见了!这对他来说可是一个奇耻大辱!
只是那进了沈家的贼也不见了踪影,沈家不光丢了一些金钱首饰,还把刚进门儿的哥儿给丢了,沈明章亲自带人找了一整夜,也没找到半个人影。
沈家老爷都差点气晕过去,沈明章更是怒不可遏,然而谁也不知道,本该在这一天嫁给沈明章的洛云澜现在在什么地方。
第二日清晨,做了伪装的季云初在街头吃混沌。
沈家刚娶进门的哥儿不见了的事情,在第二天就传遍了,不得不说就算在这个时代,八卦传播的速度也是出奇的快,而且范围相当的广泛,连皇宫里面都听闻了这个消息。
季云初吃着混沌,听着旁边桌上都在讨论这件事情。
“听说沈家已经上报官府了,沈明章可是国舅爷,这事儿可真是闹大了。”
“这个贼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谁家的哥儿不好偷,偏偏把沈家的哥儿给偷走了……”
噗地一声,有一个桌上的人把刚喝进口的茶给喷了出来。
默默吃混沌听八卦的往那桌看了一眼,只见那喷了茶的年轻人也看向了他,季云初立刻埋下了头。
第130章 逃婚成功了
那年轻人一看就是江湖人士,一身藏青的长袍,眉目俊朗,腰间别着一只长笛。
季云初一看便知道,那长笛定然是那年轻人手中的兵器,上一世他与成烈闯荡江湖的时候,成烈就教给他很多江湖上的事情,包括如何分辨江湖人。
不过这陌生人跟洛云澜没什么关系,季云初也不感兴趣。
对季云初来说,除了任务需要面对的人,以及那个男人之外,这世上其余的一切都不过只是与他无关紧要的数据而已,关他何事?
所以虽然感觉到那年轻人一直在探究的看着他,也浑然不在意,自顾自喝着自己碗里的混沌。
不过不得不说,在每个世界里吃到不同风味的美食也是一大乐趣,吃到嘴里的滋味可是真真切切的,这街头小摊的混沌,也不比那沈家大厨做出来的差。
季云初把汤也给喝光了,这才意犹未尽的起身,放下钱就走。
那个一直盯着他的人见他要走,果然连忙追了上来。
“等等,小兄弟!”
季云初转身看过去,果然是那个腰间别着长笛的年轻人。
从一开始这个人就一直盯着他看,目光带着探究,只是季云初不愿意搭理他罢了,也懒得想他是干什么的。
“何事?”季云初淡淡道。
他现在做了伪装,身上穿的是粗布衣服,脸上虽然不至于是易容,但若是不凑近了仔细看,也绝对不会看出到他原本俊雅漂亮的五官,季云初并不担心一个陌生人这么轻易的就认出自己。
话又说回来,谁又能想到昨晚上被歹徒劫走的沈家‘少夫人’,现在在街上大摇大摆的吃混沌逛街呢?
那年轻人拱手道:“在下景凡,风景如画的景,平凡的凡,初来皇城,对这里不甚熟悉,不知小兄弟可否……”
“真巧,我也刚来没几天。”季云初面无表情道:“祝你玩得愉快,再见。”
景凡:“……”
见他转身就走,景凡想拦,然而他的脚还没跨出去,眼前的人眨眼间就离他好几步远。
景凡愣了一下,眼睁睁的看着人随着人流走远了。
季云初其实无处可去。
洛云澜尚且年少,在洛家的时候,也是受长辈宠爱的小公子,然而嫁出去的哥儿拨出去的水,沈家为了东山再起,牺牲了最珍贵的小公子,比起他在洛家生活的好不好,洛家的人自然更在乎的是沈家的态度。
若是在沈家受宠,洛家的人自然高兴,巴不得洛云澜能多多跟皇亲国戚搭上关系,让他们脸上也有光。若是洛云澜在沈家不受宠,洛家也跟着失面子,所以在洛云澜出嫁前,洛家的人就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在沈家当好这个少夫人。
上一世,周子然为了报复沈家,连最无辜的洛云澜也没有放过,把洛云澜折磨成那样的是沈明章,但周子然也功不可没,洛云澜被赶出沈家之前,就曾经给洛家传递过信件,向家里求助,却迟迟没得到洛家的回音。
对洛家来说,一个没有用的,很可能还会给他们带来麻烦的哥儿,怎么可能还会理会?
连最亲的人都似乎不顾他的死活,也难怪洛云澜最后的时候那么绝望。
季云初想起了洛云澜临死的时候,陪他走完最后一程的宁小川,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那个孩子可以说是洛云澜唯一的朋友,虽然他年纪小,但聪明机灵,而且知恩图报,洛云澜只是救过他一次,那孩子便像是被人是了恩惠的小狗一样粘上了他。
哥儿本就是能生孩子的,既然跟女人一样能生孩子,如果也跟女人一样,对孩子有着天生的母爱,所以对这个孩子,洛云澜也是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一般照顾。
临死之前,洛云澜对这个孩子是有愧疚和遗憾的。
他原本还想看着这个孩子长大,多多照顾照顾他,等以后他有了孩子,在民间也有了这么一个玩伴,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孩子,不忍看着他独自流落在外受苦,每天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所以经常暗地里照顾他。
只是可惜,他最后做了一件残忍的事情,就是让宁小川亲手杀了他。
季云初决定找到这个孩子。对洛云澜来说,这一定也是他最大的遗憾,如果他还能活着,一定会想好好补偿这个孩子。
季云初正想翻一翻原主的记忆,想想怎么找到宁小川,突然间听到街上一片混乱的声音。
“别跑!”
“抓住他抓住他!”
季云初抬头一看,正好看到一个穿着破烂的小乞丐在街上拼命的跑,后面几个男人在后面追。
季云初皱起眉看着那一幕。
那小乞丐慌不择路,跑着跑着忽然感觉自己的身体腾空了,低头一看不知是谁的胳膊把他抱了起来,他刚想要张嘴就被捂住了嘴巴。
“唔!”
“别怕。”季云初低声道。
小乞丐惊恐的瞪着他。
那群人追着追着就找不见人了,只得骂骂咧咧的回去了。
“嘘,别怕,他们追不到你了。”
见那些人走了,季云初才把小乞丐放在地上,文:“小弟弟,我文你,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宁小川的孩子?”
小乞丐本来很是惊恐,以为自己被抓住了,下意识就想逃,一听宁小川的名字脸色就变了,“你,你你你你是谁?”
呦,还是个小结巴,季云初看着他惊恐的小脸儿,刚想开口,突然间一个声音插了过来,“啊!啊啊啊啊啊!”
季云初被吓了一跳,转头就见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少年站在那边,张大嘴巴惊讶的看着自己,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惊喜。
季云初还没反应过来,面前的那小乞丐也啊的一声叫了出来,一脸惊喜的跑了过去,边跑边喊:“小川哥哥!”
宁小川一把把小乞丐推开,泪流满面的扑过来,“大哥哥!!!”
季云初:“……”
让季云初惊讶的不是在这里就遇到了宁小川,而是他做了伪装,宁小川还能一眼认出他来。
片刻后,季云初看着宁小川就对那小乞丐说:“这几个铜板给你,赶快回去吧,晚了你爷会担心你。”
小乞丐点点头,“谢谢小川哥哥,你晚上来我家吃饭吗?”
宁小川看了季云初一眼,小声道:“我得跟我大哥哥在一起。”
“啊?”小乞丐惊讶的看着季云初:“他是你大哥哥?”
“是啊。”宁小川得意的挑了挑眉,很显然他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洛云澜,原本就一直在担心他,所以很是高兴。
“可是你说的大哥哥不是长得很好看很好看吗?这个大哥哥长的一点都不好看啊!”小乞丐一脸受骗的表情瞪着宁小川。
季云初:“……”
宁小川愣了一会儿,突然就爆发了,“你你你你,你才丑!你全家都很丑!我大哥哥才不丑呢!”
小乞丐吓了一跳,对两人做了个鬼脸,跑了。
季云初:“……”
“好了好了,他年龄小,你生那么大气干什么。”季云初哭笑不得的安慰气得红了脸的宁小川。
宁小川气鼓鼓的瞪了小乞丐离开去的方向一眼,回头委屈的看着季云初,“大哥哥,你真的变丑了吗?”
“没有,你看。”季云初擦了擦脸,把头上戴的粗布帽子也摘了,宁小川看着他露出熟悉的面容,顿时松了一大口气,“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嫁到沈家之后,一天就变成了黄脸婆了呢。”
黄脸婆……黄脸婆?
季云初嘴角抽了抽。
宁小川没注意到季云初瞬间凌乱的心情,还处在找到他的兴奋中,“大哥哥,我听说你昨天在沈府被坏人带走了,都快急死了,你没事吧?”
果然还是这孩子关心他,季云初决定就不计较那句黄脸婆了,温和的看着他,“我没事。”
“抓走你的坏人呢?”
“嘘。”季云初小声道:“我是自己跑出来的。”
宁小川眉毛皱了起来,“是不是沈家的人对你不好?”
季云初苦笑了一下,“何止是不好。”
他只是形容了几句沈明章的性格,宁小川就哇啦哇啦大叫起来,“姐姐!你千万不能嫁给这样的人渣!他一定会害死你的!”
你这句话说的太对了!不愧是洛云澜最疼爱的孩子!
季云初刚想点头,忽然就反应过来了,面无表情道:“等等,你叫谁姐姐?”
一会儿黄脸婆一会儿姐姐的,这孩子嘴巴真是够气人的。
宁小川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巴,满眼无辜的看着他。
季云初笑骂:“小兔崽子。”
不过,也就是从这孩子口中说出来,季云初也不真觉得生气,毕竟童言无忌,这孩子也是真担心他。
这个时候,宁小川肚子突然发出咕噜一声,顿时脸红了,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季云初知道他是饿了,无家可归的孩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吃一顿饱饭,就仿佛在外面流浪的小动物一样,看见他这个样子,季云初立马就心软了。
“走吧,我们先带你去吃点东西。”
宁小川眼睛一亮。
季云初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走吧。”
第131章 接下来的计划
季云初本想就这么带着他去吃饭,还是宁小川提醒他把脸上的伪装再弄上。
现在沈家的人正在四处派人找他,若是被人发现可就麻烦了。
季云初一想也是,沈家的人最注重的就是沈家的名誉和脸面,尤其是沈明章,也就只有周子然几番让他挂不住脸面,他还不发疯,要换成别人,早就不知道被收拾成什么样了。
今天就是沈明章迎娶洛云澜的日子,来参加婚宴的,都是北陵皇城有头有脸的人物,甚至连皇后娘娘都会专门派人过来祝贺,可谓是给足了沈家的面子,全皇城都知道沈家的少爷要娶洛家最漂亮的哥儿。
偏偏在大婚前一个晚上,洛云澜被人劫走了。
别说沈家的脸面了,那些被邀请来到大人物,肯定也会知道这事儿,沈家如何收场都是个问题。
沈明章一气之下,竟然动了歪脑筋,想直接去春宵楼迎娶周子然当他的夫人,险些没把沈家的老夫人给活生生气死。
当然,这些季云初是暂时不知道的。
他逃婚虽然也有些迫不得已,但他要的就是沈家的混乱,越乱越好,现在他就等着看沈明章的笑话了。
两人找了一个偏僻的酒楼,上了二楼之后,季云初就点了一桌子菜让他吃。
“大哥哥,你以后打算怎么办?要回景阳城去吗?”
宁小川边吃边眼巴巴的看着他,“要是你回去,我也去景阳城,反正到哪里都能讨饭吃,我跟着你,还能保护你。”
季云初愣了一下。
其实季云初本就很喜欢小孩子,因为在他眼里,年幼的孩子没有沾染上社会上的污浊之气,心灵是最干净,也是最可爱的,宁小川虽然看上去是个脏兮兮的小孩儿,但他心善,哪怕越来越沦落到那种境地,他还想尽一切办法帮他。
别说是小孩了,若是一个大人得到那么多金银,恐怕连街上的乞丐都不舍得施舍一点,又怎么会想着用全部去救他的命呢?
现在,他说的这句‘反正到哪里都能讨饭吃……还能保护你’,一下子就戳到季云初心里去了。
季云初叹了口气,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小川,你以后不用再讨饭了,你跟着我,以后我给你饭吃,好不好?”
季云初本以为他会一口答应,却没想到小家伙直接来了一句,“不好。”
“为什么?”他拒绝的那么干脆,到是让季云初有些惊讶。
宁小川像个小大人似得,抹了把嘴巴一本正经的说:“大哥哥嫁到沈家本来就是个错误的决定,你现在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我不能再给你添麻烦啦,我自己在外面也挺好的,不过大哥哥放心,我是不会离开你的,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会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