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颜完本——by一颗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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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要杀你们两个的话,你认为你现在还有机会在这里说这番废话给我听吗?”易卿桥看了眼卜颜,冷声道。
“你看那太阳是不是很大?”易卿桥眯着眼指了指天上。
卜颜吃不准易卿桥到底何意,却也不敢不答:“是。而且今年华城的气候格外地异常。”
顾卿还是咳得厉害,毕竟易卿桥下手虽不是极重却也绝不能算是轻。卜颜只好又转过身子,一边应付易卿桥,一边照看顾卿。
“岷王朝很快就要完了……”易卿桥眼直勾勾地望着天上的太阳,缓缓道。
太阳已经出来有好会了,虽不似晌午般亮到让人觉得瞧一眼就会瞎了般强烈,却也绝不能算之弱。可易卿桥就这么固执地盯着那太阳。
直至泪流满面,才低下头看着顾卿和卜颜,嘴角僵硬地牵扯了一下,道:“二十四年了……我终于盼到了……”
突然又用极其委屈的8 声调,望着顾卿和卜颜道:“我曾问过三千,问她当初在我受重伤之时立下的毒誓是什么意思,她说若那一次她没有救活我,她绝不会赴死相随。她会选择削发为尼,常伴青灯古佛。生生忍受死别之苦。”
“后来三千死了……所以我不能死……我有负于她……所以我不能死……我还没有报仇……所以我不能死……”
“所以呢……现在呢……三千……我可不可以死?”
易卿桥突然跪在了地上,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呜咽地喃喃道。
“三千……三千……我可不可以来陪你……我好想你……三千……三千……”
“先生!”卜颜看着瘫跪自己眼前的易卿桥,刚想上前。
顾卿便拉住了卜颜的衣袖,道:“小凤凰……咳咳咳……”
卜颜转头,望着顾卿。
顾卿咳了很久,才面色惨白地抬起头来,看着卜颜,声音轻得几乎让人听不见:“他疯了……”顾卿抓着卜颜肩膀的手突然用力,抓得卜颜生疼。卜颜咬着唇没出声,只是静静继续看着顾卿,顾卿白着脸,唇发着抖:“我们走吧……”
烈日当空,清晨还热闹拥挤的街市,晌午时分便基本已无人了。小摊基本都收了摊,回了家。买东西的人也知错过了早市便只能再等晚上的夜市了。所以也不会再在正午时分跑一次街市。
住在街市尾卖豆腐的王九和他的婆娘是华城南边街市摆摊最早,收摊最晚的一家摊子。一般是到了正午才收摊回家。
元和四年,六月初五。
王九记得很清楚,出门前隔壁卖馄钝的蔡大娘喜滋滋地跑了过来,拉过王九的手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说今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吉日,基本是万事皆顺。尤其是嫁娶最宜。在今日结为连理的人定能白头到老,一辈子不分开。
王九愣头愣脑,望着蔡大娘,不知说啥,看蔡大娘讲得高兴,也就一个劲地跟着点头。
蔡大娘看着王九那傻样,忍不住伸手就拍了王九脑袋一下,吃笑道:“你个傻愣子!今个我家那小妮子就要与李秀才成亲了,哎哟哟,女大不中留咯。”
“喏!这是帖子,晚上记得来吃酒啊!”说完便往王九怀里塞了张大红大红的喜帖。
王九这才恍然大悟,忙不迭地连声道应承下来。
这一天王九早上的生意格外的好,甚至几个酒楼还专程跑来下了几个大单子。说是他家豆腐做得好。
王九开心得合不拢嘴,拉着自己媳妇的手,一个劲地傻笑地念叨着好日子要到了。王九笑,他媳妇也跟着笑,然后王九他媳妇说她也有个好消息要告诉王九。王九问是什么,他媳妇却只是笑,说是回了家再告诉他。
一个早晨下来,王九忙得乐呵乐呵的,到了晌午便一刻也不耽搁地收拾好摊子,拉着自己媳妇往家里赶。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媳妇口中的好消息是什么。
一路上嘴也不闲着,晃着脑袋道:“今天还真是个难得的好日子。”
对于王九来说,那日简直是万事皆顺心,好事接连有。
所以,当他挑着担子赶到自家所在的街市尾处时,却看到有一个老头瘫在地上,哭个不停,边哭还边呜哩哇啦地讲着什么,王九是懵然的。
他忍不住走上前,才认得是街市上出了名的怪老头。老头的脾气一直很差,不喜与别人说话,一双眼总是阴沉沉,死死的。与他说话要么不搭理你,要么便是无故吼你一句。王九看他一个人孤苦无依,于心不忍,咬着牙口省出些东西一个劲地给老头送去。老头刚开始不领情,送的吃的都给倒了,但王九还是送。后来王九的媳妇要王九一月送三次即可。果真,此后怪老头不再当着王九的面把东西倒掉,只是依旧阴着张脸,一声不吭得接过吃的,拿进屋子。但王九是个傻脑子,他不在乎,依旧乐呵乐呵地送。
现如今怪老头哭得如此凄惨,他自是忍不住走上前。
上前了王九才似是听懂了些。
“三钱?”王九抓着脑袋,从怀里拿出早上赚的钱,取了三个铜板放在老头面前。
“我今个生意不错。别说三钱,三两都有。你要的话,我把三两也给你。”王九看着摆在老头面前的三个铜板,又再往自己的钱袋子里掏啊掏。
不想,老头却猛地抬了头,恶狠狠地吼道:“滚!”
王九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吼吓得一哆嗦,还来不及掏出钱袋子里的三两银子。王九的媳妇拉起了自家相公。道。
“他需要一个人待会。”
“可他哭得如此凄惨……他”
王九的话还没说完,便又听到老头冲自己大吼了一声:“滚!”
“走吧。相公。”王九的媳妇拉着王九一步步往回走。
王九无奈,却又心放不下,只好一步三回头地反复回头看。王九很不安。总感觉有什么大事发生。王九的感觉是对的,因为那一日,那一次。是他最后一次看到老头。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君越来越瘦啦~作者菌表示有点方。
虽然文冷到会爆炸,各方面不足也很明显,但还是想用心写完吧。毕竟是人生第一本。=w=。祝大家好梦。
☆、第三十一章
六月初六/四更天,华城南边街市的街尾,一所草屋突然燃起熊熊大火,呛人的浓烟腾腾升起。火蹿得老高,近乎是要烧到天上去了。
此刻住在街尾的人大多都在街市的前头摆摊做生意,所以大火着起来的时候,只有南边街市的更夫—丁小甲发现了。
“不好了!着火了!”丁小甲边敲边大喊道。
“不好了!着火了!”
丁小甲大力的敲锣声和呼喊声自是惊动了此刻还在街尾的各户人家,不一会,就看众人慌慌张张地从自家跑了出来,而跑出来的大多是些老人家和小孩,家中的青年人现在多在街市的前头忙着夜市。
老人携着小孩,妇女抱着孩子。听了声急急忙忙从自家冲了出来,再看了眼窜天高般的大火,顿时吓得拉着孩子就跑。自然也有跑了一半折回家的,取了几样家中算是值钱的再跑。
人人都顾着逃命,并没有人来救火。
丁小甲扯着嗓子喊,却不见人来提水救火,反倒是自个被冲撞得好几次失了平衡。
“来人呐!救火啊!快来救火啊!”丁小甲扯着嗓子喊着。
但并没有人理会他,人群的哄乱声很快就把他的声音给彻底地淹没了。
丁小甲咬了咬牙,抬头看了眼冲天的火光,一跺脚,发了力逆着人流的方向冲。
路上顺了某家院子里放着的木桶,跑到河边,水满木桶,双手紧提着又急忙忙冲回来。
这么点水,就只有这么一个人,想要扑灭这一场火。
丁小甲跑完一趟还来不及喘气,又逼着自己提起了木桶,打算再跑。
突然就有一双素白的手拦住了他的去路。
丁小甲顺着那一双手往上瞧去,见着了一张右颊有着一指长的疤的一张脸
“九嫂?”丁小甲抬眼看去。神情困惑。
“小甲,没用的。这火灭不掉的。”拦着他的是王九的媳妇王云氏。
王云氏叹了口气,然后转过脸,拿过丁小甲手中的木桶,道:“这火是他自己点的,到了时候了便会灭了。你放心,这火并不会殃及到别处。”
火光映着王云氏的脸,素白的脸上几分红晕,细眉长眸,巧鼻丹唇。虽嫁为妇人,但依旧举手投足间都有一股浑然天成,不同于他人的气质。
这样的人本该不在这市井之处,也不该在烟花柳巷之处。
就如丁小甲所说,这样的人本该在天上,是在云端的人,是高高在上的人。
可偏坠入这红尘中,染得一身风尘。
云晓梦,醉梦阁的头牌之一。醉梦阁乃华城第一雅阁。虽是寻欢作乐的地方,也绝不同别处。阁中的姑娘除了容貌更看重的便是才艺。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都手到擒来。阁中有两谱,一是花摇谱按姿色排名,二是兰心谱按才艺排名。云晓梦花摇谱名列第三,兰心谱则名列榜首。醉梦阁,醉生梦死,解忧忘忧。可这去潇洒一回,可不是寻常人去的起,一夜何止千金?一眠何止万两?入得起醉梦阁的不是达官显贵,就是富商巨贾。是有权或是有钱之人才能进的地方。
可就算醉梦阁金碧辉煌,灯火璀璨,但说到底也还是一处风尘之地。阁中女子就算容貌绝伦,才艺无双,不过也终是倚门卖笑、身不由己的下场罢了。
丁小甲原来也同街巷的人一样,不知云晓梦的真实身份,毕竟他们只是寻常百姓,知道一个醉梦阁便已然是最大的见识了,哪里还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
只道南市卖豆腐的王九娶了个如天仙一般的媳妇,气质谈吐都不该是嫁于木头木脑的王九这般人的,或是以为王九八辈子烧了高香仙女下凡嫁给他了,又或暗暗盼着王九的老婆何时给王九戴上个七顶八顶的绿帽子。
总归是不太平的。
丁小甲像往常一样,某日的早上,去王九那买一块豆腐。
王九乐呵呵地给丁小甲切了好大一块,还给丁小甲灌了满满一壶的豆浆要丁小甲带给他母亲喝。
“小甲,日子不好过,来找我王九。我王九虽说穷没啥本事,但到底我能帮一把是一把。你也别嫌弃我。”
丁小甲红着眼,支支吾吾,还没来得及接话,就突然听到有人嬉笑道。
“哟,这不是醉梦阁的云晓梦吗?哎哟哟,我说人怎么就好端端病了呢,病了怎么就死了呢。骗谁呢?”
丁小甲顺着声音看去只见是一群穿着甚好的家奴。
许是有钱人家的小厮,平日里便仗着自己的身份到处闲晃,顺带着搜刮点什么。主大奴才嚣,只要不玩得过分,上头的主子都是睁只眼闭只眼。
“卖豆腐呢?啧啧啧,在醉梦阁里卖豆腐,出了醉梦阁还是卖豆腐。我还以为你云晓梦死了一次,会卖点别的呢?”
人群渐渐聚集起来,吵吵嚷嚷,你一句我一句。
此时哪有什么路见不平,不过是人人坐看好戏罢了。
丁小甲看着云晓梦,不见她面上有半分怒气。只见她抬起头,语气平平。
“醉梦阁的云晓梦死了,现在在你面前的这人,是王九的媳妇王云氏。”
这一席话分明就是承认了自己原是醉梦阁的人。
话才落,人群更加“哄”的一声议论起来。
“我就说就王九这样没钱没样貌的怎么能娶到这样的美人,哎哟哟,原来到头来是人家青楼里丢出来的破鞋呐。”
“破鞋怎么了?要我能捡着这么一双好看又不要钱的,我也要。”
……
丁小甲傻愣愣地站着,看向王九,却见王九只是皱着眉头,一双手握得死紧,但终究也只是垂着头站着。
人群的喧闹更加为人性恶的激发创造了条件。
带头的家奴一把拽过云晓梦的手腕,笑嘻嘻道:“跟着一个穷鬼卖豆腐,倒还不如跟着我卖豆腐呢。怎么样?”
一旁的王九显然是要冲上去和那家奴拼命,可是步子到了一半却又僵住不动。
云晓梦回头望了眼王九,神色不悲不喜。
“我是叫云晓梦,可我现在嫁了王九,便是王云氏,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话落,便飞快地用还未被抓住的右手,取下了头上的发簪。
毫不犹疑地将发簪对准自己的右颊。
狠绝地划下了一道。
顿时鲜血奔涌。
人群全然倒吸一口冷气。
“妈的,疯了这女人!”还抓着云晓梦的家奴最快反应过来,然后猛地甩开云晓梦的手腕。带着其他家奴一路骂骂咧咧地走了。
云晓梦被推得瘫倒在地上。
这时王九才跌跌撞撞跑上去,忙抱着云晓梦,一个大汉哭得像个孩子一样,手脚慌乱,连话都说不清楚:“云娘,你疼不疼……?疼不疼?我……我……咱们去看大夫好不好?我带你去看大夫……怎么都是血……怎么那么多血……”
丁小甲傻愣愣地站在原地,显然对一切还来不及反应。
躺在王九怀里的云晓梦,惨白着一张脸,五官分明都疼痛到皱缩在一块,但却依旧颤着唇,抬起右手捂在右颊的伤处,沾染了满满的血,才缓缓地抚上王九的脸,道:“你若再不信我,下次这簪子我便冲着脖子划去。反正眼瞎了,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王九愣了愣,随即痛哭流涕:“云娘,我错了……我错了……云娘,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吧……”
云晓梦没有回答王九,而是在王九的怀中满脸是血的昏了过去。
丁小甲在看到王九抱着云晓梦狂奔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地上似有什么东西在泛着冷冷的光,那是一只银簪,沾着新鲜血液的一只银簪。
接连一个月,王九都没有出现在南市卖豆腐。
十天没有买到豆腐的丁小甲拿着血迹凝固成褐色的银簪入了王九的院子。
“九哥。”丁小甲手心攥着银簪,神情极不自然。
“哎。小甲。怎么了?找九哥有事?”王九边卖力推着石磨,边回头问道。
丁小甲看了眼石磨,磨盘一圈圈地转动着,黄豆满满,豆花香四溢。
“九哥你今天要出去卖豆浆吗?”丁小甲不解。
“不去。我还要照顾云娘呢。豆浆我给云娘做的。”王九抹了把头上的汗,继续使劲推着石磨。
“九嫂若是想喝豆浆,九哥你可以去街上买啊。”
王九连连摆摆手道:“云娘的任何事,我自己做,我才踏实。”
丁小甲默了声没说话,只把手中的银簪攥得更紧。
“对了,小甲,你来找九哥到底什么事啊?”王九见丁小甲低着头不说话,便又问了一句。
“我……”丁小甲犹豫了半天,才磨蹭地把手心打开,“我来还……九嫂的簪子……就是那天九嫂……”
那天云晓梦亲自用的那支划伤自己脸的簪子。
“九嫂……不小心掉的簪子。”丁小甲低着头,话说得磕磕绊绊。
面前的王九看到丁小甲手心里躺着的簪子目瞪口呆。僵直着身子,没敢去拿。
“原来这簪子在这,我以为丢了。找了许久。”突然有一阵好听的女声传入了丁小甲的耳朵里。
他手中的银簪被拿走了,抬头一看却是云晓梦,笑着接过了银簪,并飞快地将簪子插上了。
云晓梦的右颊有一道长长的狰狞的疤痕。
那是那道用银簪她自己当众划下的疤痕。
丑陋的、狰狞的一道长疤,就这么留在了一张原本是美人的脸上。
“谢谢你啊,小甲。”云晓梦笑着和丁小甲道谢。
丁小甲盯着云晓梦右颊的疤痕愣了许久,才慌乱地答道:“不客气……不客气……九嫂。”
“我就是来送簪子的,现在簪子送到了,那我……我就先走了。”丁小甲急急忙忙地转身,转身而逃。
一口气跑出好几步,却突然听到有人叫自己。
回头一看竟是王九拿着铜壶追了上来。
“喏,这是豆浆。我装了满满一壶,够你和你娘喝的了。”王九递过手中的铜壶。
丁小甲的手僵在半空,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拿着吧!”王九把铜壶往丁小甲怀里一塞。
丁小甲忙不迭接住了铜壶垂着头半天没敢抬起来,只能小声支支吾吾道:“九哥……对不起……我不该把簪子还给九嫂的。”
王九对他有恩,可是那天发生的事又让丁小甲难以释怀王九的袖手旁观,王九是云晓梦的夫,却任由他人侮辱云晓梦。如果当时王九但凡能有一点表示,云晓梦也不至于以簪自毁容貌以明心志。丁小甲不能理解也无法理解,他一直以为王九是真心爱着疼着宠着云晓梦的,可是就当云晓梦的身份被大众所知后,王九就似乎和众人一样,是看不起云晓梦的。丁小甲替云晓梦感到不平,他连着十天躲着王九,更不像往日一样隔三差五去王九家帮忙。他替云晓梦怨,所以他要把簪子送到王九面前,送回到云晓梦的头上,提醒王九他曾经做过这么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