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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哔哔哔完本——by朴正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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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捷现在明白,他所追求的用户最完美体验,绝对不是炫酷华丽的外表,震撼到心脏爆炸的全新体验,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通通不对。
真正的用户体验,就让人在使用这款产品时,感受到那个“乌龟壳”。
熟悉、好用、自然得理所当然。
“既然都成了习惯,想改也困难,你家那作恶的狗,别让我再见到照片就好,你还得陪我去看几次心理医生。”
“没问题!我给你找全国最好的,我认识一个特别牛逼的心理医生,叫白云明,就在北京,改天带你去。”
米捷愤恨的掐苏淇奥腰上的软肉:“再好的医生也不能让时光倒流,你怎么不把那条恶狗看好,让它出去祸害小朋友?我的一生幸福差点都让它毁了!”
苏淇奥疼得嗷嗷叫:“我错了,错了!不是差一点嘛,你的幸福我用一辈子补偿还不行吗?”
“切!”
“相信我,你的问题很快就会治好的,说不定能比我还持久。”苏淇奥安慰。
“比你久有什么用?我都是下面那个,久不久有多大意义?多大意义!”想到这个米捷就来气,他被恶狗害得打一开始就注定是受。
“说得有理,既然你这么自觉,完全没有反攻的罪恶想法,不如我在这个办公室赠送你一次难得的体验吧。让你将来一上班就会习惯性的想起今晚的激情。”说着,他咬住米捷敏感的耳垂。
“啊……”多日来的压力,米捷的确需要释放,可是在自己每天工作的办公室释放,想想都太放肆了。
“不行,万一有监控……”
苏淇奥手已经探-入米捷体恤以内,捏住那颗最为敏感的小肉粒,指尖轻轻搔-刮。
“大厦监控电路都停了,现在这里就是无人区,你难道不想做一点刺激的事吗?”
米捷仰头任由苏淇奥亲吻脖子:“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万一变成习惯,可不好。”
苏淇奥笑了,一把将他抱到办公桌上坐着,双手撑住桌沿,与米捷对视:“如果习惯了,也没什么不好,只要是你,哪里我都愿意奉陪。”
“明明是我陪你,啊……”对话被粗重的喘息代替,偌大的办公室上演了一部活色春香。
高-潮时,米捷突然想到一个让人担忧的问题:
“我,我们……怎么向……向我妈,交代……”
苏淇奥真不是一般的心理素质,这种时候,面对这样伤风雅的提问仍然面不改色,一边卖力干活,一边回答道:
“亲爱的,没有过不去的砍,咱们见招拆招,来一样!解决!一样!”
“嗯啊……!”
作者有话要说: 亲亲们,这篇就完结了哟,明天开始下个故事,简介我先放文案里面。
做个好梦,晚安啦。
☆、《我是我的男朋友》
从这章开始,是一个新故事《我是我的男朋友》:
“如果换了你是你男朋友,你会爱上自己吗?”
“天啦,我哪有这种福气!”
第一章
吴显贵家的狗丢了。
确切的说,应该是吴显贵把家里狗弄丢了。
狗叫马克,三岁大的成年金毛,同居男友的心肝宝贝。
他不喜欢狗,因为对狗毛有点过敏,可男朋友坚持要养。
他也是抗争过的,有我没它,有它没我!
果然,有它没我,他被赶去睡沙发,这个世界人与人到底还有真爱吗?
三层楼的连体小别墅中,整天飘着狗毛,吴显贵的过敏症就这样被强行治愈。
所谓,生活不会去适应你,只能你去适应生活,这道理,他懂。
好在男朋友从来不让他溜狗,早晨晨跑顺便就溜了。
今天早晨情况特殊,男朋友很早得出门办事,溜狗的事临时交给他。
他把狗栓花园边的树上,便站一边抽烟。
旁边几个老头溜鸟儿,聊起怎么养八哥儿,怎么养鹦鹉。
北京老头儿聊天爱砍大山逗乐子,让人听了即接地气又解闷,吴显贵便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一不留神已经抽了好几根烟,兜里带的一包烟也给几个老头散没了,这才想起牵狗回家。
结果绳子栓树上,狗没了。
吴显贵急疯了。
他着急可不是怕狗找不回来,而是男朋友那脾气,想想都害怕。
其实男友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但是比较糟糕的是,吴显贵早晨出门遛狗时,对男朋友唠叨说要把狗牵出去丢了……
“嘴欠,嘴欠!”吴显贵拍自己臭嘴,本来是不小心丢了狗,可他那句话一出口,男朋友会怎么想?

向杰家的狗丢了。
确切的说,是他男朋友把狗弄丢了。
他的宝贝狗马克,陪了自己三年,从一只小奶狗,走路偶尔头会撞到墙,到现在跑起来一身漂亮的金色长毛,还会捡球、接飞盘。
三年时间,他每天早晨不管刮风下雨、冰雹暴雪,从没间断过溜狗,而且从不假借他人之手。
今天他研究生考试,考场很远,一大早就得开车过去,怕路上堵车,所以只能把马克交给男朋友。
可是万万没想到,考完试回来,男朋友告诉他狗丢了。
“马克那么听话,怎么可能自己跑丢?肯定是被人偷了!”向杰断定。
于是两人跑去公园找管理要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这种东西,往往在关键时刻就坏了,那里监控更过分,形同虚设。
向杰满心失望,也没理男朋友,兀自冲进家门,上楼嘭的一声,关了书房门。
吴显贵换了拖鞋,望向楼上紧闭的书房门,自责又委屈。
向杰坐在书桌前,努力吸了口气,平复心情,然后摊开书打算温书,明天还有两场考试,不能让坏情绪影响成绩。
可是他一页都读不进去!
“吴显贵,你这个大笨蛋!”签字笔在本子上发泄式的乱画一通。
这时,门外敲门声响起。
“小杰,饭做好了,出来吃吗?”
“不吃!不吃!不吃!”他还好意思吃饭?马克现在吃了吗?
咕噜……
可惜肚子不争气的叫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饭有什么错?
下楼到饭厅,见到男友吸溜面条,立刻便后悔了。
他男人根本不会做饭,还能做出什么好吃的来?
也罢,饿了有现成的吃,凑合一下算了,吃完还得去温书,时间紧张。
拉椅子坐下:“饭呢?”
男人吃得满嘴面汤,抬头说:“你要吃啊?我还以为你不吃,所以把你的那份都吃了,呐,还? 5愣阋月穑俊?br /> 碗里飘着几根没吃完的面条,还有一碗剩面汤。
向杰真的火了。
啪!
抄起吴显贵手中的碗摔到地上。
“吃吃吃,我叫你吃!”
吴显贵被溅一身油:“你做什么?是你自己说不吃的,面条不能放太久,我当然只能都吃了。”
“我说不吃你就真让我饿肚子吗?你到底还有没有良心!”
吴显贵无奈放下筷子,男人的心事你别猜,猜了也白猜……
“我们是不是说过不摔东西?”
向杰一愣,他们还真谈过这事。
吴显贵家里农村的,从小条件不好,所以对东西非常爱惜,见不得祸害东西。
而向杰独生子女,家里条件殷实,加上打小就白净好看,人见人爱,所以有些娇惯。
两人在度过一阵热恋期后,向杰的缺点开始暴露。只要一生气就爱摔东西,刚开始吴显贵还能忍受,可次数多了,他便受不了。别说碗、杯子,连手机、平板电脑都摔过。
吴显贵不是单纯心疼钱,他连别墅都买得起,还买不起这几个碗吗?那就是打小娘胎里带出来的意识问题,无法忍受的底线。
白白糟蹋好东西,天理难容啊!
所以,那次在向杰摔了他的手机后,他第一次动手打了男友一个耳光。
这可真是捅了马蜂窝,向杰不是肯吃亏的人,两人撕吧了好久,可惜他打不过吴显贵,最后便离家出走。
他以为吴显贵打他在先,肯定会跟他主动认错,就像以前一样,无论他怎么闹,男朋友都会先认错。
但是,那一次吴显贵根本没理他,以至于向杰以为他们两肯定彻底完了,伤心得快要喝死过去,醉醺醺给吴显贵朋友打电话,说他现在打算跳楼。
吴显贵当然不是真的想跟向杰分手,只是这次铁了心要治他。
那次之后,向杰保证改掉摔东西的毛病。
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向杰一个没控制住情绪,又犯了错误。
但是谁叫他男朋友有错在先呢?不仅把他的狗弄丢了,还不给他饭吃,这种没心没肺的男人,他简直倒了八辈子大霉!
“摔,摔个碗而已,怎么啦!”明显底气不足。
吴显贵不想和他吵架,主要还是他吵不过。
拿起钥匙、手机、换鞋、开门走了。
向杰吼:“你走了就别回来!”
☆、第2章
吴显贵摔门出去,只有一个地方可去,就是自己的汽修厂。
他家农村的,读书没人管,能读就读,不能读便种地或者城里打工。
他是不能读的,高中毕业就跟着家里一亲戚学修车。
别看他年龄不算大,刚二十多的时候,已经是好多人的师傅,徒弟不少。
后来到北京一家规模较大的汽修厂打工,之后慢慢有了自己的汽修厂,4S加盟店,这些成果都是他实打实干出来的。
“哎……”吴显贵叹息。
汽修厂早已没人,只有看门的保安,他坐在空旷的接待大厅,开了电视来看。
电视台节目很无聊,他也没什么心情看。
男朋友年轻、好看、有文化,可就是脾气有时让人受不了,说翻脸就翻脸,这要是在农村,媳妇敢摔男人饭碗子,肯定打个半死,他倒好,被摔了饭碗自己把自己赶出家门。
好吧,谁让家里的是男人呢,那算老公,算祖宗!
“哎……”吴显贵加重叹息。
电视调到新闻频道,播报员讲述将在本市看到百年难得一见的奇观——九星连珠。并且用三维图模拟了这一过程,时间是在明天。
“无聊!别说百年难遇,就算千年难遇的事情,我都遇到过好几次。”吴显贵吐槽着关了电视。
冷静下来之后,想想自己今天也是有愧,把马克弄丢了,男朋友明天还得考试,他为了考试都复习一年了,别考砸了回头等明年,那么他这一年都别想好过。
回到小区,门口闻到香味,见有人卖枣糕,想到祖宗还没吃饭,挺心疼他,买了一个带着。
记得有人吐槽,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两口子吵完架气得不要不要的,摔门出去,回来还能顺便买个菜。
吴显贵和向杰虽然没领证,可真是实打实算结婚七年。
向杰没在家。
吴显贵猜想,他应该又出去找狗了。
拎着枣糕到附近小公园,寻了一圈便见到向杰,不过旁边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穿着驼色的休闲羊绒衫,休闲长裤没有褶皱,发型整洁,有点社会精英的模样。
吴显贵最烦这种人在向杰身边打转,他的外貌和气质是硬伤,丢进人堆里,虽说不算丑,但和向杰这种相貌出众的人一比,他们就算美女与野兽的组合了。唯一还算凑合的是身材很好,因为长年汽车修理,皮肤黝黑、肌肉成块儿,可是就算你有八块腹肌,那也不能整天不穿衣服走在大街上秀吧?穿上土了吧唧的工装,谁能看到你身材好不好?就只看到脸黑了好吧!
所以他自卑,讨厌一切接近他媳妇儿的“社会精英男”。
“向杰!”吴显贵叫住。
两人同时转头。
靠!怎么看起来莫名的很配!!!
“来这儿干什么?”吴显贵问。
向杰举高手里的球,马克最喜欢的玩具,说:“找狗啊,还能干嘛?”
吴显贵眼睛瞟向精英男:“这位是?”
向杰介绍:“小区的邻居吕梁。”却没介绍吴显贵。
“邻居?”吴显贵狐疑,别墅区住的人本来就不多,还有个专门的微信群,相互都认识,这人却面生:“刚搬来的吗?”
吕梁解释:“我不住别墅区,是小区高层那边的住户,平时总遇到向杰出来遛狗,听说狗丢了,我和马克也是有些缘分的……”
“他主动帮我找狗。”向杰打断吕涛的话。
吕梁看看向杰脸色不好,只得闭嘴,一副好脾气的样子站一边对吴显贵笑笑。
吴显贵我艹!笑屁笑,好像向杰是他家里人似的,意思像在说:抱歉我老婆就是这样脾气不好。
把向杰拉到自己身边,说:“找狗就打电话叫我,别麻烦别人。”
向杰还在为他们吵架的事生气,甩开手说:“你还是吃面去吧,别饿着你老人家。”
吴显贵把枣糕递给他:“给你吃这个,可香了,你闻闻。”
向杰看一眼,正要接,吕梁插话:“真的很香,不过刚刚和向杰一人吃了一个慕斯蛋糕,我自己做的,你要吃吗?家里还有。”
靠!
吴显贵脸上已经挂不住了,沉着脸说:“不用,小杰也会做。”
转身拎着枣糕,背着手向公园外走,走了几步又回头朝向杰严厉道:“杵着干嘛?狗又不在这儿!走!”
向杰没再多话,紧跑两步跟上,虽然两人吵架,但当着外人他还是会给吴显贵留几分面子。
“别找了,我还是回家温书吧,你明天去帮我打印些马克的照片,等我考完回来一起发寻狗启示。”
“明天周六,店里会很忙,我叫个保安过来帮你发传单吧。”吴显贵说。
向杰不满:“我发现你怎么一点都不关心马克?是你把狗弄丢的,现在就叫个保安来帮我找,好像马克是我一个人养的一样。”
本来就是你要养的,吴显贵心里嘀咕,不过不敢说出口,而且说实话,马克真的非常乖顺懂事,送到狗学校学了几个月之后,回家连拖鞋都能为他送过来。他还经常用它垫脚,毛茸茸、热呼呼的,踩起来别提多舒服。
“那我总不能公司不管了,就给你找狗吧?咱家吃什么?”
“你爱管不管!我看你就是嫌弃我们一人一狗在家吃闲饭,现在马克没了,你心里指不定多开心,根本不愿意找回来,干脆连我一起赶走就满意了!”
“你讲点理好不好,它自己走脱了绳子走丢的,怎么就变成我赶走你们一人一狗了?”
“那你今天早晨说了什么?失忆了吗?”
“我说了什么?”吴显贵茫然。
“说你要把马克丢了,有没有这事儿?”
吴显贵一愣,还以为向杰把这事忘了,没想到记得门儿清:
“我哪有说?”他打算抵死不认账。
“当然有,你以前就经常指着它鼻子说要把它丢了!”
“不可能!”吴显贵冷汗,这事他还真干过,马克小时候喜欢坐他拖鞋上,端端正正面对它坐好,肉嘟嘟的特别可爱,不过吴显贵不会逗小狗,一人一狗四只眼睛对视半晌,他便手指指着小狗说:别瞪我,总有一天我得把你丢喽!
马克脑袋一偏,大眼睛水汪汪的认真看着吴显贵的手指。
连吴显贵这种糙汗子看了都觉得很萌,以后只要向杰不在旁边,他就指着马克逗它,说要丢了它。
这是他和马克的秘密,难道向杰通狗语,听马克说的?
“哼!你就是成心的!”向杰一眼就看出吴显贵心虚,他一心虚就梗着脖子说不可能。
两人气鼓鼓回到家,吴显贵看眼手里的枣糕,问正要上楼的向杰:“枣糕还吃吗?”
“不吃,已经不饿了。”向杰转身上楼。
作者有话要说: 很快就要为祖国庆生了,预祝玩得开心!
我就是那个被冤枉关进小黑屋,依然坚强在黑暗中努力码字的欢欢!
☆、第3章
吴显贵把枣糕甩在茶几上,打开电视,电视里又是那个九星连珠的新闻。
他倒沙发上按着遥控器,又低眼看了下枣糕,又看眼电视,再低眼看枣糕。
“慕斯蛋糕?洋西屁!能有枣糕健康吗?全是反式脂肪酸!崇洋媚外的家伙!”
他拿起枣糕,揪下一块放嘴里:“这多香,吃什么慕斯蛋糕,简直忘了本,还学洋人自己做……嗯?”
吴显贵咽下枣糕,感觉哪里不对。
自己做的慕斯蛋糕,带到公园去,和向杰巧遇,正好向杰没吃饭,两人一人吃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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