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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富甲天下!完本——by烟波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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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三黑?”包老员外嗤笑。
“那也让三黑考一考,死了宁老先生的心!”包山说的斩钉截铁,“不然拒了这一次,他明年还会再提,他已经提了三次了,爹你总不能一直拒绝下去啊。真的惹急了人,没准就绕过您老人家直接送考了。”
“得得得,把一个黑木头当做宝,我就如了他的愿。”包老员外总算是应承了,做了一个撒手掌柜,一切事务都是包山打理的。
三黑终于进入了考场,在试卷上填了包拯的大名,交上卷子,回家等消息去了。
等到成绩揭晓的那一天,天还没亮,就有公差到包家报喜,包拯得中生员,包家出了一个秀才!包山王氏喜的恨不得放炮仗好好庆贺一番,可他兄弟一家却只是撇撇嘴,不怎么高兴的样子。最不高兴的是包老员外,他一听这个消息,顿时眼前一黑,感觉天崩地裂,破家之日近在眼前。如此一想,还哪有心情应付那些贺喜之人,自己一个人钻屋子里,再也不见人。
包拯早就习惯了祖父不待见自己,见自己中了秀才,祖父反而愁容满面还是觉得伤心,不明白祖父为何这么不待见自己。玉笙对这个家中老顽固的做派也习以为常,但还是要叫他一声真汉子真性情,能把喜事弄得像是丧事一般,也是绝了。
觉得包老员外不太像话的人不止玉笙一个,宁老先生对包家的龌蹉也略知一二,但老员外的举止还是让他费解。包拯在他眼中是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学生,除非逼不得已,他不想他与家中关系这样紧张。
宁老先生再也忍耐不住,便开口问了,“老员外因何不乐?”
别的桌上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唯有老员外所在的主桌上没什么动静。女眷没有上桌,包山包海领着包拯挨桌敬酒,主桌上只有老员外和宁老先生二人。
若是别的子孙中了秀才,老员外此时早就喜疯了,可如今中秀才的是那个破家子,他便总觉得眼前这一餐会是他最后一顿饭。听见宁老先生问了,呆道:“何乐之有?”
宁老先生很是惊奇,“文正学问扎实,莫说一个秀才,举人、进士也只是时间问题。此子前途不可限量,难道不能为乐?”
老员外咬牙切齿,恨恨道:“此子天生破家,他爬得越高,祸害越大,我只怕家破人亡!”说完,便把当初包拯出生时他做的梦说了一遍,“这是上天给我的示警啊!”可恨天命不可违,他居然还是不情不愿的把这个破家子养了十六年。
头生两角,青面红发,巨口獠牙,左手银锭,右手朱笔——包老员外把包拯当这孽畜投胎,以为破家子,然而听在宁老先生耳中,便是天上的魁星转世,难怪包拯举止端方,聪明过人,果然是有来历的。
如果玉笙知道这段故事,一定会告诉包老员外人傻多读书的道理,可他不知道,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做着他的玉坠子,看三黑喝的晕乎乎,一觉到天明。
这场小考开了个好头,乡试之时,包拯又一举夺魁,成了举人。包老员外已经放弃挣扎了,虽然还在愁,但总有几分破罐子破摔的架势,连人都不见,直到包拯要进京参加会试,才开口说了句话,为的还是不要在路上耗费太多盘缠。于是包拯就带着他的书童包兴,两人一起上路了。
穷家富路,这个道理包老员外懂但他装不懂,好在包山暗中补贴了不少,宁老先生也送了他几两金子,让他在路上不至于太窘迫。包拯这一路是骑马的,少不了餐风露宿,好不容易遇到城镇,立马找了家客栈想要好好休息一番。
“赶路真苦啊。”玉笙感叹着,虽然这些苦不是他吃的,但不妨碍他觉得自己感同身受。
包拯却不这么觉得,“我这般的已经是好的了,还有一些连驴马都备不起的,只能靠一双脚走到京城呢。”
玉笙暗暗翻了个白眼,和这个呆子认真,他迟早会被气死。不再理会包拯,玉笙把注意力投向了他处。他们此时正在客栈的大堂中等着小二上菜,大堂中人不多,桌子有好多没有做满,玉笙打量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有趣的,才要闭目养神,就看见外面又走进来一人。
玉笙忍不住叫了声好。
这个人是他在此间见过的第一个身带侠气之人,眼神清正,一看便知是可交之人。
显然,包拯也是这么觉得,他上前搭讪去了,“这位兄台,萍水相逢便是有缘,何不来此喝上一杯?”
那人二十上下,也是器宇轩昂,见包拯来请,也大方应了,“承蒙错爱,敢不奉命。”
包拯赶忙叫店小二再加一副碗筷酒杯,有叫了酒菜,宾主分坐后,才问,“小生姓包名拯,不知尊兄高姓大名?”
那人微微一笑,“小弟姓展名昭,小字熊飞。”
玉笙本来正对保证如此娴熟的撩汉技能感到震惊呢,结果被撩的汉子一说出性命,他先呆了。展昭?是他想的那个展昭吗?
和保证一见如故相谈甚欢的展昭,除了那个南侠展昭,还有别的展昭吗?
玉笙本来就看他顺眼,此时知道他的身份,便觉得他身上的蓝衣有些碍眼了。
好想扒下来,换上一身红啊……
包拯与展昭只是萍水相逢,喝完这顿酒,展昭主动结了账,然后就告辞了,留下包拯怅然若失。包家村太小,能和他谈得来的同龄人也不多,如今遇到一个却只能匆匆而别,保证有些失落。
“若是有缘,你们日后自然会有相见的一日。”玉笙安慰道。包拯和展昭可是有一段孽缘的,好好的江湖侠客因为包拯成了御猫,这日后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
“夫子也觉得熊飞是可交之人?”包拯有些被认同的高兴。
玉笙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现在就叫上熊飞了?明明展昭更好听。虽然这样想,他还是回了话,“当然,好久没见这么好的人了。”
“哦?哪里好?”包拯问。
“脸好!”玉笙敢保证,这些年来,他跟在包拯身边,见过的长得最好的就是展昭了。
“……”包拯被玉坠子夫子的浅薄惊呆了。
当下无话,吃饱喝足后包拯带着包兴继续赶路,只是两人都是初次出门,一时间居然走岔了路,天色已晚,他们只能找了一间庙宇借宿。只是他们运气不好,进了一间贼庙,等发现时,再31 想走已经不能了。急慌慌无处可逃,包拯怀抱门闩,想着只要贼人进来就打过去。
一边等,一边还苦中作乐的想着,早知今日,他就跟玉坠子夫子学些拳脚本事,也不会像今日一般连墙都翻不过只能等着拼命了。

第94章 玉笙 :……逗我?

玉笙半点不急,看着包兴浑身发抖的做出一副拼命样,忽然就不那么想调侃一二了。包兴是个忠仆,玉笙敢保证包拯一定不会折在这里,但包兴如何他就不知道了。
如此一想,便没了看戏的心思,问向包拯,“那面古镜呢?”
古镜有扰人心智的能力,只照一下,保管庙里的贼人失去神志自相残杀。
然而,包拯这次出行却没有带上那面古镜,“娘这段日子睡不踏实,我把镜子挂她门前辟邪去了。”
包兴听见包拯讲话,手一抖,怀里的门闩掉在了地上,只是他顾不上这么多,忽然想起自家相公有对着玉坠子说话的怪脾气,他是认定相公不是凡人的,此时听他出声,心里又升起希望来。
玉笙对保证的孝顺举动无言以对,那面镜子在他心中堪比魔镜,但凡照到心思不正之人,便会引发那人的心魔,进而举止癫狂。包拯把那面镜子放到王氏房前,每日经过的人不算少,迟早有一天会出乱子。
“可有法子逃走?”包拯问道。
玉坠子没有动静,包拯也不算失望,反而抱紧了门闩,希望自己平日做活养出一股大力,能直接砸倒贼人,得条生路。
“莫急,有人来救你了。”半晌,玉笙开口道。
包拯还来不及惊喜,就听见外面的门闩似乎被什么东西砸到了地上,随即便是开门声,“里面可是包大哥?”
包拯一听,正是白日里与自己相识的那位展兄弟,立刻喜出望外,“正是正是。”
包兴松了好大一口气,直接瘫软在地上。
展昭进了屋,几句话交代了事情,“那两个恶僧无恶不作,先是杀死老方丈,又诬告冤枉那道人,好好的寺庙弄进了一些女客,我从那道士那听到这些,本就想管上一管,没想到又听到他们商量要三更后去害云堂小院的举子,我便猜那举子许是包大哥。”
“可不正是我,不巧迷了路,又误入了贼庙,还想着要拼个你死我活呢。”包拯苦笑道。
这等运气展昭也不好多说,当下便跃上墙头,把包拯主仆弄到了墙外,嘱咐他们快逃,自己回身去收拾贼人了。
包拯见展昭艺高人胆大,也不留下拖后腿,带着包兴一路狂奔,夜色深重,他们主仆二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村庄,得好心人收留,才知道了那贼庙的来历。
包拯向来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他听闻连附近百姓都知道那贼庙的底细,更知道他们作恶多端,然而此地县令却收了银钱不闻不问,让好多人深受其害,他便发誓,如果有一天他得以主政一方,一定要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
玉笙恨不得给他鼓手叫好,不愧是包青天,请保持这个志向,一直伟大下去吧!我能不能让大庆百姓少受些苦,希望可是全压在你身上了。
灌了一碗心灵鸡汤后,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昨夜那一路狂奔,他们为了逃命把行李马匹全都留在了贼庙里,而后那庙里后半夜起了场大火,他们的东西大概已经化为灰烬了。眼下他们身无分文,只能靠一双脚走去京城了。
玉笙这才知道,之前抱怨马匹不给力出行简陋的自己有多么的无知,更艰苦的明明是眼下,安步当车!
包拯一开始并不急,但双腿越走越重,越走越酸痛,他最后还是挨不住了,幸好包兴说他前面的镇子里有亲戚可以先接济一下,才没愁出病来。到了镇上,包拯进了茶楼,在茶楼中等候包兴去寻亲戚救济,结果没等来钱,倒是被一个莫名其妙之人抱着大腿喊救命。
接下来的发展让玉笙眼花缭乱,先是李府有人请包拯斩妖除魔,那家的主人李老爷曾经在吏部任官,如今告老还乡,家中只有一女,如今被邪祟缠上,病急乱投医,在镇上贴了告示。男主人是不信这些的,见了包拯也没把人打出去,反而得知他举人身份后殷勤相待。倒是女主人爱女心切,又觉得包拯是个有能耐的人,想要他去捉妖。玉笙一直跟着包拯,也没见到什么鬼祟,倒是第二天男主人单叫了包拯,问明他身上并无亲事后,把女儿许配给了他。
转眼间,包拯从身无分文的落魄举子摇身一变,不仅不用再担忧钱财,还有一美娇娘等着自己去娶,这期间的起起落落,也不过几天而已。
玉笙只能为这运气拍手叫绝,简直缺什么有什么。也是从这时候起,他们的运气一直不错,安安稳稳的进了京城,李老爷派给包拯的管事也十分给力,一应琐碎手续全都包办了,包拯只需要等着考试时间一到就下场便好。
连考三场,一朝揭晓,包拯正中二十三名进士。这个成绩不算顶好,但也不差,名次下来之后,包拯便被分到了定远县,成了那里的县太爷。
作为一个勤勉的人,包拯在坐上县太爷位置的第一天就升堂审案,没花多大功夫,就洗脱了一个被污杀人的人的冤屈,找到了真凶。判决一出,人人都说他断案如神,公正严明,一传十十传百,包拯的名气渐渐传扬开来。
玉笙和包兴也有了交情。
没错,在附身玉坠子近十年后,玉笙终于能飘出来了。到了夜晚的时候,他还能显形说话,不仔细看,与常人也没有什么分别。唯一的不好就是这其中有时间限制,玉笙琢磨着,大概包拯断案越多,平息的怨念越多,他能显形的时间越长。
这件事玉笙暂时还没有告诉包拯,只在每晚的子时出来溜达一圈。只是这世上有一种规矩叫做宵禁,除非逢年过节,否则一到夜晚便是万籁俱寂,当然,事无绝对,这世上总是有一些夜猫子,还有一些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不得不做夜猫子的人。
比方说包兴。
俗话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包兴也算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了,至今还记得当初在那庙里的无助。求人不如求己,万一再遇到这样的事,谁能保证会有一个侠士再出手相救呢?于是包兴暗地里也练起了拳脚功夫。只是他既无传承,也没人教导,也只能在力气上面花些笨功夫,直到某一天被夜游回来的玉笙撞见。
玉笙本来是不太想出头的,但这定远县的治安实在是不怎么样,那些命案暂且不提,小偷小摸也不少,更有胆大之人把主意打到县衙上来了。玉笙看着包兴傻乎乎的在院子里打拳,愣是没见到有一个小贼已经摸到他的屋里去了,想起包拯的钱财都是包兴保管的,玉笙不得不出手了。
当时包兴看着自己的房门被踹掉一扇,里面飞出一个黑衣人,背着地,在地上滚了两圈才停下来。包兴惊得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再看,一白衣公子从屋内走出,一举一动都带着说不出的感觉,包兴想着,仙人也不过如此了,一时间倒把那个黑衣人忘了。
白衣公子正是玉笙,看了一眼包兴的呆样,语带不悦,“还不叫人把这小贼抓起来!”
包兴一个指令一个动作,急忙喊人。县衙里晚上是没有衙役当差的,只有一个守门的老头,先前也当过兵打过仗,见到毛贼也不心慌,直接把人捆了丢到柴房,等到天明以后再扔进牢里。
这一番动静下来,包拯早就醒了,正巧包兴想要和他说说这其中的惊险,一扭头,却发现那个帮忙抓贼的公子早就没影了。
“许是做好事不留名吧。”最后,包兴只能这样猜测道,随即又夸包拯,“定是相公你如今美名远扬,连江湖义士都暗中相助呢。”
回到玉坠子里面的玉笙听这话听的牙疼,但不得不承认,包兴的话给他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自此以后,他时不时的在县衙内献身,一身白衣从来不变,包兴一开始见他飞来跳去差点没喊有鬼,几次下来,对他江湖义士暗中保护包拯的借口深信不疑。
自家相公就是这样有魅力——包兴骄傲挺胸。
包拯也好奇过,但玉笙就是不出现在他面前,他再好奇也无用,只当是江湖人脾性,反正没有危害到县衙,他也就由着去了。
一天十二个时辰,玉笙能显形的时间不过一刻钟,但做不能显形的阿飘也是有好处的,日行千里,只要一个念头就能立刻回去,凭着这个,他也算是暂时恢复了自由身。只是他漫无目的,这个游戏玩过几次也就丢在了脑后,反而花了些心思调教包兴,高手什么的是不指望了,但能挥拳动脚还是很有必要的。
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上了。
包兴这个人,心思灵活,心眼也不少,但他没有坏心思,满腔忠心也全是向着包拯的,有这样一个人做包拯的管家,是没有坏处的。这是玉笙给包兴的评价,他自然不知,在包兴眼中,他也是一个可以拉拢的人呢。
没错,在包兴眼里,包拯是他的主子,自然是千好万好,此时做了官,更是威风凛凛。但这样也容易得罪人,他认识的人不多,见到玉笙似乎对他们很有善意,便开始不停的安利,想把玉笙也拉过来,加一层安全保障。
而这个人也不算很聪明,明明是在安利,不知不觉却把包拯从小到大的事卖了个底朝天。这些年玉笙一直呆在包拯身边,可以说关于他的事无有不知的,但凡事从包兴口里一说,他发现居然真的有自己不知道的事。
包兴正在安利狐狸报恩的故事,玉笙倒是曾经隐有所觉有什么人在暗中护着包拯,不然不说别的,当初他掉下井时绝不会毫发无伤。但他万万没想到,干这件事的居然是狐狸精!
这世上居然还有狐狸精!
狐狸精被雷劈的时候找个善人帮忙挡住雷劫这件事居然是有事实依据的!
不过这个狐狸精够聪明,知道把别人送来给包拯做老婆,而不像白素贞一样,傻乎乎的把自己搭上了。
不愧是狐狸精,必须点赞!
只是狐狸精已经报完恩,估计不会再出现给玉笙开开眼界,但玉笙很快就碰见了一个会说话的乌盆。包拯从小到大碰见的奇怪事多了,他的玉坠子夫子也是会说话的,判完了这桩案子,包拯忽然想起一事,“夫子附身玉坠,可是也有什么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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