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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笛恋完本——by老成持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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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儿临走前告诉郝仁:“如果你不嫌麻烦,愿意带我去采笛膜,后天上午出门后在我家楼下喊一声,我下楼跟你一道去。你要是觉得不方便,我就不去了。”说着她急急忙忙跟隔壁房间的郝母打个招呼:“大妈,我先走了,改天再来看您。”
郝母有些依依不舍地目送着林云儿的背影。虽然她的视力不好,晚上光线又差,她看不清林云儿的模样,但她能听到林云儿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她已经熟悉了这脚步声,就像熟悉郝仁的脚步声一样。

☆、采膜定情
星期天上午,林云儿没有在家等郝仁喊她。她急不可待地梳妆一番,然后身着粉红色连衣裙,脚穿白色凉鞋,秀发梳得一丝不乱,背着一个精致漂亮的挎包早早来到郝仁外出必经之地不引人注意的树荫下等候。
郝仁穿一条膝盖打着补丁的草绿色旧长裤,脚蹬一双鞋口发毛的黄球鞋,肩背鼓鼓嚢嚢的军用挎包急匆匆地走过来。他这身穿着与林云儿形成鲜明的对比。
郝仁见林云儿在路边等他,感到有些意外,心里咯噔一下,脚步也打住了。但迟疑片刻,他还是径直走向云儿。
林云儿见到郝仁,显得喜出望外,急切地说:“我望眼欲穿,在这等你快半个小时了。”
郝仁原本并不想带林云儿外出,以前他去郊外垂钓、采膜、捉蛐蛐都是独自前行,或跟其他男孩子一道,从未带过女孩。因为外出时间一长,难免会出现内急。而广阔天地是很难找到厕所的。如果现场都是男人就不成问题,哪怕有一两个陌生女人在附近路过,只要转过身来背对着路人,可以拉开裤裆就地方便。行人来去匆匆,即使知道对方在小便,也是视而不见。彼此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妨碍谁。在郝仁的玩伴中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屙尿莫看人,看人屙不成”。但带上林云儿就不一样了。总不能当着她的面现场解决。即使隐蔽一点背着林云儿,也太不文明、太不雅观、太猥琐了。再说,林云儿是李魁喜欢的女孩。带上林云儿,李魁会怎么想?这小子一定会醋意大发,会指责他重色轻友。如果跟林云儿太亲密,会有夺人之爱之嫌。所以他一见林云儿在路边等他,心就怦怦地跳。
郝仁走到云儿身边,语重心长地告诫她:“云儿,你这身穿着去郊外是不合适的,衣服颜色太艳,容易招惹蚊虫叮咬,胳膊和小腿露在外面,会被野草荆棘划伤。”
郝仁说这话是想打消林云儿的念头,让她知难而退。
但林云儿不以为然,她对郝仁说:“你等等我。我马上回来。”
林云儿飞速上楼换一套当时最流行的草绿色军装和军用球鞋后很快返回。
郝仁见了换装后的林云儿眼睛一亮:“女孩子还是朴实点好。睢你这身装扮,意气风发、英姿飒爽,显得更漂亮了。”
林云儿道声谢谢,说:“我得积极向您靠拢,跟你保持高度一致,否则你会嫌弃我,不带我去采膜。所以我换了这套不男不女的装束。”
郝仁并没有因此改变主意,他带着恐吓的语气对林云儿说:“去沙漠州来回有二十多里路,步行要三个多小时,而且路途崎岖坎坷,你吃得了这种苦吗?”
林云儿嗔一眼郝仁:“你别小看人。我没那么娇气。知道我们挡车工上一天班要走多少路吗?有人统计过,一天8小时下来至少要步行五六十里地呢。”
“你们的工作环境是平地。郊外的路况不好,有些地方可能还有赤脚淌水过去,才能采到中意的笛膜。”
“没问题。需要涉水的地方,你就背我呗。”林云儿双臂前伸,做出接受背的姿势。
郝仁弯下腰,以半蹲的姿势背对着林云儿,开玩笑说:“来,我现在就背你,猪八戒背媳妇。”说着还用两只手使劲扯着耳朵,似乎把耳朵扯大了,就成了天蓬元帅了。
林云儿听了不但没生气,反而笑得前仰后合。她在郝仁的后背捅了一拳,娇嗔地说:“郝仁,你这真坏!真讨厌!”
林云儿以为跟郝仁出行的事总算敲定了。
但临行时郝仁又变卦了。他看看自己,又打量一番云儿,“你看,我俩一个破衣烂衫,一个貌美如花,怎么看都不相称。要是碰到熟人问我俩什么关系我怎么解释?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还是地下冒出个林姐姐?”
林云儿说:“你就说我是你姐吧,表姐。”
郝仁一听乐了,说:“大言不惭!想当我姐?你太嫩了点!当年在你妈肚里怎不跑快点?”
林云儿反唇相讥:“说这话你也不脸红。你多大了?”
郝仁说:“我周岁二十二,属猴的。你呢?”
“我也属猴。跟你同岁。你几月的?”
“农历六月二十九。你呢?”
“我七月初八。”
“那我比你大一个月。”
“哪有一个月呀?只比我大9天。”
“大一个钟头也是大。你得喊我哥。”
林云儿大方地挽起郝仁的胳膊:“哥,我们出发吧。”
此时,李魁正躲在不远处的一个拐角,探着脑袋默默注视着他俩的一举一动。对林云儿与郝仁的亲昵表现,李魁的心里感到一阵酸楚。
沙漠州的路况的确不太好,一条仅一米宽的土路,留下了雨季许多牛儿践踏过的蹄印,使道路坑坑洼洼,凹凸不平。土路两边都是高过人头的芦苇,芦苇荡里水早已干涸,芦苇下面都很干燥。芦苇丛里,不时看到一处处倒伏的芦苇,形成一个个草窝,这些草窝面积小的只有一两米见方,大的有十多个平米。郝仁听人说,这大多是本地野鸳鸯在这战斗后留下的遗迹。
郝仁走到一块面积较大又背荫的草窝跟前,从挎包里抽出一块软垫铺在地上,让林云儿坐在软垫上稍事休息。自己从挎包里找出一个平时剃须用的单面刀片和一根筷子,用刀片从根部割下几根芦苇,去掉芦节,将芦苇截成一小段一小段,然后在林云儿身边席地而坐,像削铅笔一样,削掉芦管一头的表皮,露出芦膜后,再用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捻揉,将芦膜打成个小结,接着用筷子从芦膜打结的位置倒穿过去,从反方向拖出一条透明的芦膜。经过他一系列连贯、轻巧、娴熟的动作,很快,一条条白嫩透明的笛膜展现在林云儿眼前。
看着郝仁这一连串的熟练动作,林云儿先是瞠目结舌,接着心花怒放。她赞扬郝仁说:“想不到你一个大男人还这么心灵手巧。”
郝仁笑了笑:“这是熟能生巧。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勤学苦练掌握规律,就能找出许多窍门,干起来就得心应手。”
郝仁认真地告诉林云儿:“吹笛子不仅要会采笛膜,而且要会贴笛膜。贴笛膜是很讲究的。膜贴得太紧,吹出的音符,就像鼓点敲在边框上,硬梆梆的,没有弹性;贴得太松,又容易漏气,容易走调、跑音。贴膜前,要从中药房买回少许白芨,将白芨湿润后,涂抹在竹笛的膜孔周围,然后将芦膜裁成一小块,小心翼翼地贴上去,最后再用手指在膜上抹出细微的皱折,这样吹出的笛声就清脆明亮、圆润动听、富有弹性。”
郝仁讲得头头是道,眉飞色舞。林云儿直愣愣地看着郝仁,听得津津有味,频频点头。
郝仁在聚精会神地采着芦膜。
林云儿则打量着周围的环境。不远处,就是长江与皖河的交汇处。浩瀚的水面泛起一层薄雾,轻纱一样笼罩在江面上。长江及河道里的船只和岸边的景致隐隐约约、如梦如幻,宛若一片仙境。
林云儿觉得,这地方偏僻闭塞,行人稀少。身后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很长时间都见不到一个人影,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俩。如果不是郝仁在她身边,她还真有点担惊受怕呢。在这荒无人迹的野外,是否有野兽出没?是否有地痞流氓前来骚扰?
林云儿正想着,突然附近芦苇丛里一只野鸡不知受到什么惊吓,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叫后,扑腾扑腾飞走了。把林云儿吓得心惊肉跳,她张大嘴,喘着气,拍拍胸口,舒缓一下受惊的情绪,这才逐渐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
郝仁向林云儿投来抚慰的目光:“吓坏了吧?这里是野生动物园。我都习以为常了。我平时大多是一个人在这里钓鱼、挖野菜,采笛膜,如果没有这些小生灵,半天下来,还真有点寂寞单调呢。”
虽然受到一些惊吓,但林云儿又觉得今天的经历又有些新鲜和刺激。她入神地看着郝仁的眼睛,笑盈盈地说:“如果你不嫌弃,以后钓鱼、郊游、挖野菜、捉蛐蛐都带上我。我来陪你。”
郝仁听了很兴奋:“那太好了。我以后再来这荒郊野外,就不会感到孤单寂寞了。”郝仁说完,又埋头专心致志地采着笛膜。
不久,林云儿一抬头,无意间看到一条青色的小蛇从不远处向他们这边游来。她吓得大声惊叫:“郝仁,蛇。”
郝仁正在用刀片削着芦管,听到林云儿的呼喊,以为林云儿被蛇咬了,心里一阵紧张,手一哆嗦,刀片的一角在他左手食指划了一下,顿时血流不止。
恶作剧的小青蛇似乎听到了林云儿的惊叫,知趣地钻进芦苇丛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云儿看到郝仁手被刀片割破,心疼不已。她说,“刀片可能沾有铁锈和细菌,如果不把受感染的血挤出来,可能会得破伤风。”她抓住郝仁的左手,毫无顾忌地吸吮着郝仁手指的血,吐出,再吸……反复多次。
郝仁让林云儿从自己挎包里找出一张止血胶布,撕开一小块,贴在自己伤口上。
林云儿看到郝仁划破的伤口,眼里闪动着晶莹的泪花,
林云儿的泪花像电流一样穿过郝仁的身体,把郝仁的心都融化了。他情不自禁地在林云儿的唇边轻吻了一下。他怕林云儿生气,破坏了他们之间纯洁的友情,所以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感和冲动,只是蜻蜓点水般地在林云儿的嘴边碰了一下。
林云儿被吻后,怔怔地看着郝仁,期待着他的下步动作,不料郝仁却偃旗息鼓,草草收兵。
林云儿不乐意了,她抿嘴一笑,转守为攻,将郝仁扑倒在地,疯狂地吻着郝仁的头发、眼睛、嘴巴......
郝仁顺势搂住林云儿。两人在松软的芦苇上打着滚儿......
他俩亲累了,疯够了,双双躺在倒伏的芦苇上喘着粗气。
林云儿红润的脸庞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她深情地抚摸着郝仁结实的胸脯:“郝仁,我已经把我的初吻献给你了,你可不要抛弃我哟。”
郝仁侧过身来疼爱地说:“怎么可能呢?你是上天派来的天使,是命运送我最宝贵的礼物,我要永远珍惜我们的感情,一辈子爱你,宠你,呵护你,永远不离不弃。”
郝仁扬起右手对天发誓:“我要是抛弃你,辜负了你的情义,我遭天打五雷轰……”
林云儿急忙用手掌狠狠堵住郝仁的嘴。爱怜地说:“闭上你的乌鸦嘴。不许说不吉利的话。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一半,我也是你的一半。也就是说,你不仅仅属于你自己,同时还属于我。以后不许你太自私,说话不可以只图自己一时的痛快,还要顾及到我的感受。”
“好吧,往后我都听你的。”郝仁耷拉着脑袋,真诚地向林云儿保证。就像犯错的孩子羞愧地面对着老师的责备。他的心彻底被林云儿俘虏了。
林云儿眼珠儿一转,拽了拽郝仁的衣袖,说:“这样吧,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为了让上天见证我们的爱情,我们对天发誓。”
郝仁不明白林云儿的意思,问道:“怎么发誓?”
林云儿拉着郝仁的胳膊,让他跟自己一起面朝西方跪在地上,严肃地说:“我说一句,你跟着说一句。”
郝仁赶紧说:“好的。”
“苍天在上,我们向您跪拜,向您发誓。”
“苍天在上,我们向您跪拜,向您发誓。”
林云儿接着发誓:“从今以后,我林云儿与郝仁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郝仁没经历过这架势,他不免有些紧张,跟着林云儿后面学:“从今以后,我林云儿……”他见林云儿娇嗔地瞪他一眼,意识到自己的口误,他赶紧改口,“我郝仁与林云儿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林云儿说:“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裕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快乐还是忧愁,我们生死相依,不离不弃,永不变心。”
郝仁学:“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裕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快乐还是忧愁,我们生死相依,不离不弃,永不变心.......”
对郝仁来说,幸福来得太突然了,突然得让他猝不及防,甚至有些惴惴不安。两人的发誓结束后,他还久久跪在地上,木然地看着已经起身的林云儿。
林云儿赶紧拉着郝仁站起来。为了缓解郝仁的不安情绪,活跃现场气氛,林云儿调皮的目光在郝仁忐忑不安的脸庞抚慰了片刻后,她向郝仁提出一个请求:“郝仁,我俩共同创作一首歌怎么样?你写词,我谱曲,就写有关音乐和爱情方面的。”
郝仁有些犹豫,不安地说:“我没写过歌词,不知道能不能胜任。”他语气柔弱,显得底气不足。
林云儿鼓励郝仁:“没关系。我也没有作曲的经验,只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就可以了。我们是自娱自乐,又不是对外发表,让别人传唱。”
郝仁这才欣然答应下来:“好吧,我试试看,写得不好你可不要见笑哟。”
有了这次采膜的经历后,一种浓浓的甜蜜感浸润着郝仁的全身,他尝到了从未体验过的幸福。他知道,作为一个男人,在爱情降临时,应该主动些,殷勤些、浪漫些,要紧紧抓住这甜蜜的幸福。

☆、隐忧来袭
李魁知道林云儿经常单独与郝仁相处,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他与郝仁是最铁的哥们,最好的伙伴,但他真的很喜欢林云儿。爱情是自私的,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最大的努力,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孩,他想尽力去争取,那怕竞争对手是自己的知心朋友和救命恩人也毫不退缩,绝不让步。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幸福,也关系到林云儿的幸福。他认为自己能给林云儿所需要的物质条件至少比郝仁能给予林云儿的要多得多。
李魁认为,林云儿与郝仁相识才两个月,她对郝仁的境况并不十分了解,只是对郝仁的笛声感兴趣,还谈不上有多深的感情。当林云儿面对郝仁捉襟见肘的窘迫状况时,她一定会理性面对他们之间的关系。因此,他觉得自己还有赢得云儿芳心的希望。
于是,当李魁看到云儿跟郝仁去沙漠州采笛膜后,立刻心急火燎地赶到郝仁的家,想探听虚实,顺便了解郝母对这件事的态度。他知道郝仁是个孝子,有事不会瞒着他的母亲,尤其恋爱婚姻这终身大事,他一定会听从母亲的意见和建议。
登上郝仁家的楼梯,李魁一眼就看到了郝母在搓洗衣服。郝母同时也看到李魁,她见李魁急匆匆赶来,还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立刻站起来,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然后迎过去,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李魁明知故问:“阿姨,郝仁呢?”
郝母以为李魁不知道郝仁去沙漠州采笛膜的事,就连忙告诉李魁:“郝仁到沙漠州采笛膜去了,他没告诉你吗?”
李魁装作很热情的样子说:“他昨天跟我说过,但我没想到他走得这么早。我昨晚借来范自大的自行车,准备让郝仁骑到沙漠州,这样能节省时间,让他快去快回。”
郝母赶紧说:“他没走多远,你要是骑车还能追得上。”
李魁显得有些为难,说:“算了吧。我就不瞎凑热闹了。郝仁是跟云儿一道去的吧?我去怕扫他们的兴,影响他们的情绪。”接着李魁又问郝母:“阿姨,郝仁是不是在跟林云儿恋爱?”
郝母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脸上的皱纹笑得更深了:“是不是谈恋爱我不清楚,不过他俩关系是挺好的。云儿是个漂亮、热情、开朗、懂事、善良的姑娘,我也非常喜欢她。”
李魁压低声音对郝母耳语:“阿姨,你知道吗?林云儿不仅长得漂亮,家境也不错,她们家是干部家庭。她爸是棉纺厂的科长,她妈也是棉纺厂的干部,她家三个人工作,比我家条件还要好。她买辆自行车比郝仁买个自行车玩具还容易。”
“她这么好的条件,有这么好的家庭背景,怎么会看上我家郝仁呢?”郝母有些疑虑,自言自语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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