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样无害的青年 完本——by微笑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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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鹏听说后表示不满,说:“你什么意思啊?”
左乙已经提前跨上了摩托后座,等着去吃阮女士的海带排骨汤,说:“承认吧,你就是个靠脸吃饭的人。”
“胡说!”阮大鹏怒道。
左乙拍着车子坐垫催促道:“快点儿,海带炖得太烂了反而不好吃”
阮大鹏悻悻地戴上头盔,没好气地说:“再往后坐一点儿,给我留点儿地方。”
两人一边互相埋怨,一边发动了摩托,绝尘而去。
第三章 河豚配芦芽
凌晨三点,手机像催命一般响起来,我迷迷瞪瞪地接了,电话那头有人恶狠狠地说:“赶紧开门!怎么睡得这么死,没听到敲门啊?”
我听着声音很熟,但一时想不起来是谁,于是下床迷迷瞪瞪地去开门,门口站着我的老板沈则。沈老板似乎一晚上没睡,两眼血丝,满脸胡茬,领口敞着,神情焦虑。
我睡眼迷蒙地望着他。
他说:“滚进去。”
我侧身让路,他进屋顺手带上门,不容置疑地指挥说:“赶紧穿好衣服跟我走,我妹夫病了。”
虽然半夜我的智商只剩下平时的一半,但就算在平时,我也绝对弄不清这句话的逻辑。首先他让我穿戴整齐,其次他说他妹夫病了。他妹夫是谁?他妹夫和我穿不穿衣服有什么关系?
因为弄不清他的意思,我继续傻望着他,他便掏出一罐冰镇咖啡贴在了我的热脖子上,我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叫声。
沈则体贴地问:“清醒了吧?可以跟我走吗?”
我手忙脚乱地穿衣服,问:“出什么事了?”
“事发突然,车上说。”他把咖啡扔给我,“动作要快。”
豪车停在楼下,两只雪亮的氙气大灯照着巷口,我爬上副驾驶座,又问:“到底怎么了?”
他皱着眉头。老实说我特爱看他这副表情,他越烦恼我越高兴,光看着他满面愁容,我就能干下三大碗白饭。
他凝重地说:“吴其,我现在跟你谈笔交易,你要是愿意,我把上个月你工作出娄子被扣的一千块钱还给你,你要是不愿意,我这个月再扣你一千。”
“放屁!”我怒道,“那娄子是我们组马小红捅的,你明明知道我是替她顶包!”
“我才不管,先说你愿不愿意。”
“愿意!”两千块钱足够我出卖灵魂了。
“好。”他拍着我的肩膀说,“今天你去结个婚。”
“……”我问,“结什么?”
“结婚。”
“和谁?”
“我妹妹。”
“……”我斟酌着问,“沈总,您觉不觉得在我和令妹结婚之前,应该先处处朋友,加深加深感情?”
他突然扔给我一只红包,说:“来不及了,里面有八千块钱,你干不干?”
“干!”千块钱足够让我卖二百多次身,何况只是娶个母夜叉。
沈则夸我深明大义,说事成之后请我去江边吃河豚,想吃多少吃多少,毒死了丧葬费他一手全包,然后,他终于告诉我为什么我得去和他妹妹结婚,因为他妹夫病了。
其实我认识他妹夫,他是我读书时的师哥,姓陆,刚才我睡昏头了没想起来。顺便说一下,沈则也是我的师哥,比我高几届,我们三个在大学里就一起混过。我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跑到沈则的公司里帮闲,这厮高冷,驭下又严,这几个月我过的也是“刀头舔血”的日子。
沈则有个妹妹叫沈然,和他长得很像,高大英武,虎背熊腰,脾气也差不多,能嫁出去实属奇迹,总之他妹夫老陆不但审美观有问题,还是个受虐狂。
今天是沈然和老陆的结婚喜宴,但昨天晚上老陆吃油腻了,引发急性胆囊炎,现在别说是结婚,连下床都不行了。
我说:“既然新郎病了那婚宴改日子不就行了?”
沈则说不行,68桌宾客的请帖都发出去了,就等今天。他让我代替老陆出席婚宴,是因为我和那家伙的身高、体型差不多。另外我是外省人,刚到此地半年,根基不深,平常又宅,单位、宿舍两点一线,除了公司的同事和巷子口摆小吃摊的阿婆,估计就没人认识我了。
我问:“你们临时找了个假新郎,男方的亲属竟然没意见?”
沈则嗤笑道:“这主意就是男方提出来的。你放心吧,上个月男方主场已经办过婚宴了这次是女方主场,男方没来几个人,彼此心里都有数。
“那女方没意见?”
“有什么意见?”他冷冷地打着方向盘,“五六百个宾客里,认识新郎的十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这哪里是结婚,根本就是受罪。以后我结婚一定躲到荒岛上去,谁都不请。”
沈则他爸是本地首富,请的都是头面人物,好不容易在五星级酒店风风光光地嫁一回女儿,当然死也不肯改婚期。对于广大“土豪劣绅”来说,面子比女婿的真假重要多了。
我问:“我们现在去哪儿?”
沈则说:“去医院。”
到了医院我们直奔急救室,老陆正躺在那儿“号丧”,声音比三五个产妇加起来还大,言语间辱及他那颗胆囊的所有血亲、表亲以及姻亲。
沈则捂着耳朵对他说:“别喊了,吴其来了!”
“吴其!”老陆涕泗横流地要拉我的手,我不肯,他非要拉,还把鼻涕蹭了我一裤子。这贱人搂着我的大腿号叫:“兄弟,全靠你啦!”
我问:“师哥,你昨天晚上吃什么了?”
他嚎道:“我没吃什么啊,就七八根烤羊排,外加小半条羊腿,以及两根烤羊蝎子而已啊!”
一旁,他的亲爹亲妈和亲姐姐听了这话,便羞愧地扭过头去。
沈则问:“医生怎么说?”
老陆的妈妈说:“医生说要赶紧做手术。我们都商量好了,他姐姐在这儿伺候他,其他人等天亮后各就各位,一定要把婚宴办好!办风光!”
其他人就跟着点头。
你瞧人家才是深明大义,儿子的腹膜可穿孔,双方长辈的脸面不能丟。68桌人呢,连市长都到场了新郎怎么能不去呢?
然后他们就打量我,老陆的姐姐抿嘴笑道:“这个替身背面看上去和我弟有点儿像,但是正面帅太多了呀!”
沈则说:“没事,等会儿化妆时给他脸上抹点儿黑粉。”
他看了表说四点多了,拉着我要走。我问去哪儿,他说回家。于是我们从7 医院驱车去他家,到了以后一人占了沙发一头,和衣睡了个把小时,清晨六点,他把我喊起来,说:“走吧,化妆去。”
沈然新娘子在酒店里包了个总统套间,我们去时她已经起床好一会儿了。这婆娘咬着油条对我嘎嘎大笑,说:“吴其,你那小脸可千万别刮得太干净,我们家老陆是个糙人,你刮干净了就不像他了!”
我恼怒地指着她说:“我告诉你沈然,好女不嫁二夫!”
沈则威胁说:“你们两个不管谁再多说一句话,我就把他绑在车子后面拖行五公里。”
于是沈然带着资深化妆师逃走了,留下一个新手给我做了个极其傻的发型,偏分带吹高的,还给我涂了两朵腮红,幸好转身就让沈则给抹掉了。
“太傻了。”他于心不忍地评价。
化好妆,穿上老陆的阿玛尼西服,我和沈则一起吃早饭。我有些懊悔当初答应得太爽快,于是说:“沈总,兹事体大,真怕临时出纰漏啊。”
沈则说:“没事,照我说的做。”
“我把八千块钱退给你好不好?”我试探着问。
沈则喝了口粥,沉着地答道:“我不要你的钱,我到时候割你一只肾。”
“……”我埋头吃煎饺,毕竟吃饱了好卖力嘛。
早上7点多,打扮停当的沈然由专车送回娘家去了。过了会儿,有人来通知说婚车队伍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去接新娘。沈则便押着我出了酒店。
我是真后悔了,第一次结婚,多么有纪念意义啊,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状况!但沈则贴身站在我身后,手中似乎还握有凶器,我逃不掉也走不了,只好摸着腰间老陆的爱马仕皮带,希望此神物赐予我力量。
婚车就停在酒店门口。清一色的悍马,大摆长龙,一眼望不到头。彩车是一辆加长悍马,不知道沈家从哪里搞来的,白色,高底盘,一边八扇车窗因为太长,它怎么看怎么像一辆披红挂绿的公交车,气派!
沈则当然是彩车司机,其余悍马由他的哥们儿开。那些狐朋狗友中有人认识我,便淫笑着把我团团围住,嘴上争先恐后地占我便宜。
“妹夫!”他们亲热地喊。
沈则替我把他们都赶跑了。
按老规矩,每一位婚车司机都能拿到一只红包。沈则发红包时挨个儿又叮咛一遍,嘱咐他们管好自己的嘴,谁要是在宾客面前露了馅,就会被扔到江心里喂鱼。
爬上公交……不,悍马,望着比救护车担架还长的真皮座椅,我突今天是冒名顶替假结婚才能坐上悍马,他日真结婚了,不知道能不能坐上马自达6。
我对沈则表达了同样的担忧,沈则白了我一眼说:“结什么结?你也到荒岛上去好了。”
真冷酷啊,这厮!
8点半,悍马婚车队准时到达了新娘家。按这儿的习俗,下面的流程是吃甜汤、敲门,盘问、塞红包、挤门、抢人,沈则一边给我解释一边安慰我,说:“沈然的几个闺蜜都知道你是假的,不会为难你的,放心吧。”
我信了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跨进了沈氏豪宅的大门,在沈家人或心照不宣或初次见面的客套笑容里,我一仰脖子把甜汤喝了,鼓足勇气往二楼沈然的闺房跑去。沈则和他的哥们儿紧随我身后,替我掠阵。
结果事与愿违,那帮女的知道我是假的,玩得更欢了。她们问我内裤是什么颜色,还让我脱光了再进去,不然不好验货。我从门缝儿底下塞了十多个红包进去都没用,只好无语地望着沈则。
沈则暴喝:“有完没完?!”然后一挥臂,他那几个防暴队出身的哥们儿猛然跃出,砰砰几脚踹开了房门,紧接着一拥而入,摁住上蹿下跳的新娘子,交到我手上。
这一切被我身后的录像师忠实地记录了下来。顺便说,录像师已经被交代过尽量少拍我的正脸,以便后期制作把老陆的脑袋安上去。
由于抢人环节只花了5秒钟,录像师贴心地建议再加一个求婚环节,也就是说,我得跪下,拉着沈然的手,求她嫁给我。
我同意了,沈然便坐到床边,我单膝跪下,后面有人教我说辞:“亲爱的……”
我说:“亲爱的……”
“爱你一万年,恋你一千年,吻你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如果你愿意,请不要对我存有怀疑;期待的心情深植心里,心跳的感动不能找到代替,一切一切,只为安抚那漂泊已久的孤独的心……”
我扭头问:“这都是谁写的词儿?”
沈则怒道:“少啰唆!照着说!”
于是我回身对新娘子说:“我要的是天长地久,你愿意和我携手一生一世吗?”
那位力能扛鼎,又演技精绝的新娘子嘤咛一声,娇羞地转过身去,说:“我愿意。起来吧,老陆。”
于是我站起来,在旁人的帮助下背起新娘子,颤巍巍地下楼梯,颤巍巍地踩炸了几只气球,然后回到了悍马。
一上车沈则就开始骂他妹妹:“沈然你有点儿眼色吧!吴其是来帮忙的,你别为难人家行不行?”
沈然正用尖指甲剔着牙(没错,她牙缝里都是我的血肉残渣)说:“哎哟,人家吴其都没意见,你急什么呀?”
本地规矩,女孩儿出嫁需披金挂银。沈然穿着一身大红色的中式喜服,脖子上挂着二十多根金项链,手指、手腕上缀满金戒指、金镯子,耳朵上的金坠子有碗口大小。我粗粗估计了一下,她体重约120斤,衣服首饰重约40斤,刚才我是背了五瓶满装煤气罐下楼的,实属不易。
由于这是女方主场的婚礼,男方在本地没房子,所以接新人去新房这个环节就被取消了,这倒省了大家的事,一行人直奔酒店,准备中午的宴会。
沈然非常高兴,因为到了酒店她就能尽情地侮辱我了,幸好她哥虽然混蛋,还讲究点儿忠孝,他另外开了一间套房,只带着我和几个核心的帮闲人员入住,把沈然那女魔头隔绝在外。
这时候没人想那个躺在手术室里的正牌新郎官,全都围着我,似乎我是个雏儿,正准备梳拢的那种,怕教育不好得罪了恩客。其中以沈则的表现最为明显,他那眉头就没舒展过,看他一眼仿佛看到了全人类的苦难。
“下面才是重头戏。”他说,“迎宾、婚礼仪式、敬酒。”
帮闲甲端详我,不无担忧地表示:“他和老陆越看越不像,要不迎宾就别去了吧。”
“那不行,不合规矩。”帮闲乙反对道,“而且新郎新娘都不去,怎么收红包啊?”
沈则想了想,派人去给我找了一副粗黑框的平光眼镜,终于忍下心说:“给他脸上多擦点儿粉。”于是那作死的化妆师又把腮红给我抹上了。
上午11:08,新人准时站在酒店大堂迎宾。
我是外地人,沈然是大学时通过她哥才认识我的。她独立生活已久,工作单位远在首都,所以我俩的生活基本没有交集。这为我的冒名顶替提供了方便,站在那儿卖笑的头20分钟里我见了无数人,没有一个熟悉面孔,我估计那些人其实也不认识老陆。
又站了几分钟,沈然受不了了,她那身披挂实在太重,而且都压在两只1.5平方厘米的鞋跟上。她扶着我的手汗出如浆,说:“吴其,我们撤吧。”
我转头望向沈则,他说能撤才能撤。沈则点头,毕竟是亲妹妹,再怎么样他也是心疼的。
于是我们就撤了,换了沈家两个老的,即沈富豪和沈阔太以及伴郎伴娘站在大厅里。反正举办这个婚礼的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摆谱,有没有新郎新娘不重要,新郎是真的还是假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来了多少达官名流,订了多么高级的酒店,用了多少豪车,摆了多少桌酒,花了多少银子。
沈然和我各自回了房间,过会儿沈则敲门进来,扯开了领带和衬衣领口,坐在我对面抽烟,仰天长叹道:“受罪啊。”
我说:“受罪的是我啊沈总,您瞧我这脸上的粉底、腮红和唇膏,我上次化妆还是幼儿园时上台表演舞蹈《好日子》。”沈则幸灾乐祸地笑了让我再度懊恼不应该答应他,跑来为老陆那贱人捐躯。
说起来沈则待我不薄,虽然差遣我时狠了一些,但该给的薪水从来没少过,我们部门有个女的叫马小红,是市里某领导的儿媳妇,迟到早退,上班打毛衣、睡觉、嗑瓜子、聊八卦、挑拨离间,无恶不作,业绩一塌糊涂,但却无法将她辞退。于是马小红工作一出差错,沈则就派人来骂我,当众扣我的奖金。几次三番马小红反而不好意思了,为了不出错,她干脆不干活了,整个公司因此倍感轻松。沈则扣我的那些钱后来都还了,事实上我现在住的房子也是他的,因为我有心赖账,至今尚未给他交过房租。
11:50,有人来说新郎新娘准备,市长已经到了,仪式快要开始了。沈则拍着我的肩膀说成败在此一举,然后就把我推了出去。
12:05,沈然和我在宴会厅关闭着的大门后就位。12:08,结婚进行曲响起,大门打开,我俩牵手僵笑着走上红毯。她僵是因为行动不便,我僵是因为人生竟然荒诞到了这个地步。我和沈然,谁信呢?这姑娘连喜帖都没发到我头上!真要选择的话我宁愿娶她哥,因为她哥不用穿高跟鞋。
难怪慈禧老佛爷离不开李莲英,人家天天扶着她走路呢,容易么?
礼炮响了,彩带、彩纸糊了我们一脸,我们互相搀扶地踉跄地走上舞台,后面的事情就都不太记得了。只记得有个鬼似的家伙一直在我们身边乱窜,说各类黄色笑话和切口,嗓音很尖,语速极快,老套俗气,底下的观众没一个乐的。随后有个死老胖子上台致辞,据说是证婚人,我悄声问沈然认不认识,她说:“认识个屁!”市长也坐在底下,恍惚间只看得出很胖,圆脸大背头。
聚光灯烤得人须发皆焦,沈然和我脸上的粉都化了一半。她的大部分体重都靠在我身上,远远看去似乎是新人互相依偎,煞是感人。
再随后双方父母登台,四人都表演得很好,台风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