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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番外篇完本——by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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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拎着挎包,头也不回:“赚钱去。”
回来的这两周,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存款,目前浑身上下所有卡包括饭卡水卡加起来,一共只有四百二十一块。
我都三千多岁了,要生活费是为了稳住爸妈,要零花钱还像什么话?再说我花得太快,零花钱也不够我用,是得找点路子弄钱。
我招了辆车,叫司机往奢侈品店扎堆的地方开——我还真不知道有钱人都在哪儿。车子启动,司机乐呵呵地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哎哟,姑娘这是要钓金龟啊?”
“您是变着法儿的夸我漂亮呢吧?谢您了。”我说。
“别介,您当得起夸。不是我吹啊,姑娘,我开了二十年出租,什么人没见过?那些一天一个脸的不化妆跟鬼似的,要我说啊,就数您是个真标致人儿”司机麻溜一打方向盘,咂摸咂摸嘴,“说句不当听的,您这样的人,就得有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
……我可不就是被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不,还不是金银珠宝,是灵丹妙药,凡人吃一粒就能踏仙途的灵丹妙药。
在更多的回忆汹涌而至以前,我强行按捺住思绪。
下车的时候,财产缩水了足足一半。
我先是细细打量了一番这块许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踏入的地方,尽管也被它们的高卓和精炼打动,可到底是最初十九年的记忆作祟,因而作为修士的部分却对此不以为然。
再怎么,比得上水晶宫?
作者有话要说: :)
第5章
说起来,修真界千差万差,却有现代拍马也比不上的好处。
远一点的,普通人想也想象不出的飞天遁地、剑气千里,威能如一语出而牧野寂,黑幕上瀑布般的繁星,绵延万里的火海,巨树繁衍出一个天地;近一点的,那边的王公贵族,刺天的悬崖被削平作为宫殿的基底,黄金铺地、水晶做壁,香醇的酒液里泡着妖骨,妃子用清泉沐浴……
那个世界啊,怎么形容呢,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修士就不说了,凡人的高层才是真的有好日子过。“修仙”这念头跟佛教一个作用,安定民心,给水深火热里的人们一个大饼子,活得再苦也有个盼头;不可能推翻有修士撑腰的皇族,下面的人不会想着起义,做个法就风调雨顺的,皇帝大臣天天就是寻欢作乐。
一群傻逼。都那么有钱了,不知道发展科技,只知道酒池肉林——那可是真·酒池肉林,足球场那么大的酒池,还不是最豪华的,这玩意儿属于标配,跟那什么,学校里的课桌一个地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曾经有过的一个南方的国家,君主好乐,于是满国上下的读书人都会填词谱曲,满国上下的农人兴致来了都能长歌,哪怕是乞丐在地上捡了一片叶子,也能吹上一支小调,稚童则拍着手唱着歌嬉戏;走在路上,乐声不绝于耳。
每逢国宴,万人在酒池旁鸣奏,琴、瑟、笙、箫、筝、鼓、埙、缶、筑、排箫、箜篌、筚篥、琵琶、胡琴、编钟一齐发声,宫女吟唱、臣子长啸——
那样恢弘壮阔,如同长虹贯日;又兼具细腻柔美,如同羽衣织锦。
宛如无上妙法,妙入毫巅。
只有□□制时才能推行和崇尚艺术到如此地步,为了一个人的喜好而倾国之力。
我承认我曾无数次觉得自己爱上那个世界,无曾数次为它热泪盈眶。
可我知道我不会。
在那里,凡人是真的命贱。最底层的百姓家,生下来七八个,只有一个能长到成年,活到四十就算是高寿;活下来的呢,形容枯槁,未老先衰,浑身是病,年轻人日夜辛勤劳动出的健壮的身躯,到老了,全成了一坨坨松弛烂肉,堆在佝偻的骨头上。
最严重的是,在这样畸形的社会环境下,每个人都那么斤斤计较、铁石心肠,那些数也数不尽的家里长短,多是谁拿了我一根葱谁缺了我一颗蒜的小事,那种穷困的人才有的欺善怕恶,秃鹫一样贪婪的、时刻蠢蠢欲动的眼神,能烦得你恨不得大开杀戒,把这些腐朽的人统统弄死。
触目惊心。
那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唉,想我当年刚穿越的时候是多么雄心壮志啊,心心念念指望修炼有成了,有本事破碎虚空了就回家,结果天道爸爸坑什么似的可着劲儿坑我。
虽然最后我还是回家了,可我怎么就这么不爽呢?!我吃的苦比饭都特么多!也是没谁了!
不想了。再惨也是过去。
我选一家珠宝店进去了。
里头——百来平吧,装潢倒也还好,和修真界的飘渺仙气比不了,但那么一排排的柜台里摆着在打光下璀璨生辉的钻石,也有点与众不同的奢华样子。
店里大多是女人,少的几个男人也是陪着女人来的。女人又分两种,一种特别好看,一种特别有钱,又好看又有钱的这次没有。
我环视一圈,然后几步走到一个提着袋子的有钱女人身边,亲亲热热地环住她的手臂,顺着她的步子又往外走。因为动作利落,所以没有引起店里客人们的注意,原本看过来的柜台姑娘也收回了视线。
女人皱着眉头扭头看向我,微微后倾,手臂无意识地推避,但也只那么一下。等到我看似温和实则强硬地碰到了她,她的手便僵住了。这么半挽半扶的,在她的半推半就下,我坐上了她的车。
一路上车子无声地行驶,我不知道她要带我去哪里,但无所谓,我知道结局必如我所料。
闲来无事,我转过头饶有兴致地打量她。这女人在我的目光下坐立不安又强自忍耐,厚厚的粉底遮不住她泛青的脸色,口红下倒是看不清她的唇有没有发白。她死死抓着方向盘,保养得白嫩如少女的手背青筋暴起。
我安慰她:“别紧张,啊,这事儿简单得很,我能解决。”
她背上覆了一层黑气,涌动缠绕,像藤蔓般伸出的枝条勒紧她的脖子,盖住她的口鼻,看着是效果很恐怖,其实只有让她心烦意乱、夜不能寐的一点小作用,也就她是个女人才中了招。中了招也不算什么,稍微过个十天半月的,那怨气自己也就散了。我主动走过去,除开确实需要钱,还有一个原因。
那股怨气上隐隐约约的,能看出一张年轻的男人的脸。
就是那个被我轰成渣的男人的脸。
这倒是有趣了。那男的不敢找我的麻烦,理所当然;可他缠着他的母亲干什么呢?
今天来这一下真是太值了,既赚了外快又能解决徐晶晶的事儿,果然嘛,我一个走杀戮道的,没事儿干起什么卦。出门前心血来潮问吉凶,想着反正天道盯着我嘛算得可能比较准,天道居然给我一个空白——空白是个什么鬼哦?!没有这个卦象的!
天道爸爸你又是走什么路数!?
车停在别墅门口,这女人抿着唇,却怎么也不肯再往里开。索性地方宽敞,她爱停着也就停着了,短时间内,也不会有人来找麻烦。
我换了个姿势,侧坐着,露出一个笑来,柔声问她:“好啦,我在这里,不要怕。现在,来告诉我……”
带着新鲜出炉的转账回寝室时,天才擦黑。
寝室一个人都没有,水杏早先就说过要去隔壁市打比赛,徐晶晶这个点在图书馆。李衿肯定是又出去浪了,她老这样,课也不去上,天天在外面浪,一到期末就走关系,每门课只求擦着及格线过,老师们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不为难她。
客厅那么点大的房间里空落落的,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这是我回来之后头一次一个人在寝室。
于是赚到钱的喜悦,浮萍一样倏而没了踪迹。
啊,我想,这感觉,真不太好。
在那个世界,我是个过客,可在这个世界,我好像也只是个过客。在没有人的时候,我好像老是在想那边,在想修真界,在想那些大悲大喜,大恸大怒。
但这微末般的悲春伤秋的情绪很快便被我抛到脑后。我换下了出门穿的及踝裙和高跟鞋,穿上一身运动服,揣上卡打车去了宠物店。
这家店的规模颇大,占了三层楼,是附近最大、设施最齐全的一家宠物店。一楼是宠物及其周边售卖区,二楼是美容区,三楼是宠物医院。我的目的地是三楼,不过一如既往,我先从一楼往上。
首先迎接我的是鹦鹉八哥,声音或稚嫩或粗噶,嚷嚷着“欢迎光临”“老大老大”“小妞看我”(……),吵得不可开交,我只好一边说“安静安静”一边摸摸他们的羽毛,很容易安抚好了。最激动的是狗狗们,两脚站着,用前爪扒拉笼子,一边叫一边疯狂地摇尾巴,“哈哧哈哧”地喘气,我也一只只地搓搓头拍拍背。
猫儿就难缠得多了,非得要我好好揉揉下巴,就着我的手吃点儿猫粮,爱娇一点的还要绕着我的手缠来磨去,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的,小声嗲嗲叫着,放我离开。
还有仓鼠、兔子、松鼠、小狐狸和龙猫,还有蛇、蜥蜴、蜘蛛,但数量少得多了,而且他们也不磨人,多半有一点接触就满意了。
等上了第三层,已经过去将近两个小时。
作者有话要说: 唉果然本文没有吟游诗人受欢迎_(:зゝ∠)_刚好那边有灵感,作者终于想好第一章怎么写!!
明天更新吟游诗人,这一篇,嗯,看情况吧_(:зゝ∠)_
第6章
身为一个从不剁手的女人……天呐,这么自称为什么有一种离奇的尴尬……总之就是那个意思,我购物很理智,从来不剁手。
所以虽然我的零花钱不算多,还爱买吃的,却有不少存款。
一回来就花光了钱当然不是因为过惯了好日子就开始大手大脚了,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我是说这种对财物的轻视,或者更确切一点,对财富的忽视。我很清楚钱这玩意儿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只是潜意识里没有把它当一回事,轻易地、毫无克制地使用了。
这笔钱花在猫猫狗狗身上了。
是这样的,刚回来的那一周我还比较恍惚,没事儿就大清早出门在周围绕圈子,绕来绕去地思考人生。我那会儿还挺想不开的,哦不,我就没想开过,反正那会儿是我心情最差的日子嘛,脾气也不大好,一点就着,为了不毁灭我心心念念的家园,只好见天在外面晃悠。
路遇:被遗弃的小猫×3,受伤的野猫×2,轻伤的流浪狗×5,患皮肤病的流浪狗×1,重伤的流浪狗×1,老得快要死的流浪狗×1,以及健康的猫狗若干。
我就把十三只动物断断续续送到了宠物医院。
付了钱,给它们清洁和修剪毛发,打疫苗,然后太小的喂奶,受伤的治伤,生病的治病,快要死的先吃点儿流食养着。
这事儿其实做的时候我心情也蛮微妙的,你们懂的。都是明白人,我坏事也做尽了,装什么大尾巴狼呢?要真内疚,大不了一辈子投身社会,天天做慈善,为祖国光复做贡献,你说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算个什么事儿?
而且老实说,我觉得我做得不好,但我还真的不内疚。我也不会假惺惺地,事后又痛哭流涕说当年是被逼无奈——要真是被逼无奈,我直接就去死了,也不碍着什么。
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做什么呢?
或者说,我为什么老是抗拒不了那些蠢萌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渴求和期盼呢?
讲真的,动物不会掩饰、不会背叛,主要是因为以它们的智商还做不出来那些事儿。它们傻乎乎的,所以往往只能专注于一个人、一件事,而非它们天性忠诚。
真奇怪。我为什么还忘不了那几个妖族朋友。
明明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了,我已经能够很豁达地承认,在修真界的那种环境下,不相信人族才是妖族的正确做法——毕竟不是谁都像我,拿妖族的内丹和躯体没用——不相信我的友谊是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就像猪不会相信屠夫,因为屠夫喂它吃的,要它用命去还。
他们也不应该相信我。因为一旦在心里培养出“也有对妖族有好的人类”这种念头,他们会在往后死得连渣都不剩;因为妖族的内丹可以助修士进阶,妖族的骨骼和毛皮可以炼器,妖族的血肉可以食用而无后患。
所以他们重伤后接受我的帮助都只是虚与委蛇,所以同行都只是迫不得已。
我能理解。我是说,我很难受,但完全可以理解。
保护自己当然是对的。
我真的超理解啦。但我真的超难受。
都是世界的错。
我又不蠢,我能感觉到,在最初,在刚被我救起来的那几年,他们真的相信我。
可怀疑的种子一直存在啊,存在于妖族的血脉里,要他们世世代代都牢记,甚至不需要谗言浇灌,只要有时间。
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做什么呢?期待它们痊愈后围着我撒娇摇尾巴吗?不是啦,我没那么幼稚,也是真的没有耿耿于怀。我只是很难过,这种难过在那个世界贯穿我人生的始终,有时候它很浅很浅,藏在我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在我忘乎所以的时候,猛然冲出来,要我丢盔弃甲,要我涕泪横流,要我鼻青脸肿,要我狼狈不堪。
我恨自己看不开,恨得累了,又觉得没多大点事儿。
捡那些猫猫狗狗回来的举动像个傻瓜,可我一直都是个傻瓜啊。想想真是蛮值得自豪的,这三千年前后我有些变化,但这变化没有让我面目全非。
如果我不捡它们,它们会很快死掉;如果别人不是来害我的,我也不乐意他们死掉。
这个时间点,三楼只留下值班的医生,我同他打了招呼,去看我送来的猫狗。
它们被专业人士照顾得很好,三只小猫挤在一起睡得香甜,受伤不重的猫狗待在各自的窝里,皮肤患病的狗和很老的狗单独住在隔离间。他们都机敏地醒着,见我来了,低低呜咽几声,没有打扰别的小动物休息。
十二只都胖了,但很老的那一条狗却依然那么瘦。他太老了,无法吞咽食物,只能打吊针补充营养。
我陪着别的猫和狗呆了一会儿,临走前停到它的笼子外面。
这衰老的狗轻轻转头看我。
它太老了,又老又丑。毛发稀疏,皮肤起皱,眼神浑浊。我探手抚摸它,它的毛梳顺了,摸起来很枯,鼻子干燥。
医生告诉我,这是一条拉布拉多,它年轻的时候聪明又健壮,在同类中非常优秀,主人也精心照料它。它可能是临死时不愿主人看见,离家出走;也可能是太老了,忘记了回家的路。
“你好啊。”我小声说,“你是自己离家出走的对不对?”
你又没有老年痴呆,你只是老了,怎么可能忘记回家的路。哪里会有狗忘记回家的路呢?就像想回家的中国人,是绝不会放弃的。
我也不愿意死在爱我的人面前啦,我特别理解你,真的。
我们都很老了,只是你一看就很老,我看起来不老。两个老人想来是很有话可聊的吧?虽然眼睛花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
我摸摸它,好像看见了疲倦的,丧家之犬一般的自己。
“回去吧。”我小声说,“分离是很难过,可是生老病死,这些自然的规律,并没有什么可悲伤的。”
我也很想去死啦……真的,这和年轻人大受打击后丧失生活期望不是一回事,也绝不是一个悲观的、哀怜的念头。
只是我真的老了。
你看你这个样子,吃不下东西喝不下水,浑身病痛,呼吸都费力,都这样了,还活着干什么呢?是啦,有些人求生的意志无比强大,咬着牙挺着,是很勇敢和无畏,可坦然地,有尊严地迎接死亡,难道不是勇敢和无畏吗?
死亡只是一个结局而已,尤其是对一个老人来说。
它不能单纯地以悲剧而论,因为悲伤是生者的。
你活着就是为了生者啊。
我打开笼子,拔下针头,为它注入一点灵气。这条老狗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原地打了几个转,然后目标明确地朝着门小跑。
我赶紧跟上。
我一路跟着他跑,看着他不断加速,逝去的时光借助那一点灵气在他身上重现,在夜里昏黄的路灯下,他快得像黑色的闪电,帅到爆!
他冲进一家小区,值班的保卫高声喊:“元帅!”
“汪!”他叫。
他把叫声远远甩到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真的很喜欢女主:)
你们真的不留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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