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歌坛传奇完本——by锦屏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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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居然能唱rap?!
她一个华区来的歌手rap也能唱得那么好?
同为rap女歌手的詹妮弗欲哭无泪。
“我没听错?rap?”
“所以,慕君丢下King唱这首歌也是有原因的哈哈哈。”
“King: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问题来了,慕既然能唱rap,为什么要跟King合唱那两首歌,为她心疼[大笑]。”
“女rapper和男rapper不一样的好吗?!”
“楼上上只是开个玩笑。”
“其实,我觉得吧,慕君的rap还挺好听的,你们确定她不是rap歌手?”
“不确定。”
“不确定+1。”
米区网友们早已看透了慕君的套路,打死不站队,不然等着自己的就是啪啪啪打脸。
慕君不管flow还是咬字,都透出一股正宗的米区风格,不知不觉被慕君的rap吸引过去,歌修协会的几人不禁想起当年慕君唱rap的时候,那时他们没有对照组,没发现慕君唱的是米区风格,现在,有King和亚伦及詹妮弗的对比,再听不出慕君的rap出自哪里,他们干脆集体辞职算了。
奇怪。
慕君哪里学的米区风格rap?
这个念头只在他们脑中一转,便丢开了,她走过那么远的路,认识那么多的人,认识自己米区rapper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慕君不是其它风格太过耀眼,或许是个顶好的rap苗子。他们遗憾地这么想。
米式风格,绝对是米式风格,混过韩区和米区的顶级女rapper詹妮弗很快辨认出这首歌中rap的来历,她从没听说慕君会唱rap,不过慕君有King这个好友,会唱并不奇怪。
会唱归会唱,不过,这真的大丈夫吗?随随便便学一手就可以媲美专业rap歌手?不管是旋律、flow还是咬字,都像喝水一样流畅,隐隐有独特的风格,比起常年合作后对rap分寸把握更好的自己,慕君属于非常劲爆容易抢风头的那种,和她合作的歌手,必须有绝对的自信,才能不被她的rap压下,詹妮弗以前没有见过类似的。
果然是超一线级别的歌手,连rap都透着自己的印记。
“See anybody could be good to you,”成功唱完rap的慕君心里隐隐松了口气,回到自己的高音地盘,她一口气直接冲上G5,“you need a bad girl to blow your mind。”
“your mind~~.”还带了个小转音。
“G5.”乐评人群里,光靠耳测便能测出音调的乐评人第一时间给出准确的度数。
“G5没错,我以为她还会再升,升到A5、B5呢。”
“那就太夸张了,这首歌到这里已经足够,再升就变味了,它的整体基调在这里,本来就不是一首飙高音的歌。”
“像这样高音的快歌,华区有类似的吗?”
“《三天三夜》?最高音E5。同样是快歌,但比这首歌低两个调。现在还没人唱。”
“怎么听你们讨论,感觉高音很平常的样子?”新人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一点都不惊讶?”
“小子,你没听过慕君的歌吧?”
“不是从歌王歌后级开始听吗?我才听到二星歌王。”
三十级已经是歌王歌后级别,三十到四十是一星,四十到五十是二星,五十级到五十九级是三星,也是最顶级的一小撮歌手。
“可怜的孩子,你说的那些都是经典,但慕君是流行,你懂吗?”
“虽然我们不知道慕君今后会不会成为经典,不过此时此刻,她的歌就代表乐坛的方向,她唱高音,就有一堆人研究混声,她唱低音,就有一群低音歌手无地自容,你想当一个合格的乐评人,绕不过她,所以为什么你现在不了解一下她呢?”
“Wait a miell you。”
在慕君一个飞吻中,她终于完成了这首歌。
它的难度可谓是自己唱过相当高的,慕君一边调整呼吸,还不忘保持微笑。无论低音高音抑或超高音,都属于她的拿手好戏,可是,rap?她一个华裔的确感觉力不从心。
“谢谢,”强光中,面容有些失真的慕君笑道,“谢谢大家。”
“接下来我要唱的这首歌,是我的私人珍藏,”慕君将话筒放入立式麦克风杆,舞台助理为她披上红色披肩,遮住一身亮闪闪的舞衣,她安静地站在灯光里,红唇复古,头一偏,便可见到她耳上的银色大耳环,眼角一滴水晶折射出一闪、又一闪的光芒,观众们慢慢安静下来,一片寂静中,她将话筒连着麦克风杆拉至唇边,“今天,我将它分享给你们。”
“live fast,die young,be wild,and have fun。”
放纵生活,至死不衰,桀骜不羁,纵情欢乐。
“Cause You and I。We were born to die。”
因为你和我,我们都难逃一死。
第126章 born to die
“we are born to die?”陈陈咂摸这几个单词,一目十行地将讨论得火热的乐评人群滑到最底下,平时冷静的耳皇居然也忍不住冒出头来,大肆宣扬他对慕君口中话语的喜爱,“语言的奥妙总能让人惊喜,它是应该叫向死而生呢,还是难逃一死呢?不管哪一种翻译好像都说得清,光名字,都透着哲学的意味。”
“话别说得太早,”一向跟他不对头的爱歌人醋溜溜地甩了一句,好像因为他没有耳皇那么触动就失去了评论的权力似的,“小心被打脸。”
陈陈忍不住加入进去探讨起来,“歌名就有股不一样的气质,有谁知道它是谁的歌吗?”
“我翻一下哈,”爱歌人顿时来了劲,消失在群里,没过多久他便急匆匆地回来科普,“文献缺失太严重,我只翻到它的原唱是——”他卖了个关子。
“是谁?”
“快说!”
“名字我也不知道啦,”爱歌人的得意洋洋都能从投影那头透过来,“但我知道,它的原唱者被称为‘火葬场女王’。”
火葬场女王?
这个绰号,陈陈怔了一下,过了半晌才明白他所说的“火葬场”到底是什么意思。
“绰号有点叼啊,”乐评人们纷纷窜出来评价道,“黑暗风格吗?”
“从她的外表着装打扮来看,复古要更多些吧?”
复古?陈陈又把视线转移到直播投影上去,她一点都没看出哪里复古了,等等,他们说的复古,不是华区的复古吧?
“慕君的打扮好像很遥远的样子,”在米区,网友们也纷纷看出来这点,“她好像不打算继续唱快歌?”
“born to die吗?一听就很抒情,文艺,老实说,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定位慕君了,哦不,我一直都不知道怎么定位她,第一首幽灵,第二首浑厚大气,第三首的快节奏,现在有许多歌手跨界、转型,可是也没有在一小时内连转四次吧?”
“她总该有主场吧?我是说,她不可能一出道就是那么多风格,就像King的rap修的叙事格瑞斯的大气,她的主要风格是什么?善变吗?”
“只要有一个风格能压过其它风格,我们就可以说她的主要风格是什么了,但很可惜,没有一种风格可以代表她。”
“嘘,前奏响起来了。”
一开头就是大量的弦乐器,营造出肃穆隆重、庄重华丽的氛围,两个节拍后,又加入有节奏的节拍器,还是合成器?自从慕君在《just dance》后科普了效果器、合成器和电音后,乐评人们也逐渐对这种电子音乐燃起了兴趣,以至于他们一听就听出来合成器在歌曲里的运用效果。
此时,直播投影慢慢从宽阔的视角拉近,从一片星星一样的海洋中拉到那一束唯一的光源下,慕君在灯下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落下浓重的阴影,她的妆如此之浓,在白色聚光灯的照射下,她的睫毛微微一动,如水鸟收起翅膀一样睁开双眼,从台上看不到台下一张张隐于黑暗中的脸,只有一点又一点应援棒的光芒闪烁,她的脸往右边一偏,双手搭在话筒上,眉梢眼角似有千言万语,最终是化作一声长叹,“Why oh me。”
“why?”
瑟琳娜的身体微微往前探,仿佛这样就能听得更清楚一点。
“Feet don't fail me now。”
开口跪!
她一低头,一张口,就把所有听众毫不讲理地拽入她的歌里,那个纸醉金迷的年代,那个醉生梦死的时代。
她的声音如罂粟般氤氲迷幻,每一句都带着深深的倦意,气若游丝,飘忽不定,满溢着化不开的哀怨忧愁,心如死灰的无所畏惧。
即使她唱的是我没有经历过,甚至一点也不了解的东西,亚伦想,但他却如此切实地感受到了一种灵魂的震颤和共鸣。
明明处在黑暗中最光明的地方,但她却好像比所有人还要沉浸在黑暗之中。
完全不符合当前流行的歌曲,这种歌,应该点一盏橘色落地灯,抽一根烟,躺坐在地板上,静静地弹一弹烟灰,而不是暴露在几千、几万人的视线里,在大庭广众下歌唱。
它应该属于录音室,应该属于自己隐蔽私密的空间。
不过,陈陈注视着星星海里最中间的那点亮光。
她有一股奇特的孤独感,即使身处最热闹的演唱场所,仍让人觉得她格格不入,反而更加深了她玉石俱焚般的不管不顾。
“Don't make me sad, don't make me cry。”
这首歌,几乎可以称之为艺术了,陈导脑中的灵感机关好像被激活一般,随着慕君的歌声,他脑补出好几个故事来,没跟好友们打一声招呼就飞快跑进卧室,拿出一沓厚厚的纸来,在上面奋笔疾书。
写着写着,他陷入沉思之中。
而歌修协会的几人,却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能力来。
《born to die》的歌谱他们也看过,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唱出这种感觉呢?
副会长是最接近这首歌的人,他跟着歌谱哼唱几句,便明白它应该是略微暗黑的风格,他甚至还找来华区最擅长黑暗风格的宁致远试唱,宁致远唱得很好,但,就不是他要的感觉。
它应该是一首女声的歌曲,男声唱不出那么细密的心思。
而慕君,却将他读谱时所理解的含义完完整整地唱出来,甚至还加入自己的一些理解,让这首歌更加鲜活。
让人敬畏的不仅是她的唱功,他想,只有唱功的歌手,引不出人情感的共鸣,留不下深刻的印象。
是她的唱商,哪怕没有唱功,也足以配当超一线歌手。
“e and take a walk on the wild side。”
惊艳后,乐评人们照样开始零散地分享自己的点评,首先他们注意到的,是慕君的声线。
这首歌是低音歌曲,
但是,是和《女人花》截然不同的低音。
慕君很少唱低音的歌曲,尽管她用一首《女人花》彰显她低音歌手的地位,但是和大量的高音相比,她的低音歌曲如沧海一粟,只有寥寥几首。
按理来说,一个人的声线不会发生较大的改变,但比起《女人花》低沉厚重的本音,这首歌的低音,她好像在故意压低,并往声音里加了大量泛音和气声,导致她的音色变化极大,将《女人花》和《born to die》放在一起,他们未必能认出这是同一名歌手的歌曲。
以此来看,她对嗓音的掌控力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了,专业的歌手改变自己的音色不难,但很少有人那么做,毕竟比起自己的尝试,还是观众们的认知度更重要些,不是有所谓的“歌红人不红”吗?一个歌手的招牌是很难做出来的,你音色一改,谁还知道哪首歌是你唱的啊?
慕君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因为她的每一首歌都有人关注,每一首歌都有人研究,就算她变成男声,也不会认不出她是谁。
“她的低音歌手之名还挺名副其实的啊,”毒舌乐评人叹了一声说,当年他出道之初直接拿低音歌手开杀,最后在慕君手里折戟沉沙,一想到这里,他就控制不住地心疼自己,你说你招惹她干什么,简直是老寿星上吊,找死嘛。
“她也就两三首低音歌曲吧,”陈陈回忆着说,“比起其它低音歌曲,算是少的了。”
但说到低音歌手,谁也绕不过她,乐评人们有默契地将这句话藏起来。
耳皇重启话题,“可惜,这首歌的气质更符合欧区,不知道老米们能不能接受得了。”
“慕君打算去日区参加红白歌会后再回来对吧?”陈陈没注意耳皇的话,她数着指头算道,“慕颜已经七级,宁静五级,杨放八级,杨魅七级,他们这届开歌的歌修成长还挺迅速的,咦,慕君多少级了?”
“十来级了吧?”爱歌人不确定地回答,“我算算——”
他一算,就跑没了踪影,其他人也不以为意,继续刚才的话题。
“这首歌不太适合米区的样子,你怎么看?”亚伦用抱胸的胳膊肘戳了戳旁边的前女友,雪莉摇头不确定地说,“我不知道。”
“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雪莉往后台方向瞄了一眼,压低声音说,“King赚大了。”
King的确赚大了,此时,他挠了挠头,皱起眉头又一次问道,“你再说一遍?”
“你没听错,”经纪人伍德努力抑制自己激动的心情,“King,你收到红白歌会的邀请函了!”
红白歌会邀请函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收到的,日区对参加歌会的外区歌手有一套严格的审查制度,当年表现非常好的一线歌手中的佼佼者才有机会拿到这份珍贵的邀请函,King从没想过这块大饼会落到他头上。
“原因呢?”他犹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伍德忙掏出天网玉符,念道,“您在演唱会中表演的《love the way you lie》和《I need a doctor》让我们非常惊艳,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今年这届红白歌会,下面是日期。”
他们的眼光那么准?一听就知道这两首歌会红?
King还在惊喜之中回不过神来,他按捺住得意,故作姿态地摆手让伍德离开,“等等,你让我静静。”
“静一下!静一下!”直到歌曲快结束才现身的爱歌人一出现就要大家住口,“你们一定想不到慕君多少级了!我真的吓呆了!名副其实地吓呆了。”
“啥?”
“多少级?”
“别卖关子!”
爱歌人神秘兮兮地吐出一个数字,“我告诉你们,如果我算得不错的话。”
“她已经二十五级了!”
什么?
这才多少年!
不到两年,慕君就隐隐向歌后级发起冲锋了?
“二十五”这个数字静静悬在页面最底端,好像一头恶魔喷吐着火焰,让人背后一阵发凉,群里一片惊愕之色,一时间没人说话,只有慕君的歌声飘飘荡荡。
“Cause you and I,
We were born to die。”
第127章 偶遇
“就是这家咖啡馆!”下了几天大雨后终于露出些阳光的傍晚,凯莉拉着瑟琳娜朝街角的一家店里轻快地走去,“他家的咖啡很好喝!”
瑟琳娜回握住凯莉柔软干燥的手,好奇地踏上咖啡馆外木质的阶梯,轻轻推开镂空花纹的大门,一股香甜微带苦涩的气息扑鼻而来,红橙色的夕阳透过几扇小小的窗在地上映出花纹,木质的桌椅被染上一层暖色,零散地坐着几名自饮自乐的客人,一位身穿黑白制服的帅哥正在吧台后擦拭用具,吧台上一枚小小的、复古的唱片机正放着熟悉的音乐。
“… we were born to die。”
这首歌是——
轻轻掩上门,凯莉兴奋地扯了一下瑟琳娜的衬衫袖子,“怎么样?不错吧!”
“这是什么歌?”一位女客半靠在吧台上,她一手托着下巴,一手虚空点了点唱片机,从开得极低的黑裙V领下,隐隐能望见里面的美好风光。
帅哥店员依旧用白色软布擦拭着他的杯子,头也不抬地指向挂在吧台侧方墙上的一幅图像,这一刻,就连刚进门的瑟琳娜都被那副图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白色的聚光灯下,一位红唇黑发的女子在黑暗的舞台中间闭眼歌唱的图画,她的眼角那滴水晶折射璀璨的光芒,瑟琳娜一眼就认出,她正是那天晚上,在King的演唱会上唱着《born to die》的慕君。
黑裙女客从吧台上直起身来,面朝图画目不转睛,仿佛从心底生出惊叹般轻声赞叹,“Beautiful。”
“我喜欢这家店的最大一个原因,”凯莉靠近瑟琳娜耳边悄声笑道,“就是他们的审美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