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叔完本——by咬虫子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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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千暮门里不是没有背叛者,但经过这种一生一世绵绵不绝,如附骨之疽的惩罚,震骇了许多弟子,到如今,没人敢轻易背叛…..
但就千暮门的弟子,他们诚服师门,也不会背叛。
此时,三个人心中一时间都划过一个问题,谁是背叛者?
“南宫师伯?”燕墨染想起那个笑起来就没了眼睛的时常总乐呵呵的老头。
莫失摇了摇头,车窗外飘入的风撩起他几缕发丝,他淡淡道:“不是,南宫师兄孑然一身,无六亲,也不喜权势金钱,醉心于丹药,对师父的话极为信服,不会是他。”
那老头活了几十岁,人都老得两鬓斑白,还几十年如一日的怕耗子,叫他做背叛师门的事儿,不亚于叫一万只耗子日夜不停的追着他嚎让他恐怖…..
“看来南宫师伯的弟子有问题,只有他们有机会套出□□。”秦西缓缓道,想了想又道:“南宫师伯有七个徒弟,如今还留在山上从未下山的有两个,余下三个在大洛朝,南秀朝,大漠朝三国皇城,两个受师命去寻找一些罕见的药材。”
“药材,那就对了,瞳城山里多奇珍,想必有人在这里寻找。”莫失心中突然叹了一声,世事无常,人力真的很难控制。
他慢慢道:“我们先别急着下结论,究竟那人是自愿,还是被人胁迫,还是把人找到再说,我们先回城里,拿我的信物,传信给那边,叫他们尽快派‘朱雀’来接我们出瞳城。”
秦西和燕墨染闻言俱是一震,‘朱雀’是什么,他们一个是收集消息的,一个是跟在莫失身边,自然都知道。
朱雀,非十万火急之事不得出动。
师门里,有权利调动‘朱雀’的,也就只有莫师叔,师祖,师叔祖三人。
他们眼前的状况难不成已经到了十万火急之时?
退路被堵,不是被毁,用个十天半个月,都能清理出来,去路也被堵,三个人心中都明白有人利用昨夜暴雨掩盖了使用炸药的痕迹,不用去探查,也知怕是那几十里的石道此时也堵得很有特色,不用十天半个月是清理不完的。
瞳城如今就像是瓮中之鳖,但,莫失不确定,这人是冲着他和秦西一行人来的,还是他们只是被殃及池鱼?
毕竟,他出师门的消息被秦西压得密不透风,就算是墨钺之勉强能知道些他的身份,可他没有理由做这么无聊的事,而另一方面,瞳城山里多奇珍,多矿产,这里有配制炸药所需的各种材料,且很富裕,地势也难得的易守难攻,若是作为什么根据地,倒是一个可以自给自足的好地方……
他们要往回走,就碰上炸药炸山,这是巧合,还是冲着他们的预谋?
莫失能够想到,秦西自然也能想到,只不过,他不明白,就算是有人想要夺瞳城,以他们的能力,周旋个十天半个月,并不是多大的问题,何来十万火急之意?
他知道莫失急着离开,可他离开要去做的事,为什么会这么刻不容缓可他又丝毫不敢泄露给师门知道?
担心十日之约一过,君临春真杀掉凤隐国皇室?
若真担心,就可直接传信让那里的千暮门弟子秘密接手此事,暗中救人,虽然君临春这人很难缠。
显然,莫失急的并不是那一群人的命。
再者,若是师门知情,莫失便可调动‘朱雀’,从天上走,从一开始便免了诸多麻烦。
莫失虽然不跟他说明为什么,但他暗地里却是查过,诡异的没有半点儿收获。
三人一阵沉默,小鸦突然从窗外飞了进来,落在莫失肩膀上咕咕呱呱一阵,莫失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山峰顶上,有人来探查。”
秦西扫了一眼小鸦,觉得莫师叔宠爱这只乌鸦也不无道理,当下什么也不说,翻身出去,让他的属下去跟踪那人,他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吃了雄心豹子胆,连师门都敢背叛!
☆、灵异传闻
一行人趁着瞳城的人还未发现异常之时,悄悄乔装入了瞳城。
秦西在近山脚的地方买了一座不大不小的院子,安排好院子的守卫后,恰好在正午。
‘朱雀’到瞳城还需要两天,莫失一行人只得耐心等待。
干坐着不是莫失的风格,他虽然有法子确定究竟谁是背叛者,但也得到晚上,于是吃午饭的时候,他就提议大家出去吃,然后逛逛瞳城。
燕墨染和秦西两人这才突然意识到,他们的莫师叔虽然在千暮门里享受所有人的宠爱,民间的一般乐趣却是半点儿也没有体会过。
莫失一直到十五岁要么一直在师门里,要么就是每年中秋独自一人待在凤隐国深宫,从没逛过大街,更未在酒楼街边小摊上吃过任何东西。
两人看着莫失有有些雀跃的神情,突然有些心酸。
莫失完全不知道自己一个提议惹来两个男人的心疼,他逛街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戴上帷帽,莫失第一次正儿八经的上了酒楼。
秦西和燕墨染两人的姿容都不俗,为了低调行事,免得被人发现,他俩都乔装,秦西成了面容儒雅的中年男人,燕墨染……
被莫失坑成了面容娇俏的秦夫人……
理由是谁叫燕墨染脸上两小酒窝长得太可爱,扮老气质不像,扮嫩身量太高,扮丑又不愿,莫失恶趣味迸发,直接乱点鸳鸯谱,将秦西和燕墨染配成了一对……
这个其实也是有原因,有策略的,也是迷惑背后人的□□之一……
想想之前他们是两个货真价实的大男人加一个名不副实的‘少女’,目标明确,易被注意,改装之后,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大男人会易容成女人…..
就莫失的话说,这有利于他们三人光天化日之下,吃得好,玩得好…..
秦西表示:“…….”
燕墨染表示:“…….”
***
庆悦酒楼,是城中最大的酒楼,这里的老板是个有头脑的,在酒楼中不仅设有专供贵客的包厢,还设有专门对普通百姓开放的楼层。
环形楼层,各楼凭栏都可看见大厅中心。
此时,大厅忠心有一个高台,一四十多岁的书生装扮的男人正摆着一桌一椅一茶杯一扇,背临一个大屏风,屏风后,有人弹着古琴拉着二胡敲着小鼓勾着琵琶配背景乐。
那男人向大家做了个揖,扇子啪的一声大开,屏风后立刻响起一阵低沉舒古琴音……
男人的声音嘹亮,富有激情,很有沧桑感,一开口瞬间就让坐在普通楼层的莫失一口茶喷了出去……
“承蒙各位听客捧场,上一回‘西游记’我们说道那弼马温恨被骗了做了那养马的,反下天庭自封齐天大圣,这一回我们要说那孙猴儿大闹天宫……”
“莫师叔,你怎么了?”燕墨染连忙从怀里掏出手帕递给莫失。
秦西看了一眼楼下说得眉飞色舞的说书先生,“这西游记有问题?”
“没,没问题。”莫失咳了咳,才有些疑惑的问道:“这西游记你们以前听说过?”
莫失虽然看不见,但千暮门多能人,他们根据他的描述,用盲文给他抄录了许多古籍,他不记得自己曾经有听说西游记也在这个时代啊?
难不成,这说书先生是个穿越者?
“没有,师侄也是第一次听说,这故事,听起来蛮新奇的。”小二上菜,秦西一边说,一边往莫失碗里夹菜,一边道:“莫师叔,若是对这西游记有兴趣,待会儿打发人去问问。”
“哦,好。”莫失心里有些小兴奋,想不到能碰上这等事儿,出来一趟有收获还是不错嘛。
秦西目光随意的看了某处,便有人隐入人群而去。
燕墨染将鱼肉剔了刺,刚要放进莫失的碗里,见他只是注意听周围食客的谈话,不由得轻蹙了一下眉,“师叔,张嘴。”
注意力不在这边的莫失下意识的张嘴,等嘴巴里被塞了一块鱼肉,才回神,眨了眨眼什么也没说,慢慢的嚼,慢慢的咽下,却是再也不走神。
秦西筷子上的虾肉顿了顿,心中遗憾,错失良机。
下面的说书继续,食客们议论的话题亦是激烈。
“你们听没听说昨夜暴雨让两条石道都堵了。”有人很担忧的小声道,其实周围隔三桌都能听到。
一人接话:“不用太担心,杨城主已经派人去清理了,十多天后都能畅通的。”
又有人声音更低,但不妨碍大家听到:“畅通?唷,你们今早上没有听到那轰隆隆比雷还响的声音吗?那声音像是山体被雨水浸泡后崩塌的声音吗?昨夜那七八个炸雷,大家还记得吧,老天爷降雷,这是不是有妖物出现,今儿早的声音是不是……”
有个嗓门大的,猛拍了一下桌子,“嗤,胡说八道什么,这年头哪来的妖物,风水先生都说瞳城是天生的灵气充裕,人杰地灵,城主也说了,那是天罚十恶不赦的罪人,哪会有那些玩意儿,臭小子,你别危言耸听,吓唬人……”
“没有妖物?哼,我家里的,前些日子上山采芝采得晚了些,就听到东山那一片黑幽幽的山坳子里有小孩子嗷嗷哭……”
嗓门大的哈的一笑,“就你那婆娘胆子小得看见毛虫都会跳脚,你小子叫他去山里采芝,不会是吓得吧?哈哈哈…..”
那被笑的还未反驳,一边又有个人幽幽小声道:“最近山里确实有些不太平,前些日子天刚黑,我带着几个人从西山矿洞回来,路过玉带子瀑布时,竟然看到好大群魂虫飘在瀑布上,水潭里有无数像眼睛的东西闪着绿光,当时有胆大的,走近了看,什么也没有,没过几天,西山的十个矿洞就塌了三个,死了一百多人,后又过了几天城里那些野得很的孩子去玉带子瀑布下玩水,又淹死了七八个孩子,至今不有两个还未找到尸体吗,大家都知道魂虫可是不吉利的,一出现……”
“大爷,你不是眼花把山中萤火虫当魂虫了吧?再说了,魂虫可是传说中的东西,一般出现在古战场上,瞳城山多路险,像是能成古战场的?至于死人,城主不是已经解释了,前些日子地震,矿洞才会塌,死了小孩,每年小孩子不听话去山里被野兽咬死的哪会少于七八个…..”
有人明显是当鬼故事听了。
那人继续幽幽道:“这大春天哪来的萤火虫,我说那是魂虫,自然是有根据,魂虫是不是状如蛾子,双翅上有笑着的骷髅头,能发光,能散发出腐肉的味儿……”
“得了,那些传说里大家都知道的…..”有人哈哈一笑,食客们也觉得无趣,谈话便扯到与外面的矿石,药材等交易了,没有人再去谈论那些灵异之事…..
“师叔对鬼故事很感兴趣?”瞧着莫失听着那边人的对话,又快无视他们了,秦西不由得若有所思……
“哦,嗯。”莫失点了点头,正要举筷子吃饭,那边燕墨染猛然夺了他的碗,“师叔,你碗里的菜都凉了。”
然后在他面前放了一大碗已经剔好刺,还冒着热气的鱼肉。
莫失动了动筷子,突然对着燕墨染,无神的大眼很无辜,“小燕子,师叔最近得罪你了?你想撑死师叔?”
浪费粮食可耻啊,从来都是好孩子的莫失自小就有一个强迫症,自己的碗里有多少,他就吃多少,就算是吃撑了,也一样…..
两腮红红,红唇如火,发鬓如云的‘秦夫人’燕墨染挺了挺身,挑着眉,“师侄想给师叔讲三个故事,分别是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小燕子与莫师叔…….”
前两个故事都是莫师叔曾经哄师门里的弟子讲过的……
默了默,莫失放下筷子,把小二叫了过来,低声说了句话,便见小二屁颠屁颠的跑了去又脚底生风跑了回来,手上拿的竟然是两大馒头!
笑眯眯的凑到燕墨染身边,莫失虽然看不见,可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两馒头从燕墨染的领口动作一气呵成塞入某人的衣服里,造出‘波涛汹涌’之势,一秒钟让之前的太平公主变成了大龄熟女……
盯了一眼胸前雄伟的高度,一旁有男人走过,目光猥琐的在上面溜了两圈,燕墨染的脸瞬间黑了。
秦西也乐了,甚至还落井下石:“师弟别扔了,晚上还可以做夜宵。”
“要不要师弟分师兄一边?”燕墨染咬牙,猛然一把抓起秦西的手搁在自己的‘36D大波’上,下一刻更是尖着嗓子,语出惊人:“相公,这大庭广众之下,你急什么呀?”
唰唰唰——
食客们看了过来,立刻一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的神情,然后盯着燕墨染和秦西两人那个目光如炬,暧昧,猥琐…….
女人的袖子宽大,燕墨染有意用自己的袖子遮了自己的手,这就导致别人只看到秦西的咸猪手……
秦西:“……..”
莫失:“…….”
淡定的吃了碗里的鱼肉,莫失表示有帷帽的自己很幸运,不用陪着这只各种大神附体的小燕子一起掉节操。
秦西淡定的收回手,像没事儿人一样。
燕墨染哼哼两声,表示莫师叔捉弄他,他也就认了,你秦西凑什么热闹!哼,他被人笑,秦西你也别想独善其身一旁看热闹…….
由于这段小插曲,导致周围的人时不时的看过来,三人这饭没法吃了,也恰巧说书先生说完了下了场,一个弹曲儿的姑娘接着上场。
☆、吾儿阿朗
莫失三人付了钱离开,走到僻静处,那去‘问候’说书先生的下属便闪了出来。
“主子,那人说西游记不是他写的,是他的妻子去山中挖药,偶然从东山的一个山坳子挖出来的一本旧书,那故事便是旧书上记载的,那本旧书属下也给带来了。”
秦西拿过旧书,只见是一本十分厚的书,厚度有一手掌宽,长度如正常书本,书本面上有‘西游记’三个龙飞凤舞,肆意不羁,又凌厉霸气的字。
翻开,里面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大小的整齐清秀的字。
见字如见人,两种截然不同的字体,出自两个不同的人迹,且看封面字儿那份狂傲,留字儿之人必然身份地位不低……
只不过……
燕墨染凑了过来,瞧了几眼蝇头小字儿,皱起了眉,奇怪道:“这字儿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像是……像是莫师叔你的……”
莫失眼睛看不到,可是还是不放弃的花了几年的时间练了一手极为整齐秀逸充满灵气的字儿。
眼前这书本上的字儿,至少与莫失的字有五分相似,真的好巧合。
秦西嗅了嗅书本的味儿,没有丝毫泥土味儿,泛着淡淡的纸香和一股特别的幽香,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他诧异道:“这书的年头应该有五百年多年,怎么埋在土里没有半点儿损坏?”
莫失站一旁听两人一人一句都让他挑眉,接过书,摸了摸,闻了闻,心里划过一丝了然。
埋在土里的纸张怎么可以保持几百年,这书用了秘术……
果然又与秘术师有关……
秦西见多识广,“看这字,也像是五百年多年前大洛朝的文字,这墨持久幽香,似兰非兰,应该是大洛朝皇室专用的血兰墨。”
“看来这书应该有故事,”燕墨染也接过来翻了翻,突然咦了一声,“这儿有字,写的是…….吾儿阿郎,福寿安康…...”
书中有一张空白页,正面画了只扛着棒的猴子,一只猪头人身的妖怪,一个大胡子的汉子,一个骑着马的男人,反面用清秀的字写了一句,‘吾儿阿朗,福寿安康.’。
阿朗?
五百多年前大洛朝君临皇室有谁叫阿朗?
秦西想不到,莫失却在一旁听得呆了呆,这本书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写的,他早就猜到,只是,为什么他听到那句‘吾儿阿朗…..’有一瞬的心酸?
“这封面上的字…..怎么也挺眼熟?”燕墨染突然道,被他一说,秦西猛然也觉得书面上这字也眼熟,猛然一悟,“这是大洛朝第二位皇帝君临卿相的字迹。”
有人曾在秦西那里买过一副大洛朝君临卿相的字,这位五百年前与其父一同参与了反抗前朝□□的帝王一生都极富有传奇色彩,且不说他在位期间,国泰民安,政绩斐然,只说他个人魅力,在文学和武学上的造诣是后来几百年大洛朝的帝王难以望其项背的,只可惜这位帝王英年早逝,少有墨迹留在世间,所以才有人求到了秦谷…….
燕墨染眼皮一跳,他觉得这字儿眼熟,想到的可不是君临卿相。
他记得莫师叔刚学写字那会儿,师叔祖曾经手把手教莫师叔,他有幸见过师叔祖的字迹,与眼前的字有九分相似,只是少了一分君临天下的霸气和凌厉,多了一分平和飘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