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谁谁 番外篇完本——by风流书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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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唯唯应诺,徐雅言则兴奋道,“爹爹只管将手稿交予我,我便是不眠不休也给您誊抄出来!我与几家书肆的掌柜皆很熟络,请他们帮忙散播,速度定然极快。”
第124章 别走
关素衣在家里待了半月,这日终于准备启程前往胶州。她起了个大早,也不洗漱穿衣,只坐在镜子前面发呆。重生初时,她多想掉头就回胶州,从此永不入京,然而现在愿望终于实现了,心底又堆积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愁绪。
金子和明兰大包小包地收拾东西,连窗户上的纱帘都解下来打算带走。
忽然,一只鹩哥从敞开的窗户缝钻进来,飞落到铜镜上,歪着脑袋看她,“夫人别走,夫人嫁朕!”它左跳跳,右跳跳,不断重复这两句话。
明兰倒抽一口凉气,连忙关紧窗户,跑到外面查看,见四周并无闲杂人等出入,这才拍打胸口,瘫靠在门框上。这小东西冷不丁地跑出来,说这些外人绝不能听的话,多闹几次怕是会把她的魂儿吓丢。果然还得尽早离开燕京才是。
“你一口一个‘朕’,就不怕别人把你当成‘乱臣贼子’给煮了?”关素衣沉闷的心情略微开朗,捏住鹩哥的尖嘴取笑。鹩哥蒲扇着翅膀,想用爪子抓挠,却犹犹豫豫地放下,显然接受过严格的训练,断不会伤她分毫。
“罢了,这些话日后也无人会听,让你主子自娱自乐去吧。”关素衣从荷包里掏出几粒谷米,召唤道,“来吃东西。我再教你最后一句话,珍重,珍重……”
鹩哥十分聪40 明,听了几遍就能重复,关素衣这才将它捧到窗外放飞,目光涣散地看着它消失在皇城方向。走的时候才发觉,留在京中的岁月并非全是压抑与痛苦,也有阳光遍地,明媚春风;更有洒脱肆意,游荡不羁,而此类记忆,偏偏都与忽纳尔有关。
所以即便心有不舍,也是人之常情吧?
关素衣不敢深想,飞快捯饬好自己,走到前厅拜别家人。用罢早膳,敞开府门,几十名侍卫护送着七辆车架,意欲前往胶州。来往路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都说高门贵女果然派头十足,出个门竟有如此多的行李,怕是值钱的东西不在少数。
然而谁又知道,车内细软只有几包,其余皆装载着书册而已,对平头百姓来说它们一钱不值,在关家人眼中却堪比重宝。
关老爷子捂着胸口念叨,“依依,你外祖家中藏书甚巨,为何还要把咱家的书带走?这一来一回多麻烦?”
“不麻烦,去的时候我只装了七辆马车,回来的时候说不定会有十四辆,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祖父您大气一点。”关素衣眼角余光往街边一扫,然后顿住。忽纳尔果然来了,脸上蒙着一层人皮面具,肩膀上站着一只鹩哥,正附在他耳边说话。
他察觉到她的视线,用口型无声祈求,“别走。”
不走又该如何?难道真嫁入宫中?上次父亲问她君子摄政当如何,这便是暗示她,哪怕皇上再情深义重,二人一旦结合,就会变成纯粹的政治关系。而政治恰恰是最危险也最难以把握的。她是二嫁之身,本就名不正言顺,地位注定比别的嫔妃矮一头,又哪里能统摄六宫?
况且她连管理赵府都觉得疲累,更不会没头没脑地往刀山火海里跳。
想罢,她收回视线登上马车,却听车外有人急喊,“老太爷,胶州来信了,您先拆开看看,别是那边出了什么变动。”
关老爷子拆开信封快速看完,不舍的表情立马被欢喜取代,“快卸车!”他冲侍卫摆手,“别走了,亲家公、亲家母已经在来京的路上了。依依下来,与我回家。”
“怎么回事?”关素衣掀开车帘询问。
“皇上要为魏国铸史,为自己立传,特地召你外祖母来京著书。史书哪有那么容易撰写,这次回来怕就走不了了!咱们一家人终于能够团聚了,好啊,太好了!”老爷子欢欣鼓舞,关父却拧起眉头,目露忧虑。
关素衣立刻跳下车,连连追问,“是真的吗?快让我看看。”直到此时她才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想离开燕京,离开这个给了她痛苦,也给了她欢乐的地方。
人群外围,圣元帝笑眯眯地看着夫人。她欢喜雀跃的模样那般明显,想来也是极舍不得他的。珍重?他不需要什么各自珍重,只愿把握天长地久。没有他的允许,夫人哪儿也不能去,即便是二位泰山大人也不能安排她的去留。他可以给她选择的自由,却不会给她拒绝的权利,是现在答应还是日后答应,不过是时间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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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取消,关家唯一不高兴的人只有关父,但他什么都不能说,只得另想办法,所幸科举在即,全国各地的学子皆涌入燕京,此时正可挑选几个合适的女婿人选。仲氏也没有让女儿独守一辈子的想法,趁她还未年满二十,赶紧找好下家才是正经。
立春这日,玄光大师在觉音寺召开文会,许多文豪、儒生、学子、勋贵,齐聚一堂,互相交流,堪为燕京一大盛事。而今年正逢科举,文会自然成了学子们扬名立万的契机,不知多少人怀揣着攀附权贵的想法而来,企图悄悄走一个捷径,若是有幸被哪一位文豪或贵人看中,很快便能平步青云。
帝师和太常不就是在菩提苑的文会上被陛下看中的吗?换作旁人未必没有那个运气。万一陛下为了考察今科学子的人品才智,同样白龙鱼服而来呢?这样一想,前来参加文会的人简直络绎不绝,连京中贵女也成群结队到了山下。
关素衣一大早就被仲氏拎起来穿衣打扮,单衣裳就换了好几套,最终择定一件鹅黄色的齐胸襦裙,外配一袭白色纱衣,裙裾用金丝银丝绣满柳叶,乍一看并不显眼,走到阳光下却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这便罢了,她竟取出一根同色丝带,在女儿胸下紧紧绑了一圈,又在胸前打了一个蝴蝶结,将女儿本就丰硕的胸部束得越发高挺,那深深的一道沟壑连关素衣自己看了都觉得脸红耳热。
“娘,您怎么让我穿这种衣服?太羞人了!”她捂着胸口抱怨。
“你懂什么?这是从九黎族传过来的样式,大长公主天天穿着这种裙子招摇过市,天气热了连纱衣都撇去,光着臂膀出门,看久了也就习惯了,细细一想还挺漂亮,至少比带袖子的襦裙漂亮。”仲氏弯腰替女儿戴脚链,谆谆教诲,“赵家既不入世家眼,又比不得朝堂新贵,后来干脆连爵位都没了,沦落为平民。你即使顶着一品夫人的头衔,京中也没有贵人看得上,平日怕是少有交际。来了燕京一年,你出过几回门?赴过几次宴?认不认识各家夫人?知不知道燕京城里最时兴的衣裳、珠宝、头面都是什么样式?整天就知道看书,简直白活了。”
戴完脚链,她搬出许多精致的木匣,替女儿挑选头饰,语重心长道,“你是和离之身,虽然才华出众,性格却太过刚硬。娘说一句大实话你别不乐意,像你这样的媳妇,哪个婆婆敢要?也不怕娶一尊神佛回去,压都压不住。你现在最大的优势便是这张脸,娘不把你打扮得漂亮一些,让各家公子主动开口求娶,怕是没有冰人会上门。”
她将一套翡翠头面插在女儿鬓发上,捏着她下颚左转右转,喟叹道,“我女儿如此绝色,便是赞一句倾国倾城也使得,到了文会一展长才,这婚事就不用愁了。”
关素衣一直用手掌捂着自己凉飕飕的胸口,哂笑道,“娘,女儿刚和离,现在不急着嫁人。”
“你不急我急。闭嘴,给你涂点口脂。”仲氏取出一大堆瓶瓶罐罐,开始往女儿脸上涂抹。仲氏乃农学世家,极其擅长种植植物,更擅长萃取利用。族中女子使用的胭脂水粉均为她们自己调配,效果比内宫贡品更佳。而仲氏是其中的佼佼者,认真起来连朽木都能雕出几朵繁花,更何况关素衣并非朽木,而是美玉。
两刻钟后,走进屋收拾东西的金子和明兰简直不敢认了,结结巴巴道,“小,小姐怎么穿成这样?”
佳人倚窗而立,锦衣华服。原本素净的脸蛋涂上鲜艳欲滴的口脂,眉梢两边各贴了一片小小的点状金箔,一双美目用墨笔描绘出眼尾的行迹,慢慢拖长,渐渐上扬,最终悄悄收尾,眸光略一流转便是一段旖旎风情,竟似一把钩子,将人的心尖紧紧勾住,又像一把钝刀,慢慢往你胸口里捅,叫你只能一眨不眨地盯着她才能缓解那心跳失速的痛苦。
单只这张勾魂夺魄的脸庞倒也罢了,她竟穿着一件最时兴的齐胸襦裙,傲人双峰半露不露,浑圆挺翘;莹白肌肤半遮不遮,水滑细腻;行走时微风拂衣,勾勒出不堪一握的小腰;裙摆随之绽放,再璀璨的金丝银线也比不上她小巧精致的双足与脚踝上不松不紧悬挂的一枚红玉夺目。
红的渗血,白的剔透,她一步一步不是踩在地上,而是踩在旁人的心弦上。这哪里是去参加文会,却是杀人去的!今日过后,不知多少俊俏公子的心要捏死在她手里。这样想着,金子和明兰齐齐吐出一口气,总算是能呼吸了。
第125章 转变
关素衣一只手捂着胸口,一只手拉着裙摆,站在铜镜前犹豫不决,“这样穿真的可以吗?会不会太过伤风败俗?况且眼下刚开春,天气还有些寒凉,我却连薄纱都穿上了,走出去怕是会贻笑大方。”
金子欲言又止,明兰却不以为意地摆手,“小姐您想多了,别说开春,连隆冬腊月都有人这样穿,只在外面披一件狐皮大氅,入了内室将外套一脱,必定艳压群芳。这是大长公主带起来的风潮,燕京城里的贵女、贵妇们趋之若鹜,每有宴席必是一片衣香鬓影、冰肌雪肤,叫人看得眼花缭乱。您不这样穿,指不定还被人暗骂老土呢。”
“哦?此服竟已风靡燕京了?”关素衣大感意外。
赵家上不及世家,中不入新贵,下不与胥吏来往,在京中地位十分尴尬。及至赵陆离被夺爵,情况便越发恶劣,竟叫关素衣连个出门赴宴的机会都没有,广发名帖邀请别人上门做客更不会得到应诺,竟似被孤立起来一般。是以,这辈子嫁入赵府后,她只管闲时读书,忙时理家,未曾关注过外界的变化。
犹记得上辈子此时,徐二小姐已入宫封为昭仪,因才貌出众,朴实端方,颇得圣元帝喜爱,很快就掌管了六宫权柄。她以一篇《女戒》而扬名,随即飞上枝头变凤凰,引得京中贵女纷纷效仿,莫不以坚贞不渝、贤良淑德为荣;以倚姣作媚,奢靡无度为耻。
前朝的服饰风格本就偏于放逸,魏国建立初期也秉承了遗风,又有九黎族人豪阔烂漫的性格为主导,奢华之风盛行一时,却在徐二小姐的身体力行之下生生扭转,竟一日比一日保守。平民或许感受并不深刻,也不明白“徐氏理学”意为何物,对他们的生活有何影响,然而上层圈子却首当其冲,变得扭曲而又怪诞。
“上行下效”一词得到了淋漓尽致地诠释。“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放之魏国亦惊人相似。皇帝独尊儒术,所有学者都摒弃之前所学,改去钻研儒术;皇帝倡导理学,腐朽刻板、独断专横的父权思想便大行其道;皇帝喜欢从一而终的女子,和离与改嫁就成了耻辱与禁忌。一场变革悄然在上层圈子里发生,再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这股风气必会渗入下层民众,彻底禁锢他们的思想。
被“徐氏理学”戕害的女子不只关素衣和李氏,还有很多很多。她闭上眼睛随便往记忆里一探,就能找出一帧又一帧血腥的画面。有和离归家的女子被活生生打死;有不敬夫君的女子被任意休弃,投了河;更有一名未满十四的小姑娘,只因走路踉跄被家丁扶了一把,就被谨守理学的父亲剁掉那只手,仅为保她清白。
隔绝记忆的藩篱一旦打开,涌上心头的全是怨恨与不甘。关素衣原以为幽居沧州不理世事就是自己对徐氏理学的抗争,就是坚持自我的反叛,直到现在才发觉,每日研读《女戒》并对其大加批驳的过程,她的思想早已经深受荼毒。
不过是一件华丽的衣袍,怎就扯上了“伤风败俗”?况且就算伤风败俗又怎样?她家世显赫,地位尊崇,只要不辱没家声,想怎么穿不行?
危险的心门一旦打开,连关素衣自己都锁不住。看着镜子里国色天香、雍容华贵的女子,她喜欢极了,捂着胸口的手不知何时已经放下,葱白指尖捻了捻歪掉的一只发簪,缓缓笑开。
这一抹笑全不似往日的温柔浅淡,端庄清丽,反而透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媚态。不过换了一个表情而已,她毫无攻击性的特质竟消失无踪,变得尖锐锋利,像刀刃一般狠狠割开明兰和金子的眼球。她们感觉到小姐似乎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却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
她不再捂着胸口,缩着肩膀,而是抬头挺胸,微扬下颚,骄傲地看着铜镜。
“果然很美,越看越美。”她低声一笑,也不知夸的衣裳还是自己,充满柔情蜜意的嗓音叫金子和明兰起了满身鸡皮疙瘩。
“这支钗色泽不够艳,换那支玲珑翡翠凤头钗。”她用指尖抚了抚鬓角,动作慵懒地摘掉一支金钗。
明兰率先回神,红着脸在匣子里翻找。金子还在发怔,看惯了素面朝天的主子,头一回见她盛装打扮,着实有些难以自拔。也不知陛下见了会如何?晕晕乎乎中,她听见主子发问,“如今欢场里最流行的淫词艳曲你会唱吗?”
“啊?”她表情木呆呆的,随即反应过来,连忙摆手,“小姐,奴婢在暗部只接受过毒术与武术训练,未曾研习过媚术。”
“废什么话?只说会不会吧。”关素衣按照自己的心意换掉头饰,斜眼乜去时眸光潋滟,勾魂摄魄。
金子浑身都僵硬了,讷讷道,“会。黑白两道盛行的玩意儿,奴婢基本都会。”
“那便好。”妆扮妥当,关素衣从床底下取出一个精致的小木匣,又将刚制成的一张人皮面具塞过去,低笑道,“这里面是我外祖父酿造的一日醉,以五谷精华、百果芳香淬炼发酵而成,酒味不重,入喉却如饮琼浆玉露,只需三杯便可令人酩酊大醉。这张人皮面具乃一容貌普通的男子,入了觉音寺你就戴上它,扮成小厮接近吕凤明,替他递送酒水,待他饮下三杯后不知今夕何夕,便悄悄在他耳边哼唱淫词艳曲。他酷爱流连欢场,定会原形毕露。”
金子听愣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小姐,您不是说不与一个将死之人计较吗?缘何又处心积虑坏他名声?”
关素衣走到门边转头回望,灿烂阳光背照过来,在她脸上打下一层阴影。“我忽然发现,”她嘴角缓缓上扬,语气透着一丝诡异,“这辈子我应该换一个活法。假道学也罢,伪君子也成,总不能让自己活得憋屈。”
“说的是呢!谁不愿痛痛快快地活着。”明兰哈哈一笑,冲淡了这股令人窒息的气场。
金子紧紧抱着怀里的东西,不敢有丝毫懈怠,总觉得从今天开始,陛下怕是会更闹心。刚思及此,就见小姐转回来,拉开抽屉取出三张人皮面具,叠成薄薄的小方块后放入腰间的荷包,轻笑道,“出门在外,这三张脸皮可少不了,一张我的,一张寻常男子的,一张空白待塑的。倘若日后发现我忽然消失,你们别慌张,只管在府门外的茶楼里坐等,我玩够了就回来。”
“小姐您还没玩够?”金子额角流下一滴冷汗,感觉差事越来越难当了。
“有一句俗话叫做‘活到老学到老’,我看还得再加一句‘活到老玩到老’,这才是人生真谛。”边说边踩着莲步逶迤而去,徒留金子和明兰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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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女儿换了几样首饰,却更显华贵明艳,仲氏自然十分满意,立刻便带着她往山上赶。因文会盛大,人潮如织,不但觉音寺内布有会场,寺外的亭台亦人满为患。
男子皆褒衣博带、风度翩翩,女子皆锦衣华服、浓妆艳抹,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笑,场面十分热闹。若在上辈子,除了负隅顽抗的九黎族贵女,汉人女子哪里敢这样放纵?
看见与上一世完全不同的景致,关素衣长出一口气,终于缓缓笑开了。她跟随仲氏拜见了几位相熟的长辈,略聊几句,便被推到菩提苑去与年轻男女交往,还未跨入院门就听里面语笑喧阗,读书吟诗,雅趣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