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旧事完本——by雁栖苍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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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显然吓了一大跳,然后目露凶光,王子墨冷笑,想也不想抽出腰间的宝剑,喝道:“毛贼,竟然敢偷小爷的东西!”
银光一闪,宝剑如闪电般划过,“呲”的一声,那人就觉得胳膊一疼,他万万没想到,面前这个瘦不拉几的小毛孩子,身手居然如此敏捷。
“毛贼,再不走,可别怪小爷我手中的剑!”王子墨得意地笑道。
那人犹豫了一下,转身跑了。王子墨“哈哈”大笑:“想偷小爷,门儿都没有,小爷我的身手可是我郑兄教的,知道郑大明是谁么?知道小爷我是谁么?盐官县总骠把子!”
得意过后,王子墨眼神黯然,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她居然沦落到睡大街,还被人偷的地步了。
第二天一早,王子墨在横店影视城里瞎转悠,多看多听,她渐渐明白这里是拍电影的地方。王子墨对什么都很好奇,特别是对剧组的盒饭很感兴趣,毕竟她很饿,吃饱饭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这个剧组正在吃午饭休息,王子墨在一旁咽着口水,听副导演在对导演说话:“导演,那个演员拉肚子,去医院挂水了。”
“还墨迹什么,再去找人啊。”导演不满道。
“十几岁的男孩子,还得有古装气质,不好找啊。”副导演为难道,虽然是个小角色,但导演的要求太高了。
王子墨闻言眼睛一亮,挨挨蹭蹭过去小声道:“导演,您看我行吗?”
导演与副导演回头一看,见是个十几岁长得非常清秀的男孩子,这个男孩子很奇怪,一头的长发,身上穿的居然还是长衫,虽然形象看起来有些狼狈,但细看之下,配上那身长衫,气质还真不错。
“带他去洗干净试衣服,然后带过来我看看。”导演急着拍戏,也就给了王子墨一个机会。
洗干净脸,副导演眼睛一亮,递给王子墨戏服,发现王子墨穿戴居然非常熟练,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古装可不是一般人会穿的。
那头长发梳理好了,王子墨自己上了发髻,很省事,不用像别人那般戴头套,将打扮妥当的王子墨带到导演面前,导演连连叫好:“不错,真不错,我可是捡到宝了。”
台词不多,导演三五分钟就说完了戏,王子墨演一个少爷,她这是本色演出,一遍就过了,副导演给了王子墨一个饭盒,又一百块钱,告诉王子墨明天早上五点到剧组。
一个盒饭是无法让饿了很久的王子墨吃饱的,她厚着脸皮又要了一个,怀揣着一百块钱,心里终于有了着落。
就这样,王子墨开始在各剧组跑戏,谁也不知道这个“男孩子”是哪里来的,但演古装戏找她准没错,除了她那口方言让人受不了,演戏这一块让各剧组皆很满意。王子墨什么都肯演,少爷,乞丐,小地痞,甚至连丫鬟都演过。她每天到剧组领盒饭,然后赚钱,按台词戏份多少,一百到三百不等,渐渐的,她的钱袋子里开始有钱了。
有钱,得买衣服,不能总是穿长衫,也得找地方住,杂货铺的老头子人不错,给王子墨在铺子楼上找了个单间,每月六百元,王子墨很满意。每日混完剧组,王子墨就去熟食店买些熟食,然后与杂货铺子的老头子喝酒吹牛,还有看电视。
电视,对于王子墨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有了电视,她就算困在影视城里,也可以知道外面的世界。
这是个很民主很自由的世界,老百姓都过着有尊严的生活,没有特权阶级的压迫,只要老老实实干活,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王子墨渐渐明白到为什么林芷岚说嫌弃宋朝,而且讨厌自己曾经的做事方式,确实在这样平等民主的社会里,自己以前做的那些事,简直是反社会反人类的行为。
王子墨喜欢这个社会,更喜欢与老头子吹牛,她用着洋泾浜的普通话说道:“大爷,您知道不,我家可是大户人家,我家里光保镖就是上百人,还不要说底下的佣人,管事,一个城有半个城是我家说了算的。我家老头子在山庄里隐居,家事都归我管,我以前出门前前后后总有二十多个人跟着。”
“孩子,喝多了吧,又吹上了。”老头子很喜欢王子墨,这孩子啥都好,就是老说这些没谱的事,家里要是这么有钱,怎么还流落到影视城给人当群演。
“大爷,我知道你不信,不过县长真是我的死生兄弟,跟着我混犯吃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小几千,我这是离家出走出来体现生活的。”
“孩子,老头子我活了大半辈子,还真没见过什么大人物,今天赶上见了你这个人物,老头子我算是开了眼界了。”
“哈哈哈~是也,是也,大爷,干。”
王子墨心里唏嘘,多少光辉岁月,怎么就没人信呢。
新闻,是王子墨喜欢看的,娱乐八卦,财经新闻,新闻连播,海峡两岸,这些都可以让王子墨了解外面的世界,而王子墨知道林芷岚的父亲是大人物,她也不知是有意无意,总是在财经新闻里寻找蛛丝马迹。
又是一天过去了,喝得半醉的王子墨回到了自己的小单间里,随意冲了个凉,裹着被子睡去,嘴里呢喃道:“岚儿,宝儿。。。”
最苦不过相思苦,王子墨想念林芷岚,想念宝儿,林芷岚无踪无影,而远在一千年之前的宝儿,如今怎样了,言儿怎样了,母亲怎样了,还有在山庄里的父亲。
王子墨眼角有泪,她不知道自己这么不负责任离开,会给家人朋友带来多少伤痛,她希望家人们都能好好活着,她相信蒋尚培会照顾好家小,她留下了不少财富,宝儿,言儿,应该可以衣食无忧吧。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王子墨再次变身成为活力四射的少年郎,依然穿梭于各剧组之间混盒饭赚辛苦钱,看一个个闪耀的明星演戏。
今天的这场戏,是一个大伽级明星的戏,王子墨百无聊赖,看着那个大明星走进一扇门,然后被ng,然后接着走。
真丢人,还明星呢?比我手底下那些人差远了,不就长得好看么,有我长得好看么?!
旧观念根深蒂固,对于明星王子墨没有少年人的崇拜心理,对王子墨来说,这些人都不过是戏子,身份地位很低贱的戏子。
因为那个大明星不给力,今天的戏拍得不顺,王子墨回到杂货铺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娱乐八卦新闻,正是播放财经新闻的时候。
杂货铺的老头子知道这个怪孩子的习惯,他年老孤单,有个孩子陪着也喜欢,虽然这个孩子很奇怪,但不妨碍老头子对孩子的点滴关心。
酒菜摆上,王子墨与老头子喝酒看新闻,新闻转过篇,主播正在播报:“天达集团董事长林正南的千金林芷岚,将于后日与顺发集团董事长陈天荣的大公子陈出安结婚,该婚礼将是近年来最为盛大的婚礼。。。”
主播下面的话,王子墨已经听不到了,因为在为数不多的照片之中,王子墨看到了那个魂牵梦萦的人儿。
天达集团董事长林正南,千金林芷岚,岚儿,真的是岚儿!
天达集团多有名,天天看财经新闻的王子墨不会不知道,只是她万万没想到,林芷岚居然是林正南的女儿,而且。。。林芷岚要与别人结婚!
这怎么可以!岚儿怎么可以和别人结婚!岚儿忘了我了吗?
酒杯落地,王子墨惊呆了,留下的,是心如刀割。
第一百六十一章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里,寻找林芷岚是支持她的精神支柱,而如今,林芷岚将嫁于他人的消息,成了当头棒喝,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王子墨从来没有想过,林芷岚会不属于自己,曾经那坎坷的十年中,她们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她们曾经无数次的挣扎,争吵,冷战,矛盾,但那时的王子墨,依然可以任性,那时的林芷岚,依然留在她身边。
谁能想到,原来说好的永远,是那么的短暂。
王子墨大哭,大醉,像一个神经病一样,在影视城的街道上发酒疯,逢人便说:“我爱的人要结婚了,可是新郎不是我!”
很多人都认识王子墨,虽然她只是芸芸群演中的一个小人物,但她的乐观,自信,她洋溢的青春笑容,无时无刻不在浸润着疲惫演出的人们。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人们只是知道,这个少年郎很拼,拼着命赚钱,这个少年郎喜欢喝一杯,然后胡吹海侃。
看不清底细的人总是神秘的,当这个少年郎喝得烂醉,发着酒疯的时候,众人惊奇地发现,原来她也不过是个孩子,而且是个失去了爱人的孩子。
杂货铺的老头很担心王子墨这个奇怪的孩子,拼了老命将王子墨拎回杂货铺子,然后陪着王子墨喝酒,听着她与林芷岚那些不靠谱的往事,当王子墨再也折腾不动了,老头子将人扔在了那个窄小的床上,语重心常道:“孩子,你还年轻,没有什么坎过不去的。”
第二天一早,老头子开店,发现柜台上压了六百块钱,还有一张纸,上头写着繁体字:“大爷,我走了。”
老头子一阵心疼,心想这个奇怪的孩子终于知道要回家了,体验生活结束了么?
王子墨没有家,无处可去,她叫了一辆车,目标:杭州。
她记得林芷岚的一切,包括林芷岚的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以前读过书的学校,后来的工作,以及,她的家庭住址。
醉了一夜的王子墨不甘心,她必须见到林芷岚,问个明白,如果说林芷岚回到这里再也不要她了,那她就离开,她不会纠缠,但这句话,她必须亲眼看到亲耳听到林芷岚告诉自己。
林芷岚家住的小区是杭州城里最高档的别墅区,占地很大,安保很严,王子墨围着小区转了好几圈,却是没有找到进去的方法。
她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她这个人在这个世界原本是不存在的,她没有办法从正门进去,告诉保安她要找林芷岚。那些人不会理自己,那些人甚至会认为她是记者想要挖独家新闻,她在转圈的时候就发现有不少记者伪装的人在小区附近转悠,小区的安保在林芷岚婚礼期间又强加了不少。
时间在流逝,留给王子墨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看到有一辆suv停在大门的一侧,这辆车她有些熟悉,是中午从小区里开出来的。王子墨一咬牙,偷偷靠近suv,然后钻进了后车座。
车主回来了,上了车,发动,开进小区。王子墨屏住呼吸,心中一阵雀跃,真棒,赌对了!
suv左弯右绕,然后停在了一栋别墅门口,王子墨跟着偷偷下车,然后开始在小区内转悠。
小区太大了,别墅与别墅之间相隔很远,王子墨怕别安保人员发现,一直躲在草丛里。初夏的草丛,特别闷热,枝条不时划过她露在外面的皮肤,还有蚊虫叮咬。可是王子墨不敢出去,她打算等到晚上天黑的时候,再出去寻找林芷岚的家。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锦绣花园6幢8单元,这是林芷岚家的地址,王子墨心中默念,就怕自己记错了。
到了晚上,王子墨终于可以出去了,她听到远处的狗叫声,还听到房子里一家团聚在吃饭的声音。有些人,带着孩子出来逛花园,还有些人,领着宠物狗放风。
很温馨的一幕,却不属于王子墨,她避开人群,不断搜寻着门牌号码。小区实在是太大了,王子墨看到的是203幢,她找得有些崩溃,6幢到底在哪个方位啊?
6幢的林家,正是最热闹的时候,近亲们都在这里,为林芷岚明日的婚礼祝贺。身为准新娘的林芷岚,却一个人待在房间里,脸上没有半丝喜悦,有的,只是淡淡的哀愁。
她在思念王子墨,思念一个不存在的人物,一个多月过去了,林芷岚不得不接受现实。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思念王子墨,林芷岚的内心深处依然不愿接受王子墨是虚幻的事实。
林芷岚觉得自己也许得了精神病,她曾考虑过去看心理医生,可是她想想,不知道怎么与医生坦白自己的幻想,毕竟这种事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
她的身体一直在医生躺着,肚子里的孩子才五个多月,她的幻想中,她是身穿的,宝儿是生下来的,这些都与现实不符。身穿,魂穿,已经让她想得筋疲力尽,她甚至宁愿自己得了精神病,这样,她可以一直活在幻想之中。
只是,她不能。为了她的事,父母受了太多的打击,他们年纪大了,再也经受不起唯一的女儿从植物人的状态苏醒过来,然后又得了幻想症。可怜天下父母心,她做为女儿,不能如此自私。
所以,她同意了陈家的提亲,她肚子里的孩子不能成为家丑,父母真的很好,不只一次劝过她,不必为家族担忧,所有的一切,父母都会为她安排好的。
只是,她舍不得宝儿。
电话铃响了,那头,是准新郎陈出安充满喜悦的声音,林芷岚安静地听着陈出安说着明日婚礼的步骤,然后淡淡地回了一句:“陈出安,你答应我的事,最好记住。”
陈出安终于冷静了下来,哀求道:“岚儿,我们孩子都有60 了,明天就要举行婚礼了,再说这些,是不是很没意思。”
“我觉得有意思就行了。孩子,可以认你这个爸爸,但是我,不会是你的妻子,陈出安,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可以取消婚礼。”
“岚儿,你知道,我从小就喜欢你。”
“可是,我不喜欢你。”
这就是林芷岚答应结婚的条件,为了遮掩家丑,为了肚子里的孩子能有一个相对健康的成长环境,她同意了,但是,她这个人,不会属于陈出安,即使当日的一夜情非陈出安强迫。
林芷岚扪心自问,如果没有那一场梦,她也许会接受陈出安,但是她的心已经给了王子墨,也许那个人真的不存在,但是她依然记得她们的誓言。
同生同死!
王子墨找得脱力,一屁股坐进草丛里,她没想到,好容易混进来了,却是找不到地儿,难道天要绝她!她也不傻,顺着门牌号找,还观察环境,想来林家办婚礼的阵仗不小,她总会看到的,可是,这个富人聚集的小区,要不要这么大!
其实,王子墨已经找到六十三号了,再坚持一下也许就找到了,可是她又累又饿又渴,腿都抬不起来,昨晚她喝得太多了,脑子不太好使。
迷迷糊糊间,她靠在一棵树旁睡着了。
梦里,她回到了宋朝,回到了别院,她在正院里看到了林芷岚,林芷岚正在对她招手,她欣喜地奔过去,可是突然间,林芷岚不见了,她拼命地找,将别院的每一处都翻了个遍,却是找不到林芷岚。
“岚儿,岚儿!”王子墨一个激灵,疲惫地抬眼,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了。
王子墨赶紧起身,顺着门牌号继续寻找,因为今天,是林芷岚大婚的日子,王子墨所剩的时间,不多了。
走到了四十多号的地方,王子墨看到不少豪车向着一个方向驶去,她猜测这些人应该是去林家庆贺的人,她赶紧抹了一把汗,加紧赶路。
路上碰到的车子越来越多,居然还能看到不少媒体,当走到十二号的地方时,盛大的婚车队缓缓驶来,王子墨站在路边,感觉自己是多么渺小,又多么狼狈。
“哼,显摆!小爷我也曾风光过!”倔强的王子墨不愿意向新郎低头,缩着身子往不远处人群聚集的地方走去。
那里,正是林家,是林芷岚所在的地方。
每个人的脸上,洋溢着喜悦,衣冠楚楚,豪车云集,这是富人的盛宴,是属于上等人的婚礼。狼狈的王子墨是那么格格不入,保安直接过来将她拦下。
“哪来的野孩子,这里也是你能待的地方!”
保安盛气凌人的嘴脸很刺眼,但经历过太多的王子墨没有像普通少年人那般容易激动,她远远地走开,看向林家的大门。
新郎下车了,许多人在起哄,恭喜,新郎进门了,里面传来了新郎被许多女人为难的嬉笑声。
“我与岚儿成婚十年,居然没办过婚礼。”王子墨的心中满是苦涩。
就在她暗自神伤之时,门口鞭炮响起,众人骚动,特别是那些媒体,疯了似的闪着镁光灯,要将新郎新娘最美丽的一面印下来。
白色的婚纱,很纯洁,纱面盖住了脸庞,外人看不到新娘的正容,但是那个身影,是如此的熟悉,是刻在骨子里的影子,王子墨这辈子都忘不了。
身穿婚纱的林芷岚真美,美得像仙子,王子墨的眼眶里转着泪水,亲眼见到林芷岚挽着别的男人的感觉,让她痛彻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