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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藏不露:压倒高富帅 番外篇完本——by生花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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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狭小破旧,邻居粗野鄙陋,他在这样的地方出生长大,他很小的时候就不哭,他默默看着周围的一切,那是窥出世间罪恶人心惟危的一双眼,他生来,就是向这泱泱人世索要一个答案。
他渐渐长大,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嘲笑欺辱,同情怜悯,冷眼旁观,势利做作,他什么都经历过。他一生下来就是单打独斗,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他的眼睛锐利地能看透一切。
为了节省一本书钱抄书抄到手痛,烧糊的饭和过了保质期的食品都不舍得丢掉,同学聚餐课外活动总是尽可能少参加,每周六日出去摆地摊卖一点小东西,夏天热得汗流浃背,冬天冻得手脚僵硬。那个时候,他也不过十三四岁。
这就是陆宸的人间,荆棘遍地坎坷重重。
虽然陆宸对自己的外貌并没有特别的意识,但是总有人觉得他好看,也赖于他的外表,他的确渐渐感受到了一些温情,因为这世上真有人不爱钱,却没人不爱美,对于美的事物,人人都会关心。
世间投他以桃,他定会报之以李,反正也不会活很久,最好不要有亏欠。所以,即使他母亲数十年如一日对他不温不火,他也毫无异议地做他的孝顺儿子,他可以多吃点苦,不会让他母亲为难。周围对他好的人,他都会真心以待,对他不好的人,他也能一笑了之。
陆宸在忍耐,也在等待。他相信,不是他的,他求不得,但欠他的,终会奉还。
他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之后,人生似乎照进一丝光明,19岁的陆宸有了能力,也开始被认可,无论是打工还是参加比赛拿奖金还是获取奖学金,似乎都是不错的选择,他觉得,人生似乎有了许多选择,也有了许多机会。
尽管他从很早就开始怀疑人生本就是场闹剧,但是现在也不由得滞留审视,毕竟,好像有了很多希望。陆宸是那种在悬崖峭壁的石缝里都能生长出来的植物,无论环境多么恶劣,只要一点机会,他就能生根发芽,拼命向上生长。
陆宸遇到沈皓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个和他截然不同的人,他甚至慢慢知道,从小到大在那个小县城里遇到的所有人应该都没有沈皓富有骄奢。
但沈皓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表面咋咋呼呼浮躁骄纵,总是对别人挑三拣四傲慢无礼,但是留在他身边的时候,却很少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甚至有时候呆得厉害。
沈皓对陆宸有种莫名的信任和关心,听讲座听困了,就往陆宸肩膀上靠,洗澡洗一半,就要陆宸进来给他送毛巾和睡衣,时不时就拉着陆宸一起逛超市买菜,吃饭的时候好吃的夹给他,他总要再分陆宸一半,打游戏输了就躺陆宸床上撒泼,街上遇见新出的托福雅思GRE资料,总“顺便“带给陆宸一份,晚上喝酒喝多了,第一个给陆宸打电话,天气冷了,就抱着棉花团一样的被子往陆宸床上挤。
沈皓的依赖和关心,都表现得很自然,虽然他说话做事总是像只毛一样容易傲娇炸毛,但他懂事的时候,还是特别的乖。
后来几年磕磕绊绊,两人经历了许多事,相知相许相决绝,如果是场戏的话,也算是演全套了。
陆宸从未对爱情有过必然奢望,但是这世上如果真的有一个人是他命中注定的话,那么那个人是沈皓,且只能是沈皓。
陆宸从和沈皓在一起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他要比以前更努力。他从来不和沈皓提未来,因为他怕,他怕沈皓从来没有想过有他的未来。
沈皓总是不食人间烟火,他从来没想到,如果两个人要永远在一起,该怎么办。想必很难有一个父亲接受自己的儿子一辈子要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而沈皓长到二十多岁,庞大的生活开销,都是靠这个显赫的父亲。
如果有一天他的父亲发现了,沈皓是要为了荣华富贵离开他呢,还是要为了和他在一起而一无所有?最不济,沈皓和他这么一直熬下去,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他父亲给他结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以沈皓对他父亲百依百顺的性格,娶了富家小姐,那在沈皓结婚以后,他陆宸该何去何从?
从此各自安好形同陌路,还是备受煎熬继续做无果纠缠?
他和沈皓,都是没有选择权的人,因为这是一个用实力说话的时代。以沈仲天的力量,轻易便可把他们玩弄于鼓掌之中。
他想和时间比一次,最好在沈仲天发现之前,他能积累足够的经验和一点财富,如果沈皓愿意给他一个机会,跟他走,他会想法设法不让沈皓和他一起受苦。
陆宸生来一无所有,但死时不能两手空空,他孑然一身时也不多计较,现在他有了沈皓,他毫无办法,只有单枪匹马去厮杀。
他本以为沈皓迟早有一天会明白他,甚至和他并肩作战,不要让他那么孤绝。可是沈皓不懂,他跟陆宸说,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你去奋斗你的,我去潇洒我的,我们分手。
陆宸总以为自己可以忍很多,扛很多,但他肉体凡胎,总有扛不住的时候。他扛不住了,他最爱的人,不会帮他分担一点,也不会替他擦擦汗,而是指着他说,你滚。
他滚。他无能,他卑微,所以决定权从来不在他手里。沈皓向来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而他只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沈皓想要走了,可以让陆宸上天入地都无力找到,而陆宸只能一直等在这里,等他回心转意,一次两次,或许能等到,三次四次,他还要这样等下去吗?
他知道唯有无所欲求,才会无所畏惧,所以由爱生怖,当他也开始害怕的时候,即使面色如常,心中也再难安稳。
午夜梦回,他总会想到沈皓说出分手那次,他孤身一人返乡,除夕夜在漆黑的屋子里点一盏昏暗的灯,从梦中惊醒,捂着胸口疼到不能入睡,直到等到沈皓的电话。他问沈皓,你还好吗。沈皓干脆利落地答道,我很好,在巴厘岛度假呢。他的辗转反侧痛苦凄惶像是一场笑话,那一刻陆宸想哭,却没有眼泪,想笑,锋利的牙齿却咬破了嘴唇,如果不是最后沈皓那句小心翼翼的“我想你了”,陆宸对这世界都再无期待。
原来他并不是无坚不摧,他二十几年承受的一切不幸,都没有在沈皓这里承受的深刻和剧烈,他为之欣喜,也为之疼痛,他脸上波澜不惊,内心早已不复清明。
沈皓哭着站在他眼前的时候,他根本狠不下心。他想说,沈皓,你要走就别回来折磨我了,你明知道,你一回头,我又会不知死活地跟上去了。
他们开始小心翼翼地相处着,最后那段日子恩爱异常,都能体谅关心彼此。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吧。
他们没想到,沈仲天发现的太快,态度也太坚决。沈仲天自然是不能把沈皓怎么样,所以只有他来堵枪口,他十几年的煎熬和忍耐,本来以为终于看到了希望,一夕之间被沈仲天打回原地。
原来这就是平庸和富有的差距。沈仲天不必吹灰之力,只需轻飘飘地吩咐几个字,陆宸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十几年的心血就毁于一旦。
他上大学那一天,以为自己看到了希望。却没想到,他可能还要回到那样如深渊苦海一样的人间。
他第一次恨一个人,从小到大,打他骂他嘲讽他的人,他都没有恨过,而这次,这个叫沈仲天的人,毁了他的希望。
世界上最可恨的人,就是扼杀希望的人。没有希望,人间与地狱,别无二致。
他什么都没了。
普林斯顿不能去了,保研无望,那几家声名显赫的公司也不会再要他了,他本来有很多路,而现在无路可走。
最让他绝望的不是他又要回到那种了无希望的日子,而是他越无能,沈皓就会离他越远,他早就预感到了。
(2)
陆宸做了一个噩梦,梦境凄厉可怖,尽是看不清的狰狞面目和嘈杂尖锐的噪声,那些面目和声音似曾相识,他只觉得冷汗涔涔,用尽全力却握不住一只手,握不到一滴泪,全世界与他背道而驰。不知道是谁的笑意饱含戾气,刺得他耳朵生疼,有大火肆虐,他闻到皮肤被烧焦的气味,火苗如蛆附骨,顷刻间将他焚化。
他从梦中醒来,浑身高热,眼前昏黑,喘一口气肋骨都隐隐作痛。他怕,他想到沈皓被断了经济来源以后,没了豪车华服,都不敢出门,沈皓不像他,生来贫穷,所以坦然面对贫穷,沈皓深深惧怕贫穷,而且还是一个无力和贫穷斗争的人,他生来就没学会这项技能。
他很难受,他感觉一阵诡异的热度从里烧到外,他浑身没有一丝力气,在空阔的屋子里一声一声喊着沈皓的名字。
可是沈皓已经走了,他怎么喊,都喊不回来。
他要在那个屋子里等沈皓回来,他从天亮等到天黑然后又是天亮,高热不退,他几度昏迷,又强迫自己醒来,最后连城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再晚一点可能要烧坏脑子了,在医院打完针吃了药,他又偷偷跑回了那个屋子,沈皓电话已经关机了,他除了去等,他没别的办法了。有钱有势的可以去抢夺,一无所有的只能苦苦等待。
连城在他床头哭,他想他的样子一定很凄惨,否则像连城这样好强的女孩子怎么会哭得这么厉害呢?沈皓当初拒绝他表白的时候,第一次说分手的时候,他都默默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因为爱一个人而把自己弄得太惨,没想到,他吃一堑不长一智,所以注定越来越惨。
陆宸没有等来沈皓,却等来了一封信条和一沓报纸,信上告诉他沈皓已经迷途知返选择继续当他的大少爷,现在正在尝试和富家小姐交往,他们一见如故惺惺相惜,写信的有心人还附上了他们晚上约会的时间地点。那张报纸他翻开看的时候,指节泛白,手臂青筋毕露,他笑了,喉头却尝到血腥,牙齿咬破了舌头,他嚯地站起来,他要去找沈皓,可惜还没站稳,他眼前一片漆黑,倒了下去。
后面的事情,是他一生都不愿再回忆的。他已经因为爱一个人而变得一无所有卑微至此,他什么都给不了沈皓了,还是放他回去吧,看他和别人在一起,笑得春风满面,那样潇洒傲气、高贵优雅的人,才是沈皓。
本来这世间的罪就该是他一个人受,而沈皓,在最恰当的时机从他身边抽身而去,当真明智。如果他那时候知道后面他远离B市还会被穷追猛打杀得片甲不留甚至倾家荡产身陷囹圄,即使沈皓那时不主动离开他,他也会把他推开。
在他成功之后,世人总怪他心狠手辣,可是如他所说,要是当初,有人给他留一条活路的话,他不会是今天这样。
人生就是如此,在你以为已经痛苦不堪的时候,它总能轻描淡写地在前边给你加一个“更”字。
公司破产以后,托沈仲天的福,送他进了拘留所,后来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身世骤变,一文不名的陆宸突然有了离奇显赫的家世。
初到广东的时候,他问肖景和,我要多久才能成功。
肖景和问他,你要多成功。
他说,我总有一天会回到B市,整个商界,再无敌手。
肖景和摇头说,陆宸,饭要一口一口吃,如果你是可造之材,我和你姥爷尽最大力帮你,十年。
那时候消瘦的陆宸面色苍白,他看着深圳令人炫目的霓虹,他说,我等不了那么久了。
陆宸想过,他的成功是为了抢一个男人回他身边,显然陆章和肖景和不会帮他,沈仲天和魏凌风在不知名的暗处朝他耀武扬威,他必须靠自己。
在广东沿海发家的那段日子,是陆宸一生中最不真实的,他是从枪林弹雨阴谋诡计里活下来的,每天不是在算计别人,就是被人算计,每天杀人于无形,他没得选,上了那条道,不去杀人就等于自杀。
那些年他都没有找过沈皓,他怕只要找到了,他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他想要回到他身边,午夜梦回,几欲成狂。
时间过得太漫长,长到让他心慌,曾经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他一直在想,沈皓是不是没有找过他,是不是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他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忘掉他?
陆宸当初黯然离去,没能带走一件和沈皓有关的东西,到了最后,想他的时候唯一能看的就是网络上那则已然消沉的新闻,照片上的沈皓潇洒俊逸,笑容轻柔,可惜,陪在别的女人身边。
陆宸觉得唯有这样自虐的方式,才能让自己把这个人深深刻在心里,他这辈子也不要忘了。爱一个人太累,他没办法再爱第二个了。
在香港收地的时候,五哥劝他:“陆宸,收不回来就算了,毕竟香港不是我们的地方,强龙不压地头蛇,已经有很多人盯上你了,我们慢慢来,不要把命搭在这里。”
“慢慢来?”陆宸笑道:“五哥,当初你把生意做到最大的时候,用了几年?”
武彦哲点了烟,皱眉想了想道:“多亏老爷子,二十三岁从军区出来,到了三十岁,算得上顺风顺水,在B市谋得一席之地,整整七年。”
陆宸叹了口气,低头笑道:“我已经离开他三年了,再有七年,等我回去的时候,他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五哥伸手拍了拍他,叹气道:“何苦和自己过不去,他家里人不讲道理,老爷子和肖叔也不是吃素的,你这是执迷不悟。他能高枕无忧做锦衣玉食的少爷,你为什么不呢?你天生就是吃苦的命,连福都不会享。”
陆宸摇头道:“你劝我?你七年家业拱手送人的时候,不是一样傻得很。”
武彦哲头痛地摆摆手道:“你我不同,钱财乃身外之物,可是你现在是在玩命。我真想回B市看看,到底是怎么个人,能让你这么魔怔。”五哥犹豫了一会儿,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叹气道:“我说你,想人想得紧,为什么不回去看看呢?”
陆宸苦笑道:“回去了,就怕走不了了。”他指了指桌子上的企划书道:“今时不同往日,我现在刀口舔血,有今天没明天,找他,是连累他。”
武彦哲看着陆宸直想翻白眼,无奈摇头道:“看到你这个死心眼真是恨铁不成钢,我看你就算死了,人家八成都不惦记。”
陆宸坐下来,双手环在胸前,叹道:“我要是死了,你就帮个忙,瞒过陆章和肖景和,把我的骨灰送到B市,给他。”
陆宸低下头,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嘴角浮起微笑:“就告诉他,他的老情人,回来了。”
陆宸微微低着头,表情难得的柔和,像是想起什么一样。
武彦哲被陆宸这一副云淡风轻生死置之度外的样子搞得哭笑不得,正要劝劝,陆宸突然站起身来,叹了口气道:“开玩笑的,算了。”
陆宸摸着右臂,那里在前不久的一次枪战时被弹片划过。“如果真死了,你和连城,千万不要惊扰他。就让他,好好过吧。”
(3)
时隔数年,陆宸仿佛重临人间,恍若隔世,连他自己都对自己感到陌生。陆宸说过,亏欠他的,他总有一天要如数夺回。
可是没想到,这一别数年,没人会乖乖等在原地。B市依旧盛景繁华,沈皓却好像已经不怎么记得他了。
陆宸看似变得无坚不摧刀枪不入,可是他骗不了自己,他害怕失去,他也忍受不了再一次分离,忍受不了再一次被丢下、被抛弃。
陆宸一度觉得,自己要做一个薄情寡义、冷面冷心、甚至是心狠手辣的人。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里,让所有人都害怕他,这样就再没有人可以伤害到他和他身边的人。
他上大学时,一度以为凭借自己的努力、天赋、才华、正直、和善、道义,他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一定可以功成名就,让自己的母亲和沈皓过上好日子,所有最好的东西,他都想给他们。
可是尽人事,听天命。他做了他所有能做的事情,结局却越来越不堪。每当他退一步,用道德自卫,就有人无情地用刀锋刮伤他。他终于走投无路。他开始发现,这个世界,想要杀出一条血路,是没人和你讲感情的,他一直以来信奉的天道酬勤、天赋异禀和天理循坏,竟然都是一文不值的狗屁。
他对这里阴冷黑暗的世界绝望。他做一个好人,却一败涂地。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坏人,一个不择手段的人。然后,果不其然,他势如破竹无人可挡,所过之处尽是恭维、服从和恐惧,而他捏死以前践踏他的那些人,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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