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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和魔王的幸福生活完本——by寒江.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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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住手!我是巴伦尔少爷的人!”
巴伦尔?
拉扯着少女衣襟的手并没有停。小王孙侧头向身边投去一瞥,立刻就有从人答道:“那个蓝眼睛的……”
“杂种”两个字还没出口,身边忽然响起了一声怒吼!
吼声如孤狼,如伤豹。伴着吼声,小王孙肋下仿佛着了一记重锤,身子重重往旁边栽倒。少女柔软的身体已经被推出了怀抱,取而代之的,是在视线里越放越大的一个拳头……
以及,那双燃烧着澎湃怒气的,蓝色的,眼睛。
“姐姐,快跑!快跑!”
一边喊着,巴伦尔一边紧紧扯住比他足足高了一个头的小王孙,另一只拳头一记又一记地轰了上去。不管边上的人怎么拉扯殴击,两个人还是翻滚着纠缠在了一起。小王孙虽然自幼练武,这等街头打架的把戏却根本不熟,一时间竟然摆脱不开。情急之下,也是一拳抡在巴伦尔脸上,跟着拳打脚踢,用足了力气往下狠砸。
喧闹声越来越大。等前面哭灵的人都被惊动,循声而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鼻青脸肿衣衫碎裂,脸上还挂着两管鼻血的一大一小。
“……所以,做祖父的刚死了三天,你这儿子就逼淫叔父的侍女,还把叔父打成了这样?”
奚王世子半个字也不敢说,只是一下又一下地重重叩头。元绍一手抚额,满脸倦容,看着他的额头由红而青,由青而紫,才悠悠地叹了口气:
“这样子,朕日后怎么放心把奚地交给他。——罢了,左右你儿子也大了,就让他到金吾卫里当个侍卫,朕花点儿工夫,好生教导他几年吧!”
奚王世子猛地抬起头来。然而对上元绍锐利的眼神,他却不敢争辩哪怕一个字。
贵胄子弟,去给元绍当近身侍卫本来是常事,甚至是一种荣耀。奚王世子当年也是从这条路上过来的,可这时候把儿子送出去,他心里总觉得毛毛的……
且不说质子不质子的,金吾卫里还有那个名分上是这小子的叔父,还跟他结了仇的人在……
“陛下……”
他张了张嘴,刚吐出一个词,元绍又是一声重重的叹息。
“你父王刚刚过世,他的儿子就给欺负成这样。唉,朕和你父王也是好几十年的交情,实在看不下去他的儿子们连吃饭的地方也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小凌:其实我满期待看到他们把尸体腌了挂树上的……阿嚏!好臭!
陛下:想什么呢!一百年前的事儿了!
人质什么时候都是管用的……
ps:书评好少,不幸福……
第146章 棠棣花残紫荆老
理论上,藩王嫡长子去金吾卫里当差,百分百就是镀金去的。
金吾卫嘛,就是给皇帝看看屋子,看看大门,皇帝出行的时候跟着打仪仗赶御辇,皇帝宅在宫里的时候偶尔传个旨威风一下。真要借这个机会对付臣下的儿子,且不说这么一闹还会不会有人把儿子送进来,皇帝就丢不起那个脸!
但是,这只是理论上。
喝凉水还有塞牙呢!走路上还有被雷劈呢!在金吾卫当差,就一天到晚光是当差啦?操练的时候不跑马了?不射箭了?不跟自己人对练不跟羽林卫骠骑卫练手了?那里面金尊玉贵的小公子们要多少有多少,万一有人手滑一下……
还有,当差之余,同僚们一起下个赌场逛个青楼,这也是正常娱乐嘛!然后,跟人争个风吃个醋啥的,出什么事儿也很正常嘛!
从御前退下,奚王世子还没有脑补完毕,世子妃已经哭成了泪人。
“都是你!都是你!”能把奚王世子管得严严实实,世子妃的出身自然也不差,乃是上一代乃蛮族长的独生女儿--现任的霜狼将军牙鲁帖不过是她的庶出兄长。
因为没有同母的兄弟,嫁过来的时候,母亲的全副嫁妆都归了她一个,其中光是亲卫骑兵就带了百人,奴隶数千,牛羊马匹不计其数。没有继承母妃遗产的时候,奚王世子能动用的属下还真没有她多。
这样嫁过来的世子妃气焰可想而知。刚成亲的时候世子没少挨她的鞭子,哪怕是现在,世子妃一爪子挠上来,奚王世子都不敢抬手掀开,只能用胳膊挡着头,任她在自己手背上留下火辣辣的几道印子。待老婆一招得手之后动作稍缓,世子才一边嘶嘶吸着气,一边甩着手满地乱跳:
“你以为我想啊!这小子一个没看住就闯祸!给陛下抓了个正着,我有什么法子!”
“十五六的孩子,喜欢个把姑娘有什么大不了!还有那个蓝眼睛的小杂种,打就打了,多大事?你就护不住他?”
“在这儿自然没有关系,可我的手伸不到京城去啊!”
“那你就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到京城去受苦?”世子妃一爪挠中,闹腾劲儿也泄了大半,忽地向后退了几步,以手掩面,泪珠立刻成串地从亮闪闪的护甲中间滚落下来:
“还是你嫌弃我们娘儿了,要把位子腾给更年轻的小妖精,还有小妖精生的孩子……那好!我就到京城守着孩子去,到时候娘儿们死在一块!”
不得不说,经常走剽悍路线的人偶尔悲情一把,那杀伤力简直是翻倍再翻倍。在对面软榻上颓然坐倒,把脸埋进生着厚厚老茧的双掌里,沉沉地叹了口气:
“那我能有什么办法?这小子经了陛下的眼,陛下亲口说让他上京……这会儿,父王刚刚过世,兄弟们、叔父们都在虎视眈眈,咱们不能再逆着陛下的意思了……”
任何一家,当爹的死了,家里兄弟都要面对一个问题:分家,或曰抢家产。如巴伦尔这等生母微贱、自己又年幼的还好,不过是意思意思给几头牛羊,就此远远的打发出去,碰上狠心一点的兄长,打包卖给外人也不是没有。而母家强盛,或是妻族给力,或者自己已经成年有了势力的兄弟,可就没这么好打发……
要是不能和谐友爱地分家析产,光是舅家、叔叔家、各个儿子岳父家的吵吵嚷嚷,就足以让人一个头三个大。
何况,这次奚王诸子的分家,头顶上还悬着一个比这些亲戚家更大的,让人完全无法忽视其意见的存在:皇帝。
“朕其实挺喜欢夏人的分家法子的。”元绍优哉游哉地喝着茶,和凌玉城闲话:“不论嫡庶,诸子均分……当然,爵位还是要归嫡长子的,母亲的嫁妆,也只分给自己的亲生孩子。”
“哦,那陛下也试试看这样分?”
“喂!江山当然不能这么拆成几份的了!”
“那草场、奴隶、牛羊,就可以拆了?”
“大户人家的田地不也照样拆么……”
哪怕身为皇帝,把江山一分为几,分别给几个儿子这么豪气的做法,也不是谁都能干出来的,反正在元绍的记忆里,还从来没出现过这样的猛士。幸好凌玉城也只不过是吐槽他,江山这种东西,人家还真没打过主意……
没听凌玉城说,等朗儿大了,直接打下一片地盘,连着玄甲卫一起交给孩子么?
咦?听起来其实也像继承嫁妆似的……
这样喝喝茶、吐吐槽,间或接见一下奚王的各个儿子和儿子们的三亲六眷,表达一下对奚王遗子们未来生活的适当关心,日子过得倒也舒服。在奚王过世的第七天,世子终于挺不住上了奏折,向元绍请愿:
诸兄弟都是父王生前的心头肉,也是他的同胞手足,身为长子,他实在不忍心父王一去世,兄弟们就过得不好。所以,他打算在能力范围内,尽量给兄弟们多分一些草场奴隶,也希望元绍为他撑个腰……
龙心大悦的元绍当即下了旨,表达了对奚王世子孝悌举动的喜悦,并且毫不犹豫地批复了奚王世子袭爵的申请。顺便,应世子的要求,给他的弟弟们也批发了一大堆爵位。
反正有封地的家伙,俸禄又不必他发!
当然,在奚王世子妃——哦,现在是奚王妃了——因为守孝悲痛劳累过度而病倒时,她的嫡长子也理所当然可以留下来侍疾,不用急着进京去皇帝面前当差了。
如此,皆大欢喜。
松了一口气的元绍最后宴请了一次来谒诸臣,就打算拔营回京。东西都打包好了就准备走时,几骑快马跌跌撞撞地踏破了风雪,马上骑士浴血而来,滚倒在新任的奚王面前:
北蛮犯边!
北蛮当年,其实有过另外一个名字。
百年之前,大虞宗庙倾颓,天子蒙尘。一帮残兵败将拥着个犄角旮旯里扫出来的小皇子仓皇南逃,偏安于如今的虞阳。而当时占领中原的,便是大燕。
然而,只不过二十余年,这个大燕便轰然倒下,铁勒部入主中原,国号大凉。而昔日马踏中原纵横无敌的大燕却分成了两部,大部分臣子不愿离开中原,借了一个庶出王子的名义向当年的属下屈膝称臣,变成了大凉的属国北辰,至今年年朝贡不绝。
而小部分特别忠心、或者说特别顽固的老臣,则以当时的太师为首,奉着燕皇的嫡长孙远窜北荒。牧牛羊,卧冰雪,日日切齿,盼着有一天能够恢复金狼大纛的荣光。
八十年来,大燕,这个曾经光芒万丈的名字已经被遗忘在风尘之中。提到北国荒原中的那个部族,从高高在上的北凉天子到奚族的普通牧民,所有人的称呼都是——北蛮。
八十年。大纛上九节白旄都已零落,旗面上仰天咆哮的金狼也失去了光彩。而北蛮年复一年的南下犯边,原因也由争夺江山、恢复皇位,变成了简简单单的一个字:
穷。
是的,穷。
塞外牧民,越往北越穷。天冷得早,暖得迟,同样一片草场,硬是比别人的少养几头羊。离中原繁华地带远了,就连商人都来得少,手里白白攒着牛羊马匹,都不知道卖给谁去……
往年的日子就赶不上奚族好过,今年遭了百年不遇的大风雪,实在挺不下去了。北蛮的几个头人凑在一起商量了一番,与其等到开了春死羊吃光再饿着肚子想办法,还不如趁着现在有吃的还跑得动,一狠二狠,开抢!
骑兵南下,如风如雷。
推翻营帐、砍断人头、夺去牛羊、掠走健妇。奚王得到消息的时候,北蛮的兵锋,已经指到了离王帐只有五日路程的地方。
“废物!”
元绍虽然没有这么叱责,左右大臣,看过来的目光里可都是这么个意思。元绍还在那里很宽宏很关切地询问:“子民损伤如何?可需朕出兵援助?”
……求谁也不能求您啊!新上任的奚王哀怨地想。
刚给您刮去了一大块,本来应该全进我手里的草场牛羊奴仆,硬是分了好大一份给各个弟弟。再向您伸手要援助,那还不知道给刮成什么样呢!
“陛下放心!”他重重叩了一个头,回答得铿锵有力。“北蛮不过是占了出其不意的便宜。眼下精锐尽皆汇于王帐,上承陛下之威烈,下集子民之毅勇,哪里有打不赢的道理?陛下只管安坐,容臣取了蛮酋首级来,献于陛下!”
一段话说得慷慨激昂。翻译过来就是:北蛮趁着我家闹丧事,有头有脸的人都带着精兵聚集到王帐,打了我们一个冷不防,不算本事!这会儿我们得到信了,点其人,揍他丫的!
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元绍微笑颔首,侧顾左右。奚王属下,鹰扬卫的直属将官多半是眉头深锁,面带忧色,而飞熊卫、豹韬卫赶过来的那帮子人,则有些跃跃欲试的味道。前者想来是在担心敌军铁蹄之下的家人,而后者,分明把这场大战看成了建功立业,在元绍面前出头的机会。
至于元绍自己带来的人,凌玉城垂目端坐,一言不发;雷勇面带坚毅,显然想的是万一敌人打过来,就要以身护卫主君。羽林卫的那个副将微微有些失望的神色,是因为没机会上战场?天策卫和飞骑卫的两个小家伙倒还沉稳……
这样乱七八糟地想着心事,从人已经在他的示意下斟了酒上来。元绍亲自端起一杯,起身授予奚王:
“好好打,别给你父王的在天之灵丢脸!”
“谢陛下!”
“还有你们——”环视一眼下方:“跟着好好干,别让朕知道,你们老王爷刚死,你们就看不起他的儿子!”
这一眼仿佛漫不经心,然而威严自生,帐中人等不分出身资历都是一凛。飞熊卫、豹韬卫所属顿时齐齐下拜:
“臣等遵旨!”
“去吧!朕在这里等着为你们回来庆功!”
出了如此一桩突发事件,哪怕元绍原本明儿个就要启程,也只能把收拾好的包裹全部打开,行李从车上重新卸下来,预备继续住上至少十天半个月。不是不归心似箭,只不过,北蛮打过来了,奚王带人上前线迎敌了,他这个当皇帝的扭头跑了……
说出来倒像是他怕了北蛮一样!
笑话!要走,也得等打赢了再走!
一边重新扎营,一边把情况写信通知后方,并且要求调更多的粮草上来以备万一,当然,护卫圣驾的兵员也可以适当来一些——出兵打仗最是耗粮,何况奚王还要一路走,一路收拢遭了雪灾又遭兵灾的百姓,粮食这等物资当然是多多益善。然后,元绍就住下来不走了。
这几天过得颇为清静。前方在打仗,有头有脸的男人又多半跟着出了兵,元绍自然不好日日饮宴——“将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除了抚慰子民,元绍能做的也就是把出征将士的子弟集中起来,连同小儿子和小儿子的伴读们一起赛马、较射、摔跤,或是考问他们的文武课业。
这时候,连同元绍自己在内,人人都以为,御驾只不过是在大胜消息传来之前,于奚地短暂停留些日子……
十天之后,探马来报:北蛮兵锋所指,离御驾已经只有三天的路程!
而出征迎敌的奚王所部,还没有消息传来。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古代分家真是这样的:族产不动,祭产不动(以上的部分归嫡长子掌握),母亲的嫁妆不分,未嫁女的嫁妆单独留出来,其余部分不论嫡庶均分……
至于爵位,肯定是留给嫡长子。
另外,把江山一劈几,均分给几个儿子的,楼主孤陋寡闻,也只听说过成吉思汗一个……那是何等的大手笔!
北蛮:其实我们祖上也阔过的……
第147章 长缨直请系单于
草原上打仗,最大的难点是什么?
粮秣供给?
答错。
对于推着大车、赶着牛马驴骡送粮的的中原人来说,运粮真是难题中的难题。可牧民们从来就不把这看作难点:行军速度慢的时候,大可以赶着羊群一边走一边吃;急行军……急行军那不是还有马么?
一人三马,其中还有产奶的母马,饥餐肉干,渴饮马奶。一日一夜奔驰数百里,到地方还能打仗。只要草原上还有草,军粮什么的,牧民们表示:无压力。
所以,真正的难题是,你怎么在如此大一片草原上寻摸到对方……
草原上没有城池,不是说你带兵冲到那里,就有一个万年不变的城杵在那里给你抢了。是,冬天哪怕牧民们也有聚居点,可北蛮是过来抢人的一方啊!还不准人家机动了?
这会儿,奚王所部是打了败仗、还是没摸到人,这些都不清楚。所有人清楚的就是:北蛮大军,立了金狼大纛,号称有二十万人的绝对主力,扑奔御驾来了!
元绍:“……”
随驾的将军们:“……”
没轮着上前线的奚族贵胄们:“……”
凌玉城:“……”雷勇你看我做什么?
雷勇的心情十分复杂。
随驾东巡也巡了十几次了,以前都是平平安安,就算有不开眼的家伙闹事儿,也没闹到陛下面前来过!
自从凌玉城来了以后呢,第一年,海西野人犯边,黑水部败退,凌玉城带队出战去了;第二年且喜没什么事儿,只不过换了元绍出事;这第三年,赶上北蛮入侵,晃过了奚王的大队直扑御营!
当然不是说这都是凌玉城招来的。只不过……瞧这寸劲儿!
话说,皇后您这次是不是也要出战啊?
凌玉城当然是摩拳擦掌。
身为武将,憋了一年多没有见血,手当真是痒得慌。再说了,现在元绍面前这帮子人,奚王属下都是老的老小的小,若非如此,之前奚王早就带了他们上阵;羽林卫来的不过是个副将,天策卫和飞骑卫也是如此,都不能独当一面;他不出战,难不成让元绍自己带着金吾卫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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