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不从夫,休掉妖孽王爷/王爷滚开:妖孽王妃要休夫完本——by千苒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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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宋蹲在苏若清的位置,仰头问他:“你去哪儿?”
苏若清低头,半垂着眼帘,道:“我去看篱笆院里的青菜长得如何了,拿来炖鱼应是不错的。”
不知不觉,茫茫夜色像一层布一样笼罩了下来。叶宋觉得连这山野里的空气,呼吸起来都格外的新鲜舒服。苏若清揣度对了,她一直很喜欢这里。
可是,她虽然跟苏若清学过钓鱼,但收杆这种事情做得还不够好。好几次鱼儿都上钩了,轻轻地扯动着水面漂浮着的浮头,叶宋看准了,急忙就拉杆,结果屡屡被鱼儿给狡猾地逃跑了。扯了鱼钩上来一瞧,不禁郁闷,连鱼饵也被吃光了。
她私心里不想苏若清知道她放跑了鱼,只怕是要笑话她,于是又勾了新的鱼饵抛进水里,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半晌,苏若清从后面的篱笆院里走了出来,因夜晚的露水比较重,他的衣角被打湿,脚上还踩满了泥,但双手可不是空空而归,而是握了绿油油的青菜,一看就十分鲜嫩可口。
苏若清把青菜放到叶宋脚边,悠闲地问:“还没上钩?”
叶宋郑重其事地点点头,道:“嗯,一条也不曾。大抵是天冷了,它们睡得早。”
“……”苏若清侧头看了看她认真的表情,眼里依稀有些笑意,又问,“那我现在要不要洗青菜,先把鱼儿搅醒了,你才好继续钓鱼。”
“别”,叶宋抬手阻止,“万一本来要上钩了你这一洗,就把它们吓跑了呢。”
苏若清笑笑,不打算跟她争辩,道:“我先去点灯。”
苏若清走后,不一会儿,叶宋收杆就又失败了两次。她赶在苏若清发现之前急忙又换了鱼饵抛下水。这时,别庄里的灯已经一盏盏地亮了起来,且灯火明亮,在夜色中照亮了别庄的轮廓,十分清雅闲静。
正逢叶宋又见鱼儿上钩了,她失败了这么多次已经没什么耐性,正准备一举收之时,苏若清的声音冷不防在身后响起,道:“不用怕鱼儿会跑了,等鱼钩勾实了它的嘴,再收杆也不迟。”苏若清在叶宋背后,头靠在她的肩膀上,手就着她的手一起握住了鱼竿,感觉到了水下拉扯的力度变大了一些,才引导着叶宋缓缓收杆,“收的时候可以像这样慢一些,不然鱼儿挣扎得猛了,容易挣断了鱼线。”
叶宋睁大眼睛瞧着,苏若清的动作看起来很温柔,握着她的手一起,把鱼儿往水的边缘引诱,让鱼儿得以享最后一刻的鱼水之欢,然后成功地把鱼儿拉出水面。那鱼钩死死地勾住了鱼儿的嘴,它在半空中不断地扭动身子翻摆着鱼尾,撒了叶宋满脸的水珠。
钓鱼是一门学问,可不管是做什么事,人的手法总是会不同,因而人也是性格各异。
叶宋忽然明白,只要静下心来,仔细地观察,其实也可以慢慢从深层次地了解苏若清这个人。只不过是她从前想得太过简单。她看着苏若清把鱼嘴里的钩取下,然后将鱼放进了桶里,拎着桶准备去另个浅水的地方清洗处理,不忘回头对叶宋挑了挑眉,视线落在地面的青菜上,问:“你洗这些菜,有没有问题?”
叶宋回以一笑:“你觉得呢?”
苏若清便转身走了,叶宋看着他的背影,继续想,就好比钓鱼,他从来不担心鱼儿不会上钩,也从来不着急把鱼儿拖出水面。他的动作看起来温柔、有耐心,最后总能达到他想要的目的。
且不说对鱼儿是不是残忍,倘若那条鱼变成是人,可能就是一种温柔的残忍。
叶宋垂着头,冰凉的湖水在手指间缠绕,她很平静地洗青菜。发丝从她肩头滑下,发梢轻飘飘地扫过水面,一旁喜好的青菜正油油滴水。
苏若清动作很快,等到叶宋端着菜篮往回走时,他已经杀好了鱼,还生好了炉子。炉子里正冒着青烟,火苗扑腾着往上,远远便闻到一股柴火的味道。
水沸开时,苏若清把鱼放进锅里炖煮,那汤汁渐渐也被熬成了乳白色,鲜甜的香气扑鼻。苏若清伸过湿润的手指来拢了拢叶宋耳边的发,问道:“你一定是饿坏了吧?”
叶宋深深地嗅了嗅这香气,道:“是有些饿。”
别庄里的厨房很大,叶宋甚至都不知道苏若清是什么时候进厨房焖了米饭的,她跟着进厨房的时候,就见苏若清揭开了盖子,一股白腾腾的热气往上扑,带着米粒的香气。
叶宋刚想上前去帮忙,苏若清头也不回,声音温润道:“就坐旁边的长凳上,看着吧。一会儿该吃饭了。”说着他就转至灶前往里面塞了两把柴火,然后在锅里炒了一个家常小菜。
叶宋觉得不可置信,看着油烟下的男人如此认真的表情,感觉就像在做梦一样。仿佛他真的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男人,拥有一个普通的家,成为一个普通的丈夫。
以前在这里住的时间已经过去太久太久,叶宋都甚少去想,苏若清还可以做这些事。一旦离开了这里,他依旧是世上最尊贵的那个男人。
苏若清把菜端出厨房,看了看愣愣的叶宋,温温笑道:“吃饭了。”
桌上摆的吃食很简单,就一个小菜一碗鱼汤,还有两碗白米饭。苏若清递了一双筷子给她,眼梢也挑着笑意,道:“尝尝吧,很久没下厨,不知你还会不会嫌弃。”
第113章:何时开始心动的
叶宋看着他的手指,还能闻到那淡淡的油烟味,可手指白皙修长,丝毫没有被破坏美感,倒让叶宋心里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滚烫得很。
她接过筷子,吃下一口白米饭,将忽然涌上至喉头的翻滚酸涩的情绪全部压了下去,笑着说:“我没想到,还能吃到你亲手做的这些。”
苏若清夹了一块鱼,用手指细心地帮她剔掉了鱼刺,放进她碗里,道:“我不能给你一辈子这样的生活,其实一辈子这样粗茶淡饭也真的不错,可我只能给你片刻的宁静幸福。但是你愿意坐在这里和我分享,已经是足够了。尝尝这鱼的味道怎样。”
叶宋大口地吃掉了他夹的鱼,味道还是和从前一样。她记得,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回到将军府里之后,每一顿饭桌上都少不了一盘鱼。她喜欢吃鱼,可家里的厨子怎么也做不出苏若清亲手做的味道。
后来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渐渐就不吃了。
苏若清又细心地为叶宋盛了一碗鱼汤,鱼汤被炖成了乳白色,再混之青菜的色泽,看起来就十分可口。
一顿饭叶宋吃得很较真,放下碗时,碗里连一粒剩余的米饭都没有剩下。她不羡慕锦衣玉食,不贪图荣华富贵,要是能够,她喜欢吃所爱的人亲手给她做的粗茶淡饭。
叶宋起身收拾碗筷,却被苏若清先一步抢了去做,苏若清道:“你歇着吧,我本就手腻,我收拾了就好。”叶宋便在一旁看着苏若清洗碗,苏若清又道,“阿宋,帮我捞一下袖子,快滑下去了。”
就他的广袖,做什么都不方便,叶宋便从后面,轻轻捞起了他的袖子,开玩笑说道:“要是让旁人看见了你这样做饭洗碗,估计要把我拖出去砍了。”
苏若清挑眉,语气闲淡道:“我看谁敢。砍谁不砍谁,都是我说了算的,况且这么做也是我心甘情愿。”
英姑娘在将军府里坐立不安,坐着像是板凳上有钉子,站着又像是脚底生疮一样,总之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在百里明姝跟叶青的面前跳来跳去。
百里明姝往茶盏里添了热茶,看了英姑娘一眼,道:“现在天气凉,用不着这么快就吧茶走凉了,小英子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
英姑娘紧张兮兮地问:“叶姐姐一晚上不回来,难道你们就不担心吗?”
叶青淡定道:“二姐以往也经常夜里不回,又或者深更半夜才回,再或者天明时才回,以往怎不见你这样着急的?”
英姑娘跺脚道:“就是今天晚上不回我才着急呀!也不看看她是和谁出去的!这下好了,苏哥哥可怎么办?叶姐姐怎么能这样,她根本不知道苏哥哥为了她有多努力!真是太气人了!”
百里明姝慢条斯理道:“感情这回事,不是谁付出地多谁更努力,最终就能够修成正果的。又不关你的事,不知道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英姑娘道:“什么不关我的事,我当然希望叶姐姐能和苏哥哥在一起啊!叶青你来说,叶姐姐是和苏哥哥在一起般配还是和今晚出现的那个男人般配?”
这时叶青流露出一种纠结的表情,半晌挠挠额头道:“英子,在你遇到二姐和苏四之前,你不知道二姐和苏公子的事。二姐想要什么,她心里清楚,不管最后她做什么抉择,我只需要充分地相信她就是了。”
百里明姝赞赏地点点头:“嗯,这才是阿宋的好妹妹。”
实际上,叶青知道,叶宋可能不会一辈子都和苏若清在一起,因为她不会进皇宫,不能够伴苏若清一世。只不过叶宋和苏若清之间的裂痕比叶青预想中的要早。叶青更没想到,苏静一个纨绔不羁的人,会变成现在这样正直的样子。
但不管是谁,叶青都希望自己的二姐能够幸福。这几年,叶青见惯了叶宋的坚强和辛苦,见惯了叶宋毫无保留的付出,倘若真的有一个人站出来,护她疼她,给她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给她一个安稳的家,这个人不可能是苏若清的话,叶青希望这个人是苏静。
叶宋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轻松很愉快。
虽然苏若清是归已的主子,可都比不得她二姐的幸福重要。
正当英姑娘气闷的时候,叶青又开口,道:“话虽如此,但苏四还是应该聪明些。现在二姐都还没回来,可能晚上都不会回来了,苏公子来时又坐了马车,看来是打定主意带二姐外出过夜。据我所知,他们最常去的就只有两个地方,一个是棋轩,一个是城郊十里外的别庄。棋轩里只是一个暂歇的雅间,不适合过夜,那就只有城郊一个地方了。”说着就抬眼看看英姑娘,“英子,你要是真担心二姐和苏四的话,不妨再去找找苏四,告诉他我二姐的所在。至于能不能找到他或者找到他后他自己会怎么做,就看造化了。”
英姑娘立刻斗志昂扬,拔腿就往外跑,道:“我这就去找!”她去马厩里牵了一匹马,骑马就匆忙往贤王府跑着去了。
苏静不在贤王府,英姑娘又跑了个空,门口的侍卫拦着她硬是不让她进去。英姑娘也不是好惹的,一身火红的衣裙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她动了动手臂,淡淡的粉末从指尖溢出,被风吹散,很快周围就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守门的侍卫大骇,只见满地的蛇虫鼠蚁正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簇拥着中间的英姑娘,蓄势待发。英姑娘道:“你要不放我进去找苏哥哥,我就让这些小家伙进去,爬满你们的床!”
一侍卫道:“不管你是何妨妖女,但王爷真的不在府上!”
另一侍卫见状哪儿还敢耽搁,连忙转身就跑进去通知了管家。管家匆匆忙忙出来,看见满地的虫子,险些吓晕过去,颤颤巍巍道:“姑娘莫冲动,王爷真的不在啊,他才离开王府!”
“那他去哪儿了?”英姑娘问。
管家留了一个心眼儿,不确定道:“姑娘是王爷的朋友还是……”那万一是敌人的话,他告知了王爷的去向,还不是害了王爷。
英姑娘跺了两脚,道:“我看起来很像是坏人吗!前不久,我还和苏哥哥一起南下去赈灾了!”
管家见她眼神恳切且娇蛮,不像是个会耍心机的姑娘,于是道:“幸好今晚王爷出门的时候我斗胆问了一句,王爷带了酒出去,说是去找三王爷喝酒去了。”
“那三王爷家在哪儿?”
管家给她指了方向,她便跳上马,回头扔给管家一些药丸,道:“防虫的,一会儿在前门后门各放两颗。”满地的蛇虫鼠蚁散了,英姑娘驱马就往前跑。
三王府的东苑旁不远的温泉池内,热气蒸腾,水温烫得吓人。苏宸便静静地坐在池水里,墨发全然飘在水中,像是黑色的水草一样。廊下的两盏灯,将夜色托亮两分,朦朦胧胧。
对面斜上方的石壁上,横长出一株桃树,这算是这温泉池的一大奇景。因为天然温泉的热气,把这里熏得四季如春,即便是深秋这个时节,石壁上依然盛开着一树桃花。
花瓣洋洋洒洒地落在水面上,轻轻飘拂着。水面只偶尔拂开了浅浅的水纹。
苏宸不禁又想起叶宋来,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他到现在都还爱极了叶宋,可是追本溯源,他却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对叶宋心动的。
但一定免不了那个在温泉池的夜晚。叶宋偷偷来这里沐浴,被他好巧不巧地给逮住发现了,叶宋把他拉下水不说,还想逃,恰恰给他在石壁的桃花下抓住。
她就像一匹难以被驯服的野马,很烈。可越是这样,就越加挑起了男人的征服欲,他霸道地吻她,一发不可收拾,想要她,想看她温顺而婉转的模样。
那时是心动的。苏宸发现,原来叶宋光洁而沾满晶莹剔透的水珠的脸那么美,她的眼神那么野,可她的嘴唇又那么软。
苏宸手臂搁在岸边,微微仰着头,闭目养神。下巴处长起了青青的胡茬儿,轮廓分明的脸上寂寥的神色有些难得,只因他一向是个势在必得的人。可偏偏叶宋是他人生中的意外。
他回想起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相信叶宋,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她,若没有他的不信任和伤害,可能就没有如今爱而不得的局面。而这其中,他最不愿意想到的一个人便是南枢。
这个女人是何模样他想不起来,只觉得异常陌生,连她的名字也异常陌生。要是被他再次遇上那个女人,他想他一定不会手下留情。
忽然外面响起了侍女的脚步声,只在门外就停了下来,道:“王爷,贤王来了。”
苏宸冷冷地“嗯”了一声,道:“让他在东苑等本王。”半晌才缓缓睁开眼帘,双目沉沉。他起身出水,随手挽过一旁的衣服就披在身上,半干半湿,反而将身体线条完完全全地勾勒了出来,相当性感。
苏宸头上搭了一条毛巾,他一边擦着头发便一边走出了温泉池。
苏宸回到东苑时,苏静已经在那里候?7 帕耍攘肆奖疲揖葡恪;共坏人斟房冢站脖阊锲鸷齑剑一ㄑ坌γ忻械厣了缸盼⒐猓溃骸靶砭貌焕矗缯馔醺浠荡螅曳讲偶械脑鹤佣家丫徊鹆耍奈似降馗奈只恕!?br />第114章:骂醒你!
苏宸撩衣坐下,头发尚且湿湿的,在胸前滴着水珠,浑身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还混杂着男子的气息。他端了一杯酒仰头就喝尽,道:“反正没人住,空着这么多院子留来做什么,就把芳菲苑拆了。我看着就心烦。”
苏静笑道:“以前三哥看着爱都爱不及,可不会心烦。真正心烦的应该是碧华苑才对。”
“以前的事你果然都还记得一清二楚。”苏宸抿了抿唇,看他一眼,道,“你怎么有空来我这儿。”
“只是觉得很久没来了,怎么,来找三哥喝两杯,三哥还要把我赶出去?”
苏宸端着酒杯,思忖了一下,问:“叶宋和皇上在一起?”苏静没有回答,他又道,“不然你喝酒都会去找她,不会来找我。”
苏静也不客气,不咸不淡道:“可许久也不见三哥在她面前露脸,这是打算放弃了?”不等苏宸回答,他亦又道,“要是想坐收渔翁之利呢,我劝三哥就不要肖想了。鹬蚌相争,总有一方胜一方败,不会两败俱伤的。”
苏宸抿了一口酒,冷笑一声,道:“看来你是败了。也不瞧瞧你现在这个样子,真应该拿镜子好好儿照照,简直像只斗败的公鸡,被人拔得连根毛都不剩了。”
苏静挑起一边嘴角嗤笑一声,给苏宸倒酒,道:“总比你好,一开始就被踢出局了。”
兄弟二人你讥我讽,苏静带来的酒很快就去了一大半。苏静问:“你为什么不去她面前晃来晃去了?”
苏宸道:“她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他看着苏静,“看着你和皇上抢,我觉得我有必要反省一下。想要得到一个人,靠硬抢是不行的,尤其像叶宋那种女人。”
苏静手扶着酒坛声声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道:“这话从你口中说出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叶宋最初是他苏宸的女人,虽然想起来依旧很不甘。但苏宸争抢了这么久,也没能把她从别人身边夺回来。以前是他伤得叶宋太深,他也想好好地补偿。可是他亲眼见识了,叶宋可以对自己狠到什么程度,她可以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也可以把自己弄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尽管全是为了另外一个男人,他也不由自主地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