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基佬撮合系统完本——by凭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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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两项就算是这人的习惯了,但是他总爱打听哪里有破旧的寺庙,然后听人说了之后,总喜欢跑去哪里破落的寺庙待上一晚,大家也是不懂,为何有舒适的床不睡非得跑去破庙去睡。
对此,那摘星楼的老板总是无奈地笑笑,摊手:“我也不知道,总是听说有破庙后,总是想去看一看,不去吧,这心里就闹得慌说不清是个什么滋味。”
也有好心的客人提醒着他:“那你去的时候可得小心着,最近这贼人多,搞不好窝藏在破庙里躲着。”
他笑着,口上应着是,晚上又去了破庙。
按说前几次都遇不着歹人是他的运气,这一次真不凑巧,恰巧就被那位仁兄说中了,这寺庙中还真藏着一个逃犯。
不过他的运气也算是好的了,被歹人追着时,恰巧有人要进庙中休息,听见了他的呼救,救下了他。
对方跟歹人缠斗时受了伤,手臂上大~片的血迹,却一个劲儿地说没事。
他坚持?1 侨巳サ秸蛏系囊焦菘瓷耸疲侨吮净瓜胪仆腥崔植还募岢郑缓玫愕阃吠饬恕?br /> 夜深,镇上的店铺均是关门了,街上静悄悄,人人都在睡梦中,无人注意到冷清的街上还行走着两个人,他敲开了镇上跟他有些交情的医师的门。
在昏黄的灯光下,他看着医师对那人上药,剪开手臂上的衣服,清理伤口,上药包扎,一切事情都进行在沉默当中,那人唇色有些苍白,但是一声未吭。他偷偷观察了对方的相貌,侧脸在灯火的照耀下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侧面的线条犹如精心雕琢的线条一般,五官无比俊美,即使身穿着普通的衣衫也难掩其气质非凡。
究竟是怎样的人会出现在那里?这又是为了什么?和以前他的记忆有关吗?
走出医馆后,询问了对方无处可去,便邀请了对方回他家中暂住养伤,至少等伤势稍微好一些后再走。
对方思虑了一会,才缓缓点头。
“劳烦了。”
他微笑:“不劳烦,应该的。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沈书,书写的书。你呢?”
“嗯,星臣。星辰的星,时臣的臣。是不是很怪?”
“很好听。”
他脚下的步伐慢了下来,惊讶地看着对方,那双好看的眼睛黑白分明,满是他的身影。
对方再次确定一般,点点头,认真地说:“真的,很好听。”
他摇摇头,无奈地笑笑,没把这放在心上。
沈书在他家修养的这几日中,说了他是来采办的商人,赶路的时候天色已晚,想着先将就在城郊的破庙将就一晚再明天想办法,怎知就刚好遇上了他被歹人谋害的一瞬。
对方的说法没有什么破绽,但沈书的言行举止却不像一个寻常的商人,反倒是有些身份的人谈吐见解,纵使奇怪,但他没有把这些说出来,反正几日后这人也是要走的,计较太多反而留下牵绊。
沈书有时也会来摘星楼找他,陪着他在二楼的桌子上坐一下午,从窗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看着这一成不变却又人生百态的生活场景,两人有时静默无声,默默地坐上一下午直到摘星楼关门为止。
有的时候,他也会看到沈书渐渐好转的伤势,盘算着对方有几日可以离开,然后提醒着对方该去换药了。
沈书这时会跟他唠嗑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你怎么从来没提过你的姓?还有,我似乎没见过你提起过去的事情。”
“嗯……”他眼睛注视着窗外那小孩儿坐在地上撒泼着要冰糖葫芦却被他娘一把怒起拖走了,有些遗憾地转过头,语气倒无甚波澜,说着:“不记得了啊。”
“抱歉,如果你不想说的话……”
他笑着打断了沈书的话:“没事,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都记不起来了哪里有什么伤心的情绪。说予你听也无妨,不过这个故事一点也不长,也不好玩。”他抬手,拿起一旁的茶壶给他的茶杯里慢慢注上茶,再给沈书也满上,才满意地放下茶壶。
期间沈书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等待他的后续。
“我醒来时就在一个破庙里,也不知我这人是不是天生跟这破庙有缘,醒来时在破庙里之后时常跑去各种破庙过夜……真是……”说到这里,他摇头笑笑,不知是在笑这可笑的巧合还是笑自己。
“以前的什么事情都不记得了,不记得自己是谁,来自哪里,要干什么,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通通都不记得了……只有身边的一包金子还有里面塞的一张被撕了一半只剩两个字的字条。上面写着星臣两个字,我一时觉得,这应该是我名字吧……”
“也有可能不是……或许是哪个猫狗的名字也说不定……反正就先拿来用吧。”他抿了一口茶水,润润喉,“嗯,说完了。”
他抬头,却撞进了对方那如深渊般的眼眸中,那里面有着道不明说不尽的情绪,一切都似交织在一起汹涌的海浪一样,让人喘不上气。
“忘了从前,就会有以后。”
他乐了:“说不准。”
沈书手臂上的伤好得差不多后,在他没有任何赶人的意思之下,对方也识趣地要告辞了。
他没有挽留,只是说了几句保重路上小心的话。他们之间本就是萍水相逢,何来不依不舍之说,不过这平日里习惯了有一人陪着一起发呆,现如今又要回到一人傻坐着的情况也是有些不习惯。
果然,人都是善感的动物,无论多么不熟悉,只要时间一长,总会因为习惯而不舍。
沈书要走的那天恰巧下雨了。
整个清风镇被笼罩在烟雨朦胧当中,白丝般的绵绵细雨,远远看上去,竟然有些许意境,但当撑着伞步入雨中时,才会发现这不大不小的雨真是让人心烦。
他撑着特制的青骨伞,步入雨中,伞够大够结实,丝毫没有被雨淋到,这是他寻遍了清风镇上的工匠再去到城里订做的伞,平时他也不愿意撑着它出门,总会带着一股莫名的怜惜在里面,不过今日的风有些大,令他不得不撑着青骨伞出门。
他一路将沈书送到桥的对面,那儿有马车可以租。
他淡淡说道:“就此别过。”
沈书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也只是相同的四个字:“就此别过。”
他看着对方上了马车,也看着马车缓缓驶向镇外而去,在烟雨朦胧中,看什么都带着一丝不真实感,没等看到马车消失在视线里,他撑着伞黑靴踏着积水转身回去了。
他路过了摘星楼时没有进去,想着今天的天气有些糟糕,坐在窗口也看不到什么人摆摊,也体会不到什么生活场景,便停顿了一会就径直回自己的那个小院子去。
由始至终他都没有回过头去看一眼,或许他此刻回过头肯去看过桥的另一端,会看到刚刚使开的马车又回来了,上面的人也狂奔了下来,连着伞也没有拿,任由这雨丝淋湿他的发丝,他的衣衫,模糊了他的视线也是伸手一抹开,不管不顾地往回跑,脚下溅起了水花无数。
回到了那所小院子,打开院门,入眼便是一开始他搭起来就没有搭理过的瓜棚,瓜棚的一角早已经干枯的丝瓜在风雨下,被一下又一下地吹起落下。
他刚要把院门关上,却有一只筋骨分明的手挡在了门缝中央,吓得他赶紧打开了门,纵使这样,那只白~皙的手上还是出现了一丝红痕。
面前是全身湿透,气喘吁吁,扶着门,他以为已经走了的沈书。
“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回来了?”
沈书还在喘气,胸膛不停地起伏,那双眼睛却紧盯着他,说:“突然,不想走了。”
他微微皱眉,却马上放开了眉,动作细微。他不是瞎的,沈书在他这里养伤的几天,沈书对他的态度和那双眼睛那些道不明说不清的情感,都让他知道沈书对他的感情。
“我,可以不可以留下来,陪你?”语气是希冀,是请求的,恐怕这一辈子骄傲如沈书都没有用过这种语气求人。
“为什么?你喜欢我?你为什么喜欢我?就因为这几日而已?”他不禁连一连串的疑问全部问出口,最后却鬼使神差前言不搭后语地来一句:“我算是你的什么?”
这句话说出口,连他自己都愣了,他心中本不是想说这句话的,可却莫名其妙地说出来了,连接点在哪里他也迷惑了。
怎知,沈书却没有一点惊讶的神色,相反很冷静地一条条地回答他的所有问题。
“对,就因为我喜欢你,喜欢你很多地方以后我可以慢慢告诉你,不止因为这几日还有以后的日日夜夜,最后,”
那双眼睛仿佛真的映入了璀璨的星河,深邃而令人着迷。
“你是我眼里的满头星辰。”
他脑中仿佛有一颗闷雷在炸开,一片空白,手中的伞掉落了也不自知,伞滚到他的脚边,他的脑中只环绕着那句话,仿佛是一句久远到上辈子的话,断断续续远远近近地在他脑中回荡着。
泪水混着雨水滴下,落在已经湿~了的鞋子上,衣衫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那句话,似乎曾经他脑中回荡练习过千百遍。他似乎,好像在哪里听过它,他是不是好像在哪见过这句话的人。
我好像在哪见过的人,是不是你。
第八周不良渣攻与□□受
这次的剧本是发现在现代,一个十分类似现实世界的现代。沈廉的身份依然是主角受的前情人,但是是个渣攻的形象。之前沈廉好像也有一次是在现代的周目,那次都比这次要好,那次起码还是个黑道老大的小儿子一个吃穿不愁的小少爷,这次直接就是个爹没有娘不要的孤儿。
沈廉穿的这原身被亲妈卖给了现代职业老乞丐讨饭,不过这人设不是个省心的,已经十岁了懂事了,而且也跟过亲妈干过扒手之类的活儿,滑头得很,根本不可能乖乖听老头的话去扮可怜讨饭吃,那是宁愿继续干小偷这种有技术含量的活也不愿丢人地在路边惨兮兮地求人给钱。
老头都后悔死了,买了这么个赔钱货,除了浪费他的粮食真的一点屁用都没有,当初真不应该心软买下这么个滑头货。
这原身的亲妈也是个缺德鬼,想钱想疯了的那种,从卖儿子的这件事情中找到了商机,居然干起了拐卖儿童的缺德事,听说老头想要个四五岁的娃娃来扮可怜,就动起了坏心思,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了一个四岁的小豆丁。
没错,那就是主角受。
主角受就是在老头这里跟原身来了个第一次的相遇。主角受个单纯不谙世事的小豆丁看见原身也是个孩子,被拐后的害怕和不安转变成了对原身的依赖,两人的竹马竹马之情突飞猛进,这为以后的感情发展做下了铺垫。
原身是个不安生的货,眼看着这老头七八十了,肯定没几年活头,再说这乞丐的活儿能讨一辈子么,这不是一份好的工作,他看不到他的前途,他决定跳槽了,去寻找自己那做大佬的梦。不过走之前想想自己没干过什么好事,就当为前途积点德,打算最后顺便帮主角受一把。
于是有一天,原身趁着老头不注意的时候,把主角受给送到了警察局门口,自己就一溜烟地跑得没影了。
这还只是前传,后面还有感情发展呢。
原身当上大佬是没可能了,倒是被福利院给收了,于是就被赶去上学了,大佬的梦没完成,又不是个读书的料整天打架斗殴收保护费。在高中的时候遇上了初中的主角受,见到了长开后青春可口的主角受就上去撩~拨了一发,搞得主角受春~心荡漾,弯的不行。可是后来,发生一些事情,主角受一家就搬走了,两人就暂时没了后续。
多年以后,毕业后上班的主角受遇见了原身,原身也认出了主角受,此时的原身已经渣到不行,反正全身没一处好货,耍无赖地就缠上了主角受。
而此时在大公司上班当着经理的主角受,已经遇到了主角攻。主角攻是他的顶头上司,霸道总裁。本来两人在原身没再出现时进展得挺好的,怎知原身一出现就把这一切给搅乱了,主角受也不是个心狠的人,毕竟那是初恋,余情还在,就半被强迫式的同居了。
主角受是个很好的情人,反正各种对原身好,但原身是个渣,各种伤主角受的心,而且还改不了以前在社会上的坏习性,一次在伤透了主角受的心后,主角受忍痛分手后搬出了屋子。原身烦躁不已,去寻乐子时,不小心在会所与人起争执,最后引发斗殴,原身被砍多刀送进医院时已经失血过多而over。
原身死了之后,主角受当然就和经常安慰他爱护他保护着他给他温暖的主角攻在一起了,毕竟有准备的趁虚而入比毫无自觉的伤害总是让人容易接受。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了。
沈廉感觉自己这次的出场率十分高,技术含量也高。第一次接手这种人设,让一路无风无浪长大的沈廉有些头疼。
反正就是要做出我很难搞很不良的形象就可以了吧。
沈廉这个下午没睡,因为实在太热了,这大热天的,在铁皮屋里,大太阳直面照射在铁皮上,产生难以想象的高温,至少沈廉躺在地上都觉得自己热得要变形了,再看看霸占着屋子里唯一一台风扇的老头,此刻睡得正熟,肚子上还搭了块薄被防止着凉,呼噜打得震天响,嘴巴大张,呼吸声沉重,恰好对比了躺在地铺上煎蛋的沈廉。
老头真没想到这个瘦的跟猴子一样的沈廉这么难搞,第一天让他上妆扮演身上长着烂疖子脏兮兮的孩子,居然没成功,跑得那叫一个快,根本抓都抓不住,可恨的是那厮的跑在前面还一个劲儿地朝他嘚瑟,让他不禁破口大骂。
第一天抓他不住,之后都别想他能乖乖就范听话。反正老头是一次也没成功地让这小子上街老老实实地上街讨饭,但是每到饭点的时候,这厮的倒是准点回来,想揍他吧,他拿起个鸡腿就跑,最后累得只是他这把老骨头。
才过了一个多星期,这孩子的亲妈倒是来了,手里还抱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粉雕玉琢白里透红的小~脸蛋,精致得像挂着的年画上的娃娃,嘴里还一派懵懂地喊着:“这是哪呀?妈妈呢?”
女人笑得两排黄牙都露了出来:“很快就可以看到了,等会,这个爷爷给你买糖吃。”
老头一见她就想起那沈廉赔钱货,语气不甚好地说:“你怎么还有脸来?还有你这手里的娃娃又是从哪来的?”
“哎哟,是谁惹您这么生气,是那臭小子是不是?别管他,放开打他一顿就老实了。”
老头冷哼一声,样子不屑:“还打呢,我这把骨头根本不够他折腾!”
女人赔笑:“别生气别生气,对身体不好。来,看看这个娃娃,是不是上好的货?上次你不是说想要个四五岁的娃娃嘛?价钱好说。”
老头大惊:“你这是哪来的?莫不是做那缺德的拐人孩子吧!这我可不收,缺德不说,这要是有人找来了,我可惹得一身腥。”
女人连忙扯住要走的老头的衣服,继续跟他说着。
“哎呀,这你怕什么呀。这么好的货色真不要?不会查到的放心,我坐了好几趟车才来的,价钱我们好商量。”
“可是……”
“可是什么呀!你都能做出买孩子这事了也脱不了身!五万块,怎么样?”
“你这也太贵了,上次你儿子那事儿就让我吃了个大亏!”
……
两人正在激烈的讨价还价之中。
沈廉正从别的地方,拖着双磨损得厉害的人字拖,悠悠而回,正巧就看到了那东张西望趴在女人肩上的娃娃。
那娃娃的黑溜溜的眼珠好奇地一动不动地盯着沈廉,似乎对他这身背心短裤的装扮很是好奇,还歪了个头,咧嘴笑了,一串口水就从嘴角滴下,像白糖丝一样粘连到女人的衣服上。
“三万,再多的话,你就送回去吧。”
女人一咬牙:“行!三万就三万!”
娃娃对于大人之间的讨价还价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对这面前的大哥哥比较感兴趣,反正这个阿姨说会帮他找到妈妈的。
沈廉拧着眉,看着那个趴在他原身亲妈肩上笑的一脸智障的娃娃,那口水还在不停地往下滴,沈廉都怀疑这主角受是不是附加得了个21三体综合征什么的。
女人将娃娃抱下来后,发现了自己后面的衣服沾上了好大一块口水的水迹,顿时就怒了,也不管什么形象不形象当场就破口大骂,语言很粗鄙,十分之难入耳,才骂了两三句,突然从她的视线中就窜出了吊儿郎当脚夹人字拖的黑炭头一样的亲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