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 番外篇完本——by林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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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辛恩来得早,还有时间和纪宵插科打诨。点完单,她心满意足地打包走了,可她一走,餐厅的人就开始变得非常多。
此时正是饭点,麦当劳位于商业区,又是周末,客流量大得惊人,排队的人有增无减。纪宵脚不沾地,偏偏还要笑,他觉得自己脸都僵硬了。
习惯性地说出“欢迎光临”后,纪宵头晕眼花还没看清来人,先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纪宵,你怎么在这里?”
穿着蠢得要死的制服、戴着帽子的纪宵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如果只是楚澜还好,偏偏他旁边还站着个花枝招展的姑娘。她牵着楚澜的手,在暮春时节已经换上了迷你裙和七分袖,打扮得青春靓丽。
就打扮而言,和情敌见的第二面,纪宵完败。
他努力挤出个微笑来:“我打工……你要吃点什么?”
楚澜挑了挑眉,侧身让开一点给身边的女孩儿。她说话细声细气的,已经全无那天在电玩城的跋扈样子,也瞧不出泼辣,似乎心情不错。
纪宵机械地点,机械地收钱,像个一板一眼被设计好程序的机器人。宋诗咏点完单摇了摇楚澜的手,催他去那边等,楚澜却突然说:“我好像没有你电话,给一个?”
纪宵如蒙圣眷地报出一串数字,楚澜也没记,只听了一遍就点了头:“那待会儿再跟你联系。先去等吃的了。”
他这是什么意思纪宵来不及多想,背弃理智后他笑逐颜开地说好。
工作时间来不及看手机,等纪宵轮到休息的时候,忙不迭地查看,果然有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简短地写着“我是楚澜”。
他想了想,存号码时备注打上“阿澜”,这样在他不多不少的通讯录里刚好能排在第一位。纪宵的小心思让他有些雀跃了,旁边一起打工的姐姐看他笑得不自知,多嘴问了句:“女朋友发短信查岗?”
纪宵摇摇头,又说:“是暗恋的人。”
那姐姐抿嘴笑,大概记起了别的什么事,感叹道:“年轻真好啊。”
纪宵给楚澜回了个短信表示自己知道了,而后一整天都沉浸在莫名的愉快中。他下了班坐公交回家,耳机里的音乐放过三首,停在《Enchanted》上。
我也很高兴能遇见你。
纪宵沉默地想,随着鼓点轻轻地敲打车窗的框。
周末的最后一个下午,他照例在麦当劳打工。三点到四点最是清闲了,纪宵坐在点餐台下的一个小马扎,无聊地打手机里的小游戏。他已经能够轻松地跳到万米高空了,每一次都在打破自己保持的原有记录。
纪宵就是这样的人,看似云淡风轻,实则万分执拗,对想要的东西从来不会放手,也永不满足既定现状,有着一腔少年的孤勇。
听到脚步声时纪宵猛地站起来,低血糖瞬间侵袭了他。一阵轻微的眩晕后,纪宵连忙露出个微笑,舌头打了个结,“欢迎光临”到底没说出口:“楚澜?”
楚澜这次是一个人,他穿了件简单的灰色长袖T,外罩针织衫,原本就有点溜肩这下更显得单薄瘦弱了。随便点了份薯条,两杯可乐,然后他说:“现在不忙?”
纪宵给他配好餐:“好了……对,现在人少,他们都偷懒去了。”
楚澜:“那你也可以偷懒吧,请你下午茶。”
纪宵:“麦当劳啊,真寒碜。”
楚澜:“因地制宜而已,要不下次你找个哈根达斯店打工?”
纪宵哭笑不得,可他内心雀跃,于是绕到旁边和值班的姐姐说一声,对方连忙接了纪宵的活计,任由他去放松片刻。
放在几个月前,他大概不会相信自己有一天能和楚澜一起坐在麦当劳里。春日的下午阳光灿烂,而落地窗边被晒得暖烘烘的,坐一会儿就有了困意。
纪宵没指望楚澜多跟自己说什么,他可能是恰好路过,就算过来,也应当不是专程来看自己——纪宵有这个自知之明。
他喝了口可乐,摇晃杯子的时候听到冰块的哗啦声,楚澜的安静恰到好处。两个人一句对话也没有就分完了薯条,楚澜擦干净手指,想了想,说:“和诗咏吵架了……觉得可能我不太适合谈恋爱。”
纪宵垂着眼,他的心脏很用力地跳动,扑通,扑通,却还要装作没事人一般。他忍不下去,最终低哑问道:“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没人可说啊。”楚澜咬着吸管说,声音模糊不清,“你要是觉得烦就算了。”
翟辛恩和周扬都说过楚澜没什么朋友。纪宵蓦地想起这句话,原来已经被他放到了一个贴心的位置,立刻收敛起方才的酸味:“不烦,作为朋友这是应该的。”
楚澜露出一个疑惑的“不然呢”的表情,继续说:“那天不是跟她来这边买吃的么,后来电影开场前我接了妈妈的电话,要我回家办点事——我在准备雅思,以后可能要出国——她听了就不开心,扔下我自己走了。”
纪宵:“呃,我不太懂女孩子,但听起来好像不是你的错。”
楚澜没表达不赞同,他叹了口气:“……很累。”
纪宵桌下的手指握紧了又放开,竭力让自己把酸溜溜的话说得平常些:“那你为什么不和她分手?”
“啊?”
“就那么喜欢她吗?”
楚澜眨了眨眼,不知是否咀嚼出了不寻常的气氛。他似乎很认真地在思考,直到纪宵发觉自己好似说错了话时,楚澜才说:“暂时没想过……其实我怕你笑话,这种事,我觉得男生提不太好,她同学会对她说七道八的……就想着,等她腻了就分手吧。”
纪宵直视他说:“所以,还是很喜欢吧?”
楚澜稍微缩了肩膀,看上去有点沮丧:“不讨厌她,应该也算喜欢。”
好似就此打开了一个话题,楚澜和他讲宋诗咏。
他们是在初升高的衔接班认识的,宋诗咏高挑漂亮,符合十五岁男生对于理想女友的标准,连任性都成了加分项。她主动接近的楚澜,每天下课和楚澜一起坐公交。而楚澜也是后来才知道,她和自己根本不同路。
然后在国庆节时一起去郊外爬山,宋诗咏跌伤了脚,楚澜索性背她上山顶。她坐在那里,一边揉着伤了的地方一边对楚澜说:“其实我喜欢你,刚才本来想拉你的手。”
就这么在一起了,水到渠成,之后也常常约会。如今刚过了半年的热恋期,于是隔三差五地开始吵架,宋诗咏性格毕竟骄纵,可她又爱撒娇,要楚澜迁就她。一次两次还行,时间一长,楚澜也腻了。
“先……先拖着呗。”楚澜最后说,他打量了纪宵的表情,忐忑地问,“你是不是有点看不起我?”
纪宵摇摇头,对方明显不信的表情,他又说:“我没经历过。”
楚澜就小幅度地笑了下,带着一点揶揄:“纪宵,你不会没谈过恋爱吧?我不信。”
纪宵也笑了:“你怎么不信?”
楚澜:“肯定很多女孩儿喜欢你的,他们都这么说。”
这句带着点戏谑,可是又诚恳,纪宵分明不懂他是在打趣还是说实话,做出个求饶的手势:“别夸我,会骄傲自满的!”
楚澜单手托着下巴,朝他挤了挤眼睛——这个小表情实在太可爱,好似这副皮囊下还藏着另一个他不知道的楚澜,好似纪宵就此能窥探到楚澜真实的内心世界的一角。他不由得愣住了,反复在脑海中回味。
“谈恋爱真的太麻烦了。”楚澜也没抱怨许多,只是最后感叹道,“以后你还是挑个懂事贴心的吧,别像我。”
纪宵不置可否,那边经理在喊他回去上班,于是楚澜大度地挥挥手,说等他忙完了一起返校。他坐在落地窗边,从随身的单肩包中摸出一本薄薄的书,纪宵临行时翻了一下书皮,是莎士比亚戏剧的原版。
他忙里偷闲地看向楚澜的方向,光晕罩着楚澜,他垂下眼睫的侧脸线条如春山起伏。而落地窗外人来人往,指示灯变红又变绿,一切又仿佛与他无关。
纪宵站在麦当劳的点餐台后,专心致志地凝望他,突然想了起来之前的回忆残片。
楚澜和《情书》里的男孩藤井树像极了,他坐在那里看书的时候,与电影中那个经典镜头竟然能够在楚澜的意识海中重叠。
可又太不真实,让人不禁担忧这也许只是个精致的梦境。
纪宵终于心甘情愿地承认,他喜欢楚澜,喜欢得诚惶诚恐,步履维艰。
作者有话要说:
我跟你们港哦,楚澜(的原型)长得巨像柏原崇,赏心悦目!
第10章 幻灭
五月向来是明媚的季节,伴随着开始喧嚣的蛙声虫鸣,浓烈过分的阳光和越来越茂盛的树荫——以及瞌睡虫满天飞的每一个乏力午后。
数学课,老师拖长了声音讲解第二种解法,同学们鸦雀无声,小动作不断。
楚澜正襟危坐,左手支着侧脸,看上去无懈可击。旁边隔了一个过道的纪宵却清晰地看到这人闭了眼,偶尔撑不住头的重量会稍微清醒,却是在打盹。纪宵扫描了楚澜全身,对方背后有一块灰色,在雪白的校服上格外显眼。
楚澜一直有洁癖,这点纪宵已经领教过了——他的校服永远干净整洁,不管是课桌还是宿舍的书桌上物件都有一种奇妙的秩序,他们和楚澜的一丝不苟一起构成了纪宵关于“强迫症”最初的印象。
所以下了课,他跑到楚澜面前,带着点促狭。
“你校服上哪里蹭了好大一块灰?”纪宵自然地搭住楚澜的肩膀,把他翻了个身,然后手掌拍了拍对方肩胛骨的位置。
楚澜努力扭头看,角度问题他始终找不出端倪,于是放弃一般塌下肩膀:“完了,我校服还没晒干。下午集会则么办?”
这天正逢五四青年节,高三年级要宣誓成人礼,而他们这群高一小崽子也得以看个热闹。左右离典礼开始还有一点时间,纪宵说:“我还有一件校服放在宿舍,要不去拿过来你将就下?这件没法穿了,看着都不舒服。”
他说的是实话,不知在哪蹭的一大片不像是灰尘,反倒有些类似水泥糊了上去,纸巾是擦不干净了,楚澜想着就难受,纵然他不习惯穿别人的衣服,此时两害相权取其轻,只好同意纪宵的主意。
纪宵从教室到宿舍跑了个来回,典礼差一点就迟到。他火急火燎地把那件外套往楚澜身上披,然后拉住了他的手臂。
两个人跑得气喘吁吁,一前一后地入列,站在了方阵的最后一排。楚澜把校服袖子卷起来,然后往兜里一插,眉峰微微蹙起:“纪宵啊……”
纪宵:“干什么?”
楚澜从他外套兜里摸出五块钱,过了水的,显然是上一次洗时忘记拿出来。他板着脸,很正经地说:“天降横财,一会儿请你喝奶茶。”
纪宵先是发愣,等楚澜把那张纸币塞到他手里时,突然低着头开始笑,肩膀颤抖,几乎就要蹲下去了。旁边楚澜不再严肃,颇为戏谑地看他:“要是红票就好了,这样还可以请你吃饭。”
纪宵:“……我发现你这人,贫起来也很不像话。”
楚澜只分给他一个得意的小眼神,他似乎被刚才跑到操场的那一通活动弄得心情放飞,一时间很不像平时的样子。纪宵的眼神巡视一圈,最后默默地落到楚澜肩头,他穿着纪宵的校服,大了一码,袖子会遮住手指。
他本来就瘦,而校服外套普遍宽大,套在身上仿佛麻袋一般。纪宵看着楚澜,他肩膀比平时显得更窄了,单薄的身板,可能一箍住腰整个人就没有了。
所有的向往和憧憬一下3 子放到最大,周遭突然安静了须臾,稍纵即逝的心痒难耐。
后来即将毕业的学长们宣誓说了什么,纪宵一句也没听进去。他被温暖的阳光和微醺的南风合在一起搅得心神不宁,胆大妄为地私自做了个决定。
“如果毕业的时候他分手了,我就向他告白。”
纪宵安静地想,余光仍旧瞥过楚澜的侧脸。那人正低着头,争分夺秒地背小本子上新学的几个单词,阳光和他在一起,纪宵的心情不自禁地跳得快了。
他凑过去,几乎贴上了楚澜的太阳穴——他比楚澜高太多了,对方好似还没开始长个,刚好到纪宵的下巴。
纪宵感觉他隔着空气蹭了蹭楚澜的脸,呼吸能够为对方感知:“背到哪里了?”
楚澜头也不抬:“Treasure。”
这亲密稍纵即逝,纪宵在小迎春巡查过来时退回自己的位置作洗耳恭听状,他暗自一拉楚澜的手腕,对方连忙收好单词本,也平视前方。
“诶楚澜。”他趁着小迎春走了,压低声音喊。
被叫到的少年疑惑地偏头看向他,从纪宵的角度,楚澜抬起眼皮,原本似乎总困顿的眼睛睁开了不少,显得更大,黑亮的瞳仁中映出日光鼎盛,一时间璀璨得夺人心魄。他下垂的眼角轻轻地抽动,不太习惯这样的角度似的。
纪宵坏笑:“你有一米七吗?”
楚澜:“……”
楚澜:“绝交吧。”
纪宵憋不住了,这次是真的笑得不可开交蹲在地上,还险些没起得来——因为楚澜睚眦必报地踹了他一脚,在深蓝色的校裤上留下了半个脚印。
翟辛恩听说这事时,夏天已经悄然来临了。
她吃着纪宵买的雪糕,然后埋汰纪宵:“你嘲讽他的身高?你还活着真是万幸啊。”纪宵抬手在自己下巴处比划一下:“他可不是只有这么高么。”
翟辛恩怒目而视,毕竟楚澜都被嫌弃的话,只能仰着头和他说话的自己在纪宵眼里更是基本上“不在水平视线内”,于是怼之:“楚澜当然有一米七!”
纪宵身上穿的是那天楚澜临时借去的校服外套,他对自己的东西有着很清楚的区分,哪怕是两张一元纸币都能准确无误地记忆。这项技能翟辛恩嗤之以鼻,说他简直痴汉,纪宵懒得反驳,再丢人的事他都做了。
雪糕的棍儿抵着舌面,时间久了有点渴水般的疼,窗外忽然飞过一只鸟。纪宵恋恋地说:“那天我帮他把校服洗了。”
翟辛恩:“真小媳妇儿……我是夸你贤惠。”
纪宵笑了一下,他当然不会告诉翟辛恩,他的衬衫和楚澜的校服一起放在盆中,安静地纠缠成了一团。
还没放水时,他有点神经质地拿起楚澜的校服,想要讨要一个似是而非的拥抱,最终因为这行为太过肉麻而停下了,等全部浸湿了,纪宵又有点后悔——多么罗曼蒂克的一个情节啊,他居然因为嫌恶而放弃了。
后来两件衣服湿淋淋地滴着水,挂在宿舍阳台上。等收回衣柜时,是一样的洗衣粉清香。
纪宵很是魂牵梦绕过一阵子,他觉得自己快对楚澜着魔了。
随着时间,这种病态的迷恋并未愈演愈烈,可也从不消停过,总是在纪宵试图放弃的时候重新冒头,以快乐的痛苦来折磨他,身心俱疲。他偶尔会在夜里十分放肆地想楚澜,听着咫尺之隔的呼吸声,抚慰自己,然后困顿的梦里,又伴随了深重的愧疚。
他觉得自己仿佛玷污了楚澜,而这些隐秘的愉悦和罪恶瞒着所有人。
在长久的相处中,纪宵逐渐发现楚澜也不是很乖。
他早上总是起不来床,赖在被窝里半分也不动弹,每到这时纪宵只好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地喊。有次另外的舍友看见,只笑着说你真有耐心。
人形闹钟当的时间久了,竟然也从中捞到了楚澜的感激。他并非睡不醒,就是懒而已,以前就是迟到专业户,如今住了校变本加厉,恨不能在床上直到天荒地老。纪宵听他理直气壮地自我辩解,哭笑不得。
楚澜还喜欢逃课,但逃课也不去做什么,有时候到图书馆看书,有时也直接回家去吃一顿晚饭。他在闲聊时说起过自己的家人,纪宵酸不拉几地说羡慕时,楚澜又闭了嘴,用一种带着歉意的目光望向他。
夏去秋来,时间过得永远比想象中更快。
纪宵依然在麦当劳打工,每周末的两个下午。而不知从何时开始,家并不住在附近的楚澜也逐渐喜欢和翟辛恩一起过来,享受麦当劳的免费冷气,选一个靠窗的位置写作业——后来翟辛恩说,她主动约的楚澜,理由就是“去看纪宵的热闹”。
纪宵对此不置可否,只打趣他:“你女朋友呢?”
楚澜闭口不谈,翟辛恩倒是不避讳这些,一摊手说:“人家看不惯我们这种周末只知道学习的书呆子,自己去玩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