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福临门完本——by渔小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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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明诚指着口吐白沫的那个,说:“可是,他都吐成这样了!”不是祁明诚怀疑老大夫的医术,实在是因为口吐白沫的这个看上去就要不行了似的,这样8 的病人都不给开药,难道说是真没救了?
老大夫翻了一个好大的白眼,他最讨厌这些没事装病的人了。当然,他已经知道了野集上的事,心里明白他们都有不得已的苦衷,就忍着脾气说:“小公子你是个和善的,不过老夫行医三十年,什么时候出过错?老夫说他们没事,他们就没事!不然老夫这儿也没什么好药了,开两斤黄连如何?”
祁明诚呵呵了一声,带着没事了的奴隶们回了客栈。
哦,口吐白沫的那个麻利从地上爬了起来,傻笑了两声。祁明诚都懒得说话了。
祁明诚和吴顺原本要了一间中等房,两个人住在一间屋子里。现在多了六个奴隶,八个人倒是不能一起都住进去了。于是祁明诚改要了一个小后院。姐夫吴顺不明白祁明诚怎么忽然就买了奴隶了。
祁明诚把野集上的事情说给吴顺听。
吴顺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奴隶也分很多等。我不知道他们在突丹族的人手里过着怎么样的日子,不过我知道,如果有异族人落在景朝人手里成了奴隶,日子过得八成比一般的下人仆从更惨。”
人牙子们卖奴隶,也卖下人仆从,这二者都需要签卖身契,但其实他们之间是存在区别的。
“所以我能够理解他们装病。”祁明诚说。他再次想起阿灯怀里抱着的那个骨灰坛子了,故土难离落叶归根,祁明诚可以理解他们想方设法要回到家乡的行为。不过,他的同情心算是被利用了吧?
“我去让他们洗干净……别身上带着虱子什么的。”吴顺在祁明诚的肩膀上拍了两下,“买都买回来了,不管你接下来做什么样的打算,总不能现在就把他们丢开不管了吧?我去帮你看着他们。”
不多时,吴顺就又回来了,对着祁明诚抱怨说:“就那个叫阿灯的……我让他把胡子刮了,他非不听。你都不知道他那把胡子到底有多脏!”西北缺水,突丹族的商人估计连水都不会让他们多用,因此这几个奴隶身上还真的不如何干净,说得夸张一点吧,他们冲凉时弄脏的水都能够肥二亩田了!
“不刮就不刮吧,不过要让他洗干净点。”如果胡子里带着虱子……祁明诚忍不住抖了一下。
吴顺一直是平民。虽说阿灯他们是奴隶,但吴顺这种还没有当惯主子的善良人其实并没有真的把他们看作低人一等。他口里虽然说着抱怨,其实并没有如何生气,又说:“那个阿灯想找你谈谈。”
祁明诚就出了屋子。六个奴隶正在院子里就着一口井打理自己。
他们几乎已经脱光了,只在腰间围着一点点裤头,六个并不美好的肉体出现在了祁明诚的面前。他们一个个都很瘦,上身肋骨清晰可见,后背的肩胛骨也很明显,就是肉最多的屁股都不如何丰满。而且,他们身上还有这样那样的伤痕。祁明诚注意到,阿灯的后背上就有好几道刚刚结痂的鞭痕。
阿灯已经洗刷干净了,胡子果然没有刮,看上去还是颇为沧桑。
祁明诚不明白阿灯为何不想刮胡子,但是他允许阿灯有一点坚持。
阿灯三两下换好了衣服,走到祁明诚面前,对他行了个礼,说:“您都已经知道了,我们其实并没有生病。阿顺能认识一点草药,我们都不想跟着阿克苏回去了,就吃了阿顺弄的草药。阿克苏那人是绝对舍不得给我们请大夫,他以为我们得了重病,就一定会趁着我们还能喘气把我们贱卖出去。”
阿顺……祁明诚的面色有点古怪。他的大姐夫叫吴顺,沈家那位和他打过交道的管事叫沈顺,现在买了一个奴隶,奴隶的名字叫阿顺。可见“顺”这个字的重名率实在太高了。也许,是因为父母对于孩子的期望无非就是平安和顺?可是,名字里带了“顺”字的人,又有几个能一辈子顺顺利利呢?
阿灯却误会了祁明诚脸上的神色,以为他是被他们这种“背主”的行为吓住了。
虽说他们故意装病背叛的是阿克苏,反而让祁明诚捡了一个便宜。但背主这种事情,既然发生了一次,谁又知道不会发生第二次、第三次呢?奴隶的生死都掌握在主人手里,要是让祁明诚继续误会下去,那他们就完蛋了。于是,阿灯赶紧说:“他们都是听我的……这个事情是我一个人的主意。”
另外五个人虽然还在打水冲澡,但其实一个个都竖着耳朵听着阿灯和祁明诚间的对话。见阿灯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有两个顿时就急了,似乎想要冲上来说什么,却又被其他人按住了。
祁明诚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幕,因为他是背对着他们的。他回过神来,见阿灯如一根营养不良的竹子一样站在自己面前,虽然叶子黄了,但依然眼神清正,就问:“你要不要祭拜一下你那个同伴?”
祁明诚这说话的内容实在是太跳跃了,阿灯似乎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于是,祁明诚又说:“祭拜一下他,给他烧点纸钱。然后告诉他你们已经回到景朝的土地了。”
阿灯猛然看向祁明诚的眼睛。他眼中的情绪太复杂了。
祁明诚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说:“我让店小二弄八个菜过来,馒头是管够的,怎么样?你们祭拜过同伴后,也都吃点东西。我不是江玛城的人,过两天要走的。你们就趁着这两天好好休息一下。”
这话说完,祁明诚就回屋拿了祭拜用的东西,打算借给阿灯先用一下。
等到阿灯接过祁明诚手里的东西,哪怕他一句话没有说,但祁明诚还是能察觉到他那种发自内心的感动。也许,阿灯以为这些东西是特意为他们准备的?虽说获得了新买奴隶的忠诚度是好事,但有些事情是不能一直瞒下去的,祁明诚不想他继续误会,就解释说:“不是特意为你们准备的。事实上我还在守孝。虽然百日孝已经过了,但未出三年孝期,因此时常备着这些东西是为要为亡人祈福。”
赵成义的牌位都是随身携带的。他们有辆骡车,这些东西收拾收拾放在骡车上也不占多少地方。
阿灯的脸上露出了歉意。他以为自己勾起了祁明诚的伤心事。
祁明诚笑了笑,说:“我虽是未亡人,但其实我成亲时,他已经死了。我们结的是冥亲。他家里人希望有个人能为他祈福。所以我这个未亡人和其他未亡人是不一样的。你用不着对我觉得抱歉。”
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新生儿在出生,每天也都有人在不断死去。
生死其实是一件寻常的事情。
祁明诚和赵成义从未相处过,谁会为了一个陌生人的死亡而痛得撕心裂肺呢?哪怕祁明诚现在完美地融入了赵家,在他心里也已经彻底地接受了这一家人,但是当他想起赵成义的时候,他最多只是为赵成义觉得可惜,觉得老天无眼,可能还有一点对于军人的敬佩,但伤心的情绪依然是不存在的。
阿灯无意于去探知主家的隐秘,只老老实实地说了一声谢谢。
祭拜的过程非常简易,实在是因为他们现有的条件不允许他们搞那种正式而复杂的祭拜。阿灯蹲在墙角给同伴烧着纸,小声却郑重地说:“叔,我们已经回来了……等我找到了你说的那个人,我就让他把你送回家。你放心,我……绝对说到做到。”他似乎说到了自己的名字,但很含糊地带过了。
一杯劣酒被倒在了地上。
这是故乡的酒。它烈,烈得能叫硬汉呛出了眼泪。
第27章
小院中一共有两间屋子,祁明诚和吴顺睡了里间,阿灯六个则睡了外间的大通铺。
“哥,我吃饭时打听过了,他们打算去一路向北去盂铜。”一个耳朵上有豁口的人说道。他口中的“哥”自然就是指阿灯了,祁明诚猜得不错,阿灯确实是这帮人的头头,另外五个人都很尊敬他。
盂铜城是景朝境内最靠北的一座城了,它是景朝的一道防线。几代镇国公都曾在这里驻守,直至他们战死沙场或者再也拿不起自己的长枪。城墙上因为染了太多的血,已经变成了一种不祥的黑色。
西北十城,阿灯并没有到过盂铜,但他知道那里民风剽悍。也许是因为常年遭遇外敌的侵袭,因此盂铜城中全民皆兵,即便是老人和妇女,只要他们放下了拐杖和擀面杖,就能立刻扛起杀敌的刀。
阿灯并没有说话,另外五个人却一下子议论开了。当然,他们的说话声还是很克制的。
“如此倒是正好,我们原本就打算去那里走一趟。”其实是阿灯想要去盂铜城。
“好在是同路的,我们就不用给主子惹麻烦了,就是不知主子去那里做什么。”他们本来就是被人买下的奴隶,又因祁明诚待人宽和而真诚,他们把祁明诚和吴顺叫做“主子”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你小子反正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跟着主子走还是不错的。这么好的主家不多见啊!”
“等到了盂铜,我、我想要去参军。听说主动报名参军的人可以预支三个月的军饷,就是不知道这点饷银够不够我赎身的……”又有一个人说,“唉,新主子如此宽厚,我却有这般想法,是不是显得很忘恩负义?但我就是不甘心啊,我的爹娘、我的姐妹都是被阴兰族杀掉的,我岂能苟且偷生!”
异族屡杀不尽,他们总是来景朝边境抢杀一通就走。他们会把成年男子杀掉,把女人留下,然后把未成年男孩当成奴隶卖给其他游牧族。突丹族的很多奴隶都是这么来的。这些奴隶和突丹族本身没有太多的深仇大恨,因为突丹族的人只是买家。真正让他们痛恨是阴兰族、莽达苍族等血腥的种族。
放在十二十年前,像这样的奴隶大都是能够被解救回来的。
首先,当时景朝国富民强,异族都被打得像丧家之犬一样,被虏去当奴隶的景朝百姓本就不多。其次,那时的将军也较为铁血,对异族的政策被制定得非常严苛。如果在那个时候,突丹族的人带着身为景朝人的奴隶在景朝境内招摇过市,哪怕这些奴隶是他花钱买的,景朝这边说放,他就得放了。
因此,在那个时候,哪怕异族真的虏获了一些景朝百姓,他们更愿意直接杀掉,也不会把他们卖作奴隶。也许有些人会觉得现在的情况更好,毕竟被俘后还能活命,但很多人都在怀念当初的强势。
至于现在,突丹族人在景朝土地上打着明明是景朝人的奴隶,根本就没有人管。奴隶主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们买来的奴隶,又不是我们抢的,凭什么要无条件地放了?怎么也得给点好处吧?”
哪有那么多好处给呢?
除非这奴隶还有亲人在世且正好遇到了,否则谁舍得把奴隶赎回来呢?
更何况一般被迫沦为奴隶的,他们的亲人们八成已经死了。
于是,这些年中异族手里的景朝奴隶越来越多了,他们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差。
有些上了年纪的人见到这种情况就只敢在心中叹气。
景朝当初的强势分明就发生在昨天,却又像是梦一场了。
再过十年、二十年呢,又会怎么样?
这些被祁明诚买下来的奴隶或许没有想那么多,但他们知道一点,如果他们上了战场多杀死一个敌寇,那么边境老百姓的生活就多一份安稳。耳朵上有豁口的那人忍不住说:“我、我也想参军。”
“只要主家肯放我去参军,我可以把未来三年的饷银都省下来给他们。”
“就你那细胳膊细腿的,还是别去战场上添乱了,不如好好跟着主家做事。你们莫要忘了,是他把我们从阿克苏那个变态手里买下来的,也算是救了我们一命。救命之恩是不是要还?你们说呢?”
“阿灯哥肯定是要走的……阿灯哥跟我们不一样。”
在场年纪最大的那个人说:“正因为阿灯要走,我们就更不能走了。主家买了我们是要干活的,结果我们个个都要赎身,哪有这样的道理?要是只有阿灯一个人赎身,这事儿多磨磨,应该能成。”
他说得很有道理,一时间大家都不说话了。
尽管他们这帮人隐隐以阿灯为老大,但其实他们对于阿灯的了解非常有限。阿灯是什么来历?阿灯想要去做什么?他们统统不知道。他们曾经身为最下等的奴隶,总是朝不保夕,只要有人能站出来并带着他们好好活下去,他们就会自发靠拢在此人身边。这种不了解并没有减弱他们对阿灯的信任。
这个说法似乎显得有些矛盾。然而事实确实如此。
他们不了解阿灯。但他们信任阿灯。他们都知道,即使大家都身为奴隶,但阿灯和他们还是不一样的。他们总觉得阿灯是要做大事的。至于这大事是什么,这大事到底有多大,他们便又不清楚了。
阿灯这个名字肯定都是假的。
阿灯用一块帕子,把装着同伴骨灰的坛子的外面仔细地擦了一遍。等他忙完这件事情时,一回头就见大家都在看着自己。他放下抹布,第一个走到床边躺下,说:“多想无益。大家都早点睡吧。”
是啊,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呢?不管怎么说,他们都已经回来了啊,生活总比以前有盼头了。
祁明诚在江玛城中留了足有十日。
他买下的六人中,年龄最小的只有十七岁,就是那个叫阿顺的会辨别一些草药的男孩,他是最小的,六人中只有他还不到二十岁。其余的都是二十多岁往上走了,其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之所以说是三十“多”岁,是因为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具体多少岁了。阿灯二十三岁了。
得知阿灯只有二十三岁时,祁明诚真是不敢相信。就这一脸沧桑的老男人竟然只有二十三岁?他说他自己三十二岁了,祁明诚都觉得他肯定往嫩了说了啊!结果他才二十三岁,比吴顺还要小一点。
祁明诚忍不住仔细打量了阿灯一会儿,他觉得问题应该是出在胡子上。
如果阿灯把自己的胡子剃了,那他看上去一定会清爽很多的。拿祁明诚原本时空中的明星来举个例子吧,祁明诚刷微博时曾经刷到过一张对比图,某明星在电影中的剧照各种清丽脱俗仙气缥缈不似凡人,结果他在现实生活中的街拍照片却显得沧桑了很多很多,原因就出在他那一脸的大胡子上啊!
当然,祁明诚买了人,主要是让他们做事的,不是拿来选美的,所以样貌如何并不重要。这胡子剃不剃还真随了阿灯的自由,于是祁明诚就什么都没有说。他只在心中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这胡子其实一点都不好看,阿灯却一定要留着呢?莫非他有什么癖好?比如说就喜欢有事没事摸一摸胡子?
因为六人都正值青壮年,而且祁明诚一日两顿饭都让他们吃饱了,所以才休整了十天,他们的精神气就不一样了,个个瞧着都很不错。祁明诚这才退了院子,再次出发,向着最北面的盂铜城前进。
“你们中应该有会赶车的吧?自己商量让谁来赶车,走吧。”祁明诚说。因为多了六个人,于是他又买了一只骡子来拉车。不然的话,总不能让他和吴顺在前面坐车,让那六个人在车后追着跑吧?
祁明诚这一路上,已经把他从南面带来的茶叶和胭脂水粉都卖掉一些了,买骡子的钱就从这些赚到的钱里面出,他并没有额外掏钱。而且,骡子本身也是财产,祁明诚不觉得自己买了以后会亏掉。
然而他这种行为却把六个人打动了。尽管他很少说什么好听的话,但是他总在行动中体现出他是把他们当成人来看的。其实,就算大家都是景朝人,但他们的身份不还是主子和奴隶吗,就算祁明诚对他们差一点,每顿饭只卡着量让他们吃个半饱,让他们跟在车子后面跑路,都不能说祁明诚错了。
但是,祁明诚并没有这么做。
骡子卖得不便宜。在这个时代,人命是非常不值钱的,一头牛就比一个人值钱多了。骡子的价格虽然比不上牛,但有几个愿意为了几个奴隶去额外掏钱去买一辆骡车呢?这些在祁明诚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他们看来却是他宅心仁厚的表现,就连吴顺心里也不得不感慨一句祁明诚太厚道了。
总之,在这几个人眼中,祁明诚的头上就像是出现了光环一样。
一路顺风顺水的人或许会把别人对他的好当成了理所当然,但经历过苦难的人却大都懂得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