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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福临门完本——by渔小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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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祁明诚堕落了。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接班人,祁明诚抵挡住了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却迅速在封建社会中堕落了!没有办法,阿灯他们简直是十项全能啊,和他们一比,祁明诚顿时成了一个渣渣,只用享受就好了。
也许是因为阿灯他们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都是突丹族的奴隶,突丹族是游牧民族,因此阿灯他们的野外生活能力非常强大。在这个交通一点都不便捷的时代中,赶路其实是一件相当辛苦的事情,道路不平整,马车又很简陋。但有了阿灯他们的加入,祁明诚甚至觉得这段旅途变得轻松愉快起来了。
吴顺都有些羡慕祁明诚的好运气了。他才花了三十两银子,却买到了六个这么好用的人!
因为另外五个人对着祁明诚时总是诚惶诚恐的,不是说他们害怕祁明诚,而是祁明诚越对他们好他们就越是不知道该把手脚往哪边放了,于是祁明诚更多的时候喜欢找阿灯聊天,这样比较自在些。
阿灯的话语不多,但不管祁明诚问了他什么,他都会认认真真地回答,看上去非常可靠。而就算有时候祁明诚的问题超出了阿灯的知识范围,他回答不上来了,也会老老实实地摇头说自己不知道。
赶车的活被一心想要好好表现的小伙子们抢了,祁明诚和吴顺只用坐在车上发呆就好。阿灯被替换下来的时候,祁明诚又逗他说话了,问:“听你的口音……好像是源兴省那边的人啊。你是吗?”
梨东镇就在源兴省。
阿灯低着头,眼里似乎闪过了一道复杂的情绪。他摇摇头,说:“不是的……我就是在西北长大的。不过,我幼时隔壁住着一个祖籍源兴的老头子,没儿没女却有门鞣制皮毛的手艺,有时候会买糖给我吃。他说话时的感觉和我们当地人不太一样。我小时候特别爱学他说话,可能被他影响了吧。”
祁明诚没想到阿灯会撒谎。
毕竟,他问出这个问题时真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纯粹就是随口一问而已。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自然就以为阿灯回答的内容都是真的。
却不想,阿灯竟然在这个问题上欺骗了他。
“难怪啊……我就是听着有一点点像,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不像的。”祁明诚笑着说。
阿灯没有再说什么。乡音这种东西,果然很难改掉啊。他忍不住叹了口气,某种悲哀的情绪立刻在心里蔓延开来。明明已经很努力去改了,但碰上一个敏锐些的家乡人,还是能叫人听出一两分来。
祁明诚并没有注意到阿灯的低落,在他看来,阿灯分明是个什么事情都能自己扛着的硬汉子。
祁明诚回过头去和吴顺说话:“姐夫,你身上现在也算有点小钱,等我们返程时,要不要跟着我买点什么东西屯着,然后在回家的路上慢慢卖?我都已经把这一路的物价差异全部记在脑子里了。”
来的时候出于安全考虑,他们没敢带上太多的货物,错过了很多机会。
但是,现在他们的队伍里多了六个人,回去时当然就可以多囤一点货了。
祁明诚暗中观察了这六个人大半个月,觉得他们应该没有什么坏心,就算像阿灯这样有点小心思的,也肯定不是大奸大恶之人。逃奴叛主的代价太大,所以不怕他们杀人劫货。更何况,等祁明诚他们到了盂铜城,他们还要再招一些人手呢,到时候两方牵制下,祁明诚这个雇佣者就是最安全的了。
吴顺琢磨了一下祁明诚这些天中陆陆续续卖出去的东西,狠狠点了下头,说:“跟着你干了!”
祁明诚忍不住开起了玩笑:“姐夫你放心,就算是为了我姐的幸福生活,我不会让你亏了的!”
这种玩笑在现代人看来甚至不能算是什么玩笑话,不过吴顺却被祁明诚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他没什么底气地说:“臭小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开我和你姐姐的玩笑。你这么贪玩,不怕你姐姐知道?”
阿灯忍不住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眼底有不自知的羡慕。
阿灯很喜欢听吴顺和祁明诚聊天。哪怕这两个人出门在外时都很谨慎,每每聊到家里的事情总是含糊地带过去,故意说得一点都不详细,于是就算在一起赶了这么多天的路,阿灯他们只知道这两人是姐夫和妻弟的关系,至于他们家里还有谁,分别是做什么的,就都一无所知了。但是,阿灯还是喜欢听吴顺和祁明诚聊天。因为无论他们说了些什么,都会给人一种他们正家庭圆满日子安乐的感觉。
说白了,阿灯被他们勾起了思乡之情。
即使吴顺、祁明诚肯定和阿灯没有什么关系,但听着他们过得好,阿灯仿佛也得了某种安慰。
“据说江玛城中的梨很好,只是一来我们等不到秋天了,二来运输的成本太高,卖这种地方特产不仅不合算,更有可能会亏本。不,应该说肯定是会亏本的。”祁明诚说着说着又说到了生意经。
所有的问题都出在交通上,此外保鲜等技术也不支持。如果交通条件搞上去,各座城市之间就能增加交流了,而一旦交流加深,各种赚钱的机会也就来了。可见“想要富,先修路”是一条真理。
又走了二十余日,他们终于到了盂铜城,为了防止奸细的混入,城门口的检查有些严格。
祁明诚他们排了很久的队伍才终于进入城中,照例是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第二日,当祁明诚想要出门去打听事情时,阿灯默默地跟在了他的身后,说:“此处民风剽悍,您还是让我跟着吧。”
虽说祁明诚一直很注意锻炼自己的身体,但他现在这具身体才十七岁,自然不够健壮。而且,这具身体当初在娘胎中就有些亏了,因此骨架纤细,就算祁明诚真把自己的八块腹肌练了出来,他穿上衣服后看上去还是有些文弱的。当然,他比纪良要好一点,纪良那一股子文弱相比他还要夸张多了。
祁明诚想着阿灯力气大,能帮着提东西,于是就接受了他的好意,带着他一起出去了。
祁明诚照例在观察着整座城市,这里走走,那里看看,有时候问问物价,有时候听当地的老人吹吹牛。阿灯却始终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只无比沉默地跟在了祁明诚的身后,就像是一道影子一样。
但其实,阿灯到底在观察着什么,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陪着祁明诚在外头走了两天,阿灯知道告别的时刻终于到来了。
阿灯把同伴的骨灰坛子取了出来,又找了另一个干净的坛子,认认真真地把坛子中的灰全部倒入了新的坛子中,一点都没有漏出来。然后,他把旧坛子砸在了地上。几粒金珠子从碎片中滚了出来。
阿灯把金珠子捡了起来,一共有六粒,他往自己的内衣中塞了两粒。
阿灯把新的装着同伴骨灰的坛子收好,然后去找了祁明诚。
“你要离开?”祁明诚诧异地问。
阿灯点了点头,平静地说:“我答应过我的同伴,一定要把他带去他的家乡埋葬。所以我和您不同路。这些就算是我的赎身钱,希望您能答应。”这话说着,他把四粒金子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白银,这四粒金子很小,应该是绣在衣服上做装饰用的,所以一点都不重。
阿灯敢直接和祁明诚摊开了说,也是因为相信祁明诚的人品。不然,奴隶按说是没有私产的,如果祁明诚贪得无厌,他完全可以收了阿灯的金子,把阿灯打一顿,却压根就不提给阿灯赎身的事情。
祁明诚有些失望。他其实挺欣赏阿灯这个人的,还想过要把他好好培养成自己的左右手。
但是,既然阿灯有心要赎身,那祁明诚也不好拦着。
于是,他就取了三粒金子,把剩下的一粒还给阿灯,说:“就算赎了身,你也是要吃饭的,自己身上还是留点钱比较好。如果你觉得金子太打眼,我可以给你换一些铜钱,主要就是看你方便了。”
阿灯摇了摇头,说:“我自己还留着一点。这些你收下。谢谢你。”
第二天,祁明诚带着阿灯去处理了户籍的事。
阿灯的户籍其实有点不太好弄,因为已经没有人能证明他是哪里人了。当处理户籍的小吏听说阿灯是祁明诚从外族手里买下来的时,他满是同情地说:“这种情况……虽说可以立个户籍,但他以后会受到一些限制。”他并不是在针对阿灯,但像阿灯这种情况,万一他是突丹族故意弄来的奸细呢?
至于阿灯户籍上的名字……阿灯让祁明诚帮他取一个。
祁明诚摇了摇头。取名字什么的,这是父母的权利,他哪有这个资格啊。
阿灯在这件事情上却很坚持,他不想用自己为奴前那个的名字,因为他想要一个新的开始。
于是,祁明诚只能勉为其难地思考了一会儿,说:“灯能照明,照赵同音,不如你就姓赵吧。日月为明,这也是个好字,而且我名字里还有这个字,这也算是我们之间的缘分。那你就叫赵明吧。”
灯,照明,赵明。
很好,祁明诚取名废的本质终于暴露了。

第29章

祁明诚和阿灯在衙门外面就直接分开了,祝一帆风顺,从此有缘再见。
当祁明诚独自回到客栈时,除了阿灯以外的另外五个人挤在一张桌子边坐着,似乎在等着他。祁明诚猜他们也想赎身,便说:“阿灯赎身走了……如果你们中还有谁想要离开的,我并不会拦着。”
之所以他会说得这么干脆,不是因为他很圣母,不是因为他的同情心太多了,只是因为他在现代接受过的那些教育使得他永远不会像这个时代的人一样看待问题。卖身契在这些人看来就是将自己的命都卖给了主人,但在祁明诚看来,不过是一种雇佣合同而已,他出钱,这些人出力。而如果这些人要走,其实也就是终止合同而已,只要不影响到祁明诚这边的工作,他可以赋予他们“走”的权利。
祁明诚其实很清楚双方在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并且他并不想改变自己的想法。
既然他是对的,这个时代的错的,那么他为什么要改呢?
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会把这种思想差异大大咧咧挂在嘴巴上,只要他知道自己的坚持就好了。
“该死的……他要走怎么不和我们说一声!”耳朵上有豁口的那人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
其实他们五人都知道阿灯最终是要走的,却没想到阿灯会走得这么悄无声息。原以为阿灯不过是像前两天那样继续陪着主子出门这里逛逛那里走走,却不想他们回屋时竟然发现阿灯的骨灰坛子不见了,这才意识到他有可能是走了。真是太过分了,大家同甘共苦了这么久,有他这样说走就走的吗?
剩下的五人中,最终决定要离开的就只有一个,叫谷高,他的家人都死在了阴兰族人手上,所以一心要去参军,立志要在战场上为家人报仇。选择留下的四个分别叫阿顺、王根、王石头和包春生。
阿顺年龄最小,在祁明诚看来还没有成年,他懂一点草药的知识。
王根的耳朵上有个豁口,性格比较直爽,在亲近人面前总是有什么说什么。
王石头和包春生就胜在年长,又9 过惯了颠沛流离的日子,为人比较谨慎。
谷高不像阿灯,他身上真的是一文钱都没有了,仅有的两套衣服还都是祁明诚帮他买的。好在主动报名参军的人都能预支三个月的饷银,于是他就有了三两银子。在盂铜城当兵的风险很高,因此底层士兵的待遇不能说是差的,当然也不能算有多好吧,总之是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可以拿。
谷高就把三两银子全部给了祁明诚。
祁明诚不缺这点钱,但还是收了银子。毕竟,如果他免费让谷高赎了身,那另外四个人怎么办?不患寡而患不均,即使阿顺四个人未必会多心,但祁明诚只想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掐灭掉。
祁明诚当初买谷高时花了五两银子,即使他不多收他的钱,那还差着二两呢。
不过,看着祁明诚明显是不想要在这件事情上多做纠结了的样子,谷高自己觉得特别歉疚。但是,他是真的太想要去参军了,于是他打算等年底的时候,手里有了饷银,再托人给祁明诚带过去。
祁明诚笑着应了。趁着谷高不注意,他又偷偷把三两银子放回了他的包袱里,还附带一封信。
男人在外头岂能一点银子都没有?再说,谷高是要上战场的,以他上战场的初衷,估计他肯定是主动要往先锋队伍中挤的……祁明诚有些敬佩这样的人,他帮不了太多,不过是没有收他的赎身钱。
谷高离开以后,祁明诚也打算把手里的货换做银子再换做货,然后回家去了。
虽说盂铜城中常年遭遇战火,但这座城市一点都不显得萧条。从商业交流的角度来说,这里有马贩子,有人参贩子,有皮毛贩子,有玉石贩子……就是祁明诚从南面带过来的茶叶和胭脂水粉也能在这里卖出高价。先说胭脂水粉,他所有的存货都被某个将军的家眷包了,据说那是某个将军的小妾。
这位将军姓韩。因为现任皇帝某个纸上谈兵的决议,将军们并不在一个地方长期驻守,而是会在几个地方轮来轮去。这位韩将军一年中大概只会在盂铜城中待上四个月,就这四个月还养了个小妾?这小妾还一掷千金十分有钱?不管民间对于这位将军的看法是怎样的,祁明诚对他的观感就先差了。
当然,他不会和生意过不去,痛痛快快地出了手里的货,高高兴兴地宰了那位小妾一笔。
祁明诚这一次的货物中最值钱的就是那两包珍珠了。珍珠能在某个游牧民族的手上被卖出高价。盂铜城虽然全城戒严,在这里几乎很少能够看到异族人,但当地有些人会和异族商人存在着交流。
祁明诚静等多日,珍珠也被他卖出了高价。
货物全部出手后,祁明诚拉着吴顺关起门来算起了账。
他这一次带的货并不多,但是扣掉进价,再除掉这一路上杂七杂八的各种开销,他竟然还净赚了一百一十三两又六钱银子。当然,这里面的大头都是在两包珍珠上赚到的,其实茶叶和胭脂水粉上赚到的钱只能算是一般。可是,能净赚一百多两银子已经很惊人了!毕竟他们只出来不到半年的时间!
“所以货量一定要大。南面值十两银子的货运到了北边就有可能值个十五两银子,但如果我只有十两银子的本钱,就只毛赚了五两银子,其实走一趟下来就不值了,毕竟我们在路上吃吃喝喝还要花钱,而且要搭上半年的功夫。但如果是一百两银子的货最后毛赚五十两,这里面其实就有赚头了。”
说白了,舍得下本钱,才能赚到大钱。
祁明诚很大手笔地买了不少皮毛和玉石,这些都是打算运回南面卖的。除此以外,他还寻了当地可靠的人买了一根老人参。这人参就不是用来卖的了,祁明诚买了是打算放在家里留给自家人用的。
虽然祁明诚有灵水,但是谁知道他走走停停的生活会持续多久呢?因为他常常在外地,如果家里人发生了什么,他并不能第一时间给他们喂灵水,因此能够吊命的老参还是要在家里备上一支的。
祁明诚原本打算雇佣几位伤残士兵,结果事情却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容易达成。
首先,此时的医疗状况并不好,如果是在战场上被砍掉了胳膊腿脚的,他们就算被自己人救了下来,大部分也撑不过大量失血和感染,因此会直接死掉;其次,就算他们有幸活了下来,这个时代还没有假肢技术,如果是那些腿脚受伤的,自然就不能跟着他上路了,真正能被祁明诚雇佣的人其实很少;第三,故土难离啊,这些伤残士兵心理上觉得自己已经不行了,因此大都已经早早回家乡去了。
虽说祁明诚并没有放弃这个主意,不过他一时间确实不容易雇到人。
于是,回家的路上,祁明诚老老实实跟了一支大商队。
这支队伍是卖粮食的,走的是大宗的买卖,反正是现在的祁明诚所比不上的。
回来的一路上,祁明诚每到一座城就会卖出去一些东西,然后又买进来一些东西。他玩得很溜。因为他之前功课做得很足,做这些事情时就显得特别自然轻松,根本花不了他什么额外的时间。
于是,祁明诚的闲暇时间就多了起来,与其在车上发呆,不如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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