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他老是上错对象完本——by二柒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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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硬了,硬到发疼的地步。
当时何修的背嵌在他的胸膛里,少年的身体身体纤细而柔韧,就被他压在怀里,看上去似乎毫无反抗之力。冯天耀将自己坚硬的胯部与何修臀部相贴,大力地往前挤,就像一个猥琐下流的变态。他不敢摩擦,因为那种动作太明显了,他怕何修会发现。
其实发现了也好,他就不用再压抑,他甚至可以强制何修摁在地上,骑着他的腰,肆意抚摸他的身体,让他变得和自己一样坚硬,然后羞愤地低泣着释放。
那是种,想想都强烈到血液沸腾的性感官……
冯天耀紧紧抱着何修,拼命克制,以至声音都在颤抖。他一遍遍告诉自己怀里是个男孩,可欲/望丝毫未消退。
冯天耀觉得自己简直疯了。
这个时候明明应该立刻远离沈莫,好好冷静一下,可他却装作没事人似的,找了个由头将沈家兄妹带去了御庭。
席间,他察觉到了兄妹俩之间过于亲昵依恋的互动,面上不露声色,桌子底下的手却暗暗紧握成了拳头。
冯天耀会派人去调查沈念的身世,其实并非心血来潮。早前,沈谈锋对这对儿女截然不同的态度就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如今又见这对兄妹感情亲厚异乎寻常……
便更为不安了。
再加上后来的□□。
沈莫为了帮妹妹解围,扮作女装引开娱记狗仔的追堵,以致脚踝扭伤。不惜做到如此地步,冯天耀得知后,压抑已久的怒意再也克制不住,在车内拐着弯警告他离沈念远一点,后来更是把一腔怒火发泄在了蔡枭身上。
当晚,沈莫被冯天耀留了下来。而就在沈莫所住客房的隔壁,冯天耀看着G/V,想着沈莫苍白精致的脸,手中那物抖动着到了高/潮。
从这一刻起,他开始正视了自己的性向。
————
其实,这一世冯天耀本是有机会留住沈莫的,哪怕是用残忍的方法将他囚禁在自己身边。
可惜,他犯了两个错。
第一个错,是去宾馆捉奸,在洗手间里将沈莫压在浴缸壁上的时候,
他挺身未能进入,惊慌之下迅速退了开来。
而不是在沈莫痛得瑟瑟发抖时,掐着他的腰,再入一次。让他永远记住这种痛,将他做的下不了床,再用自己所拥有的金钱、权势和地位把他强留在自己身边。
第二个错,则在沈莫躲了大半年,冯天耀费尽心思终于找到了他之后,再次上演。
只是为那“心甘情愿”四个字,动了心……
又一次放走了他。
沈莫坠机身亡的消息传来的的前一刻,冯天耀魂格刚好完全苏醒,灵力也能正常使用了。
他知道了一切,知道了自己的由来,知道了这个世界只是一本小说,也知道了自己所寄宿的这个男主身体过去的所有记忆……也被透析了另一系统——何修,在这个世界的任务指令。
一切都是假的……
但是,没关系,修是真的。
他等着他的心甘情愿。
热气腾腾的蓝山咖啡柔和了冯天耀刀凿般的侧脸,他微仰着头去瞧窗外枝头的麻雀,神色宁静而安详,满怀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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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X月X日,警方在一间书屋破旧狭窄的阁楼里,发现了享誉全球的商业大亨冯天耀的尸体,死时嘴角仍挂着诡异的、扭曲的笑。经调查,基本排除他杀可能。
……
对他们来说,死亡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新的开始,不是么?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尔鸑”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0-01 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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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佞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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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邑县,偌大的衙门府,
卯时刚到,天还未亮,守大门的小衙役便如往日一般裹着厚厚的棉袍绕过两侧便门,在头梆声中请内衙发出大门钥匙,好让住在外头的书吏、衙役们进衙门报到。
雪积得厚厚的一层,踩在上头咯吱作响,小衙役开了门,面向寒冷漆黑的大街搓了搓胳膊,忽觉脑袋顶上有什么东西一点一点地蹭过头皮,下意识提了巡夜灯往上头一照。
“啊啊啊啊!”
一声惊惧到极致的凄厉惨叫骤然响彻了整个衙府,巡夜灯灭,沉沉的夜幕中惟有冷冽的寒风预示着某种不详,风雨欲来……
……
半月后,县城最大酒楼——醉霄楼,迎来了一批奇怪的客人。
清一色素色长袍,斗笠遮面,一行人看着寒酸,出手却阔绰得不得了。店小二收了为首那人打赏的银子,正眉开眼笑地向他们叙述所打听之事,将近日乌邑县发生的种种奇闻异事一一道来,自然少不得添油加醋一番。
“……爷几位外地来的吧?那可算是问对人了,醉霄楼什么地儿?整个乌邑县大大小小的事,还真没几件不从小的这耳朵里过的。”
落座几位中身材瘦削的一位敲了敲桌子,似有些不耐烦,催促道:“说重点。”
那小二讪笑两声,忙道:“客官莫急,就说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采花贼一案……哎,咱乌邑县向来都很太平,却在一年前出了个该死的采花大盗,一个月内接连祸害了好几家清白姑娘。”
说到这儿,那店小二忽地压低声音,不怎么正经地狎笑起来,“就在咱店里还发生过一桩,那女子作男装打扮,生得唇红齿白,煞是好看。入住前一晚小的还未留意,当是个俊俏的小子,结果第二日迟迟不见她退房,受掌柜吩咐进去瞧了瞧……啧啧,就见那床上晕着个妙人,凌乱的青丝压在身下,大红胸衣半掩半开,半裸着白嫩高耸的胸脯……”
“放肆!你这小儿满嘴污言秽语,实在有辱斯文!”
小二话未说完,便有一人拍案而起,勃然大怒。
那店小二自作聪明,特意捡了段活色生香的场面详述,以为这些个客官都爱听,谁料这次竟栽了个跟头,当即捂紧了怀里的碎银,点头哈腰连连赔不是。
那人重重“哼”了一声,复又坐下,一双眼却频频朝当中一人望去,倒像是有些坐立难安了。
那小二也心下怪异,不过讲了个荤段子,却搞得眼前这几位爷或面红耳赤,或勃然大怒,惟有叱骂自己之人目光所及的那位眼观鼻鼻观心,不为所动。
遂好奇地偷眼望去,却因对方戴着斗笠只能瞧见那轮廓优美的下颌,皮肤白净,细致如瓷。
身侧人附到他耳边不知说了什么,男子淡淡地回了句“无妨”,如玉石之声,煞是好听。
“那小的继续,”
这店小二在醉霄楼混了好些年,自然会看人脸色行事,一改轻佻的神情,正色道:“说起来,这采花贼能耐也是不小。即使在衙役们夜夜巡视,官府严加抓捕盘查之下,仍旧顶风作案,且次次得手。这一年,乌邑县的百姓苦不堪言,无奈之下只得早早地将自个儿闺女嫁了出去,生怕被污了清白。”
“此等贼子,竟让其至今逍遥法外,实在天理难容!”其中一人怒道。
“这位爷息怒,那采花贼一案查了许久,虽然不曾有眉目,但老天爷开眼了啊!”那小二不自觉提高了声音,似有些激动,“您可知,就在半月前,这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竟吊死在了衙门口,一夜的风雪后,硬生生被冻成了根冰棍儿……尸体将那当值的小衙役直接吓昏了过去。”
这行人中为首的男人不解道:“官府怎知此人便是那采花大盗?可有其画像?”
小二答道:“那采花贼谨慎得很,受害女子无一人看清他的样貌,之所以断言此人身份,乃是因为其后腰有着古怪的“×”状胎记,结合所有被害女子脸部均被利器划开了同样的伤口来看,实非偶然。”
“单凭这一点就作了断定,未免也太草率了。”
小二正待解释,却注意到那一直正襟危坐的男子也抬头望了过来,斗笠下的脸俊美异常,鼻若悬胆,眸如点漆,竟似画中走出来的谪仙一般。
“这……”那店小二对上男子的视线,语气变得略有些局促气来,又仔细酝酿了一下措辞,生怕唐突了这位翩翩公子,“除却伤口与胎记吻合的因素外,还有一点,这具尸体是个天阉。”
“天阉?!”
众人纷纷目露惊讶之色。
小二解释说:“乌邑县对女子的贞节十分看重,之前小的就听到了一些消息,迷晕后的女子其实并未失身,但脸上的伤痕与尽人皆知的耻辱使得外界无人会信……几位爷,试想,这换了任何一个健全的大老爷们儿,美人在卧,怎么可能把持得住?”
落座的有几位略显尴尬地低咳起来。
小二意识到自己又嘴贱了,忙赔笑道,“但若是个天阉,就再好解释不过了,因自身有疾便施以报复,毁人容貌及名誉。再加上这半个月来,整个乌邑县未发生一起采花案,那尸体是谁不明摆着吗,几位爷说是不?”
又有一人问:“官府可有查明这采花贼的死因?”
“据说那尸体被冻坏了,看不清面目,不过咱县就这么大,这半个月也没听说谁家男人失踪,更无人跑去认领。应该不是本地人,不好查……至于死因,衙门到现在都还没个准话,反正蹊跷的很。”
此人皱了皱眉:“那……这案子就这么搁着?”
“爷您想,这采花贼身份已经算是确凿了,死因衙门不说,其实咱老百姓也能猜出个一二……无非是作案时露了马脚被某位义士所杀。”
“此人本可直接将那尸体就地处理,却偏偏大费周章将其扒光衣服公然吊在衙门府,弄得这采花贼不能人道一事尽人皆知,不过是想多多少少能挽回那些个被这采花贼所害女子的名节……如此义士,这案子若追究下去,恐怕难免会为其带来麻烦。”
众人认同地点了点头。
“想不到你这普普通通的小二竟也有如此思虑,实属难得。”那相貌俊美的男子微微一笑,眸光深邃:“不过不知除了这个案子,乌邑县是否还有其他异常?”
“不错,”沉浸在采花贼一案中的众人经他提醒,立刻反应过来,“比如,有没有什么稀罕玩意儿流进乌邑县?或者有没有见过什么装束奇怪,行事诡异的人?”
“这个,小的就不知道了。”店小二挠了挠头,“这得找何府的人打听,流经乌邑县的稀罕玩意儿肯定都是要从何老爷手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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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府?”
那店小二见这几人纷纷将目光投了过来,仔细地解释道:“几位爷有所不知,这何玄令何老爷可是咱乌邑县最有钱的主,早年靠贩盐发家,为人慷慨,人脉广布,就连知县老爷见了他都得礼让三分。”
“这何老爷平生痴迷于各种珍贵玩物,在乌邑县,但凡想找他办事或说情,大多会搜罗些稀罕玩意儿以示诚意。”
那为首之人心下一动,忙打听道:“我等正欲前去拜访,敢问这何府所在何处?”
小二回道:“出了醉霄楼,沿着通衢大道一路往南,约莫百十步,上书“何府”便是。”
男人闻言有了主意,遂打发了店小二,取下斗笠和那俊美异常的男子低声交谈起来,其余几人面色肃然,团坐在侧。那店小二走出老远后,掏出怀里碎银掂了掂,得意一笑,转身便上了二楼看台处的雅座。
整个醉霄楼,此处视野最阔,一楼大厅的情境尽收眼底,这会儿,那紫檀雕纹屏背椅上正懒懒地仰着个人,小二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恭敬道:
“少爷,事儿已经按您吩咐地办好了。”
那人披着一袭狐白裘,乌发用碧绿簪高高束起,眉眼慵懒中透着贵气,算不上有多俊美,却偏偏让人见之难忘。
此人,正是来到这个世界已有大半月的何修。
说来也巧,他这回寄宿的身体原名也叫何修,为富商何玄令唯一的嫡子,生活上更是锦衣玉食、穷奢极侈,待遇绝对不输上辈子的沈莫。何修本该十分满足,可待他使用灵力读取了原主记忆之后,那心里头顿时跟爬满了虱子似的,既恶心又惊悸,说不出的难堪滋味儿。
任谁发现自己一夕之间变成个禽兽不如的“强/奸犯”,恐怕都不好受。而这何玄令之子,正是乌邑县人人得而诛之的采花贼!
因轻功了得,又善通药理,这个样貌堂堂的富家子弟一年来迷晕良家女子共一十八人,毁其容,扒其衣,昭示于众,无一次失手。
整个案子呢,说白了,其实就是个神经病的犯罪史,作案动机也是令人唏嘘不已。
原主小时候倒也可怜,他的嫡母曾氏是何玄令贩盐发家之前便娶过门的糟糠之妻,有轻微的神经衰弱,不刺激就没事,不过模样身段那都没得挑。
夫妻两人原本十分恩爱,可嫡子十岁生辰过后那曾氏的身体便没从前那么好了,加上何玄令贩盐发了家,身价不比往日,自然而然动了纳妾的心思。
那曾氏也是个可怜人,白日温顺地帮衬着安排纳妾事宜,夜里却是以泪洗面,其后还小产了一次,神经衰弱变得严重起来,何玄令见其状如疯癫,美貌不再,日益嫌恶起来。其后更是将其拘于后院,恐家丑外扬。
年幼记事的嫡子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无能为力,只能时不时偷偷溜去看望母亲,与其说说话。可曾氏那会儿心智有障,时好时坏,正常的时候就抱抱亲亲他,温柔和蔼,等发起疯来就把他看成那几房新妾,掐挠抓咬,口吐恶言,清醒了复又抱着伤痕累累的嫡子大哭。
长久下来,原主对其父亲及其后院那些个娇妾们自然恨上了,心疼母亲之余又自学了药理和防身之术,曾氏的命被他续了几年,可惜去年冬天的时候还是没熬过去,死了。
何玄令对她的那些感情早就被她的疯癫消磨殆尽,看都没过来看一眼,就直接发丧了,那些个新妾们更是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在哀痛丧母的嫡子面前晃来晃去。
于是,好端端一个孝子就这么被逼得黑化了。
他先是药得父亲不能人道,又使毒将府里新妾弄得面容溃烂。也该是何玄令命定,这么些个娇妾几年来竟无一人留个一儿半女,何玄令虽疑嫡子所为,却知是自己薄情在先,也不得不装作不知以维持何府父子明面上和谐。
如果就这么小心地伺候着,原主冲天的怨愤不定也就慢慢消了,可偏偏这何玄令在乌邑县地位不一般,那些个来找他办事的就动起了歪脑筋,自作聪明地让自己女儿使了一出“美人计。”
那美人也是个有心计的,哪儿看得上何玄令这老头子,竟半夜偷摸进了嫡子“何修”的房。
那混乱的一夜使得原主彻底扭曲了,恨意的矛头瞬间指向了乌邑县所有女子,将年轻貌美的女人个个视作毒蝎。他作案的本意只是毁了这些个“害人的狐狸精”的容貌以泄愤,却被误认为是采花贼,倒也遂了他的意,他倒要看看这些个女人名誉尽毁后如何去勾引男人!
后来……也就是半月前,就在这采花贼即将得手一十九人的那个圆月之夜,何修穿了过来。
他恢复意识的时候手里正握着锋利是匕首,眼前是一具几乎一丝/不挂的女体,他脑子当场就懵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装束诡异的夜行衣,还以为传到了奸/杀案现场。
何修哆嗦着爪子去探了探女子的鼻息,感觉有气儿,顿时松了口气。
直觉此地不宜久留,于是收了匕首从女子闺房一侧敞开的窗户跃了出去,可能原主身体的本能还在,他腾空的时候感觉身体很轻,似乎体内有股气撑着。
总之速度很快、姿势很帅,除了落地的时候发生了小意外,一个没稳住摔了个狗吃屎,引发的动静还差点引起敲梆更夫的注意,其他环节简直给满分。
事实证明,采花贼一职任重而道远,确实不大适合他。
那怎么办?
原主搞得整个乌邑县人心惶惶,采花贼一日不落网,恐怕那些个清白姑娘一日不得安睡,他,没办法,只能找个替死鬼了。
那衙门府被吊起来的裸/尸便是何修所为,何府家财万贯,何修想要寻一具新死入葬的天阉并做些手脚倒不是很难,虽说死者为大,不过此举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此一来既能稳定人心,也是对那些容貌被毁女子多多少少的补偿。
比其容貌,在乌邑县人看来,贞节显然更为重要,若只是破相而未失身,尚有被人求娶为正妻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