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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寒霄完本——by李无良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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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续这样我只能化作厉鬼然后灰飞烟灭,你是个大人了,别幼稚好不好?”
苏予临对他的话恍若未闻,自顾自摆好点心,对他道:“你平日最喜欢2 吃翡翠虾饺,我令御厨多做了点,你来尝尝?”
安世镜对他的反映很失望,愤怒地大喊道:“我尝不到!我现在是个鬼,我已经死了!”
游魂的轰然动怒,桌上的菜肴悉数摔在了地上,一个个小巧珍贵的点心粘上了灰。
苏予临眉头一皱,与安世镜对视,嘴角颤抖了几下还是没有开口。
还是安世镜先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我们不会有结果了,我已经死了……”
“死了。”
次日,苏予临再去时,红亭里没有了那个人的身影。他呆愣了一会儿,再次将带来的点心摆好,然后在那里发了一下午的呆。
第三日,第四日……一连半个月,他都没再见过安世镜。
道士说亭子里的魂魄投胎去了,苏予临不置可否,只是一日又一日地到这儿消磨时光。
不知到底过了多久,他终于不再来了。
然后太子娶了相府小姐做太子妃。
然后太子登基了,变成了皇上。
皇上有了小皇子小公主,个个白白嫩嫩好不可爱。
皇上将江山治理得极好,百姓又迎来了一个太平盛世,街头巷尾歌功颂德声不绝于耳。
游魂全都看在眼里,欣慰非常。
☆、长相思(3)
次日黄昏时,沈宵提一把油纸伞缓缓踱至红亭。到了亭中,他将伞撑开放在桌上,于是桌上盛开了一朵纯白的花。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骤然出现在空中——若观察得仔细,能发现恰是在伞面笼罩的范围内——它自然流畅地搭上伞柄,一握一斜,白伞便立了起来,将大片的阴影投在那个鲜衣少年身上。
安世镜面无表情,不是冷漠,而是平静。
他朝沈宵一笑一顿首,道:“走吧。”
光和宫的大门被推开,一位青年挟暮光走进,然后轻掩门扉。
苏予临在床上听到了那些声音,所以他紧张得闭上了眼。他还听到了他逐渐变得清晰的脚步声,甚至听到了他走到屋前的时步子的停顿。但实际上一抹没有实质的魂魄走路是不会发出声音的。但安世镜也确实停了一会儿。
似乎是过了一辈子那么久,安世镜终于走到了他床前。于是房间里仅存的脚步声也消失了,只剩下一片静谧。
时隔这么多年,两双眼睛终于再次对视,却不似当年只含情脉脉。
苏予临一夜辗转反侧,反复在脑海中演习这次相遇,然而直至晨光熹微他也没能确认他该用那句话来开场。
他本想笑着打个趣说“你还这么年轻,我却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可这并不是一个恰当的笑话,他的年轻归功于停滞了他的时间的死亡,而他们阴阳两隔也源于同样的东西。
他曾爱他如翻涌洪流,激增猛涨之际被死亡的堤岸拦住,此后水流虽未干涸却也被迫平静。如今他又出现在自己面前,安静了数十年的水面再次汹涌起来,却依旧无法越过那道墙。他们两个所有浓烈的爱意都隔着死亡。
他也想向他邀功,说你看你不在的时候我是活得多么认真,我没有一蹶不振,我娶妻生子,经纬天下,他们夸我是明君,我的名字在史册上会留下光鲜的一笔。可是他说不出口,其实他过得没那么好,长久以来他都活在悲痛之中,只不过一想到他可能还在看着他他就不敢表现出来。他在看着他,所以他要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不让他失望。
当年他为了让自己走出去故意不见他,他又怎么能辜负他。
两相对视,没有只字片语,却胜过千言万语。
似乎就在这难以言说的相望间,两人又并肩度过了一辈子,挽回了那段失落的光阴。
苏予临突然笑了起来,笑声出便老泪纵横,泪水顺着脸上那道道深刻的沟壑流淌。
“下辈子……你投做个女娃儿,嫁予我吧。”
安世镜见景也十分悲戚,但总归强笑着,闻言反驳道:“呸,怎么不是你去?”
苏予临一吹胡子:“我不管,我去地府去的早你一步,定是要先投胎,我投了男胎,你就只能投女胎了。”
见他这么老了还似孩童一般耍无赖,安世镜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苏予临见他笑也笑,两人一同哈哈大笑,竟似当年月下把酒言欢。
笑声渐止,苏予临紧紧握住安世镜的手。
安世镜心念微动,将另一只手也贴上去。
苏予临的面容更加苍老虚弱了,眸光也不似安世镜刚进门时看到那般明亮。此时他已经卸下了一切,无论是天下重任还是皇家威严都跟这个将油尽灯枯的老人没有关系了,他眼中心中只剩下他,只剩下疲惫与满足。
“世镜。”
他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语气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胆怯又无助。
安世镜大概也是感应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悲色,他应道:“我在呢。”
苏予临听到他的回答很是满意,舒服地又叫了一声:“世镜。”
“嗯,我在。”
“世镜……”
他最后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却遍布柔情,绵长的尾音渐弱,随着它的完全消失,那与安世镜紧紧相握的手掌终于无力地松开。
安世镜试图抓住它不让它就这样垂落,却没有成功,于是他痛苦地哭了出来。
夜色浓厚,整座皇宫内都燃起了火烛,橘红色的光焰摇曳生姿,好不漂亮。
与此同时,一只孤独苍老的蜡烛,终于燃尽了它最后一点烛芯,泯灭在时光中。
太上皇苏予临,崩。
……
……
安世镜又为苏予临守了三天的灵,直到他入殡以后他才前去轮回。
苏子煜今日没能进茶铺见到沈宵,也不气馁,回府之后又在书房临了一天的字帖,直到深夜才回房休息。
沐浴之后,他熄了灯准备上床睡觉,不料就在屋内陷入黑暗之际,凭空一对藕臂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体会着身后之人熟悉的味道,苏子煜先是一愣,然后会心一笑。
“我设想了很久今日你会送我什么当作礼物,没想到你要把自己送给我。”
苏子煜转身吻住那日思夜想的柔软唇瓣,饥渴如久旱逢甘霖。
“我很欢喜。”
黑暗之中,沈宵眼波微动,似有水光。
☆、相见欢(1)
传闻冥灵木在天地初开之时便存在世界上,天长地久滋生出独有的神性,于六界之外自成一小世界,远离六界纷争。冥灵族是绝对的中立,对于他们,不管是神是魔都要礼让。
冥灵木几乎寿与天齐,若勤勉修法,日后必定拥有一批法力震慑天地的老怪物。不过这一族向来心境平和淡泊,不喜杀伐之功,代代只传一些疗伤用的功法——也幸得他们不好杀伐,不然这样一个天生灵性又寿命悠久的种族,其他六界定然容不下他繁衍的。
总之,无数年岁演化之后,冥灵木竟然衍生出了治病救人的功效,单闻叶香便能神清气爽,树果还能医死人活白骨。
不过这些都只记载在人间的志怪书籍里,究竟是不是真的,也无人能探识。
别说是世人,就连天上的神仙都不清楚。
这些传闻终究在神魔大战中被证实了。魔王兵败之后奄奄一息躲入冥灵界,不过数日便又生龙活虎地走了出来,重振旗鼓与天帝再度厮杀,威势不减当年鼎盛时期。
这不仅是飘渺传闻第一次被印证,也是冥灵木族第一次表态。
冥灵木站在魔族一边。
此后魔族大败,冥灵一族又为魔族提供避难所,令魔族余孽不得伏诛。天帝终于发怒,降下天罚。
那场天罚持续了九天九夜,无数法力浅薄的树灵都被劈得魂飞魄散。而族中的老辈们为了保护后代,一齐以生命为祭撑开□□,最后也命丧雷鸣之中。
此后冥灵后代五百年一小雷劫,一千年一大雷劫,花不得开,果不得结。
老辈皆丧,新生代又得不到充足的时间成长,曾经清幽雅致如仙境的一界也化作遍地焦土,冥灵一族至此凋敝。
沈宵现在是这片山头的山大王。
说他是大王其实他是拒绝的,只不过他年岁最大,法力也比其他同族高上那么一点点,逢年过劫还能替山头挡一挡,所以林子里的其他树都尊称他为大王。
这么听起来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什么。天帝毕竟不敢承受灭族的杀孽,此后的雷劫威力都不大,只是欺负残存的树灵年岁都不大,难熬一些,只要勤修抗雷大法,过个五六百年自保不是问题。
再者,沈宵的法力也不是自己勤修苦练得来的。说来惭愧,当初九天天劫过后,他油尽灯枯的老母将毕生修为都渡给了不足百岁的他,只为他将来能在雷劫之下苟延残喘。
沈母临终之际只觉得之后的雷劫也必然也得那般声势,搞的沈宵第一次面对雷劫也紧张兮兮的。当雷霆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并没有预想那般疼痛,自己甚至有余力帮旁边的朋友们承担。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传说中的冥灵树,孤傲立于山巅那根又高又直的——
避雷针。
避雷针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沈宵在心里暗自夸奖了自已一番。
这一天避雷针如往常一样哼着小曲晒着太阳,遥望山上成片成片青翠欲滴的冥灵木,感慨我族后辈日益兴旺,复族大业指日可待。
沈宵斜跨在自己的一条侧枝上,手里拿着的是隔壁小王写的话本——树灵除了每天努力茁壮成长以外,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这位小王就梦想成为冥灵界畅销书作家,并迎娶树花小红——他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看得多了便颇觉得自己肚子里有些墨水,远近的话本都要抢过来评一评,不过最终也真都能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就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寻常又清闲,本应也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迅速流逝。
不过某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骤然打破了一千多年的寻常。
回头说道那沈宵正好端端看着话本,只听身后的枝叶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数不清的叶子随着声响哗哗落下,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侥幸留在树上的叶子惊恐不安地抖动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沈宵眉一扬,翻身跳下树去查看,待走近了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竟然是一条通体乌黑的龙!
冥灵界由于雷劫的缘故,物种稀少——不是被雷劈死了,就是举家移民了——曾经神兽奔飞、珍鸟乘瑞的景象只能在书卷内回味。而如今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出现在眼前,沈宵心中自然惊喜难自收。
如果非要做一个比喻便于理解的话,大概就是某地人民见到大熊猫时的感觉。
遍体鳞伤的黑龙在地上不住地翻滚着,看上去十分痛苦。覆盖在他身上的树叶随着他的挪动滚落在地,与大地相融。
沈宵见他难受的模样心中一阵怜惜,想也不想便招来条树枝——那树枝前端盘绕,裹着一个形貌古怪的果子,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冥灵神果了。
手中接过神果,沈宵心中又有些犹豫。
神龙固然珍贵,但也不值得自己付出这样的代价相救。
黑龙渐渐虚弱地没有力气再滚动,安静地躺在那儿,就像个乖孩子,如果不是看它的爪子还在颤抖,简直像是已经死去。
沈宵在心底叹息一声,暗道,天大地大,今日你却好死不死落在我面前,那便是我们之间有缘。天注定要我救你,我自然不能违抗天意。
他从那果子上小心翼翼地剜出一小块,绕到龙的头部,掰开它的嘴投入其中。黑龙感觉到了口中之物清新的气息和极强的药力,下意识地吞咽了下去,然后如溺水之人终于攀上浮木般吐出了一口气。
看他那般狼吞虎咽的模样,沈宵不由得心疼地皱起了眉。
服下那一小块神果,黑龙绷紧的身躯逐渐放松下来。道道白光从它皮肤表面迸射出,在光芒掩映之下,黑龙急速缩小变成一条蜷缩起来的小蛇。
沈宵看着地上小小的一条,紧张又兴奋地眨眨眼。他在旁边观望许久才下定决心,颤抖得伸出手指去戳。
——很柔软。
☆、相见欢(2)
沈宵救下青虫当然不是因为突然善心大发,而是因为,他觉得有一条龙当自己的宠物很酷。
人间帝王有冠冕黄袍,只要穿戴上便威严霸气,举世无双。身为整个山有最具权势地位的树,他自然也需要一些配得上自己身份地位的东西来装点自己。
而一条黑龙——别说是在现在青黄不接的冥灵界,试问整个世界,又有几个人能得到呢?
人有虚荣心,树也不差。于是第二天沈宵便美滋滋地带着小黑龙走亲访友去炫耀了,罔顾它伤势未愈、还在休眠调整。众树一见,果然哗然,沈宵欣喜,来日复游访之。
一连半月,沈宵日日带着小龙到处转。起初大家都觉得新奇惊喜,时日长了便只觉乏味,又不好拂了沈宵面子,只好强颜欢笑。沈宵心知肚明他们不乐意自己再去,他其实也没了滋味,便放弃了这个好不容易找到的消磨闲余时光的乐子。被宠幸一时的小黑龙被他随意放在树根下,他自己又爬回树干看话本去了。
树众乏味,沈宵乏味,龙似乎也乏味了,想换点新花样,于是它醒了,于是第二天沈宵醒来,在树下见到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
男孩约摸十二三岁,眉眼清秀俊朗,眉宇间带着几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沉稳气质,配着那稚嫩容颜更填几分独特的可爱劲儿,十分讨沈宵喜欢。
沈宵醒时他正靠着树干翻阅掉在地上的话本,不知是翻到了什么内容,双眉一拧。
沈宵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脸蛋上飞升的红霞,在心里大声笑了起来。
男孩神情不悦地悄悄将话本放回原处,起身时不经意抬头看见了一脸坏笑的沈宵。于是沈宵脸上的笑立刻变成困顿于迷蒙,还伸了个懒腰以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见了他,佯装惊奇。
沈宵下了树,转着圈打量他一番,啧啧感慨:“奇了,没想到一条大小黑蛇化作人形能这么好看!”
小男孩眉头一皱:“你说我是蛇?”
沈宵有意逗他,疑道:“难不成你是一条虫子?”
小男孩张口欲言,想了想又懒得解释了,解释了他也不见得听懂,何必欺凌乡下树见识短。
方才沈宵未醒时他已观望过周围的环境与灵气波动,大抵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是什么地方,也猜到是这个年轻男子救了自己一命。自己身中奇毒,又被从云端打落受重伤,若不是服用了被尊为至尊灵药的冥灵树果,恐怕必定一命呜呼。
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他可以饶恕他把自己当成低等生物。
他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将双手背在后面。
“我叫苏子煜。”
……
……
苏子煜本来以为沈宵是个蒙昧无知的愚人,相处下来却不禁感慨此人学识广茂,无论谈到什么都头头是道,针对事物的见解也独具一格、引人深思。他喜欢同这个人谈话,如同直接用心交流,不需多少言语便能互相通达,渐渐只觉得高山流水,相逢恨晚。
沈宵的感觉不如他真切,但也是欣赏这种交流过程的。他喜欢听他讲这个世界外面发生的事,那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却确实存在,但他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事。
苏子煜同沈宵一同生活了五年,期间形形□□,不一一道来。五年以来,日子虽然平淡,但不乏喜乐,二人都乐在其中。沈宵本以为他会带着小跟宠稳稳当当过一辈子,却不想有一天他会不告而别。
那一天沈宵醒来没看见苏子煜,只道是孩子贪玩去哪儿戏耍了——虽然这个山头也没有什么值得戏耍的东西——可他在树下等了一天依然没见苏子煜回来。他意识到发生什么了,又安慰自己不要胡思乱想,继续苦等……一个月过后,他终于确定那个大概是因为青春叛逆所以每天故意装作成熟端庄的小不点再也不会回来了。
朝夕相处,一时间身边不见了他的踪影,沈宵有些失落和无助。
他用了十秒钟安慰自己,孤苦伶仃过了这么些年了,只不过是再回到过去的生活,没什么难适应的。他以后就如往常一样,看看小同志们写的新话本,帮邻里调节一下婆媳关系,闲的没事还能教给后辈一些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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