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师 番外篇完本——by薇诺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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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过非洲,那里的人非常尊敬医生,哪怕是与‘拯救性命’毫不相干的整形医生。”迟傥笑了笑,夜色中的一双眼眸灼灼发光,“我的专长是人脸与五官,但是有次却帮助一个请不起医生的乌干达女人接生过一个孩子,剪断脐带的时候血液溅了我一脸,那只肉团子在我手掌慢慢蠕动,带来的触感非常奇妙。”
“你是在那里晒出的这身肤色吗?挺不错的。”转头向身旁的男人投去一瞥,“为什么当时会选择去非洲?”
“那阵子我非常沮丧,只觉被一只无形的手牵扯,无论怎么挣扎都不得要领。将所有的积蓄挥霍一空,揣着仅剩的钱逃去那里。”微眯眼眸,似回忆了一番,“阳光铺天盖地,我赤身裸体地躺在一片全然陌生的宽广原野,看见蜥蜴爬上我的手背。不知这么过了多久忽而恍然大悟,决定回国。”
“不是因为有伤风化,被撵回来的?”反倒还有开玩笑的心情。
“非洲大陆是块好地方,你该去看看。”顿上一顿,又露出一个温暖笑容,“至少,那里不会‘冷’。”
殷之纯再没有说话,一张俊美非常的脸忽明忽灭于半轮月亮的皎皎光线。
待穿过一片茂密树林,视野陡然明阔。
已经到了。
※ ※ ※
这不是做爱,这只是性交。过程非常暴力,迟傥还来不及反感一个同性的贴身靠近,作势要吻自己的男人已猝然一拳挥向他的胃部,胃酸立马涌向喉间。
踉跄地退了一步,殷之纯又揪起他的衣领,重重将他抵在了浴室的镜子上,出人意料地把脸凑向他的唇边,烙下一个滚烫的长吻。摇滚偶像的香水带有一股酒精和血液混织的奇异味道,伴随那具躯体本身具有的恬淡香草气息,一齐轻轻扑向他的脸。
缠绵而柔软,饱含着翻山越岭的苦楚与久旱甘霖的甜蜜。
正当迟傥讶异于这个来自同性的吻是如此迷醉人心、让人甘愿为其生死之时,殷之纯忽然狠狠咬了他的舌头,继而用力吮吸他的血液,就像一只饥饿经年的吸血鬼。
满嘴湿腻的腥甜,怀疑舌头就要断了。
终于忍不住挥了对方一拳。用手擦掉嘴角的一点血迹,更高更强壮的男人在接下来的暴力对峙中明显占了优势,他一抬手就将殷之纯按在了早已放满一池热水的浴缸里。“并非所有色彩艳丽的蛇都有剧毒,有些只是用夸张的颜色来掩藏自己的怯懦,伪装自己强大而不可侵犯。”迟傥的手在他的脸上胡乱地抹着,“所以,为什么不先洗洗你的脸呢?”
男人手臂的力量让所有的反抗都徒劳无用。整张脸没于水中,简单地挣扎几下就不再有动静。
松开了手。
白色衬衣被水浸泡得膨胀开来,埋首于水中的半截身体,微微张开两臂悬浮着。
“殷之纯?” 迟傥稍稍有些慌了,赶忙把他从水里捞出来,平置于地板上。
阖着眼眸,沾湿了的黑发贴服前额,脸庞美丽纯真,发出新月照耀远山脊线的光芒,并且愈来愈亮。一类“于心不忍”的感情莫名潆绕不去。眼妆已经洗净了,原来不是那些极难卸除的化妆品,倒是一种遇水即溶的颜料。可以想见,这个人前始终以浓重的烟熏眼妆伪装自己的男人,是永远不可以哭的。
那样会让他像个小丑。
湿透的少年看上去像是躺于渡轮的甲板。经历了漂洋过海的风浪,倦得极了,所以睡了去。
整个世界相形见拙。
迟傥以手探向他的鼻息,结果发现对方已经没有了呼吸。
“殷、殷之纯!”不由大惊:居然就这么死了?立马为他做心肺复苏,还未伸手按上对方的胸口,那个似已溺水的男人忽然一瞥唇角,睁开了眼睛——一个孩童般顽劣而狡黠的美丽笑容绽放在唇边。迟傥瞬间恍惚非常,听见身下的人贴近自己的耳畔,柔声说着,“You saved me,stranger.”
当自己毫无防备的腹部遭受一脚重踹时,方才明白过来,完全地受骗了。
脏腑俱破般的巨大痛感随之而来。
一时的掉以轻心让身材的优势顷刻丧失殆尽,迟傥苦于招架时无意间触摸到了那条坠于心口的项链——明显看见殷之纯很不自然地颤了一下。
“看来,这东西对你来说真的很重要。”英俊男人挑眉一笑,一个用力就扯断了对方脖子上的人骨项链——
“还给我!”
迅速起身跑向阳台,一个甩手动作后掉回过脸,朝对方摊了摊空空如也的双手。以拇指一指身后,轻描淡写地挑起一侧唇角,“扔了。”
二楼阳台下是一个栽满植物的花园,高大乔木,葱郁密集。结果迟傥发现,殷之纯疯了似的扑向阳台,竟要翻身跳下。
“你疯了吗?!”将他一把抱个满怀,“不过是一条链子,值得你这样?!”
“把它还给我……还给我……”如同一下摘掉了阴冷可怖的假面,一刹抽离了所有的狂暴与不羁,殷之纯低下头,伸手扶向身前男人的肩膀,然后慢慢倚靠他的身体跪倒在地。如个无助的稚子蜷于他的怀中,将脸枕于那个温暖而略显粗糙的掌心。一边抓起他的手指放于唇边小心亲吻,一边喃喃自语般地乞求,“求你……把它还给我……”
乌黑的头发盖住眼帘,仍能看见眼泪滑落苍白面颊,沿着尖削下颌掉了下来。
打湿了他的手指。
感受到自己的指尖被一个温润的口腔温柔包裹,舌尖轻舔,牙齿轻咬。漆黑的夜晚藏在鹅黄的灯光背后寂寥无声,迟傥这才知道这个风光无限的摇滚偶像是有多瘦,他埋脸于自己的怀中就像没有重量。
“把它还给我……求你……”
一阵沉默。
以自己温暖干燥的掌心轻轻覆盖上4 那潮湿冰凉的眼睑,任那条人骨项链绕于手指,滑落另一只手的掌间。
“我没有扔掉它。”不再窥探他的悲伤,迟傥挪过脸,阖眸叹出一口气,“还给你。”
“该是多愚蠢……”手指慢慢触上链子,旋即牢牢攥紧。殷之纯忽而从遮掩眼眸的乌黑额发中仰起脸,一个与先里极为相似的笑容,又美又冰冷,“才会对‘鳄鱼的眼泪’一再信以为真……”
被人极为用力地往外一推。
英俊男人一脸不可置信至极的愕然,瞠大双眼。尚来不及反应,整个人就跌出了二楼阳台。
第16章 鳄鱼会不会哭(2)
戚露露俨然已以“迟夫人”自居,可迟傥根本连她的名字都没记住。他对这个漂亮护士的兴趣仅限于肉体,女人卖弄风情的搔首弄姿,透着一股子人工雕饰的做作和廉价的香水味。她自作主张,提议让谢罗彬回医院主持大局,可对方却以五万元尚未还清为由加以拒绝。
“给他准备一副拐杖,”难得逍遥的谢医生在电话里说,“既然手没有受伤,总有办法做手术的。”
※ ※ ※
“你是谁?”迟傥从一身的伤痛中强将身子撑了起来,视线投向病房门口,“如果你是殷之纯,麻烦请滚出去。”
一个女护士听见了这个名字朝这里投来了目光。
走进门来的年轻人一身灰色连帽衫,苍白的面孔隐藏在帽檐掷下的阴影之后。他将手指竖于唇边,微笑着摇了摇头。
然后就自说自话地坐在了自己的床边。
翻了对方一个白眼,忿然躺下,拿起一只枕头盖在了自己的脸上。
没过一会儿,他听见殷之纯和同住一病房的男人相聊甚欢。一个有心脏瓣膜病的中年男人,满脸横肉,身材像鼓胀的气球。靠“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工作”的计程车生意独自抚养女儿,诸事不顺的日子给了这位司机先生暴戾的大嗓门和永无休止的抱怨。
“这家伙简直是个疯子、变态、神经病!”看见电视新闻,他忍不住破口大骂,“可我的女儿爱他爱得死去活来。要不是我的妻子过早地撒手而去,我也不会把她宠得那么无法无天,让她把所有的精力投给这么一个畸形儿!”
电视新闻又在播出这个摇滚偶像的“惊世之举”,砸毁了一辆世上所剩无几的古董车又将其当街焚烧殆尽。他似乎知道记者偷偷隐藏的摄影机在哪里,朝摄像镜头桀然一笑,甩手掷去一个燃着焦油的火把。新闻报道的最后一个镜头凝固在一片焦黑之中。
似乎隐隐能闻到烧灼的味道。
“是啊,他太疯了。”殷之纯将椅子往那个中年男人的病床处靠了靠,饶有兴致地和他一起批判及唾弃起这个不可能更红的摇滚偶像。
“是吧,你也这么觉得?”中年男人瞥了一眼这个以帽子掩住半张脸的年轻人,如遇知己般目露赞许神采。很是心疼地嚷出一声,“那车已经很少见了。妈的。”
“1960年版Coupe DeVille,绝无仅有的粉红色,依然敏捷如同刚出厂,百公里加速仅要10秒。”年轻人孩子气地嘟了嘟嘴,“它的上一任收藏者是摇滚界的鼻祖,猫王普莱斯利。”
“那他为什么要焚毁这辆车?!愤世嫉俗?向乐迷宣战?还是,借此抢夺摇滚界的王冠?”
“Maybe,”连帽衫男人轻轻一耸肩膀,“just for fun.”
“前天我答应女儿替她去殷之纯的签售现场——天知道这种垃圾她已经有了一堆。”中年男人一撇嘴,“那是真正的万人空巷人山人海,一群疯狂的男孩女孩把我裹夹成三明治中的培根肉。明明是冬天,却叫人汗如雨下。我不顾生意,在闷热得要窒息的环境里等了他五个小时。”
“所以,你拿到亲笔签名了?”迟傥重又坐起身,对那个中年男人说。
“不,没有。那个该死的混蛋才露脸五分钟就匆匆而去。结果苦候了几个小时的年轻人们开始愤怒地尖叫与彼此推搡,场面完全失控了,”那张敦厚肥胖的面孔露出骇色,似心有余悸地说,“至少二十个人因为踩踏受伤而住进了医院。其中就他妈包括我!”
病床柜子上摆置着一张唱片。
听到这里的连帽衫男人淡淡笑了起来,“殷之纯的签名我可以模仿得很像。”他说,“没人辨得出真假。”
女儿即将来医院探望自己,中年男人决定死马当活马医。他拿出钢笔让对方在病历卡上稍作练习。
“不不不,‘纯’的那个最后一勾应该写得更花哨一点。”拿起病历,眯起眼睛仔细甄别了一下,边摇头边啧啧赞叹,“肯定练过一万遍,那家伙的字真是难以仿摹的漂亮!”
“这样呢?”按照对方的要求重新签了一个,毕恭毕敬,彬彬有礼。
签了七八个左右,中年男人终于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好吧,还能怎么办呢?勉强有八分像了。”
“也许今后我可以靠模仿他的签名讨生计。毕竟——”年轻人措辞客气,好像随时都会躬身行礼,一口一个“您”。若有似无轻翘的唇角,显得可爱、稚气而又温文尔雅。“男孩女孩,人人都爱那个灾殃似的殷之纯。”
“妈的!你说的是对的!他就是灾殃、渣滓、败类!”胖胖的计程车司机抖擞肥肉,酣畅淋漓地宣泄了自己的负面情绪后,对身旁的年轻人露出一个和蔼的、父亲般的笑容,“那家伙和你该是一个年纪,却远没有你那么讨人喜欢。”拍拍对方的肩膀,更为慈眉善目地补上一句,“你是一个很棒的小伙子。”
不由得悄悄瞥了得了褒扬后微微垂首的殷之纯好多眼,即使看不见那双眼睛,也想矩细靡遗地寻索着他面部表情的变化。但迟傥发现,对方始终没有看自己。
他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好开心。
※ ※ ※
“爸爸!”中年男人的女儿,那个刚刚迈入高中的女孩风风火火闯进了病房。殷之纯重又坐回迟傥身畔,拉了拉帽子,将脸往帽檐后努力藏了藏。
既然怕被人认出,干嘛还到处乱跑?笑了笑,一抬手,将躲在灰色帽子下的脑袋按在了自己的腿上。看见对方以一个很服顺的午睡般的姿势伏在那里,迟傥回头对满面愕然的中年男人说,“我弟弟,累趴了。”
并不惧怕因此惹上“同性相恋”的闲言蜚语,但多少不愿让这本就声名狼藉的摇滚偶像雪上加霜。
那个夜晚他瑟缩在他怀里,眼泪流淌成河,触动了他难以解释的怜悯之心。
单亲家庭长大的女孩朝那个伏于病床边的背影瞟去一眼,依稀觉得有些眼熟。不过她甚至无暇顾及父亲的伤势,一张口就是:“殷之纯的签名呢?”
接过唱片,女孩眯起眼睛,以一种古怪的神态仔细地看着专辑上的那三个漂亮的古典花体字。
唯恐马上就要露陷儿,胖男人早已吓得魂不附体。家里,四面墙壁都是这个男人的海报以及照片,他的女儿可以轻而易举地从厚厚一叠唱片里找出一张告诉你说,只有这张是殷之纯亲笔签的,其余的都是由乐队的贝斯手模仿冒充的。
“爸爸!”缄默良久,回过魂来的女孩激动得浑身颤抖,“这……真的是殷之纯的亲笔字迹啊!”
吁出一口气,朝迟傥悄悄竖起大拇指,意思是你弟弟真行!
“有那么多人可以喜欢,你为什么偏偏喜欢他?”中年男人似乎还为那辆被无辜砸烂焚毁的古董车耿耿于怀。
“别的偶像都是流于俗套的修辞,只有他的美浑然天成。他的声线没有疆域,可以直接掀起骇浪让船只触礁,也可以化为妖娆的海妖让水手心甘情愿葬身海底。他是撒旦,却诞生于伯利恒的马厩;他是冷酷的祭司,也是献祭的羔羊……你们这些庸俗的人决不会懂——”
“这并不难懂。”迟傥突然插口,“简单明了地说,他就是个……怪胎吧?”
伏在他膝盖上装睡的殷之纯,发出响亮而放肆的笑声。
中年男人的高中生女儿依然手足并用地抒发着对摇滚偶像的拳拳爱意,而她那个肥胖粗鲁的父亲则一直骂骂咧咧低声诅咒,两个人彼此抱怨彼此搀扶,搭伴离开病房去用餐。
殷之纯坐直身体,“记得,你还欠我一晚。”
“忘不了。”
“今天先还我一点利息。”仰起脸,轻启红唇,“吻我一下吧,我知道你想。”
这人居然忘了两人之间的过节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来索要亲吻!骨折多处,浑身都疼,自己简直就是辆已经散了架的帆车。“殷之纯,”迟傥压低了声音唤了一声对方的名字,却没好气地说,“你人格分裂吗?”
殷之纯看了看他,摇了摇头,“三天前的夜里,你像只甲虫一样从二楼阳台掉了下去。我推的。”
“那么说你是猫了?挠人一脸血,又过来轻蹭示好?”摘去他的帽子,伸出双手捧起他的脸颊,将那稍长的乌黑额发从眼帘前拂开——像是一件珍贵至极的象牙雕凿的器皿,惹人爱不释手,目不转睛。神采那么甜美无邪,眼眸那么纯澈无辜。虽说红颜弹指易逝,他真该永远是不老的少年。
迟傥不禁想起谢罗彬的话:这个人的要求,任你再铁石心肠也无法摇头说“不”。
确实如此。
“不过我事先声明,”稍眯眼睛,露出一种威胁的神色说,“再咬我,我杀了你。”
随后英俊男人朝那个美丽少年倾过脸,温柔一吻。
这个甜蜜轻柔、无比配合的唇舌相偎像是落叶随波悠扬地飘曳,居然霎然缓解了所有的疼痛,让他一下子忘怀一切,一下子又滔滔不绝地忆起风景热烈、阳光金色的非洲大陆。
亲吻持续很久,战场从嘴唇转移至耳廓、下颌、脖颈……一边以一种饥饿者品尝珍馐的方式,不肯善罢甘休;一边又仿佛摒绝了所有肉欲的欢愉。
直至模模糊糊听见一声低语:真可惜,你竟是第一个这么吻我的男人。
殷之纯真的要走了。这才注意到床头柜上放着一盒自制的渍着糖玫瑰的蛋糕。他用指尖沾起一点蛋糕上的奶油放进嘴里,非常熟悉的味道。“还有谁来过?”
“那时候我在昏睡,根本不可能知道有谁来过。护士们说是个白衣素颜的漂亮女人,我猜大概是尹云。”
“我不喜欢别人觊觎我的东西。”起身就往外走,声音听来明显不悦了。
“嘿!你翻什么脸?我又没有碰过她,我对她丝毫不感兴趣!”
“主宾颠倒。”殷之纯稍稍侧过头,“我说是你碰她了吗?”
※ ※ ※
天气愈来愈冷,白天变的更加短暂,夕阳就像一场浓烈的火焰,迅速地袭卷天空,除了残存灰烬,转眼什么都不再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