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祟完本——by大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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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筵自认这个码已经打得很厚了,他对叶迎之可以称得上是仁至义尽。
老袁目瞪口呆地摸着下巴:“不是吧?你室友看起来优雅得体得跟不是人似的,能干出这种事?”
不管是蒙面翻阳台进人家卧室,还是像小学生一样幼稚地专门吓唬心上人,都不像是那位能干得出来的啊。
那种一看就像冰冷禁欲的贵公子一样的人喜欢上谁不是该矜持地先送上七八套房子再矜持地表示我送房子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想到这里,老袁八卦道:“尺子,你家那位看上去背景不太简单,有没有先送你几套房子?”
没有。他自己现在的房子都是借住的。哦,还是因为他把原房主吓跑了原房主没办法只能把房子借给他住。
迟筵睥睨着老袁:“……少看点言情小说,我早和你说了,不是看言情小说看得多就能懂女孩子心理就能找着女朋友的。”别到时候女朋友没找上,把自己思维给整的超现实了。迟筵觉得老袁现在就有这个苗头。
老袁很委屈,哼唧哼唧地不说话了。
迟筵逐渐发现和叶迎之一起生活中两人实在很有默契,便如同已经相处、磨合了很久很久一般。大多数事情无需多言,叶迎之就能明白他的意思。
正如叶迎之所说的,没有谁能看出来他究竟是什么东西。他们在毕业后公布了结婚的消息,旁人最多惊异一下两人都是男人,倒没有谁惊异新郎之一不是人。迟筵暗暗感慨人类都是如此短视,居然没人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不由无端生出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之感。
他同叶迎之说了自己的感觉,叶迎之挑起半边眉毛道:“这有什么好得意的?还不是因为我只同你好。”
迟筵没接话,心里却无端地觉得越发得意了。
反倒是在一起过得越久,迟筵自己越担心叶迎之被高人发现后收走。因为顾惜惜的事迟筵和胡星小安也成为了朋友,他们来A市办事的时候也会和迟筵见面聚一聚。
转眼就又是五年过去,这次胡星又来A市帮忙看一个案子,工作结束后约老袁和迟筵一同出来吃饭,特意交代带上叶迎之。
迟筵收到消息很是犹疑,忧心忡忡地看着爱人:“你要不别去了?”
“不,我就要去,胡星给你介绍别的妖魔鬼怪认识可怎么是好?你万一被别的妖怪勾引跑了呢?我岂不是很难过?”叶迎之已经动作迅速地给两人都拿出了出门换的衣服和配饰。
迟筵知道叶迎之又在胡扯,胡星怎么可能给自己介绍妖魔鬼怪?索性也不理他,只是提出自己忧心的一点:“我听说胡星这两年功力见长,你被看出来怎么办?”
叶迎之从后面抱住他,笑得眯起眼睛:“娘子担心我啊?”
“是担心我守活寡。”迟筵垂着眼睛随口不正经地答道,恍惚记起这好像是当年叶迎之说过的话。
叶迎之却被这句取悦了,笑着在他脸上啄了一口:“我就知道你最舍不得我了。”
最终迟筵还是胆战心惊地带着叶迎之去了。他想着老叶没做过恶事,胡星又是认识的人,外表精明干练内里其实柔软得一塌糊涂。被她看出来总比哪天不经意被别人看出来好,说不定还能求着她帮忙想办法替叶迎之遮掩遮掩。
胡星见到两人,面对叶迎之倒是一切如常,反倒是看到迟筵后仔细端详了许久,蹙眉道:“你这是怎么搞得?怎么每次见你你身上的邪气都比上一次更重了?”
这实在说不通,会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只有两种原因:一是日日生活在邪气极重的地方,但是普通人如果真的常年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怕是会疾病缠身或是短命而亡;二是终日同妖邪为伍,与之亲密接触,这对普通人都是有害的。可迟筵家他也去过,肯定算不上什么大邪之地,他身边常来往的亲朋好友她也多少有些印象,也没一个是妖邪之物。
迟筵下意识看向叶迎之,直觉知道这事和他脱不了干系,却含糊道:“胡姐你是专家都不清楚,我怎么会知道。无害就行了。”
这些邪气倒确实奇异得并不会伤害迟筵自身,胡星想不出什么原因,不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她也只能归因为迟筵自身天赋异禀。
叶迎之悄悄附在迟筵耳边低声满足道:“你身上都是我的气息,我留在你身上的。”
第三卷:轮回三:血族
第56章 索菲斯
就猜到是你做的,不过你干嘛要用这样的语气说出来?!迟筵恨不过, 最终发泄似的拧住叶迎之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
胡星咳嗽了一声, 迟筵回头一看,只见满桌的人全在看着他和叶迎之。
即使已经不再是面皮薄的青葱少年, 在场的也都是相熟的朋友,他也不由得立刻红了脸。
怎么对上叶迎之就总是容易丧失理智。果然是红颜祸水。
胡星还在一边友善地笑着安慰他:“小迟没事的, 这些年我们早就习惯了。”
迟筵一点都没被这句话安慰道。
叶迎之还在一边小声接道:“看,阿筵, 大家都知道是你一直欺负我。”
老袁反应慢了一拍, 直接接道:“不对啊,尺子给我讲过当年他还不认识你的时候, 你趁着天黑蒙着脸翻阳台到他卧室里吓唬他的事。”
小安听得很惊奇:“不是吧?叶哥还做过这种事?”
叶迎之倒是马上意会老袁说的是哪件事,脸上露出一抹堪称温柔甜蜜的笑意:“嗯,虽然有些对不住阿筵,但是即使现在想起来,那也是我最快乐的回忆之一,更开心的是就是那时候遇见了阿筵。”
迟筵深知内情,听见他如此厚脸皮的发言简直要气得再咬他,转过脸去却正看见叶迎之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黑眸深深,一如初见。
那时研究生开学, 他气喘吁吁地搬着箱子推开寝室门的时候,看见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正背对着他看着窗外。
那人听见响动回过身来, 眼疾手快地帮他安置好行礼,然后递过来一块毛巾,微笑道:“我叫叶迎之。”黑眸凝视着他,深不见底。
明明是生人勿近的模样,却是意外的温柔。
迟筵那时候就在想,叶迎之,真是好听的名字,简直是他所能想到的,最动听的名字。
满腔怨气顿时化作一腹柔情。迟筵控制不住地也看着他掀起嘴角。原来,他们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了。
叶迎之说过他会证明他不会伤害自己。如今这道证明题,迟筵想让他做一辈子,已经不是因为不相信或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他想一辈子都和他在一起。
晚上两人回到家,入睡前叶迎之摸着自己颈间的牙印轻声抱怨道:“什么时候添了爱咬人的习惯,生气了也咬,高兴了还咬。”这个牙印不是之前在餐馆迟筵恼羞成怒咬的那个,而是他刚刚新咬的。
“不行,你总咬我,显得我夫纲不振的样子,我要报复回来。”
迟筵累得不行,勉强睁开眼睛幽幽看了他一眼。
叶迎之立马改了口:“下辈子报复回来。”
迟筵也看见了他脖颈上那个牙印,顿时有些羞赧:“……叶迎之,你快把那个印子给抹了,明天上班被同事看见怎么办。”
叶迎之这种妖物,整个实体都是自我凝结而成的,抹去一个咬痕自然不难。
叶迎之却不依,美滋滋地摸着那个咬痕闭上眼就要睡觉:“我不要,我就要留着它。”
迟筵咬他他要抱怨,身上真得了这么个牙印反而很美,宝贝地捂着不肯消除。
迟筵推了他两下,他却装作已经睡着,纹丝不动。
迟筵拿他的无赖行径没有半点办法,也只好默默地拉起被子睡了。叶迎之才又有了动作,伸出手臂将爱人拢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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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三年后迟筵和叶迎之便共同购置了他们的家,搬离了那栋“借住”的房子。
两人便如同这世间最普通的一对爱侣一般,每日互相叫对方起床,为彼此找衣服、系领带,各自出门工作,再在一天忙碌之后回到共同的家,吃饭、洗漱、入睡。
两人也会尽可能地把年假凑到一起,找一个去过或没去过的地方一同去旅行。
如果叶迎之愿意,他可以依靠他的能力轻而易举地获得各种普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但是他宁愿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类,和迟筵一起脚踏实地地为他们的生活打拼,一起还房贷,一起在冬夜里分享一杯热红茶。他送给爱人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他踏踏实实一点一点赚来的。
时间久了,甚至迟筵偶尔也会忽略自己的爱人其实并不是人这一事实,即便记得也不会再在意。
他亲眼看着叶迎之头上出现第一根白头发,惊讶地捏着那根发丝道:“迎之,你也会变老?”
叶迎之略微低下头让他把那根头发拔了下来,随意地笑笑:“当然。别信那些神话故事,什么不老不死都是编的骗人的,违背科学规律。”
他没说的是三天前他醒来时看见迟筵头上已经生出一根白发,于是趁着爱人还在睡梦中把它偷偷拔掉了。
如果可以,我愿意比你更先老一点,这样你永远是我的小宝贝,永远可以在我面前胡闹,对我任性、对我撒娇,尽情地胡作非为。妖邪不老不死,但是我会陪你一起变老,陪你一起走完此生,否则我宠了惯了你一辈子,下辈子你却被别的妖魔鬼怪或是人类抢走,我岂不是很吃亏?
之后他像往日一样带迟筵出门买菜,有些话,却永远不会对爱人说出口。正如有些爱意深藏在心里,不舍得也不敢拿出来。
白云苍狗,年华易逝,人间几十年回首再看也不过瞬息。
迟筵垂垂老矣时喜欢默默握着爱人的手戴着老花镜在家里阳台上的小玻璃桌上看书,老了很难集中注意力,总会走神地想着,能遇上叶迎之真好,否则他无法想象自己会爱上另一个人,大概只能孤独地过一辈子。
再后来的日子,他在阳台上坐一会儿叶迎之就要拉他回屋,让他休息。
叶迎之比迟筵自己更先一步察觉到他大限将至。他的心中倒没有太多悲伤,反正不管死后究竟如何,他都会陪对方一起。
迟筵最后已经没有力气说话,只是一直看着他,目光柔软。他的右手一点一点挣扎着颤抖着缓慢移动,直到触到叶迎之的手指。
随后他便像安心了一般,最后看着爱人,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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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筵能感受到自己在从高空向下坠落,坠落的方向似是一条宽广而看不到边际的闪烁星河。
他的心中突然涌起了一股莫大的悲伤,好像对什么极为不舍一般。恍惚间,他竟觉得此情此景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
突然间一只手拉住了他。
随后手的主人轻轻喟叹一声,紧紧抱住了他:“……抓住了,我早该抓住你的……”
“叶迎之……”他的心中下意识地浮现了这个名字,随之而起的还有几乎要使人哭泣的极大喜悦。
爱人背对着下落的方向,面对面地拥抱着他,黑眸深沉,仿佛装着宇宙洪荒。对着他,缓缓绽开一个微笑。
下一瞬间,两人已先后双双坠入星河之中。
***另一个世界***
201X年,金斯福德史密斯机场。
刚下飞机就有一股热浪扑来,家乡北国还是凛冽寒冬,这里却正值盛夏。迟筵左手抱着脱下的羽绒服,右手单手拖着箱子,匆匆走进卫生间,换上准备好的夏天衣服后才舒出一口气。
他还要等三个小时,然后再从这里坐航班直接飞去索菲斯,他的目的地。
整个候机厅都极为空旷,粗略看去这里的人甚至不到十个。飞往索菲斯的航班每隔一两小时就有一班,整个航程也不到一个小时,然而他的订票人显然为他预留出了充裕的应变时间,免得他因为各种突发事件误了飞机,使得他现在只能无所事事地拿出平板戴上耳机看之前已经下载好的电影。
机场无线网络信号时断时续,手机上各个聊天群还是不停地冒出新年祝福,因为这天正是农历大年初一。
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女孩打量他许久,终于大着胆子打了个招呼:“喂,你好?”
迟筵摘下耳机,向对方微笑着点点头,也回了一句“你好”。
女孩的胆子大了起来:“你也是一个人吗?来这里上学?本科还是研究生?”
“只是交换,只在这里呆一个学期。你呢?”
他自己的学校有很多交换项目,一般到了大三都可以选择外出交换。大多数人还是会优先选择北美的学校,选择去欧洲的同学通常抱着游历整个欧洲的目的,相较而言澳洲还是比较小众的选择。迟筵本来也是申请的北美学校,然而最终阴错阳差地被调剂到了这里。
也还不错,至少空气好,天够蓝,英语国家,口音也不会像新加坡那么奇怪。
“我来这里读研究生。”女孩自我介绍叫白秋,很快就不再那么拘束,和迟筵聊了起来,她和迟筵虽然都要去索菲斯,却不是同一个学校。
聊起天就觉得时间过得快了许多,很快就到了登机时间。
迟筵还是第一次坐这么小的飞机,每排只有四个座位,在空中的每一次颠簸都可以清晰感受到,他不得不紧紧抓着座位扶手闭着眼来抵抗每一次突如其来的眩晕感和失重感。不过好在飞行时间很短,从舷窗往外看,可以看到远处的海岸线和郁郁葱葱的树木。
飞机起飞,唯一的一名金发乘务员阿姨为他们每人发放了一个小面包并提供了饮料,乘务员收走了垃圾,飞机要下落了——真的是极快的航程,迟筵刚适应了小飞机的颠簸就要准备下机了。
“欢迎来到索菲斯。”这是他在飞机上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白秋的学校有派车来机场接学生,但迟筵已经错过了学校派车接送的日子,只能自己打车去宿舍。
机场不大,却几乎看不见什么人,迟筵拖着箱子往出走了十分钟才看见一个人。
他疾走几步走上前去:“您好,不好意思,我想请问一下该在哪里等出租车?”
那人听见声音抬起头来,他看上去有三四十岁,脸上糊着污垢,络腮胡子像是很久没有打理过,身上穿着黑色的短袖背心和同色短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凉鞋。
他抬头看着迟筵,嘴里念念有词,迟筵努力去分辨也还是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但是他也看出来自己像是问错了人。
他转过头,从这个角度正好能看见一块标绘着出租车标识的蓝色牌子。
“抱歉,打扰了。”他匆匆说了一句,就拉着箱子向出租车等车点往回走。
那个男子看着他的背影,依然在不停地念叨着:
“……小心黑暗中的爪牙,撕裂你,咬断你,喝你的血……”
“……天真无知的异乡人,小心在这里丢了命……”
第57章 生活琐事
白色的出租车在公路上驰骋着,车里循环播放着乡村音乐, 打开窗子就有炽热的风吹进来, 带着南半球二月阳光的热辣温度。
一路上几乎只能看到低矮的民居和道旁的植被与树木,大片大片的田园村庄式风光, 只有在接近市中心的地方才有些许现代化的气息。街道上空空荡荡的,人和车都很少见。
最终出租车在一栋四五层高的建筑物前停下。司机接过迟筵递来的五十刀纸币, 嘟嘟囔囔地给他找着零钱:“以后不要拿这么大的面额乘出租了,这样很难找开。”
迟筵下了车, 背着背包提着箱子握着找回的一把零钱站在了自己未来的宿舍楼前, 在国内现在连五毛的硬币都很少见,突然拿到这么一大把硬币让他有些无法适从, 甚至不知道该放到哪里。
他一边收着零钱,一边打量着面前这栋暗红色的建筑。建筑应该已经上了一定年头,从外面看有些老旧,使得那暗红的颜色看起来有些像干涸后沉淀的血迹。
他吸了一口气,拉着箱子走进去,玻璃门自动向两边打开,建筑里面看起来倒是要比外表更新一些,明显是翻修过。
迟筵运气不错, 登记完拿着房卡上楼的时候就在电梯里遇到一个中国男生。男生名叫江田,来这里是因为参加了学校一个“2+2”项目, 他这个项目是大二大三在国外的合作学校念,大四再回本校准备毕业等事宜,所以虽然他现在和迟筵同样是大三在读, 但已经在这里呆了一年了,各方面都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