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祟完本——by大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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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然后发现你连手机号都没敢留下。敢做不敢当的小坏蛋。
吸血鬼偏过头来看着他,微微一笑:“看到了,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所以我昨天已经让格雷在国内置办了房产,你慢慢想,我陪着你。”
“可是我看见你就会觉得很喜欢你……根本没法静下心来好好想。”
叶迎之悄悄握住他的手:“那就一直喜欢下去,永远不用清醒。这就是我想要的。”
机场内熙熙攘攘,刚从地广人稀的大洋洲回来的迟筵很不习惯,总觉得别人能看见他们在这里腻歪。他拉了拉叶迎之:“你开车过来的吗?回车里再说。”
叶迎之这次明显有备而来,他把迟筵的行李都交给格雷,让格雷开车带回去,然后牵着迟筵上了另一辆车。一上车他就拉着迟筵的手按在自己左胸上,认真道:“阿筵,我和你一样。我还觉得是你给我下了咒,否则我怎么会看见你就像迷了心窍一样,除了你什么都顾不得想不到了?”
他放下迟筵的手,用额头抵住爱人的额头,与他十指相扣:“别着急,我们一起想,想一辈子也不怕。到时候如果实在想不明白,就别想了。”
如叶迎之所说,迟筵还真的想着想着就忘了想这回事了。
他本科毕业后因为叶迎之的缘故申请了欧洲的大学的研究生,并在研究生毕业和同吸血鬼亲王在古堡里完婚。迟筵对亲朋好友都谎称是在这里读书期间和叶迎之相识的,经过他和亲王殿下艰苦卓绝的努力迟筵父母最终认可了两人的关系。
婚礼当天迟筵父母拉着他在一边悄悄道:“小筵啊,你媳妇儿朋友很多啊,来这么多人。看来亲家势力不一般,你小心点以后过日子的时候多让让你媳妇儿,注意保护自己别受欺负。”
迟筵看了看满屋子的吸血鬼,听着父母的话,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经常性犯怂了,都是遗传的。他安慰父母道:“你们之前都看到了,迎之他对我很好的,天天亲自做饭给我吃,不会欺负我的,放心吧。”
晚上迟父和迟母回到自己房间,迟父对夫人嘀咕着:“我总有种嫁儿子的错觉。”
迟母附和着:“诶,我也是这么觉得,一定是错觉。”
两人对视一眼。迟父挥挥手:“算啦算啦不管他了,养那个臭小子养那么大总算是解脱了,以后让他媳妇儿管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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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筵毕业之后就留在欧洲工作。两人成婚之后叶迎之每个月都会喂自己的血给迟筵喝,由于他的血的缘故,迟筵一直维持着年轻的外表,从外面看来岁月并未给他留下太多的痕迹。年轻的时候还容易搪塞糊弄过去,过了四十岁自己这副青春永驻的样子就不太好解释了。
叶迎之索性建议他直接退休,在古堡之中多陪陪自己。
迟筵想了想也就同意了。即使外表看起来再怎么年轻,他也可以感受到自己内在的逐渐衰竭,和刚认识叶迎之的时候比起来他的体力已经远远不如当初了。他清楚自己的人生已经走过了大半,和几乎永生不死的爱人相比,他能继续陪伴对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而最多再过三四十年,他可能就要先走一步了。
迟筵问叶迎之遇到自己之前的上千年都是怎么过的。叶迎之很平静地回答说看看日出、看看日落,躺进棺材里睡一觉,几百年就过去了。醒来看看这个世界还是没有什么意思,再睡一觉,就又是几百年过去。
迟筵犹豫了很久之后问他有没有想过自己不在了之后会怎么办。
叶迎之看着他,沉吟着,最终第一次试探着问:“阿筵,你有没有想过,到那个时候变成血族和我在一次。”在爱人充满生气和活力的时候他当然不舍得把对方变成冰冷的血族,可是假如有一天阿筵要彻底离开他,去到他追不到找不到的地方,那么他自然更愿意以这种方式把爱人永远留下,留在自己身边。
叶迎之满怀期待地等待着对方的回应,迟筵却摇了摇头,抬起头看着他,脸上露出痛苦而茫然的神色:“不要。如果我有了悠长的生命,你不要我了怎么办?如果你不理我、不回应我怎么办?叶迎之,我没法不爱你,如果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我只能一个人一直一直等着你……等着你回头看我一眼。我不想、不想那样……太绝望了。”
他拼命摇着头,眼睛里充盈着有若实质的痛苦和挣扎,仿佛已经预见了那样的场景。叶迎之心疼地把他抱进怀里安慰着,口中不断重复着“我怎么会不要你呢”“我根本没办法没有你”“阿筵你不要怀疑我”“乖,没事了,我一直都在”……
这样过了很久,迟筵才渐渐安静下来,但自那之后叶迎之也不敢再提这件事。至少现在人是在他身边的,是属于他的。他会一直一直抓着他的阿筵,永远不放手。
岁月悠长静好,两人在古堡中相伴着又度过四十个春秋。
在又一年春天来临的时候,迟筵意识到自己恐怕坚持不到荷花开放的时候了。
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他才发觉自己对爱人的独占欲竟然那么强。希望叶迎之能在漫长的生命中爱上另一个人,最好是一个愿意变成吸血鬼陪他的人,然后忘记自己,这样他就不会寂寞了,可是只要想到这种可能性他就心痛得难以自己。那是他的叶迎之,他才不要把他让给任何人。
他们在一起的这些年里叶迎之一直都只吸他的血,他甚至不愿意叶迎之再去吸食别人的血。
迟筵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叫《Gattaca》的电影,电影中男主一号一直靠男主二号提供的血液、毛发等物伪装成男主二号的身份,影片最后男主二号准备自杀,在自杀之前就特意为男主一号留下了足够对方使用几十年的自己的各种血液、毛发样本。
他从中获得了启发,在格雷的帮助下每日都抽取自己一部分血液贮藏在古堡中,并特意叮嘱管家先生等他死后才能告诉亲王殿下。
如果叶迎之省着点喝,他留下的那些血液也能够对方喝几年的?至少一年的量应该够吧?他有些懊悔自己没早想到这点,否则这么长的时间里,至少也能给叶迎之留出足够他喝几十年的血,
……那样,是不是至少在我死后的几十年里,他就还都会想着我,都还会属于我?
可惜现在他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每天损失太多的血液,甚至连叶迎之日常都小心翼翼地不敢像过去那样肆意吸血。
这样想一想,叶迎之好像已经有连续七天没喝过他的血了。
迟筵躺在床上,意识模糊地想着。
他这些天越来越虚弱,医生建议他最好卧床静养。给他看病的是普通的人类医生,很是惊奇于他和年轻的外表不符的衰竭29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的内里,只是慑于主人的威势不敢说出去。
迟筵勉力地从床上站起来,扶着墙,一步步沿着石阶慢慢走向通往摆放着棺材的地窖。他早就想好了,等他死了,他一定要把叶迎之的棺材霸占上,这样即使以后吸血鬼再爱上别的人,也没法再带那个人来属于他们的棺材里温存了。
一百零七阶台阶,他在这几十年里来回走了无数遍。这一次大概是最后一次,他走了足足一个小时。
最后迟筵扶着棺材边缘,走不动了。
叶迎之原本是去给爱人熬粥,端着粥回卧室的时候却发现爱人竟然不在了。他很快就猜到了迟筵的去向,匆匆赶下来后正看见爱人两手扶着黑色棺材的边缘,听见声响后慢慢抬起头来,睁着无辜的黑色眼睛看着他,瘪了瘪嘴:“迎之,抱我进去。你答应我这棺材送给我的。”
一把年纪了,还是这么能撒娇。
叶迎之也预感到了什么,笑了笑,像从前那样讲爱人抱了起来,轻轻放进棺材里,温柔地看着对方的眼睛:“乖,老公抱你。”
迟筵躺在里面,望着他笑了,露出两个大大的酒窝。
他得意地孩子气地炫耀着:“迎之,我给你留了东西,你离开之后格雷会帮我交给你。”
血族弯下身轻吻他的额头,伸出手去整理他的鬓发,随意道:“你说你留下的那些血吗?我已经都喝完了。”
迟筵一下子睁大了眼睛,略带埋怨地看着他,表情有些难过。
原本以为,至少可以让爱人多惦记他一年的。
吸血鬼只轻笑着吻了吻他的唇。阿筵的血,他当然舍不得剩下。
他轻声问着自己的爱人:“阿筵,你还是不愿意和我永远在一起吗?”
迟筵只觉得很疲惫,他缓缓闭上眼睛,慢慢摇着头,极小声道:“不要……太难受了……等着你……太难受了。”
叶迎之只觉得心中涌上一股莫大的悲哀。他不知道为什么,阿筵潜意识里总认为他会不要他,会不理他,而他只能一直等着他。
“我怎么会让你一直等我……”他喃喃着,缓缓将整个身子都探进棺材里,将迟筵拥在怀里,最后一次用唇描摹着爱人的眉眼,同时从左手衣袖中拿出早已藏在其中的银刀,快速划开迟筵的左手腕。
迟筵被疼痛所激,一下子又睁开眼重新看向爱人:“迎之……你想喝血吗……怎么不用牙……”
鲜血滴落在刀刃上,滑过刀锋,浸润了整个刀脊。
叶迎之温柔着笑着安抚着他,低头轻轻舔舐他淌血的手腕,看着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抬头冲迟筵笑了一下,右手却快速举起沾满了爱人鲜血的刀刺向自己的心脏。
他拔出刀扔到一旁,血族的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染满了他的手。
吸血鬼低下头,用沾满鲜血的苍白的手轻轻捧起爱人的脸,微笑道:“阿筵,没事的,我和你一起走,我永远陪着你。”
“……只是,阿筵,答应我,答应我。如果有下一次,陪我到永恒……好不好?”
迟筵用剩余的最大的力气抱住叶迎之,泪水已经不知不觉糊了满脸:“……我答应你,不管多久,都会陪着你……”
他说着,声音渐渐小了下去,眼睛也缓缓闭上。一滴泪滴从他闭合的眼角滑落,最终消失不见。
血族把爱人抱在怀里,躺下,摆出两人平日睡觉的姿势。一只苍白的染着红色鲜血的手从棺材里伸出来,慢慢地、慢慢地将棺材盖拉正,合上。
这一次,严丝合缝,不留任何空隙。
他从变成血族的那天起就知道唯一能杀死自己的办法,就是用沾着他爱人鲜血的银器刺入他的心脏。如果他不曾爱上人,就永远不会死。
可是他爱上了一个人,便心甘情愿同他一起离开。
阿筵,你走了,这个世界对我而言也没有了意义。
黑色的棺材永远地阖上,吸血鬼搂着他的爱人,闭上了眼睛。
第四卷:轮回四:天师·阴阳世
第93章 撞邪
黑暗的,空寂无一人的走廊里, 迟筵独自向前走着, 脚步声在寂静的空间里格外清晰。
唯一的光亮来源于他的手机。
迟筵心里有些发毛了,他开始有些后悔这样草率地没多做准备就直接过来。他没告诉过宋锦, 就算说了宋锦也不一定信——其实他也怕鬼,很多时候都是强撑着不得不面对。
手机的光毫无预兆地灭了, 整个走廊彻底陷入黑暗中。迟筵收起无来由自动关机的手机,停在了原地。
他能感受到有东西在接近。
一只小手怯怯地拽了拽他的衣摆, 迟筵回过头去, 看见一个小女孩害怕地拉着他,仿佛畏惧着什么东西。她小小声哀求着:“叔叔带我离开这里好不好?这里好黑、好冷、我好害怕。”
迟筵咽了下唾沫, 紧张地垂眼看着拉着他的小女孩,轻声道:“好。”
他可以感受到自己喉头肌肉的紧张。他知道这时候不能答应,答应了就相当于把自己的十分之七八的命送到了鬼怪手里,只有两三分还由自己握着。但是不冒点险引诱对方露出弱点,他也没把握能制得了这东西。
和外表表现出来的不同,这可不是什么小鬼。
和人斗、和鬼斗,到最后都是算计;被人算计了,被鬼算计了, 就都是死路一条。
小女孩得到应许之后更凑近了他,指着他胸前挂着的小瓷瓶道:“叔叔挂着的是什么东西?取下来给我看看好不好?”
迟筵再次勉强笑着点了点头:“好。”
他把手放在自己小瓷瓶上, 缓缓地、一点点地把系着瓷瓶的黑绳从自己脖子上摘下来。
这东西在怕他的瓷瓶,所以故意引诱他把护身符取下来,他知道。
他还猜到这东西大概会设计让他的瓷瓶失手掉在地上。
那他可舍不得。
所以迟筵伸出手, 直接把瓷瓶稳稳地放在一旁的窗台上。
而就在瓷瓶脱手的刹那,邪气四溢。
脚边的鬼物发出一声猝不及防的低压的痛吼。它的双眼变得通红,两行血泪从中流了下来,它的四肢拉长,仰起头怨毒地看向迟筵。
它的声音变得凄厉无比,刺得人耳膜生疼:“……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是人啊。”迟筵笑了一下,指向那枚瓷瓶,“只不过那个东西,是用来镇压我自己的。”
鬼物露出人化的不可置信的表情。
迟筵看得分明,不敢浪费时机,直接一脚将那东西踢翻在地,伸手将早已准备好的符篆贴在它的胸口。
看着那东西化作黑烟消失,迟筵才舒出一口气,重新取回瓷瓶仔细戴着脖子上,打开手机手电筒照着眼前的路离开这栋建筑。
乌云散开,月色打在他的脸上。
他没说谎。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已,除了出生在迟家,除了天生邪气萦身。
天师世家的长子长孙,却是天生鬼邪之气。
那个瓷瓶是那人送他的,确实能帮他镇压自身充斥的邪气,替他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宋锦夫妇正在外面等着他,看见他出来后宋锦便搓着手迎出来着急地询问道:“尺子你没事吧?解决了没?”
迟筵歪了歪头,仰起头冲他露出一个天真的笑容:“叔叔,带我离开这里好不好?”
宋锦还没反应过来,他妻子陶娟娟已经吓得大叫一声,指着迟筵看了半天才意识到面前的就是迟筵本人,然后冲上来对他就是一阵捶打。
她没什么力气,迟筵也意识到自己玩笑开过头了,于是连声说着抱歉,微微侧身躲着,不敢彻底闪开,宋锦赶紧上前把陶娟娟拉开了抱在怀里轻声安慰。
过了一会儿陶娟娟才镇定下来,在身前比了一个幼童的身高,小声问迟筵:“尺子,那个,就是你刚才假装的那个,解决了?”她的声音放得很轻,像是怕惊扰了什么一样。
这个问题宋锦一早就问过,但迟筵也没嫌陶娟娟多此一问,而是再次肯定道:“还好,没我想的那么厉害,解决了。”
陶娟娟这才松了一口气。
早春的夜里还很凉,宋锦催着两人赶紧上车,离开了这个地方。
宋锦和陶娟娟都是迟筵的高中同学。宋锦是迟筵那时候最好的朋友,他和陶娟娟早恋迟筵给他打掩护的那种关系。后来念大学时宋锦和陶娟娟约好了报的当地同一所学校,迟筵当时为了就近照顾母亲和外公,最后选的大学也在R城,和两人离得也不远,自然就没断了往来。
毕业后迟筵留在学校继续读研究生,现在还差半年毕业。宋锦则为了一直以来的理想报考了当地的公安部门,家里帮了点忙,毕业后顺利成为一名人民警察;陶娟娟是学医的,本科比他们晚一年毕业,现在在一家医院实习。R城毕竟不算大城市,各方面竞争都不激烈,但胜在生活安稳。陶娟娟和宋锦毕业后就直接结了婚,难得他们不嫌弃迟筵碍事,照顾他孤家寡人,三天两头还经常叫他去家里吃饭。
两个星期前陶娟娟被他们医院派到近郊一家医院去交流学习工作,时间为期三个月。近郊的这家医院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区,西区是主区,多数医生和病人治病看病都在那边,东区的主要设施只有一座办公楼和一个住院部,两区之间步行也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但是R城本来就不大,患者多数还是会选择去市里几家有名的公立医院看病,这家医院的病人就不算多,再加上主区也有可供住院的床位,分到西区住院部的病人就更少,是以常会给人冷清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