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完本——by公子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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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说:“依你。”
容探便找东西塞住了那男行尸的嘴,然后将帘幕重新拉上,回头看看李牧,再看看自己。
两个人都如落汤鸡一样。
“刚才着急逃跑,把包袱都扔了。孙大夫给的药也都扔了,衣服也扔了。”
李牧出去寻了火石和干柴火过来,在屋子中间生了火。容探靠着烤了一会火,却仍然觉得身上湿冷,难受的很。他抬头看了看李牧,还没开口,就听李牧说:“你把衣服都脱了吧,我帮你烤干。”
容探咧咧嘴,刚想说什么,就听李牧说:“你如今也知道害臊了。”
“我这不是怕你有意见么,在你跟前衣不蔽体的……”
“反正也不是头一遭了。”李牧说。
那倒也是,谁没看过谁呢,他们两个,早就坦诚相见了。要是搁在从前,他可半分不会犹豫,还会借此故意逗逗李牧。他颇爱看李牧一本正经的样子。
他伸手将衣服都脱了,脱了个干干净净。李牧倒也没看他,只是他脱下来一件,他便接过来一件,认真地将衣服摊开放在火堆旁烤着,等到他脱到最后一件亵裤的时候,李牧站起来说:“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吃的。”
容探笑了笑,将亵裤往他身上一扔,笑嘻嘻地蹲了下来。李牧将他亵裤接在手里,也摊开了,挂在了架子上,竟然没恼,转身便出去了。
“你好像很爱穿湿衣服啊,”他说:“怎么光我脱,你不脱?”
“我先去看看有没有吃的。”李牧说着便出去了,去厨房看了看,只找到了一篮子青菜萝卜,还有些杂粮。他把这些东西都装进一个铁皮桶里,提到了屋内。谁知道一进门,就看见容探光溜溜地背对着他,晃着他白皙丰润的腰臀,正在翻箱倒柜。
“……”
容探回头看到他,说:“不能老光着,我找找看有没有咱们能穿的衣服。他们既然是新婚,肯定做了很多新衣服。”
李牧拎着东西在火堆旁坐下,看着容探在那里光溜溜地找衣服,他倒是头一次这么认真清晰地看容探的裸背,只觉得有一种青年男子的优美,有清瘦之态,骨肉却很匀称。他是很守礼节的人,从小到大,何止是女人,就是男人这辈子也只见过容探的身体,印象之深刻,可以说唯一了,只觉得好看。
容探从柜子里翻出几件衣裳扔到李牧身旁:“你还不赶紧换上。”
李牧便伸手将衣袍都脱掉了,容探已经将衣柜翻了个遍,却仍佯装趴在柜子里翻找,只用眼睛的余光去看李牧,火光将李牧光裸的身体照的黝亮,那挺拔的身材,结实的肌肉,长腰长腿长胳膊,无一处不彰显着男性的健壮优美,尤其是他隐约飘到一团黑影的时候,心下一动,便将眼睛收了回来,等一会再去看,李牧已经将干衣服换上了。
他吁了一口气,这才将柜子合上,回头说:“就找到这么几件,别的都是女人的衣服了。”
他弯腰捡起一件袍子套在身上,盘腿围着火堆坐了下来。李牧忽然朝他这边挪了挪,在他身后坐下,然后伸手将他的发带取了下来,拿了一件干衣服替他把头发擦到半干,然后手抚着他披散下来的头发,说:“莫要冻着了。”
容探刚想说他没事,李牧却已经将他揽在怀里。他本就只套了一个薄袍子,如今被揽在怀里,背部便贴上了李牧的胸膛。李牧的身体特别温暖,虽没有火堆烤的热,却比火堆烤的舒服,被他这么一搂,容探到嘴边的话又咽下去了。
火堆里忽然爆出一个火花,“啪”一声裂开了。容探缩了一下脚,却碰到了李牧的脚。两个人都赤着脚,如今脚便贴在了一起。
他只觉得李牧的脚也是热的,而且比他宽厚修长。他发现李牧身上哪个地方都比他粗比他长。
想到这里,他突然鬼使神差地用脚趾头挠了一下李牧的脚背。
人的脚似乎是出力最多的地方,也好像并不干净,但偏偏是这个部位,对于他人的碰触却异常敏感,有一种和手指相碰触截然不同的感觉,有些痒,又有些热,更多的是无法形容的酥麻。
李牧的脚趾头微微动了一下,却好像佯装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继续任由他蹭着,嘴上却问:“还冷么?”
正在这时候,院子里突然响起一阵窸窣声响。容探立即爬了起来,裹着袍子到窗口看了一眼。
这一看心下一惊,原来院子里进来一个行尸。
看青州城如今的样子,大概已经没几个人生还了,到处都是死亡的气息。哪里都是行尸,所以偶尔来一个行尸晃荡到院子里来,也并不奇怪。容探回头朝李牧轻声说:“行尸。”
李牧拎剑站了起来:“你在这,别出去。”
容探点点头,看着李牧赤脚朝外头走,心想这一趟回乡,他可看到太多李牧的第一次。他趴在窗口,看着李牧拎着剑走到院子里,李牧的脚步很轻,那行尸似乎并没有察觉,等到那行尸有所察觉的时候,头刚刚扭过来,就被李牧一剑砍落在地上。
剑法干脆利索,带着一分狠厉。但是就在那行尸的头颅落地的时候,又有两个行尸慢悠悠地晃荡了进来。这一次李牧并未出手,看来是行尸群移动过来了。
李牧退回到屋内,将房门从内上了栓。容探还趴在窗口看着,只见进来的行尸越来越多。
“没事,行尸群本来就没有目标的瞎晃悠,只要咱们别弄出太大的声响,他们不会发现。”容探将窗户合严,又在地板上坐了下来,只是这一回更小心,拎起旁边桌子上的茶壶晃了晃,然后浇灭了地上的火堆。
这些行尸的听觉敏锐,他上次犯了回蠢,如今得吃一堑长一智,争取一点声音也别弄出来。柴火燃烧的时候难免会爆火花,还是谨慎一些好。
只是外头天色本就快黑了,火堆被浇灭之后,房间里一下子变得灰暗起来。容探靠着李牧席地而坐,两人都没有说话,房间里显得极为静谧,甚至能听到外头的雨声。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呼吸声了。
也不知道两个人这样坐了多久,困意便袭上来了。他靠着李牧的肩膀熟睡了过去,等到再醒过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月光透过纸窗渗透进来,在地板上留下一道方格子。他轻轻爬了起来,李牧几乎立即就醒了,一把拉住了他的手。
“我去撒个尿。”他小声说。
李牧仿佛这才完全清醒过来,松开了他的手。容探将窗户推开一点,偷偷朝外看,却发现外头黑漆漆的,还不如隔着窗纸透进来的那一块方格子亮堂。他正疑惑是怎么回事,赫然发现那窗纸上印着一道黑影,原来他看到的黑漆漆的东西并不是黑夜,而是一个在窗外站着的行尸!
开窗的声音那么轻微,那个行尸似乎也听到了,歪着脑袋朝窗口看着。月光如银,透过打开的一条缝隙照在容探的眉眼上。
26.201704
看来……只能尿在屋里了。
好羞耻。
他回头看了李牧一眼。室内光线晦暗,也看不清楚李牧的脸。紧接着李牧便也站了起来,走到他身后,朝窗外看了一眼。容探默默地走到屋子的一脚,找了个花瓶放在地上,解开裤子撒了尿,连撒尿也是收着撒的,怕尿的声音太大,惊扰了那些行尸。
也怕尿的太大声,被李牧听在耳朵里……
不过容探在撒尿的时候一直在想,李牧也是人,总也要撒尿的,但他那人好面子,守礼节,当屋撒尿这件事,恐怕他不好意思干,可是外头行尸还没散去,要出去解决也是不现实的,事从权宜,没必要为了撒个尿还要冒着被行尸发现的危险。
撒完尿他便又坐了下来,装着很困的样子,靠在一堆衣服上又闭上了眼睛。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都要睡着了,突然被一阵轻微的水声惊醒,他眯着眼睛扭头看了一眼,就看见李牧正站在那里撒尿,嘴角便咧开了。
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外头的行尸不知道何时已经散开了,只东南角落里剩下一个。那行尸似乎已经奄奄一息,瘫倒在地上,一只胳膊在地上划着,似乎在尝试着坐起来,但有些力不从心。他们打开房门走出院子来,今日却很晴朗,雨洗过的阳光格外鲜艳明亮,照着李牧那一身衣裳。
那男主人的衣服对他来说有点太大了,穿在身上松松垮垮,可是李牧穿上却刚刚好,十分合衬。行尸群已经离开这一带,往外头看,只有路边零星分布着几个。他们得趁机赶紧离开这里。青州城很大,他们要去容氏私宅的话,几乎要穿过整座城,这得花费他们大半天的时间。
但是走之前,他们得先办一件事。容探回屋看了看床榻上的那对夫妇,就在昨夜,那男行尸也死了。
李牧在院子里挖了个坑,他们两个合力将那对新婚夫妇给埋了。李牧讲究,还给他们做了一个碑。
“恩爱夫妻,生当白头,死当同穴。他们夫妻恩爱,却好景不长,希望他们来世能做对长久夫妻。”
倒是很少看见李牧发此伤感之语,不过也说到他的心坎上。他一直觉得夫妻两个,长久比恩爱更要紧。这世上没有比长久夫妻更深的缘分。即便是兄弟朋友,能长久相伴,也是世上最难得的事。
容探穿的衣服松松垮垮,他便把袍角塞进了腰带里。以防万一,他们把能找到的吃的都带上了,把能穿的衣服也都带上了。外头日光亮堂,那些衣服也都看的格外清楚,容探一边往包袱里装一边感叹说:“这个男的就这么死了真是可惜,看他穿衣的喜好,竟和你差不多,肯定也是个腹有诗书的礼仪之士。”
但是这世道乱了,满腹诗书,不如手中一把剑。
他们从这一家出来,在街边站定。往前看,街上行尸乱晃,即便昨天下了半夜的雨,城里有些火也没能浇灭,焦糊味依然到处都是,可能是烧死了不少人,那焦糊味带着血腥气,极为难闻。容探以手掩鼻,回头看见那倒塌的将军像,竟然有行尸在上面爬。
青州城的布局极为复杂,不走大路的话,街巷弯弯绕绕,巷内古树参天,地上落叶成片,还带着昨夜雨水的潮气。他们轻声慢行,路过一座府邸,占地之广,修建之豪华,堪称这青州城第一家,隔着院门都能看到门内庭院里立着一尊仙女神像,手执一株蔷薇花,而大门匾额上,写着“凌州范氏”四个字,而凌州正是都城未成帝王所在之都前的名字。
这是范氏在青州的私宅。
范氏在青州的私宅原来是五大家族最小的,后来范氏当政,又往外扩建了两条街,规模超过了容氏,成为私宅最大的世家。规模扩大了还不够,这范氏大概是几百年憋屈的太久了,一朝扬眉吐气,就像那乍然富贵的人家,各方面都想高人一等。五大家族中,容氏在东河之地,赵氏在北川,刘氏在南浦,而韩氏在西州,这四大家都有一城作为郡望,城门处都有自家的家徽石像,像他们东河容氏的家徽是牡丹,进城便是城门上的牡丹仙子,街道院墙更是到处都是牡丹徽章,这种家徽除了威慑统辖百姓,增加他们的归属心,提升家主威信之外,还是为了与寻常富贵人家的家徽区别开来。譬如李牧所在的李家,作为容氏上层家臣,也算是书香世家,富贵门第,他们的家徽是兰花,也只能在衣袍或者自家门第上标注。所以家族家徽能遍布全城的,只有五大家族有这个权利。但是范氏有这个权利,却无法享受这个待遇。范氏祖上便是都城人士,都城本是他们家的郡望,但天子脚下,都城自然是天子的都城,所以严格说起来,范氏已无郡望。
所以范氏当政之后,便在各地私宅的扩建过程中,造了这蔷薇仙子的石像在院子里,要知道其他四大家族在其他城市的私宅,只有家徽,却是不立石像的。
“早听说范氏的私宅气派,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范氏的大门紧闭,房屋也都完好,里头应该有人。如果老师傅他们也是走的这条路,并且和他们进城时间相差不多,或许也会进范氏私宅里暂时落脚。容探朝周围小心翼翼看了一眼,没看到行尸的影子。他又看向李牧,李牧点点头。
于是他便过去小心翼翼地叩了叩门,李牧则一直警惕地看着巷子两头。可是他接连叩了好几次门,都没有人应,倒是听见了行尸的声音。他一听到行尸喉咙里的低吼便怵了,李牧将剑从背后□□,示意他躲到一边,但是容探一把就拉住了他。
因为来的行尸不是一个,而是一群,而且巷子两边都过来了。他拉着李牧退到大门口,仔细观察着那些行尸的动向。那些行尸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直接朝他们走了过来,一直走到他们跟前,容探屏气凝神,气都不敢出。这些行尸的听觉如今也太敏感了。
这群行尸倒不多,只是一小群,依李牧的功夫,未必不能全消灭了它们,只是一旦出剑,恐怕就停不下来了。就在这时候,突然听见一声响箭划破了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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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探听见这响箭的声响,心里就是一动,那群行尸纷纷追着这响箭而去,紧接着就又是一个响箭,在这死寂一片的青州城里分外刺耳。紧接着突然一只毛色鲜艳的大公鸡被抛入行尸群里,那只大公鸡咕咕叫着扑打了一下翅膀站稳,三四个行尸一起朝它扑了上去,一下子将它吞没了。
是他的大将军!
大将军竟然从那几个行尸的围攻之下逃脱了出来,一路朝前飞奔,从行尸群底下穿行而过,然后扑棱着翅膀,竟然飞到墙头上去了。行尸纷纷寻声而去,给他们留出了一条道。李牧抓着他的手就走,容探急忙朝四周查看,然后在巷口的拐角处,看到了一个人。
是陆广野!
陆广野显然也看到了他,只是他们中间还隔着零零散散几个行尸。眼下行尸群虽然聚集在墙头底下,全被大将军吸引了注意,但是只要这边稍微有点动静,就会把它们全都吸引过来,因此即便他们和陆广野中间只隔了这几个行尸,也不能大意。他们沿着范氏私宅的墙壁走,就看见陆广野身后还站着一个人,正是刚才射箭的苏翎。
他们中间隔了六个行尸,要想汇合,就要同时将这六个行尸全都杀了,不给它们任何攻击的机会。李牧松开了容探的手,回头看了他一眼。容探点点头,拔出匕首来,双手握住刀柄,然后看向对面的苏翎和陆广野。苏翎将箭头对准了最远处的一个,陆广野唐刀在手,已经悄声往前走了两步。
陆广野伸出右手。
三,二,一……
在陆广野握起拳头的瞬间,苏翎的箭最先射了出去,陆广野和李牧身手敏捷迅速,在容探扑上去将匕首刺入一个行尸的嘴巴的时候,他们已经将第二个行尸的头颅给砍了下来。头颅落地的声响引得一些行尸扭头看了过来,容探一手板着那行尸的头,一手往里刺,那行尸挣扎了一下,便瞬间没了动静,倒在了容探的怀里。
容探紧张地朝行尸群看了一眼,轻轻将那行尸放在地上。苏翎似乎满腔的疑问,只眼睛放光看着他们。容探走过去和他抱了一下,这才松开。眼下还不是叙旧的时候,得赶紧离开这里才行。
容探见只有苏翎和陆广野两个,其他人却不见踪影,心下就是一凉,回头看李牧,神色也没好到哪里去。青州城的行尸这么多,几乎全城覆没,老师傅年迈,李渭年幼,朱笄又是弱女子,这几个人不见了,十有**是已经遭遇了不测。若真是这样,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李牧。
谁知道他们刚走了两步,就听见一阵咕咕咕咕的鸡叫,苏翎低喊了一声:“糟了!”
原来是大将军,正在墙头上瑟瑟发抖地躲避行尸的时候,一眼看见了容探。那还得了,几乎当下立即两眼放光,咕咕咕咕兴奋地沿着墙头跑了过来。它一跑,那群行尸自然也跟着跑,苏翎倏地抽出一支箭来就要将大将军射死,却被容探一把拉住了。说时迟那时快,陆广野一把拽过苏翎放在弦上的箭,转手便投掷了出去。他的力气极大,那箭头直奔大将军而去,好在大将军也是身经百战的常胜斗鸡,反应也是够快的,扑楞着翅膀躲避了一下,就从墙头上飞了下来,直接朝陆广野飞了过来。
大将军可不是忍气吞声的主,生性好斗,如今被陆广野攻击,势必要睚眦必报。它直接落到了陆广野的肩上,对着他的脸就啄了一口。容探纵身一蹿,就将大将军捞入怀中,一把捏住它的嘴,抱着它撒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