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完本——byE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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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至少你认真考虑过了。”
戴维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不过卢卡斯警长看起来松了口气:“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担心,杨格先生,在我看来你是一个……”
他认真地挑选了一下词儿。
“嗯,你是一个比较直率的人,所以了,我也尽量把话说得简单点儿:你并不老实,但我还能忍受。”
戴维没说话,咽下一口唾沫:“这是误会,警长——”
但卢卡斯警长摇晃着左手食指,打断了他:“得了,杨格先生,我打过仗,也押送过囚犯,跟印第安人谈判过,吊死过杀人犯和强盗,在戈壁跟狼搏斗过,我经历过许多事,你说了多少真话我能感觉到。只要你没给我惹麻烦,我并不太想把你扒得干干净净的。但你只要在洛徳镇一天,就必须安分守己,等你能走的时候,才会走得顺利。”
这是在演“教父”吗?美利坚合众国的警察早期都兼任流氓吗?
“我明白您的意思,警长,我保证,我可以发誓。”
“一钱不值,”他敲敲腰上的手枪,“这个才是人格的保证,不过,你的确可以帮我做一件事。”
只要不是陪你睡觉。
“帮我好好看着艾瑞克。”
戴维愣了一下:“我的……老板?”
“没错,艾瑞克·吴,那个中国人。他跟你一样是独自来到洛徳镇的。”
“好,没问题!”戴维对当犹大其实也没那么憎恶,反正吴也不是耶稣,“他干什么了,卖鸦片?走私酒?造假币?”
卢卡斯警长站住了,前面就是那间棺材铺,挂着帆布窗帘的地方透出昏黄的灯光。隐约可以看到一个影子闪过。卢卡斯警长转头对戴维笑了笑:“这个嘛,就得你告诉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就是神奇女侠的名字。
第5章 .神秘的老板·印第安人的阴影·全镇总动员·告诉我你不是恋物癖!
(上)
戴维·杨格花了两天大致了解了下洛德镇,他从艾瑞克·吴那里打听,也偶尔去黄玫瑰旅馆为棺材铺运回新的工具和木板。他开始跟那些干活儿的人搭讪,听他们说一些关于这个镇子的事儿。
这里虽然接近卡森城,但却是内华达山脉中最为干旱的地方之一,十年前在这附近发现了一个银矿,因此逐渐有了许多人在这里定居。现在整个镇子大概有四百多个居民,大部分是矿工和一些做生意的人,还有妄图找到新矿脉的探险者。
虽然这里是叫做洛德镇,实际上依然是一个非建制的地区,因为临近卡森城,也被划归州府直辖,不过因为它如此不起眼,卡森城也懒得管理。只是每个月会例行派人来看一看,找找有没有什么可收的税。
于是在这里,德拉克·卢卡斯警长成为了事实上的最高长官。他认识镇上的每个人,每个人也认识他。他维持着这个镇子最基本的秩序。
找矿脉、挖矿、种地、赶马车、卖身、喝酒、打架、决斗、偷情、赌博,贩枪……这些事他都可以容忍。但是他严格地控制着那些越界的行为,比如谋杀和诈骗。听说他唯一一次去卡森城请法官到洛德镇来,就是因为有三个无赖策划了一次谋杀,害死了镇上一个铁匠。
卢卡斯警长率领两个警员和十个民兵一直追击这三个逃犯到内华达山脉的深处,十六天后将他们捆得结结实实地带回来了。他让所有人在镇警局外面的空地上集合,竖起了绞架,法官宣判了他们死刑,然后他亲自把他们脚下的踏板踢翻。
洛德镇虽然粗陋、偏远、复杂,但却是一个光明正大的蛮荒之地。
现在银矿的矿脉已经被开采得差不多了,很多人依旧没有放弃寻找。因为据说在距离旧矿脉附近不太远的地方,应该还有一条金矿脉。虽然只是传说,可来到西部,就应该明白有时候传说在一夜间就变成了现实。
如果回到纽约的梦想也能成真就好了,戴维由衷地希望。但他明白现在这是不可能的,从已经了解的那些消息来看,他虽然在为中国人工作,但真正的BOSS是卢卡斯警长,所以卢卡斯警长要他做什么,他就得乖乖地听话。这样也许有点对不起吴,可戴维觉得当警方的卧底,应该是合众国公民的义务——哪怕他是一百多年后的公民。
但戴维也搞不懂为什么警长要让他监视吴,甚至不知道应该监视他什么,吃饭睡觉干活儿,这是吴每天的生活。
这个中国人不大出门,跟镇上的人虽然认识,但并不亲密。他不光做棺材,也做一些别的木器。技术说不上特别优秀,好在洛徳镇的人都不太讲究,因此也是能满足需要的。他雇佣戴维以后却并没有开始让他参与到木器制作中来,只是先让他熟悉木料的堆放,工具的归位,每天定点要做的事儿——比如八点之前一定要吃早饭,吃完早饭一定要在九点之前做好房间清洁,衣服两天必须换洗,然后一定要用两枚夹子夹在晾衣绳上,位置要平均,所有的皱褶都得牵扯平整……
戴维为了测试吴的强迫症严重到什么地步,有一次故意在晾衣服的时候把一枚夹子夹在了衬衫的肩部,另一枚则夹在了衣领的位置。
吴在没有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好,但他的习惯是这房子里所有的事情都要知道,哪怕是他没有经手的。于是他在工作间里给一张四脚板凳抛光的时候,会不时地看看后窗外那根晾衣绳。
第一眼还好,第二眼也还好,第三眼的时候吴的动作凝滞了一下。他不自在地动了动手腕,继续干活儿,但速度慢了些。不一会儿,他又抬头看了一眼,终于放下工具,走了出去,等他再进来的时候,衣领上的夹子移到了肩部。戴维发现他手里的动作重新变得轻快起来……
病得可真不轻。
这大概算是唯一值得跟卢卡斯警长报告的情况了。此外,戴维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
哦,对了,还有一点:身为一个中国人,居然做饭那么难吃。
戴维在纽约的时候,最爱光顾的就是中餐馆,而且他曾经有一个中国人做邻居。在他的认知里,中国人天生就会做饭。就算是一个普通的番茄,他们也能做出无数花样儿。可他第一次吃吴做的晚餐时,简直要哭出来。
还不如吃干面包和熏肉片呢!而卢卡斯警长竟然说他做饭的手艺不错,搞不好那个大个子压根就没吃过吴做的东西。
所以,戴维觉得,搞不好吴不是中国人呢。
“你来自哪儿,艾瑞克?”戴维在吃饭的时候,也旁敲侧击地打听过。
“中国啊,”吴面无表情地回答,“南方的一个城市,反正说了你也不知道。”
戴维承认自己的世界地理学得不太好,他只喜欢看计划中的旅游目的地。“那你怎么会来美国?还是在这个地方。”
“铁路公司招工,所以就来了,你应该知道的,修建太平洋铁路……然后我活下来了,就留在这里了。”
“你不想回家吗?”
吴用古怪的眼神盯着他:“当然想了,能回去我早回去了。你不也是吗?”
Bingo!竟然被他说对了。
戴维干笑了两声:“当然了,当然了,我再干几个月,等攒够了基本的路费我就回去,回纽约。”
吴又不说话了,他看着戴维的模样让这个宅男开始担心他是不是一个GAY。
等等!戴维灵光一闪,难道警长让他查探的是这个吗?
得了吧,戴维很快翻了个白眼,卢卡斯警长会留意到一个无趣男人的性取向?
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戴维依然不知道自己的老板到底哪里让卢卡斯警长产生了怀疑,但他知道如果下次警长大人找他要答案的时候他给不出来,可能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两天后,那是戴维来到洛徳镇的第七天,上帝说,要有光……
(下)
洛徳镇的气候算得上炎热,但因为有地下水,也有些盐水湖,不是那种只有黄沙的地方。在镇子的外围,还有很多绿地,有一些被开辟为菜园。虽然远处的山峰是光秃秃的花岗岩,但山腰和山脚下倒能看到一簇簇的绿色。
所以尽管洛徳镇的居民们大部分都是些粗野的文盲,但依然偶尔会到靠近山脚的绿地那边远足。他们会带上一大块脏兮兮、光秃秃的毯子,铺在地上,装模作样地弄得好像是在野餐。但那些家伙们半个野餐篮子也不会带的。他们马背的褡裢上只装着酒瓶子,白兰地、威士忌、苦艾酒……总之他们搜刮一切能找到的神之水滴,另外剩下点儿空隙就全是烟草和白纸,还有扑克牌。
他们坐在那些破烂毯子上开始畅饮,同时向一起干杯的人保证找到金矿以后成为勘定者很产权人,一定要给对方多少的股份,要怎么样用含金量超高的矿石或者矿砂砸在曾经嘲笑自己的人脸上。他们喝得越多,就越兴高采烈,对对未来越期待。各种许诺就像卷烟喷出的雾一样越来越多,越升越高。等醉成一滩泥以后,他们就挤在那块毯子上呼呼大睡。第二天醒来会就带着满足和难闻的体味回到镇上,继续拿起鹤嘴镐干活儿。
这大概是洛徳镇很多居民的常规渡假活动,除了喝醉和输钱时偶尔有点小小的肢体冲突之外,这活动经济实惠,又有很好的心理调节作用,一直广受欢迎。除了戴安娜的黄玫瑰旅馆,洛德镇居民也可以拥有更加私人的空间,就跟贵族们都有俱乐部似的。而且,这也是在卢卡斯警长容忍的范围之内。
不过,凡事总有意外。
马歇尔的外号叫做“皮球”,因为他的身高是5英尺5英寸,体重却是154磅。他的鼻子总是红得像被蜜蜂蜇过一样,他的呼吸让人总以为他的肚子里有一座酒窖。他是一个马车夫,也是一个渡假爱好者,洛徳镇里就数他喜欢干这个,每个月起码有两个星期他都会邀约一些人去渡假,有时候是去山艾树坡,有时候去白鸭子盐水湖。“因为受够了畜生的坏脾气,所以我也得有点儿轻松时光。”他这么宣称,然后每次收入的一半儿都用来放松心情了。
昨天晚上他照例联系了三个人,他们长期玩惠斯特,也会赌点小钱。本来一切都正常,直到第二天早上他们哭哭啼啼地回来,四个人光溜溜地裹在一张毛毯里,眉毛、胡子和头发被剃掉了一半。
“是那些野人!”马歇尔对卢卡斯警长说,“他们袭击了我们,抢走了我们所有的东西!所有的!我的衣服、酒和烟草,还有一整条熏羊腿。”他一边说一边把毯子裹紧圆滚滚的身体,脸上忿忿不平。
至少还有毯子。
但重点并不是被抢走的东西,而是印第安人从来没有这么干过,他们从来不会如此接近洛徳镇。
卢卡斯警长没有轻举妄动,他只是命令两个手下,威尔·克莱门特和马克·格林,去写了一个告示,最近暂停渡假,最好是把消遣地点都选在镇上。
但告示背后的浆糊还没有干,又有两个人来报案了。
一个外号叫做“鼻烟壶”的矿工说,他昨晚睡觉的时候没有关窗户,他的外面那间屋子的立柜被翻了个顶儿朝天,所有的的东西都被扔在外面,能吃的焦糖和熏肉都没有了,还是少了几根皮带。
另外一个人的报案就更糟糕了,作为一个马车押运员,他丢的东西是一把手枪。
“绝对是印第安人干的!”鼻烟壶和押运员都这么说,证据是他们没有听到任何响动就被盗了,而且丢失的都是食物、衣物和银元、武器等,那些纸币都没有被动过,那些矿脉的产权证明书也丢在原地——虽然它们几乎跟废纸差不多。
“还有窗台上留下的脚印,”“鼻烟壶”说,“那是印第安人的鹿皮鞋,我能认出来,只有他们的软鞣粗皮鞋才会留下那种印子。”
卢卡斯警长去看过了他说的那种“印子”,毫无疑问“鼻烟壶”说得没错,于是押运员丢失手枪的事情就变得更加让人不安了。
卢卡斯警长让两个警员和民兵们晚上安排好轮次巡逻,并且保证印第安人绝对不会再出现。
“我觉得印第安人还会来的!”
“他们在探路,然后再找机会一举杀进来!”
“他们以前只是抢劫过路的人,现在他们忍耐不住了。”
“也许我们应该先下手为强,先干掉那些红野人。”
……
在这个不大的小镇里,任何风吹草动在两个小时内就尽人皆知,各种乐观和悲观的议论立刻就会在两个及两个人以上的对话中展开。
比如马歇尔和他的朋友们裹着毛毯回来时谁的屁股露在外面,以及“鼻烟壶”收藏的一件女士内衣也被偷走,甚至押运员的那把枪里至少还有三枚子弹这种事,戴维都很快地从来取货的顾客口里知道。
戴维觉得如果即便没有社交软件,但他真在这里办一份儿手抄报,说不定也能打下一个传媒帝国的基础。
但吴的反应则显得比他现实多了,在听说印第安人袭击居民并且进入小镇行窃之后,他有点担心起来,开始上上下下地检查房子的窗户和门,并且叮嘱戴维入夜后一定要把它们都关好,检查好插销。
戴维觉得有把枪大概会更安全,但吴显然没有那玩意儿。
“总之,晚上睡觉的时候警醒一点吧。”吴这么说,然后第三遍开始检查门窗。
戴维想了想自己初到这里的时候,那面目模糊的印第安人对自己射出的一支箭,忽然打了个寒噤,也赶紧回屋去检查自己房间里的窗户。虽然那房间里连一根电线也没有,跟他在皇后区的租住房中的双屏PC机和光纤网络比起来,就仿佛地狱与天堂的差别,可是他依然感觉有个自己的房间会好得多。至少他还可以偷偷地在房间里打开手机,看着自己从前那些手办模型的图片掉眼泪。
就在这样不安的氛围中,夜晚很快再次来临。
戴维发现端上来的晚饭是牛肉和土豆番茄烩在一起的东西,再加上一点罗宋汤,那味道实在一言难尽。但作为一个寄生生物,绝对没有任何权利抱怨宿主。戴维很聪明地一言不发,只管填下那堆好歹是食物的东西。
说真的,他和吴不怎么聊天的原因,主要还是在对方。他简直要把自己关于中国的那一点点知识都掏出来了,比如饺子、烤鸭、宫保鸡丁,还有熊猫、春节、工夫……另外一些筛选以后根本不敢说,比如他觉得不错的女明星章子怡,还有他最爱的Bluce Lee和Jackie Chan。
但是他每次试图跟吴聊这些,那个中国人都眯着眼睛看他,看得他心理发毛。谁说亚洲人的单眼皮让眼睛显得小来着?戴维觉得吴的眼睛就算是单眼皮也完全跟冰锥一样锐利。一边被扎,一边要找话题,简直比看金·卡戴珊演戏还痛苦。尝试了两三次以后,戴维不得已放弃了跟吴拉进关系然后撬开他嘴巴的念头。
哎,这不合逻辑,不是说中国人都喜欢群居的吗?自己能跟吴住在一起,说明他至少是愿意接受同居人的吧?
戴维躺在床上,叹着气翻了个身。
窗外连一丝亮光都没有,被虫蛀过的窗帘鼓起一块,像是有人从缝隙里朝着它吹气。这鬼地方可真是让人不寒而栗。戴维恨不得跳起来,什么也不顾地朝着旷野狂奔,一直跑到他当初穿越的地方。不管那里有个光晕还是一个深坑,他都毫不犹豫地跳下去,这样也许他一睁眼,又会回到原来的生活……
一阵轻微的响声在门口响起,打断了他的冥想。戴维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立刻闭上眼睛装作熟睡的样子。门发出吱嘎的声音,有点点微光朦胧,接着又黯淡了。戴维听到咔哒一声响,门被关上了。他睁开眼睛,看到光线从慢慢地移走。
这是在拍恐怖片吗?
戴维吓得冒冷汗,但依然鼓起勇气从门缝向外张望,看见灯光慢慢地下了楼。他光着脚走出去,托这老房子的福,他能透过楼梯旁边的地板缝隙向下面张望——
在他能够看到的地方,吴穿着衬衫和外套,用格子方巾包着头,把油灯放在柜台上,然后从柜子里把一件衣服拿出来,摊平,仔细地看着。
是那件星球大战T恤。
为什么吴突然在这个时候拿出来,是要穿吗?
但显然那个中国人并没有这样的念头,他只是用手摩挲着衣服,凑近了仔细看。
他果然是个变态!这是恋物癖吗?戴维背后的冷汗更多了……哦不,自己是个好人,绝对不会歧视性癖异常者,只要他们没盯上自己。戴维忍着不安继续监视吴,但并没有发现他进一步侵犯那件衣服,只是细致地打量着,然后又翻了一面,最后把衣服里面的标签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