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藉完本——by红绿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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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郑洵结婚,他也拖着疲惫的身体撞了线时,没有觉得轻松,更加不会欢呼,反倒是已经过了这么久,他还在原地停留,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
余恪白抱着购房合同睡着了,其实没几分钟,但还是梦见了郑洵。
他的睡眠情况渐渐好转了,如今唯一恼人的就是总会梦见那个人。
梦里的郑洵跟他熟悉的那个人有些不同,看上去更青涩一些,像是他从前在学校里常常能见到的篮球场上那些大男孩中的一个。
每次都是这样,短短的一个梦,惊鸿一瞥,无事发生,然而醒来的时候,却总会让他怅然若失。
余恪白是被高扬的敲门声叫醒的,他看了眼时间,发现自己只躺下不过十几分钟。
十几分钟,他“见”了郑洵一面。
醒来的时候,身边空空,心里也空空。
高扬叫他吃饭,余恪白应了一声,然后赶紧将所有的材料都收好,换了家居服,从房间出去了。
吃饭的时候,高扬总是欲言又止,余恪白知道他想问什么,但为了避免麻烦,只好假装自己看不懂他的意思,不断地夸赞着高扬的厨艺。
日子始终照旧,余恪白没有郑洵的消息,也压根不想去打听。
当然了,他也无处可以打听,在他的身边,并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认识,他们也从未有任何一个共同的朋友。
到了这个季节,天说凉就凉了,趁着秋天还没彻底到来,余恪白抓紧一切时间把新买的房子给收拾干净了。
可他暂时没有搬家的打算,租的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他准备等一年到期时再告诉高扬自己已经买了房子的事实。
工作依旧忙,好在经理答应余恪白给他提前转正。
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余恪白难得的笑了,他发现,终于有了那么一件事,能让他觉得自己活着还算有价值。
下班的时候,接到电话,找他的是那个叫齐尧的人。
半个多月了,这个人从售楼处弄到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开始对他每天进行骚扰。
余恪白很烦这样的情况,也讨厌这样的人,所以绝大部分时候他都是直接挂断。
他以为,不停的碰钉子,那人就会知难而退再也不找他,然而他错了,齐尧这个人似乎格外有耐心。
难得余恪白心情不错,他犹豫了一下,接听了电话。
“我的祖宗啊!找你可真难!”齐尧先是叹了口气,然后笑着说,“大忙人在干嘛呢?”
“刚下班。”余恪白淡淡地说,“你找我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找你?”齐尧轻笑,“我在搬家,你什么时候搬过来呢?”
“还要等一阵子。”余恪白到了地铁站,冷气开得十足,他一进去就打了个喷嚏。
“感冒了?”
听着对方似乎是关心的语气,余恪白也不好意思太冷淡,便轻声答道:“没有,地铁站比较冷。”
“夏天已经要过去了。”齐尧似乎是打了个哈欠,说,“太无聊了,我们去喝酒吧。”
“不了。”余恪白又想赶快结束谈话了,他跟这个齐尧实在没什么可说的,没话找话,让他觉得十分浪费时间,“地铁站信号不好,先不说了吧。”
虽然知道这样有些不礼貌,但余恪白还是迅速挂断了电话。
在手机屏幕暗下去的一瞬间,他总算松了口气。
余恪白暗自决定以后还是不要再接齐尧的电话,跟所有的人都保持距离,才不会出现任何自己无法掌控的问题。
独来独往没什么不好的,拒绝社交让余恪白比较有安全感。
地铁很快就来了,这个时间人很多,余恪白被人流拥着进了车厢。
人贴着人,距离近到甚至可以闻到身边人身上的味道。
大家的脸上都是疲惫且不耐烦的表情,唯独余恪白,像是发呆一样抓着吊环,脸上毫无表情。
他什么都没想,只是放空而已,这样的状态就是他最寻常的休息状态。
快到家的时候,他的手机又响了,这次不是电话,而是短信。
在现在这个年代,发短信的人已经少得像是珍奇动物一样了,但最近,余恪白竟然喜欢上了这件事。
因为前阵子,一次机缘巧合,他认识了一个人。
那天下午余恪白正在开会,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一个陌生的号码,对方说了好长一大段余恪白完全不明白什么意思的话。
他想着,或许是谁发错了,便没有理会。
但接下来的几天,那个人每天都会发短信过来,偶尔询问两句睡得好不好,有没有准时吃饭,偶尔在深更半夜说两句肉麻的思念的话。
那些话,余恪白看着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想到郑洵。
他不觉得自己爱郑洵,也不觉得自己配得上“爱人”的这个名号,但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那个人发说“很想你”的时候,他就会想到郑洵。
在记忆里,郑洵也对他说过这三个字。
那时候,郑洵去国外参加一个会议,走了差不多半个月,其实半个月不见,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可那段时间郑洵几乎每天都打电话给他,而那个人,从国外回来的那个晚上,抱着余恪白在床上,说了两遍“很想你”。
余恪白一直以为郑洵说过的那些话他从来没有听到耳朵里、记到心里,可现在才发现,原来在无意间,他把对方的一切全都记住了,并且印象深刻。
深刻到,他竟然会试图从一个陌生人的信息里寻找关于他们的影子。
连续几天收到那个人的短信,余恪白终于忍不住回复了对方。
他说自己并不是对方要找的那个人,最后私心加了一句:祝你幸福。
他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把对方当做是郑洵,明知不是,却还是要这样骗自己。
那个晚上,余恪白想了很久,在黑夜里辗转反侧,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很想念那个人。
他裹着被子,闭着眼睛,对自己说:我不爱他。
不爱他,现在所有的情绪都只是因为还不能习惯离开郑洵的日子,因为太过习惯之前的生活,导致现在无论做什么、无论走到哪里,都好像有对方的影子。
只是不习惯没有那个人罢了,再多点时间,一切就都能回归于零。
仅此而已,并非是爱。
二十二
郑洵放下手机,出去给自己沏了杯咖啡。
他瞄了一眼咖啡机,上面已经落了灰。
以前余恪白在的时候,每次都会自己动手磨咖啡豆,他一从房间出来就能闻到香味儿,不过现在没有了,余恪白不在,郑洵懒得弄。
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十点多。
他端着咖啡去了阳台,把杯子放在一边,抽起了烟。
看着窗外,郑洵突然想起分开之前的一个晚上,余恪白自己偷偷跑到这里来抽烟,当时他看着余恪白的背影,就只想将人抱在怀里。
分开有一阵子了,郑洵愈发不适应。
一开始因为结婚的事情弄得自己焦头烂额,离婚之后,终于空了下来,才有心思去想些别的事。
而他所谓的“别的事”,就只是余恪白而已。
郑洵从来没对一个人如此留恋过,余恪白是个例外。
到现在他依旧没找到那张遗失的证件照,但余恪白本人在哪里,已经有了着落。
郑洵之前给朋友打完电话,对方第二天就发来了一个地址和一串手机号码。
办事效率如此之高,让郑洵不得不佩服。
余恪白去了M市,离这边不算太远,却也并不是很近。
换了新的手机号码,尾号跟他的一模一样。
郑洵不可能毫无反应,他不信这只是个巧合,非常肯定的认为余恪白对他有情。
收到地址的第二天郑洵就去了M市,但并没有提前跟余恪白联系。
他到余恪白住的楼下闲逛,一个非常普通的小区,不过看起来倒是很安静。
郑洵有一种很恍惚的感觉,在余恪白家对面的那个小树林的长椅上抽烟时,竟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有路过的小朋友提醒他手机掉在椅子上了,他笑着捏了捏那个小女孩肉呼呼的脸,小家伙笑着跑走了,留下郑洵继续纠结。
他在那里坐了很久,抽了半包烟。
直到夕阳西下,小区里渐渐热闹了起来。
他看了眼时间,到了大家都下班回家的时候。
郑洵躲在小树林里偷偷的看着对面的楼,苦苦等着下班回来的余恪白。
他不能让那人一眼就看到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想先远远地看上一眼。
郑洵觉得自己有点儿坏,他希望余恪白过得不好。
如果那人离开他之后过得不快乐,或许就会更愿意回到自己的身边。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余恪白这么执着,按理来说,他大可以找个新人,现在年轻貌美愿意伺候人的小男孩多得是,真的不缺余恪白一个。
可他觉得不行,下意识的想把余恪白给找回去。
事实让郑洵失望了,因为他发现余恪白似乎过得还不错,而且,让他有些恼怒的是,余恪白的身边竟然跟着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男人。
郑洵不想管这种感觉称为“吃醋”,但又不得不承认,在看见余恪白跟那人有说有笑的走进楼门时,气得捏扁了烟盒。
诚然,这世界上谁没了谁都是一样的活着,但区别在于,活的质量。
郑洵在没有余恪白的这段时间里,从未有过哪怕一刻的心灵安宁,他焦躁,心烦,每时每刻都想发火。
这种感觉以前也经常会有,只不过每当那时,叫来余恪白,哪怕不是做`爱,只是喝点什么靠着坐一会儿,也能很快平静下来。
所以说,余恪白带给他郑洵的,不止是性`事欲`望的满足。
那天回去之后,郑洵跟朋友打电话,说起白天看到的情况,对方说:“在你的潜意识里,早就把余恪白贴上了‘郑洵’的标签,可是你忘了,他从来都没有彻底属于过你。”
郑洵对他的这句话表示不认同:“他属于过我,至少过去的两年是如此。”
“不不不,你错了,过去的两年,他归属于你的是他的身体,但你从来都没有占有过他的精神世界,也就是说,你们是肉`体交易,不是恋爱,既然这样,你的占有是不完整的。”
对方是个学究,专门躲在大学图书馆研究社会科学。
当初刚遇见余恪白的时候,郑洵曾带着他们见过一次面,当时郑洵是担心余恪白留下什么心理疾病。
在郑洵从前的N多床伴中,余恪白是唯一长久并且见过他朋友的。
带出去的时候,郑洵从来不会刻意介绍余恪白的身份,但熟悉郑洵的人凭着一个眼神也能明白这个安静的男孩在郑洵身边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小白这个人,你根本摸不透。”
郑洵对于这句话也是同样的不赞同,他自觉很了解余恪白,毕竟一起生活过两年。
他觉得聊不出个所以然了,对朋友说:“小白也是你能叫的?赶紧挂电话吧,不打扰你做学术研究了。”
挂了电话,郑洵倒在沙发上满脑子都是余恪白。
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对余恪白来说毫不重要,可是他又确实眼睁睁看着人家过着还不错的生活。
余恪白还是那副模样,笑起来也淡淡的,不会特别激烈,那笑容就像是一滩平静的水泛起的微微涟漪。一段时间不见,似乎更成熟了些,手里提着一塑料袋食材,看起来是准备回家做菜。
他身边的那个人,跟他年纪差不多,不知道是怎么认识的,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
郑洵开始担心,他怕余恪白被人欺负。
就这样,琢磨到深夜,郑洵忍不住,拿着手机,特别想打电话问问余恪白那个男人到底是谁。
第二天,郑洵买了一张新的手机卡,琢磨了一整天,到了晚上,发了条短信给余恪白。
他假装自己是个发错号码的陌生人,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
第一次,余恪白没有回复他。
第二次、第三次……
直到郑洵都要放弃了的时候,余恪白回复他说:不好意思,你可能发错人了。祝你幸福。
烦躁了好几天的郑洵,心情豁然开朗。
就像是干旱了许久的庄稼竟然迎来了一场及时雨。
他赶紧抓住机会,跟余恪白聊了起来。
隔着手机,对方不知道他是郑洵,聊起天来也轻松了许多。
慢慢的,两人熟了。
郑洵觉得大概是因为余恪白认为两人互不相识,更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见面,所以才卸下了心防,把他当成了一个可以倾诉的树洞。
有时候,相比于认识的人,人类更愿意向陌生人敞开心扉。
余恪白告诉他: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以前发生的事情虽然明明没有过去很久,但每次想起来的时候,都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郑洵盯着那句话看,心有些凉了。
余恪白说自己喜欢现在的生活,那么以前呢?他喜欢过吗?
二十三
高扬觉得这段时间余恪白似乎变了许多。
刚搬来的那些日子,余恪白常常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即便是周末的白天,也听不到什么声响,就好像,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哪怕两人偶尔一起出门,也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一关心对方,那人立马说抱歉,也不解释什么,开始强颜欢笑。
这样的余恪白让高扬担忧又心疼,他知道过去家里的巨变让曾经开朗的男孩彻底改变了,所以他不止一次的幻想再去改变余恪白,不用回到以前的样子,至少看起来快乐些。
然而,高扬觉得自己没能做到,可有别的人做到了。
余恪白周末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前一晚X先生发来的短信,问他这个周末准备做点什么。
X先生是对方给自己起的一个代号,两人聊天时随口提起的,当时余恪白第一反应就是郑洵的洵,然而对方很快就给了他一个更容易接受的解释:在看一本叫做《X先生》的书。
余恪白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并未深究,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他们也只不过是两个相隔不知道多远的陌生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他知道,对方有一个得不到的恋人。
说白了,余恪白跟X先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寻常的那种人,寂寞,心里又藏着自己的故事。
大部分时间都是X先生给他发信息,喝了一瓶酒、看了一部电影、读了一本书,或者夜深人静的时候,对余恪白说很想再见一见那个人。
他给X先生回复了短信,说周末准备就在家里休息。
隔壁有开门的声音,余恪白知道是高扬起床了。
他也坐起来,穿上拖鞋,开门出去。
高扬在洗漱,他去厨房转了一圈。
煎蛋的时候,高扬晃晃荡荡地走过来,靠在门框上笑着看余恪白。
“早。”余恪白心情不错,将煎好的鸡蛋放进盘子里递给高扬。
高扬接过来,随口说:“感觉咱们俩这样真像是两口子在过日子。”
余恪白愣了一下,然后尴尬的轻声笑了笑。
高扬是故意这么说的,并自我安慰,朋友之间开这样的玩笑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
“今天有什么打算?”高扬坐在餐桌边,盯着余恪白的背影看。
“在家看看书。”余恪白突然有些紧张,生怕高扬拉着他出去。
高扬看得出他的意思,无声的点点头,然后说:“我今天有个约会。”
“哦?”另一个煎蛋也好了,余恪白端过来,坐在高扬对面,“跟女孩?”
高扬笑着看他:“我妈给我介绍的女朋友,非让我去见见。”
听他这么一说,余恪白突然来了兴致:“没想到你也有相亲的一天。”
高中的时候,高扬很受欢迎,余恪白记得当时他还帮隔壁班级的女生递过情书给高扬。
高扬苦笑着看他:“是啊,老大不小的了。”
“也还好吧,我们还年轻呢。”余恪白低头笑着,咬了一口煎蛋,然后又去喝手边那杯手冲豆浆。
高扬出神的看着他,等他放下杯子的时候,立刻递了纸巾过去。
余恪白接过纸巾擦了擦嘴,小声说:“真羡慕你。”
“羡慕我?”高扬看着眼前的人,很想说,自己真的没什么值得羡慕的,至少,连喜欢的人都照顾不好。
“不说这个了。”余恪白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年轻,但也确实该谈恋爱了,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