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小说改良师完本——by芥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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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上了大学,就知道高考只是你人生的一个小驿站,决定你人生的事,以后还多得是。”
宋亚泽看着罕见在重庆露脸的星空,心情畅快地说。
林裕果没有吱声,他性子比起小时候有些阴郁了,少言寡语、性子冷淡几乎要成了他的标签了。
“上了大学之后,你还可以考研、考博,甚至出国留学。你前方的路太多了,高考,真的不算什么。只要努力,你一定会有好的前途。”
“是吗?”
林裕果顺着宋亚泽的话平平淡淡地接了下去,他此时没有心情去顾及高考,真正让他痛苦的,是身旁还一无所知的哥哥。
“当然!高考算什么!你以后还得步入社会、工作赚钱,还得结婚生子,决定你一生的大事太多了。”
宋亚泽喝了口啤酒,他的语调乐观上扬,听起来似乎很能安慰人心。
“我不想结婚生子。”
林裕果低着头,刘海遮住了他的面容,宋亚泽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
“你不会因为考差了,对这个世界都丧失信心了吧?!”
宋亚泽开着玩笑,拍了拍林裕果的肩膀。
林裕果没有搭话,反而拿起啤酒,直接仰头灌了大半瓶下去。因为灌得太急太猛,啤酒没有全部流进他的口中,有的顺着他的棱角分明的下巴流进他的脖子里,使他的衣服和皮肤黏在一起。
灌完之后,林裕果被呛到了,剧烈咳嗽起来,脸色因为窒息而通红,宋亚泽拍了拍他的后背,笑着说:
“喝那么急干嘛!我知道你不高兴,今天晚上陪你好好喝一场!你先上楼,我一会买来酒找你!”
林裕果沉默一阵,冷着面庞上了楼。他趿拉着脚步,弓着身子,一米八几的个头微微弯曲,头发蓬蓬乱乱的,看起来像个落魄的破产商人,倒不像个即将上大学的学生。
宋亚泽很快就回来了,脸上带着兴冲冲的笑容。这次,他手里不再是啤酒易拉罐,而是一瓶印着英文字符的烈性洋酒。
他将一瓶人头马放在桌上,还去碗橱里拿来两个小瓷碗。
“这酒贵着呢!不过为了你,这钱值得花!”
他费力打开酒瓶,在两只碗里倒上半碗洋酒,笑着说:
“洋酒配国碗!最近不是流行什么混搭嘛!家里没有酒杯,将就着喝吧!”
林裕果紧抿着嘴,看着眼前气味刺鼻的洋酒,又看着宋亚泽直接端起碗,碰了一下自己的酒碗,喝了一大口下肚。于是他也端起碗来,轻轻抿了一口,味道可以说是极其不可口的,对于初次喝酒的人来说,这酒味是难以下咽的。
林裕果皱着眉,拧着鼻子硬是吞了下去,看见宋亚泽的酒碗里已经空空如也,而自己的似乎没有动过。
“哥,你少喝点。”林裕果关心道,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已经很少见了。
“没事的,我酒量很好。你快要上大学了,我今天很高兴。”
宋亚泽又是半碗洋酒下肚。他是真的为林裕果开心,高中时代的终结,意味着林裕果距离社会又近了一步。
林裕果没有再喝,他出神地看着异常开心的哥哥,也不再说话。
宋亚泽给自己倒上酒,好像不仅仅是为了陪林裕果,也是出于自己的好心情。林裕果高考结束,虽不尽如人意,但好歹也能上个正规本科,也算表现不错了。
他感觉心里像有个大石头落地。的确,林裕果高考,也影响了他,赋予他无形的压力。
“上了大学,你就过上了最快乐的生活。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好好利用这四年,将来天高任鸟飞!”
宋亚泽精神奕奕地说,脸上也因为酒精的缘故开始发红。
“我想报重庆本地的大学。”
林裕果说,声音低沉,可他一会又改口了,“不,我还是想出去闯闯……”
他内心无比矛盾和纠结。他多么想留在重庆,这样可以隔三差五地回家,和心爱的哥哥依旧住在一起,就像不曾离家一样;可他的内心又无比地痛恨这种难言的情愫,这是禁忌,这是违反人伦!即使他和哥哥没有血缘关系,他早已将宋亚泽当成亲生手足。
他不自觉地揪着胸前的衣服,低垂着头,他的心揪紧了,就像收缩一般。
“不管选择哪里,你哥都支持你!”
宋亚泽已经微醉了,他感觉自己的脑袋转动得迟缓一些,说话也变得慢吞吞的。
林裕果抓着衣服的力气用得更猛了,他此时很想大吼大叫,很想将眼前的一切砸碎。
唉!谁能体会他此刻的矛盾和痛楚呢?!
宋亚泽开心得一碗接着一碗,昂贵的洋酒被喜形于色的他当作啤酒那般消遣。不一会,他就醉了,所幸他酒品极好,醉了也不大吵大叫,而是闷着头趴在桌上,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林裕果碗里的酒一直没有动过,他看着原本理智清醒的哥哥,一点点变成微醺,再变成昏昏欲睡的模样,整个过程他都没有阻拦。
终于,成了他想要的场面。
“哥?”林裕果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宋亚泽没有回答,他闭着眼睛,睡得很沉,脸颊也染上一丝红晕,几乎看不出来。
林裕果的心脏瞬间猛烈地跳动起来,他几乎都能听见自己砰砰的心跳声。伸出手,抚摸上宋亚泽的脸庞,有些烫手,林裕果感觉自己的手掌要被灼伤了。他打横抱起哥哥,将他放在床上,给他解了衣服,盖上薄被。
夏天,蚊子横冲直撞着,急切地寻找食物的来源。林裕果放下蚊帐,却没有自觉离开,依然停留在哥哥的蚊帐中,慢慢地抚摸起他的手。
宋亚泽的手绝不是光滑娇嫩的,他年纪轻轻时就做大量的体力活,这是双端了无数盘子、洗了无数件衣服、搬过无数箱啤酒的手,上面有着薄茧,甚至还有浅浅的伤疤,记录着手的主人所经历的一切。
林裕果心疼地握起哥哥的手,在上面落下细碎的吻,他迷恋地亲吻着上面的疤痕,轻柔地爱抚它。与此同时,他的身体早先一步做出诚实的反应,让他兴奋而心痛。
“宋亚泽……”
他喃喃地喊着哥哥的名字,俯下身,扶起哥哥的后脑勺,吻了牵挂已久的唇。
他用力吮吸着,却不忍心咬噬,怕是伤害了哥哥,像呱呱坠地的婴儿渴饮母亲的乳汁。
他是那么全身心地投入着,双手急切地抚摸哥哥的身体。他的喘息逐渐浓重,这一场景总会萦绕在他的梦中,而现在终于成为了现实。
“宋亚泽……”
他念着他的名字,爱抚着他沉静的脸。吻从嘴唇,延伸至下巴,又到了脖子。他舔着,吻着,不敢在上面留下痕迹。
他终于吻上了心爱已久的人。是的,他确定了,这么多年,自己蠢蠢欲动的情愫,是真的,他的确爱着异父异母的哥哥。也许早就爱上了,只是年龄太小,或是不敢承认,才让自己不得不压制。
而现在,他再也不要压制了,他真的受够了,高中三年对他来说犹如梦魇,不仅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有就是自欺欺人。
他爱着宋亚泽,这一认知,或者说这一承认,让他兴奋不已。
他狂吻着,爱抚着,差点无法自持。等到他反应过来,他已经将哥哥的衣衫悉数褪下,呈现在眼前的,是双腿大张、□□的爱人,而他差点也要失去理智,险些做出不可挽回的事。
那一刻,他突然特别理解两年前,仇英给哥哥下药时的心情了。
他浑身出了一层冷汗,就像突然泄了气的气球,双臂无力地撑在哥哥身体两侧,他低头小声呜咽着,像受伤的小兽。
良久,他低头俯身,再一次贪恋地吻上哥哥柔软的唇,扯了几张抽纸,抚慰着全身叫嚣得最凶猛的地方……
那一瞬间,他仿佛有着和哥哥灵肉合一的错觉,这错觉让他幸福无比。他仿佛回到了刚刚来到重庆的时候,没有忧愁,没有纠结,只有相依为命的幸福。
他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这些年来,充斥着他胸口的只有阴郁和愤懑。
他决定了,他要留在重庆,他要留在哥哥身边。
林裕果满足无比,快乐得只想笑,他浅浅的梨涡已经很久没有在脸上出现了,今天则是格外深;他清理之后,将罪证通通冲入马桶;又趁着哥哥醉酒熟睡,紧紧抱着他,像是一对缠绵缱绻的眷侣。
直到那天边显现出一缕红色的亮光,他才轻轻吻了下哥哥的唇,留恋地回到自己的床上……
第34章 苏鹤群
那天以后,林裕果像是脱离了单身贵族的生活,他确认了自己的感情对象,感觉心也不再漂泊了,似乎有了个定向的航线。
但也只是安心而已,他依然无法直言这段感情,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它憋在心里,只有在静悄悄的午夜,才会放心地拿出来,对着星辰月亮诉说,对着长江偶尔泛起的涟漪诉说,甚至对着镜子自言自语。
林裕果更加沉默了,他总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分享这个秘密,这个甜蜜又痛苦的秘密。
他是一个孤独的人,尽管他也参加大学的社团,学着建筑设计,和同学整天测量绘图,和哥们一起打篮球,和室友一起上课吃饭。
他就像这星球上的旅客,周围的人都是匆匆过客,无人能走进他的心。
要想掌握人心,就要得知人心隐藏的秘密。而他的秘密,永远不会向外人道。他是混居在这杂乱世界的寂寞客人。
林裕果长相俊美,身材高挑,自然也是招蜂引蝶的。每当他走在校园的路上,神色匆匆时,总能感受到女孩子的火热而呆滞的目光。
这令他的室友万有良羡慕不已,身为资深光棍的他满心心酸,直批林裕果不近人情。
说来也真是极其巧妙了!当年将秦建军拽到赌坑里的,是隔壁邻居万辉,而这万有良正是万辉的独生子,三代单传,家里对他宝贝无比。
万有良和他的父亲一样,都长着短小健壮的身材,有些肥胖,肚腩微微隆起,所幸那皮肤随了他生长在天府之国的妈,都是白皙细腻的;可他那五官倒是真不怎么出众,小小的扁平眼睛上贴着平淡无奇的单眼皮,嘴唇也是厚厚的,上面纹着沟沟道道,配上那宽宽的方脸;他笑时,眼睛还能冒出点光,有点狡猾的意思;不笑时,看上去就很憨厚了。
林裕果性子冷漠,凡事喜欢独来独往,再加上他出色的外表,以及在这所学校里十分拔尖的成绩,被奉为学院的“冰山男神”。暗恋他、明恋他的女生都数不胜数,可他那远远散发冷气的气场活像他的高中同学于湛,让人敬而远之。
万有良性子开朗,朋友成群,三教九流的人都结识不少,就像个散漫的社会青年,所幸他的成绩出色,在学院里仅次于林裕果。
比起林裕果高高在上的形象,万有良则圆滑多了,他是大家的活宝,各个部门和社团一有活动,都会拉上他。他就像万金油,在大学这个开放欢乐的环境中必不可少。
万有良的脸皮和他的脂肪一样厚。他丝毫不介意父辈之间的矛盾,将自己打造成狗皮膏药,天天贴在林裕果身上。林裕果虽冷漠孤独,但也不是无礼之人,也不好驱走他。如此这般,两人看起来就像是形影不离的死党。
“果子,晚上跟哥们去趟酒吧!里面有不少漂亮妞呢!”
放学路上,万有良嬉笑着脸,小小的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他拉扯着林裕果的衣服,高声说道,声音尖嘎。
林裕果不动声色地避开他胖胖的手,冷漠地说:“不去。”
“你怎么每次都拒绝?这样下去,可是娶不到老婆的!哥们是为你着想!”
话落,万有良又猥琐地笑起来,眼里盛满了狡黠,好像了然于胸的样子:
“我说……果子,你不会是不行吧?要是有隐疾就跟我说,我给你介绍个男科医院,保准让你重振雄风!”
“滚!”
林裕果白了一眼笑得意味深长的万有良,也没再搭理他,拿起手机开始给宋亚泽发微信。
“你这破手机,市面上都见不着了!你也不向你哥要点钱,换个新的!”
万有良叽叽喳喳,声音像乌鸦鸣叫,嘎嘎个没完。
他偷偷瞄了一眼林裕果的手机,手机上已经出现了密集的划痕,配上厚厚的机身,手机背面被磨得发亮,看起来很是老旧。
他小眼一转,瞅到微信的内容,心下一亮,刻意捏紧嗓子,换上了矫揉造作的女性声音说道:
“哟……又和哥哥发微信哪?不就是今天晚上开会,得晚俩小时回家嘛!就这还特意发个微信?有本事把钱划到手啊!你哥也太抠门了吧,连个手机也不给你换!”
“你给我闭嘴!你懂什么!”
林裕果皱着眉吼道,面相凶狠,眼睛里似乎冒着火光。
事实上,还真不是宋亚泽抠门。林裕果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将破烂的手机藏得严实合缝;他三餐吃的都是学校食堂为特困生开设的“温暖套餐”;他从不挥霍,甚至花钱时都要忖度一番再行动,货比三家已经成了他的购物习惯。
若是从表面上看,这抠门的当是林裕果才对。
“行了行了,我说错了还不成嘛!”万有良倒像是受了委屈,噘着嘴嘟囔着。
“真是的,上辈子欠你的!死兄控!”
他看着林裕果渐行渐远的身影,暗自骂了声,便迈着短胖的腿跟了上去。
在如生活社区般的大学里,存在着三种人。这第一种,就是像林裕果这样的,学习上进,真正把图书馆当宿舍,把宿舍当帐篷;他们成绩顶尖,在考场上是答案的发源地,是众学渣口中的“大腿”,连教授都要带着特殊的眼光看待他们;
这第二种,就是占了大多数人口的“人民”。他们没什么职位,唯一的课外活动就是和闺蜜基友们逛逛街、打打球;他们喜爱网游,联赛时的叫喊声能穿透墙壁,贯穿整栋宿舍楼;他们晨起晚,夜眠也晚;唯一能证明他们学生身份的时候,就是临考前的一个星期;
这第三种,就带着明显的政治气场了。他们是辅导员身边的“红人”,位居高职,或是学生会会长,或是社团社长,有着一呼百应的号召力;他们或许成绩不佳,但身上时时流露着一股官气,而他们骨子里也似乎就有了那么些优越感,那行住坐卧的派头,还真成染上了贪官的做派。
晚上,在学校的多媒体会议室里,一圈人围坐圆桌。看上去在搞头脑风暴,实际上却是封建帝制。
“这次我们管理学院的t台秀,拉赞助由万有良负责,音乐由任科负责,节目编排由安丽娜负责,服装由田恬负责,舞台道具由段瑞负责,模特选拔由……嗯……林裕果负责。”
发话的,是个精明干练的女生,也是管理学院的学生会会长,名叫苏鹤群,大概是她父母望女儿“鹤立鸡群”吧!
她剪着齐耳短发,身形瘦削,骨架凸显,肤色白皙姣好;她眼睛大而水灵,有眼色得很,是最能讨人喜欢的;做起事来稳稳当当,却从没拖沓过;她虽身形矮小,却充满爆发性的能量,风风火火的样子连男生都暗自叹服。
她便是这学校里的第三种人。此刻,她站起身来,对着身旁一圈不走心的干事们宣告分配结果。
当她念到“林裕果”这三个字时,声音不由得跌宕起来,像平静的湖面被风吹起一丝波浪似的;没人注意到,她一向平稳的语调也染上一丝害羞;她用余光偷偷瞥看不远处的林裕果,眼睛里水波荡漾,双颊的温度也增高了几分。
是啊,她暗恋着林裕果,将其奉为男神,和这学校里无数女生一样。
按理说,林裕果冷漠独行的性子真是不讨喜,可耐不住那英俊出众的脸蛋啊;涉世不深的女孩儿们,总是容易被帅气的男孩儿吸引的,无论他性子怎样;更别说,再丑的性子,到了暗恋者的眼里,都成了无暇美玉;连缺点,都成了美玉上精雕细琢的花纹了!
“我说,苏姐!”大大咧咧的万有良开口了,他尖嘎的声音里透着股无奈。
“这拉赞助就我一人,你想累死我啊!我就算是有三寸不烂之舌,也得说上个俩礼拜吧!我也想选拔模特,看看美女啊!”
他翘着二郎腿,很不正经,像个市井无赖。
苏鹤群最瞧不起这种吊儿郎当的男生,她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说:
“你又不学习,平时那么闲,时间多得是;林裕果可是学习部部长,天天泡图书馆,忙着学习,所以应该负责模特选拔,劳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