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番外篇完本——by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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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要将不同土砂比例,不同质量的土坯投放进去烧制,选择质量最好的那一个。
在这样不断忙碌的劳作中,日子飞快地过去,如白马过驹,时光在瞬间流逝。
经过半个月的不断尝试,终于确定了土砂比例比例,人们开始烧制砖块,一批批的砖块在空地里晾干,然后被放进土窑烧制。这些方方正正的砖块就这么一层层地铺展开来,尤为壮观。
人们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停止了艰苦的劳作。
林旭走在部落中,看见一匹匹的麻布被摆放了出来清点,还有收获的土豆被放在了地窖,燕麦也已经成熟了,又到了丰收的时候,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他们看着空地里堆满的物资,头一次觉得自己如此富有。
现在部落实行的依旧是公有制,人们现在还很淳朴,不会偷懒,也有奉献精神。
但公有制并非长久之计。林旭准备着慢慢将公有制像私有制过渡。但过程一定要平和,不过他现在还不太在意这个问题。毕竟他的最终目的不是改变社会结构。
等婚姻法出来了,人们以家庭为单位生活,私有制就会慢慢取缔公有制。
不过眼前还是吃大锅饭的时候,人们通常在饭点就会陆续去厨房,拿着自己的陶碗去打饭。有说有笑地吃完一顿之后,就会睡上一个小时的午觉,然后继续进行当天的工作。
水泥的制作过程就比较复杂了,不同的灰石头被研磨成粉,加入别的看起来似乎合适的石灰,加水搅拌。这个过程的实验时间更长,耗费的人力物力也比砖块的制作耗费的更多,林旭几乎天天都和工匠们待在一起,不停的尝试。
有时候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迷茫和绝望,不知道水泥究竟能不能弄出来。
如果不能,那之前的种种努力都白费了,两个月的辛勤劳作就会化为乌有。
林旭的压力很大,他这几天都没有睡好觉,整个人就是在强打精神。就连害怕再关注他的柯斯都发现了,林旭去给自己倒了一杯烧开晾冷的白开水,然后继续看着工匠们将这一次的石灰粉调和在一起。
已经被失败打击过多次的林旭不想见证最后的成型品,自己去部落的边缘坐着,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盒烟,和一个打火机。他本身并没有什么烟瘾,抽的次数极少。只有在心情不好或是压力大的时候来一根。
林旭叼了一根烟在嘴上,却迟迟没有点燃。他觉得最近自己的精神有些恍惚,知道自己需要休息。但是夜里躺在床上,又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觉,一丁点响动都能吵醒他。天还没亮就自然醒了,然后一直都睡不着,就睁着眼睛等天亮。
虽然外表上看不出来,但是现在的林旭疲惫极了。
林旭就这么独自一人安静的坐着,他现在哪里也不想去,也不想知道水泥今天最后一次的结果。又过了一会儿,火光闪过,林旭点燃了那根烟。燃起的白雾围绕在林旭身边。原本在远处观察的柯斯吓了一跳。
柯斯甚至认为是天上的力量,要将林旭带走了!
他忘记了自己对自己的嘱咐和限制,头脑停止了思考,飞奔着跑过去,一把搂住了林旭,他吓得不轻,双手还环抱着林旭的腰,喘着粗气问:“你要去哪儿?你要回去了吗?!”
汗水从他的额头滑落,他甚至不敢抬起头来看着林旭的眼睛说话,在他的神面前,他是如此的卑微。他的额头的汗水流进了眼睛,刺激的他眼眶发红。
林旭也被柯斯吓了一跳,他反射性地将手搭在柯斯的肩膀上,想要将人推开。但他很快感受到了柯斯的情绪,又安抚道:“我只是出来喘口气,抽根烟,过会儿就回去了,我哪儿也不去。”
“抽烟?”此时的柯斯才闻到了萦绕在鼻尖的那股味道,此时他的身体机能才恢复,被烟味呛着打了个喷嚏,他不懂这是什么,于是问道:“这是个好东西吗?”
林旭失笑:“这不是什么好东西。”
话音刚落,林旭熄灭了这根烟。又拍了拍柯斯的肩膀:“已经很晚了,回去睡吧,明天还有很多事情。”
柯斯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林旭问道:“你怎么了?想说什么?”
柯斯闭上了眼睛,他感受到自己体内汹涌澎湃的感情,但理智制止了他。他惊慌地对林旭道了晚安,然后逃一般的离开了。
林旭有些摸不着头脑,只能归咎于柯斯手里头还有重要的事情。
对于感情,林旭向来是迟钝的,他根本不在意别人喜不喜欢他,就连曾经那位最好的朋友,在向林旭表达心意之后。就被林旭单方面的断绝了朋友关系。林旭清楚自己喜欢或是不喜欢谁,爱或是不爱谁。
林旭在外头吹了一会儿风,走向了自己的帐篷。
人们都已经关掉了太阳能灯,林旭打了个哈欠,生理性眼泪也落了下来。他的身体已经受不了他的睡眠质量,开始无声的提醒林旭。
林旭走进了帐篷,脱了衣服躺到在床上,他的肌肉酸痛,全身上下都不舒服。但是也无可奈何。他疲惫的闭上眼睛,等待睡梦降临。
而柯斯则在部落不远处的小溪打水洗澡,现在天气不算热,夜里还有些凉。他站在冰凉的溪水中,将自己的全身浸泡进去,只留下半个脑袋探出水面。冰凉的溪水浇熄了他突如其来的欲|望,同时也令他感觉到更加的难受。
他知道他永远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个人,这一份感情无论多么真诚,多么绝望。都不会有被回应的那一天。
柯斯闭上眼睛,溪水盖过头顶。
直到柯斯肺里的氧气使用殆尽,他才重新站了起来。
在月光下,柯斯不着寸缕,他身形高大,健硕,有一双笔直的长腿,八块腹肌规规矩矩地码在腹部。他的棕色头发有些打卷,这令他看起来平添了一股志气。祖母绿色的眼睛深邃而迷人,鼻梁高挺,嘴唇如刀锋似薄。
他如今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却依旧无法靠外表去吸引他所爱着的人。
那个人无意识的将他攥在手心,而他却根本不想挣扎。
柯斯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离开了这条溪流。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阴阳化浮屠扔了1个地雷
亲亲╭(╯3╰)╮
谢谢小天使的支持和鼓励
PS:果然大家大部分都是睡过的五一
以及我好基友寻香踪的《泰迪大神在隔壁》的个志之前就在预售啦,有兴趣的宝宝们可以去看看
很好看哒,她的《小结巴》也很好看,甜甜的,暖暖的
给大家跳个肚皮舞呀~
第33章
纺织厂最近已经停止了搓麻织布, 开始想办法将堆集成山的一匹匹麻布弄成衣服。鱼骨针和搓细的麻线进行缝合, 针脚不算细密, 实在称不上好。但是当第一件成品出来的时候,所有人还是围聚在一起发出惊叹地声音。
女人们看着那件不算修身,也不算色彩艳丽的麻布衣服, 兴奋地拿在身上比划。她们在这片大地上, 从未看见有人穿除兽皮之外的东西。在夏天的时候, 即便兽皮裙再怎么短, 尺寸再怎么小。那也是热的,经常裆|部都会被悟出痱子。
所以见到裸|奔的人也不许要惊讶, 仔细一看就能得出这人再穿兽皮裙就得废了的结论。
棉花也已经播种了, 有了棉就有了棉布, 自然比麻布要好得多。
好消息接二连三地进到林旭的耳朵里, 冬小麦成熟了, 水泥的也已经弄了出来——即便效果无法与现世的媲美,但好歹质量也达标了。麻布被制成了成衣, 砖块的烧制速度也越来越快。建房的地基也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
就连林旭规划出来的道路,也已经被柯斯带着人开始除草夲地了。
林旭现在是无事一身轻,压力少了,心情也不错,此时还带着劳伦编草鞋。林旭并不知道草鞋该怎么编,也是按照图纸一点点的和劳伦一起摸索尝试。选的是一种坚韧又柔软的黄草,穿在脚上很软,因为厚实也感受不到地上的石子硌脚。
“克瑞斯, 您试试。”劳伦红着一张脸,想要亲手给林旭穿上她编织的这双草鞋。
结果被林旭制止了,林旭自己拿过那双鞋,穿在自己脚上。然后站起来走了走,没走两部。这双草鞋就散架了,留下林旭光光的脚丫子踩着一堆草。
劳伦:“……”
她似乎并不是个手巧的人。
“没事,你去造纸坊那边上班就成,草鞋也就是个临时部门,又不是天天都需要。你帮我找找合适的,手巧的人,再把编织的技术传授给他们。”
劳伦编不好可不是编织的教程有问题,纯粹是因为这姑娘不合适。
劳伦咬了咬下嘴唇,心里头不是很乐意,她就这么一步三回头地走向造纸坊。不过,能和克瑞斯多说几句话,一起坐着聊会天,就够她在同伴面前炫耀好几天了。
人们在地里割麦子,他们打着赤膊,干得热火朝天,嘴里还唱着林旭听不懂的歌。但林旭却能从歌声中感受到他们的快乐,歌声是不分民族和语言的,只要能感受到歌里传达的情绪,就是一首好歌。
女人们两个两个的提着藤条框,上边被好几块麻布盖着,女人站在田边,对正在干活的小队说:“吃饭啦!吃完再干!”
男人们放下自己磨制的弯型石刀,笑嘻嘻地互相推耸着去田坎上。
“今天有汤吗?我想喝上次的蛋花汤。”满脸雀斑的男人咽了口唾沫,自从小麦开始收货之后,他们这些农耕队的人是头一批享受到的,每天都有厨房用鸡油烙的饼子,上头来点兔子肉和一小把冲鼻的菁菜,吃一口再来口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女人笑了笑:“有呢,待会儿才提过来,人手不够。你们先吃着。”
男人高兴了,几个人凑在一起拿饼子,另一个小藤筐里放的是兔肉和菁菜,男人们用筷子夹起来,把卷饼拿在手上吃。这种卷饼很厚,有点像烧饼,但好歹还卷的起来,也不会开裂变成两半。因为用鸡油烙的,热乎的时候格外好吃。连林旭自己也已经连吃了三天,现在都还没有腻味。
林旭这会儿又开始畅想大米了,只要有了米,就有了米粉。林旭小时早饭就是靠吃米粉解决的。一块钱一碗,对小孩来说能吃的饱饱的。连吃了几年,却一直没有腻过。
里头有肉臊子,或是小块的牛肉还是肥肠,以及海带丝和一点点虾皮,配着熬煮过的骨头汤。光是闻着,就有一股浓香。再来一碟小笼包。小笼包里头全是肉汁和瘦肉,味道鲜美,皮薄陷大。林旭每次都能把碗给吃干净,一点汤汁都不留。
但随着他的年纪日益增长,这种良心米粉店基本都关门了。现在市面上的人为了省下成本,本来米粉就已经卖到八块一碗了,汤还是用高汤粉兑的。小笼包价格虽然涨的,但是皮是越来越厚。一口咬下去,肉已经没了,就剩半个实心馒头,仔细嚼嚼,也就能咂摸出一丁点肉味。
勇士们正在造房子,木桩已经打进了地基,砖头和水泥也运了过去。也没人做过,大家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摸着石头过河。春天才过了二分之一,只要材料准备好了,别的也都不是太急。林旭现在倒也不心急了,让勇士们自己尝试,别糟蹋了材料就好。失败是不可能避免的,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林旭现在完全闲了下来,一切都步入了正规。林旭几乎都找不到事儿来做了。
于是就带着小孩子们开始跑去折腾迪里,林旭希望他们的文字是由他们自己创造的,也不是自己这个外来者赠予。迪里几乎抓掉了自己所有头发,他被这些小崽子烦得几乎崩溃。每天都得带着他们去石壁前,用烧黑的木条在石壁前画上字,枯燥乏味地一遍遍的读,然后让小崽子们挨个上来写。
林旭就在旁边旁听,只有偶尔,迪里身体不舒服或是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他才会接过迪里肩上的责任。给小孩子们讲讲有趣的见闻,说说简单的算数,教教阿拉伯数字。
孩子们脑袋瓜子不算聪明,但至少不笨。
只要林旭多讲几遍,他们也总能记住。
这些孩子会将迪里尊称为老师,而对着林旭,还是会叫做克瑞斯。他们的脑袋瓜子里头还没有什么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于是格外亲近林旭,胆子大的孩子甚至会在下课的时候抱住林旭的腿,亲昵的询问林旭明天会不会来给他们上课。
如果得到肯定的答复,他们就会欢呼着来给林旭行礼,然后快活地朝食堂跑去。
孩子们都是健忘的,他们甚至都有些不记得去年冬天被抓住之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了。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这个部落已经是他们的家了。他们已经打心眼认为自己是这个部落的一份子,流着的血也是这个部落的勇士之血。
林旭上了一天课,精神倒是很好。原本他不喜欢也不讨厌小孩子,他不怎么11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和孩子们亲近玩耍,但是现在,他几乎每天都和孩子们混在一起。到下课时间,孩子们向他行礼告别。而他也会回到自己的帐篷,给今天一天的工作做好总结,再去吃饭。
只是这一次,有人早早地等在了他的帐篷前,这小伙子名叫耶伦。在工厂上班干活,负责水泥的配比和砖块的烧制,他很能干。林旭和柯斯都注意到了他,打算过段时间就把他提拔上去。
一个人身兼数职,还能干的有模有样的,确实是技术型人才。
“有事吗?”林旭问道,耶伦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只知道闷头干活,和队友的关系还算不错,不得罪人,但也不讨好人。
耶伦左右看了看,似乎确定没有人注意他,才说道:“我、我有、有事、向向您汇报。”
原来这个小伙子是个结巴,林旭点点头,拉开了帐篷,邀请道:“进来吧,有什么事情到里面来说。”
耶伦也紧张,他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摆,神情紧张地走了进去。
林旭给耶伦倒了一杯热水,两人坐在相对的小凳子上,林旭看出了耶伦的紧张,安抚地说:“深呼吸,平静一下,有什么事要对我说?”
“我我一紧张就就就结巴。”耶伦拍着自己的大腿,似乎想让自己说话能够流利一些,他喝下一口水,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好好地呼吸了两口。才终于平静下来,正色道,“现在工匠那边,有很多人都在偷懒,白天不干活。只有我们小队和安特小队的人上班在做事。另外一些人跟着他们的小队长须圆,天天偷懒。”
“如果您不信的话,明天您可以去看看,他们严重的拖了进度的后腿,如果不是他们,之前制定的目标原本在下个周末就能完成,现在得推到下个月了。”
耶伦提起这个就万分气愤,恨不得把须圆拖出来打一顿。他并不在乎须圆偷懒,他在乎的是须圆拖累了整个大队的进度,而不止是他们自己小队的工作效率。
“行,我知道了,我明天会让柯斯和我一起去看,你先回去休息吧。今天你们也累了,早点洗漱上床。如果之后有什么事也可以直接过来找我。”林旭把耶伦送出了帐篷。
临走时,耶伦还再三请求林旭一定要去看看。
送走耶伦之后,林旭洗漱完毕,关上了灯,在床上辗转反侧。
最后还是张了张嘴,骂道:“害群之马。”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日暮云沙扔了1个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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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窈窈扔了1个火箭炮
亲亲抱抱举高高~捏你们小脸
PS:之后估计就是发展农耕文化了,会有些小矛盾小阻碍
以及:种田文我推荐报纸糊墙太太的《灾后》
已经完结很久啦,我都看过三遍了
还有大假发太太的《荒岛求生》以及《从末世到古代》(第二篇不是种田,但是同样好看)
不同寻常的快穿推荐五色龙章太太的《你要相信我是真的白莲花》以及《那些和人生赢家抢男人的日子[快穿]》
好了,小天使们你们已经挖空我了,我最近在追西西特太太的《我有一个秘密[快穿]》
下次推文等20W字的时候再推啦~大家看文愉快,除了我正在追的这本之外,其它的那几本都完结了~记得支持正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