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番外篇完本——by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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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点点头:“人多眼睛多,事情就杂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行吧,你带路。”林旭点点头。
两人穿过部落,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才看见在森林一处平地中央的柯斯。柯斯此时坐在一处石头上,双腿落在地上,更显得他长腿无敌。他的身材比例极好,宽肩窄臀,标准的倒三角体型。要是生在现世,也不知道该多受欢迎。
安得把林旭带过来,行礼之后就去不远处把风。他和柯斯心底都清楚,接下来面对他们的是一场硬仗。不同于之前拳头碰拳头的血腥杀戮,这一次他们面对的,将是世上最令人担忧的人与人之间的诡计阴谋。
“什么事?还得跑到这儿来才能说。”林旭也找了一块石头坐。抬起头来问柯斯。
柯斯的眉毛皱成了川字形,这令他显得老成了不少,他叹了口气:“就在昨天,我和安得去巡视的时候,因为下了雨,我们在那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
林旭正色道:“谁的尸体?”
似乎在照应柯斯的话,此时的天空也飘起毛毛细雨,不大,却下的人心慌。风从森林穿过,树叶婆娑,发出沙沙地声响。阴云密布,太阳被乌云遮住,光明慢慢消失。
“伦萨。”
一道闪电划过,雷声接涌而至,暴雨将临。
林旭惊讶道:“那个孩子?”
柯斯点头:“被一刀穿胸,他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
“是附近的部落干的?”林旭询问道,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一双手紧紧抓住,令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伦萨刚刚成年,说是成年,其实也才十四岁。长的也不高,只有一米五左右,无论是年纪还是身形,都还是个孩子。
“不。”柯斯深吸了一口气,“那道伤口,只有我们的砍刀能弄出来。这片大陆,有砍刀的,只有我们的勇士。”
“轰隆——”
大雨倾盆而下,林旭被淋了个手脚冰凉。
“我们……”林旭艰难地问,“自己人干的?”
“恐怕是的,即便我们往好的地方想。这附近我每天都要和近卫队的人巡逻,没有别的部落会过来。而且部落也没有任何人说他们的砍刀不见了。”柯斯说道。
林旭双手交握:“就没有人发现伦萨不见了吗?部落不是每天都要点名吗?”
“负责照顾他的女人病逝了,再加上他还没有正式分配队伍……”柯斯望着部落的方向,“部落有心怀不轨的人,今天是伦萨,接下来……”
林旭和柯斯都被暴雨淋成了落汤鸡,他们隔的并不远,林旭问道:“那你有怀疑对象吗?”
柯斯安静了一会儿,最后只能颓然摇头:“没有。”
于是林旭也不说话了,是啊,部落里的所有人,都是一起经历过天灾人祸的。怎么冬天那么艰难的日子熬过来了,却在春天,这个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与发展的季节迷失了?难道人的物质需求满足了,就会逐渐变得扭曲?
“现在谁也不能相信,唯一知道这件事情的,只有你我,还有安得。安得值得相信,他一直跟着我。”柯斯说道,“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请您务必要保护好自己,我们会着手调查,一定要把那个人抓出来,处以极刑。”
因自身原因剥夺别人生命的人,林旭也不觉得这种人应该被原谅。
之前的战争,举起武器是为了捍卫与生存,而在和平时期,对着自己的同胞举起武器。没有值得谅解的地方。
林旭点头:“我知道。”
“如果最近,有人非常频繁的往您身边凑,您要警惕一些。”柯斯冷着一张脸,他原本就五官深刻,面无表情的时候显得格外冷硬,有一股上位者的气势,“我怀疑有人想要夺|权。”
林旭愣了愣:“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劳伦说的话,我每一句都记得。她是个女人都这样想,更何况那些勇士了。”柯斯的头发被雨水淋的紧贴在脸侧,“这是个预兆。劳伦不可能是唯一这样想的。”
“他们想要奴隶,想要女人,想要坐享其成。”
林旭叹了口气,他站直了身体,头一次语气这样冷漠:“他们不会成功的。”
“克瑞斯?”柯斯有些吃惊。
“如果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并且敢于除诸行动,那么他们就要准备好接受我的怒火。”林旭说,“不过我打赌,他们没有一个人经得住。”
平常好脾气的人,发起火来,威力可不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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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们么么啾╭(╯3╰)╮
柯斯其实很聪明的,他比林旭对血腥和阴谋的直觉更强
逻辑也更清楚
林旭就是个傻白甜
第38章
这世界上最温暖的是人心, 最恐怖的——也是人心。
林旭读高中的时候, 同寝室一个看起来家境良好的同学偷了另外两个同学的手机, 还偷了其中一个的笔记本, 偷偷拿去卖了。事后还能装成没事儿人一样和他们一起痛骂那个挨千刀的小偷, 结果查出来之后,依旧不承认, 那监控都把他脸照上了, 还说那是小偷和他长的相似,即便看着铁打的证据, 也咬死不承认那是自己干的。
同寝室的几个读初中就是一个学校的,就算在上高中之前感情一般,但也是打过照面的校友。更何况偷东西的这个人出手大方, 谈吐也很有素质,在看到监控之前, 谁能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这种人心理素质不可谓不好, 泰山崩顶了,都能面不改色。
这都算好的了,好歹只是偷东西。林旭大学时的班长, 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 有一次准备戴隐形眼镜的时候让林旭帮忙倒一下护理液,林旭做事情仔细,护理液滴到他手上,他擦了擦。才发现护理液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换成了胶水。
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促使人去毁掉另一个人?
无外乎都是些生活上的小摩擦, 一点你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你的互相唾弃。就这么慢慢的演变成了恨意。恨不得把对方拔皮削骨的恨意。
但是伦萨不是这种情况,部落现在生活很平和,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努力。这么久了,林旭甚至没有听过有人斗殴。虽说人们总会有些嘴角,但是却从未有人动过手。
林旭现在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把屠刀指向伦萨——伦萨那样小的年纪,每天都会自己给自己找事做,或是去工地上帮忙,又或者去田地里开荒。他把自己忙成了一个旋风小陀螺,上了发条似的,怎么也停不下来。
何况伦萨的脾气也很好,不和人发脾气,被训斥了,也只是吐吐舌头回去多吃两个馒头。
但是林旭的面上不能显现出来,无论他的内心充斥着怎样巨大的怒火,也只能伪装平静。在现在这个时期,任何一丁点的不同与改变,都会打草惊蛇。
可是——看着这些辛勤工作的人,林旭无论无何都不想把他们往坏处想。
男人在地里劳作,他光着上半身,露出结实柔韧的肌肉,他的身材很好,身姿挺拔。一头金色的短发微微上翘。他的脸如同被神亲手捏造而成,他的眉毛也是淡金色,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翘,似乎在吸引爱人来吻。
他眯眼看见站在田坎上的林旭,将自己的锄头放在一旁,长腿一迈,便跨步上去。男人的肌肉十分健美,从背后看,有腰有屁股。女人在地里偷偷看他,被同伴发现的时候,只能假装无所事事地移开目光。
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们对原始的身体之美都有渴求和欣赏。
林旭被吓了一跳,他刚刚还在神游,完全不知道有人来到了他的身旁。
金发男人看着林旭的反应,有些忍不住笑,问道:“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族长他们呢?您还是要注意安全,虽然实在部落里头,但难免也会遇到危险。”
林旭摆摆手,有些尴尬地回道:“我能有什么危险,部落很安全。”
金发男人又笑了笑,只是他这次的笑容很淡,淡到近似于嘲讽。
“你叫什么名字?”林旭有些好奇,他对这个长相夺人眼球的男人并没有印象,按道理,这样外貌出挑的人,不可能不被他注意到。
金发男人勾起嘴角,他不是个好男人的长相,没有浓眉大眼,他轻挑眉毛的时候,就如同在朝对面的人抛媚眼,加上他长得好,很少有人能拒绝他这种示好,他以一种暧昧的语气轻声说:“我叫特洛,您从未注意过我,您的眼里只有族长。”
林旭有点尴尬了,这人说话就像自己和柯斯有一腿似的,他也觉得自己不认识部落的人是有点不太合适,于是只能打着哈哈:“我把名字和人的脸对不上号。这和柯斯没有关系。”
“毕竟您和族长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特洛意有所指,“只有族长在您眼里是特殊的。”
林旭这下更加尴尬了,他生硬的换了个话题:“你现在不用工作吗?”
特洛摇摇头:“今天到我轮休,但是没事儿做,才到地里来。我很少能见到您,但也渴望和您接触,和您说说话。”
此时的林旭并没有多想,部落里像特洛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他们也总是会想尽千方百计凑到自己跟前来。他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也不想因为伦萨的事情草木皆兵。于是他笑了笑:“要和我在部落走一走吗?”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特洛向林旭行了个礼,他行礼的动作并不那么标准,但非常优雅。不像个原住民,反而像是从中世纪穿越而来的贵族。举手投足之间都别有风采。
林旭隐隐感到一丝不安。
两人走在田坎上,特洛走在林旭的身侧,他比林旭高小半个头,站在林旭身边的时候,在外人看来,竟然算得上匹配。
女人们看了一眼便匆匆移开视线,然后心照不宣地彼此暗笑。
等两人走远之后,女人们才开始悄悄讨论。
“你们说,克瑞斯会不会喜欢男人?虽然克瑞斯对我们很好,但可从没和部落里的女人交|配过。”女人悄悄地咬耳根子。
另一个人说:“不会吧?克瑞斯是神,怎么会看得上凡人?”
“那别的部落祭祀的时候,还要向神供奉神女呢。”有人反驳道,“神也是有需要的。”
“就算这样……克瑞斯肯定也不会选特洛,肯定选族长。”
有人哼道:“特洛哪里不好了?长的好,身材好,我就喜欢大胸肌的男人,特洛的那玩意肯定也很大。”
“……”
“那是你。别把克瑞斯想的和你一样。”
林旭和特洛此时已经走到了部落的边缘。特洛紧跟着林旭的脚步,两人之间的距离维持在不到一米,看起来极为亲近。
此时已过正午,太阳开始下落,阳光不再刺眼。暖洋洋的照在人身上,非常温暖。微风拂过,似乎在抚摸人的脸颊,林旭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比原本世界的好,呼吸的时候,都能闻到草木的清香。
“你是和柯斯一个部落?什么时候到部落来的?”林旭问道。
特洛回道:“我以前是个奴隶。那时候我自己想办法把头发弄成了黑色。你知道,当人们发现我是金发的时候,我面对的,将是地狱一样的生活。那些人会把我当成女人。”
林旭:“……这有什么说法吗?金发?”
“金发是神子的象征。有些人认为,他们可以从践踏神子上头得到能量。”
采阳补阳?
特洛看着林旭的脸色,笑了笑:“您别多想,我的阿萨从生下我开始,就一直想办法掩饰我的发色,直到来到这里,我才能停止伪装自己。”
林旭叹了口气:“金发很好看,很适合你。”
这句赞扬似乎取悦了特洛,他轻笑了一声,他的嗓音很低,很有磁性:“我也这么觉得,您的黑发也很好看,就像是最深的黑夜。神秘,幽暗,又迷人。”
这声音简直能把人的耳朵听怀孕。
林旭尴尬的想要挖个洞把自己给埋了,虽然他反应过来,目光复杂地看着特洛,他有些神经质地想:这人不会是在撩自己吧?
虽然他没什么感情经验,但他好歹能察觉出来这种直白的示好。
但是特洛似乎不想再进行这个话题,他表情忽然严肃起来,他的五官非常深刻,面无表情的时候有一股独特的魅力:“您做了这么多,有没有想过,他们值不值得您这样付出?”
林旭停下了脚步,他的眼睛现在已经是纯黑色了,在被法则改造身体之后,他的眼睛和头发,都变得深黑。而他的皮肤也渐渐变得苍白,看起来更像是从黑暗的深渊中走出来的魔鬼。他就这么直直地盯着特洛。
特洛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即便他的心理如何强大,对于魔神的恐惧依旧占领着高峰。但他越是恐惧,就越是兴奋,他竭力双手交握,不想让林旭发现他的双手已经兴奋地颤抖。
“我做自己想做的事,至于值不值得,这是我需要考虑的,而不是你。”林旭的语气很冷,也很轻,轻的仿佛是喃喃自语。
特洛紧紧握住自己的手,他的手指已经抖动的快要抑制不住了,他舔舔嘴角,目光仔细打量着林旭的身体——克瑞斯不够壮实,他的肌肉没有凸出来,身材挺拔,双腿又细又长。特洛觉得喉咙有些干渴。
他忍不住想象,当他得到这个部落,所有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
而这位神,在夜里,会将这双细长的盘在他的腰上,随着他的起伏而律动。
仅仅是这样一想,特洛就硬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月就轻松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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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须圆小队的人甚至不敢抬头看林旭,他们其中也有人喜欢在林旭面前露脸,没出事之前甚至会主动跟林旭问好或者说话。但现在,他们巴不得自己消失在林旭的视线内,只能低埋着头,弯下腰,假装自己不存在。
特洛站在林旭的一旁,他似乎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角色,甚至霸占了柯斯的位子。这令他的感觉非常好,似乎给了他一个预兆,柯斯并非不可取代,他只是比自己更早的遇见了克瑞斯而已。
有些时候,当真是先到者先得。
在忙完大半天之后,柯斯总算有了喘息的时间,他从田地那边过来。柯斯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有男人味,他虽然每天都有刮胡子,但是用砍刀刮胡子的滋味可不怎么样,他的手艺也不怎么样,随时都能在他的下巴上发现流血的小伤口,但这无损他的魅力。
特洛就这么面对着柯斯,眼看着他走过来,特洛微微低下头以示尊重,但是嘴角却依旧勾着一抹嘲讽的笑容。
柯斯却没有在意这个金发的年轻男人,他的眼里除了黑发黑眼的神,再也看不见其他。
在看见柯斯的那一刹那,林旭都没有察觉到自己上勾的嘴角,林旭眼睛微弯,笑容发自真心。他也有好几天没和柯斯打过照面了。柯斯最近在忙着调查伦萨的事情,整个人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只有在晚上,各个小队汇报工作的时候,柯斯才会出现。
林旭看着柯斯的表情,就知道柯斯已经有了头绪,并且肯定已经知道了凶手的信息。
他转头对着守在一旁的特洛说:“我和柯斯有些事情要商量。”
并没有直接下逐客令,但是特洛似乎不明白林旭的意思,他装傻充愣,双眼直呆呆地看着林旭。
逼得林旭只能直白地说:“我觉得你或许需要回避一下。”
特洛眼睛里的光忽然就黯淡了,但他依旧保持着镇定,向林旭和柯斯行礼:“克瑞斯、族长,我先离开了。”
柯斯点头:“去吧。”
在确定特洛离开之后,柯斯与林旭离开了工地,柯斯渐渐从从属地位,到与林旭并肩而行。这不仅仅是权力地位的改变,更是柯斯自己心理的改变,他不甘于永远站在林旭的背后。甚至想要站在林旭的前头。
林旭和柯斯回到了林旭的帐篷,林旭给柯斯和自己都倒了一杯茶,这是他曾经最爱的重庆的老鹰茶。他曾经去重庆旅游,吃火锅的时候总会有免费的老鹰茶喝。重油重辣的食物吃完之后,喝上一杯老鹰茶,感觉真是没有比这种茶更好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