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番外篇完本——by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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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吃饭的时间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候,就连最胆小的人都能对厨房的工作人员露出一个小心翼翼地讨好的笑容。他们不管烫不烫, 直接抓了往嘴里塞。好几个都被烫出了水泡,可是即便如此, 他们也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比起林旭, 柯斯才是最头疼的那个人,他总是皱着眉头, 一副苦大仇深地模样。
这些人确实是干活的好手,他们从不喊辛苦,也不觉得累。似乎和别的人的身体构造不一样。可是越是这样,柯斯就越担心。
他们不能融入这个部落, 没有集体观。不觉得自己是部落的一份子,久而久之。部落的人就会把他们当成奴隶。林旭和他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化作泡影。
“要不。”林旭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每一个新来的小组里挑出一个人, 分在之前的小组内。只要第一批愿意改变,做出了榜样,之后的人肯定也会产生变化。”
柯斯点点头:“先试试吧,现在也没有别的方法了。”
林旭和柯斯考虑事情的方向不同,林旭考虑的是怎么加强部落的凝聚力。对柯斯来说,最重要的则是让部落发挥最大的作用。他们要发展,要物资,要一切对部队和对每一个人有益的好处。
既然已经想到了决定的方法,自然就要实施。
耶伦是第一个收到通知的小组长,他站在柯斯面前,冷静地点了点头——他并不是奴隶出生,在来到这里之前,他只是个瘦弱的普通人,但即便如此,被强壮的勇士们羞辱也是常事。他甚至不敢反抗,因为他知道,一旦他反抗,面对的不仅是对打一顿而已。
与尊严相比,这里的人更想活着。
虽然和死相比,活着还要更痛苦一些。
当天夜里吃饭的时候,耶伦在所有奴隶的目光下带走了那个脸上带疤的女人,女人没有名字,奴隶们都没有名字。她唯唯诺诺地跟在耶伦身后,她喜欢这样的日子,可以吃饱肚子,没人打她们。作为奴隶而言,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日子了。
可是她被单独带了出去,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将要被赶出这个部落?怀着这样忐忑不安的心情,女人被柯斯带到了一个帐篷前头。帐篷前聚集了一群人,这些人都是耶伦他们小组的人。虽然组长不是耶伦,但是在组内,耶伦也是有一定地位的。
这个小组有两个女人,她们都是跟着自己所爱的勇士过来的,原先并不是奴隶,甚至在原本部落的生活还不错。她们热情,开朗,大方。敢爱敢恨,从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因为之前耶伦已经和她们通过气了,所以对着这个不算好看的女人,她们充满了善意和理解——她们没当过奴隶,但也知道奴隶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在来部落之前,她们也觉得奴隶就应该过着那样的日子,但是在林旭和柯斯的影响之下,渐渐的,她们已经完全摒弃了这种观念。有时候大环境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
只要跟他们强调,奴隶和我们一样是人,一样有吃饱肚子,安全,和别人一起享受劳动成果的权利。强调一次,两次,一个月,两个月。必定是有成效的。
或许会有人不满,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即便他们不满也不敢说出来。
林旭不想做一个独|裁的君王,但是如果只有这样才能为这些弱势群体争取到他们应得的东西,他只能变成这种人。
不过,这些事不需要他操心,柯斯总是能在关键的时候站出来,挡在林旭的面前。
有时候林旭都会觉得自己的运气好,他选择了柯斯,柯斯也选择了他。如果换一个人,稍微贪婪一点的人,或许就不是现在这个结果了。
“过来坐。”秋萨把女人拽了过去,让女人坐在自己的身边,还给女人端了一杯热水。
这个女人没有被割掉舌头,但是长久的闭口不言让她几乎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女人也记不清楚自己有多久没说过话了。
在豪猪部落的时候,主人不允许他们说话,主人说过,奴隶如果开始互相说话,那他们就离脱离控制不远了。
那些爱说话的奴隶都被割掉了舌头,而她一直小心翼翼,从不说话,这才逃过了一劫。
这片大陆的语言是同一种,每个部落的人都可以交流,非常不可思议。
在秋萨充满期待的目光中,女人小心的抿了一口热水,然后全身瑟缩地坐着。
我还想再吃两顿饭。女人绝望的想。
“别怕。”秋萨似乎看出了她的不安,为了不被女人抵抗,秋萨收回了想要拍在女人肩膀上的手。
秋萨现在内心五味陈杂,如果她的阿萨和阿帕也是奴隶,那她是不是也和这个女人一样,甚至不敢抬起头来看人,全身都是伤痕。过了生不如死的日子。
想到那样的画面,秋萨的眼眶有些湿润,她揉了揉自己酸涩的鼻子。
“你来到这里,我们就是一体的。”秋萨还是没忍住,握住了女人粗糙的手,“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女人害怕的往后缩,想要把自己粗糙的手从秋萨的手里抽出来。
但是秋萨握的太紧了,女人没能如愿。
“以后她就跟着你。”耶伦对秋萨说,“如果她除了什么问题,我就只来找你。现在说一说明天的工作计划。”
“和之前一样,你们几个和我一起去工地。”耶伦对在座的几个男人说,又对两个女人说,“你们负责去和厨房协调,看看能不能把兔肉换成鸡肉,有饼最好。今天你们带过来的淡盐水太咸了,记得跟厨房反应一下。下午你们就去纺织厂。”
秋萨和秋亚开心的快要跳起来了。因为去纺织厂是有报酬的,相当于在工作时间挣外快。在别的小组都不被允许,想去纺织厂兼职都得下班才能去。现在耶伦主动提了起来,她们自然求之不得。
“她到时候也和你们一起,她还没有名字,你们抽个时间带她去找迪里,让迪里跟她商量,给她取个名字。”耶伦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散会。她跟着你们,去你们的帐篷住,要是生活用品上有什么短缺,可以和后勤组申请。”耶伦说完最后一句话,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大家都很累。巴不得立马躺在床上睡着。
女人一开始是睡在空地上的,后来林旭就和柯斯让人给他们支了以前留下来的兽皮帐篷。兽皮帐篷非常闷,这个天气住在里头就好像处在一个狭小的蒸笼里头。所以这些人还是宁愿睡在空地上。虽然蚊虫多,但是他们原本就过着这样的日子,皮糙肉厚,不觉得难熬。
秋萨和秋亚一人一边地架住女人的胳膊,连拖带拽的把她弄到了她们两人的帐篷。
女人非常不安,一路都十分抵抗。
可是秋萨和秋亚当做不知道一样把她塞进了帐篷,还打了温水,给她擦脸和擦手。还给她换上了新的麻衣。
当女人被夹在秋萨和秋亚中间睡觉的时候,她还是茫然无措,她看着帐篷顶,一直闭不上眼睛。
秋亚小小的打着呼。
在这样的呼声中,女人总算闭上了眼睛。她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实际上她睡得很快,大约还没有十分钟就完全陷入了深沉的睡眠。
当她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秋萨和秋亚已经起来了,她们拉开了帐篷。阳光照射在女人的脸上。女人在这个时候突然觉得,她从未见过这样好的阳光,不像记忆里的那样酷热。而是暖洋洋的,让人不像起来,就这么静静地晒在太阳。
但她还是很快从床上爬了起来。手脚麻利的就着冷水搓了两把脸。准备去地里劳作。
但是被秋萨她们拦住了,秋萨笑呵呵地说:“你要去哪儿?今天早上厨房有稀饭吃,还有咸菜。走,我们带你去吃。”
女人十分茫然,来到部落这么久,他们从未去厨房吃过饭。他们也尽量避免直接和部落的人打交道。每次有人叫他们去吃早饭,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动。
对他们而言,一天只能吃一次饭。
因为他们吃的很多,如果多吃几顿,说不定这个部落就不要他们了。
虽然只是奴隶,但他们也有小小的愿望,现在的生活很好,他们知道惜福。
只是这一次,女人想要小小地任性一下,她小心地点了点头。
秋萨和秋亚松了一口气。
当她们到厨房的时候,女人惊奇的发现,那些和她一起被领出来的奴隶都在厨房坐着,和所有人吃着一样的饭。身边的人还会微笑着充满善意的和他们说话。
女人抽了抽鼻子,她没有说话,眼泪却控制不住的滴落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QAQ我以为我下午能回家
然后并没有做到,善后工作做到九点
家里还断网了
现在在网吧码出了这一章
不能六千了QAQ
但是明天肯定会补上的
我对不起大家,跪地道歉!
第56章
这些原本的奴隶们喝着粥。他们不会用筷子, 只能用手抓着饼和咸菜。但是没人会笑他们,同行的人还会善意的让他们吃慢一点。有几个似乎想要说话,感谢同小组的人,但张了张嘴, 只能发出啊啊的声音, 就像是天生的哑巴,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在吃过早饭之后,女人跟随着秋萨和秋亚去了后厨, 和厨房的工作人员商量今天送到工地的食物。
协商好之后,她们又打了一些淡盐水, 自己喝了两口,确定味道没有问题才提着桶走了。
在经过空地之后, 女人看见那些她昨天才离开的同伴们正从草垫上爬起来,他们目光呆滞的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虽然在这里没有人鞭挞和监视他们, 也没有种种残酷的条例约束他们。可他们还是胆战心惊。害怕后退一步就是地狱。
这些同伴看着女人从他们旁边走过, 而女人的旁边还有两个这个部落的女人,他们的“主人”中的一员。这令他们惊奇极了, 毕竟在他们看来,昨天被带走的人应该是干活不够卖力所以要被处死或是抛弃的人。所以今天他们这些人格外小心和害怕,连起床的动静都不敢弄大了。
可是,就一夜的功夫, 这些昨晚被带走的人似乎就脱胎换骨了。他们走在“主人”们的中间,似乎变成了主人中的一员。奴隶们呆愣愣地看着女人和那些以往的同伴,心里说不上什么感觉。
多德亚在一旁的草地上看着那些奴隶, 赫尔坐在她的身旁。多德亚穿着一件麻衣,这件麻衣是均码,衬得她细胳膊细腿,但是又遮住了玲珑有致的身材。不过多德亚不以为意。她根本不在乎自己外貌的好坏。
“这么多人。”多德亚喃喃自语,“克瑞斯实在太仁慈了。”
“嗯?”赫尔对多德亚的最后的那句话有些疑惑。
多德亚解释道:“如果我是克瑞斯,我只会要强壮的战士,战士才能打仗,在这里,战士才能让部落发展的更快。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让柯斯换这些瘦弱的奴隶回来。他们三个人,都不一定能干一个勇士干的活。捕猎的时候,说不定还会被野兽当成猎物。”
“有什么用?”多德亚非常不解。
赫尔笑了笑,他也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既然是克瑞斯的决定,就肯定有原因,是对部落有好处的。”
“如果克瑞斯让你们去死,你们是不是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多德亚问道。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诛心了,但赫尔倒是毫不在意:“要看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部落,为了身边的人,为了你。只有死能解决的话,当然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多德亚叹了口气。
她的三观在这个部落被重塑。这里和她以往所在城市以及部落完全不同。这里的人很团结,被一种叫做“团体精神”的东西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或许生活中会有非常多的小摩擦,但是在面对外界威胁的时候,又能为了彼此付出最大的牺牲。或许这也是这个部落发展如此之快的原因。
自从第一批人离开了空地之后,剩下的奴隶们都恐慌急了,他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否则何至于那些人都变成了主人,而自己还是留在原地?当第一个人开始产生这种疑问之后,这种疑问就迅速的吹向每个奴隶的心头。
他们不再甘于做一个奴隶。
当终于有一个奴隶冒着被杀的风险在早上前往厨房吃饭,并且没有被鞭挞和驱赶。而是与所有人一样,可以坐在位子上吃饭,甚至有人主动和他搭话之后。奴隶之间的气氛完全变了。他们开始尽可能的表现自己,想要在部落里有一席之地。也想和之前的那些人一样,成为一个“主人”。一个可以自己行走,决定自己工作方向,不被人践踏的自己的“主人”。
这在不久之前只是狂妄的幻想,而现在,他们是真的可以将这幻想变成现实。
女人被迪里取了一个名字,这个女人不想和原本的部落一个姓,也不愿意以此为名。迪里在征求了她的意见之后,为她取名为克逊。这令克逊非常开心,不仅是拥有了自己的名字,更重要的是,她的第一个字与克瑞斯一样,这让她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部落。她是这个部落的一份子。
在干完这一天的活之后,克逊拿到了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纺织厂是按天结算,当天就发工资。工资以肉干的形式发放。克逊还是和秋萨她们住在一起,除了工作之外,她去的最多的就是迪里的帐篷了。
或许是因为地理给她取了名字,反正她就这么缠上迪里了。
她知道自己不好看,甚至称得上丑。并不敢经常在迪里面前露脸。可她在休息时间都跑去厨房学做菜,把自己做出来的食物放在迪里的帐篷前面。或是在迪里出去教孩子们认字的时候给迪里打扫帐篷。
单身汉的帐篷可不怎么整洁。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生活似乎变得越来越好,随着农作物的渐渐成熟,部落的人每天都对未来充满期望。因为新来的人的加入,房子的建造速度也加快了。这样设计简陋的砖瓦房,只要砖和水泥这些所需的工具够,只要人手足,建造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工作地现在已经有了百来号人,他们非常勤劳,动作也很麻利。
一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建成了五栋房子,虽然外观并不那么好看,可是实用性还是很强的。
每栋房子都有一个后院,还砌了围墙,像是简易版的四合院,只是没有四合院的工程那么浩大。工地的人是二十个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只负责一栋房子的修缮。因为这是所有人以后的居所,人们热情高涨,想要尽快住进自己的新房子。
棉花也已经被收获了。林旭让工匠们按照图纸做出了卧式手摇纺织车。他和纺织厂的族人们一起摸索,将棉花变成了棉线。一旦熟悉了之后,女工们的速度大幅度增快。当第一件棉质衣裳出来的时候,距离采摘棉花也才经过了不到半个月。
不过比起衣服,林旭给她们的任务是制作棉被。麻衣在现在依然足够清凉,而且再过不久就要到秋天,一旦入秋,气温会降的很快。去年林旭弄过来的棉被并不多,部落又多出这么多人。女工们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林旭给她们加了工资,她们现在的待遇在部落中是最好的,甚至超过了科马的待遇。这令科马羡慕极了。
科马还跑到柯斯面前表达了自己的愤慨和抗议。、
除了林旭,科马在部落里谁都不怕。甚至敢和柯斯当面据理力争。
柯斯都烦的一个头大成了两个,后来几乎看见科马就找地方躲起来。
林旭还组织了勇士们在部落里做了一个秋千,孩子们很喜欢,他们一有休息的时间就跑去玩。对他们而言,这是唯一的玩具。当然,除了他们意外,部落的其它人也很喜欢。于是秋千越弄越多。
现在的小崽子们都非常皮实,玩秋千的时候荡到最高处摔到地上,都能拍拍身上的土重新加入排队的队伍。
每个人手里的活都很多,工作并不轻松,甚至称得上是繁重。可是他们自己并不觉得劳累。
林旭打了哈欠,这个天气一到中午就让人昏昏欲睡,做什么都打不起精神来。部落的人都回去午休了,睡两个小时再起来工作。每天清晨都是人们精神最好的时候。林旭也把草席搬到了空地上,这一处空地有风吹过,在闷热的夏季带来一丝清凉。族人们已经躺了个七七|八八。
勇士们还打着呼。
生活忽然就变得闲适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