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完本——by八步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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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如朱歌,怎会料到色衰爱便弛。
随着他们到扬州后日子一天天平淡,她的腰围一天天变粗,两人之间的感情竟越来越淡。
她曾傻傻以为是两人在感情上渐行渐远,如今才知道只是她失了美丽与新鲜感,如此而已……
轻轻叹了一口气。
朱歌望向窗外:“随妈妈安排吧。”
从此,也就绝了对男人的心思了。
☆、第132章 意外
接客很容易, 想再出来就很难。
即便是步云菲给了大家自赎自身的机会。
因为, 很多人不走, 其实并不是因为走不了——以前吧,大家都找借口,说是被逼的, 如果有机会一定逃出去。
可当步云菲真正给了大家机会,大家在刚开始兴奋完之后, 渐渐竟不热心赎身了。因为她们自己不愿意出去了。
一旦接客,就会直面很多人性黑暗的东西。你会发现白日里人模狗样的男子, 晚上很可能都会抛弃家中贤妻来青楼寻欢。你也会发现白日里在人前高谈阔论衣冠楚楚的男子, 晚上很可能在青楼的客房里下无比!甚至, 你可能会发现,一些看着温文尔雅的男子,在做某些事的时候, 竟有奇怪的恶趣味……让人恶心。
总之, 你会发现很多男人在人前人后白天黑夜,是不同的面孔!
其实,即便是白天晚上,很多男子在人前的形象也未必相差特别大。但,在青楼女子面前,他们是脱去了所有面具伪装的,因为在他们心里,ji女就是安慰自己身体的某种工具,下贱无比!而且, ji女职业天生的受虐性,也更能引导出男人们在人后的阴暗面。
所以,青楼女子对于人性,更为透彻。
她们比任何人都明白:除了钱,还真没什么是可以依靠的。
作为青楼女子,不是家境贫寒,就是家里遭难,出去后也没什么指靠。男人更是靠不住!
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终究,还是要看自己口袋里的钱。
既如此,还不在青楼多待几年,多攒点傍身的钱。将来老了多一点能自由一点、也体面一点。
所以,自从入了风尘,朱歌也渐渐不想离开。
当然,不离开,也因为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或许,每个月的那一天,对自己的吸引力,犹大于在这芳菲楼赚的银两。
当然,同样渐渐不想离开的,还有恋瑾年。
原本,恋瑾年是想找一个人来取代自己的,甚至也已经跟老板步云菲表达了这个想法。
但是,该死的老板从那次大病一场后,突然跟变了个人一样,天天大放厥词,宣扬什么同性之爱!
恋瑾年觉得自己才不是随便别人说两句就跟着混乱的人,但是也架不住那坑爹老板天天在耳边洗脑啊!
尤其,在后来朱歌出现后,她竟渐渐懂了老板所说的女女之恋的美好……
擦!作孽哦!自己一个性向正到不能再正的人,居然就这样对女人产生了兴趣!
不过……唔,那什么,其实,喜欢女人似乎也挺不错的呢。
起码,每个月跟朱歌的那天晚上,其美妙程度远超过任何一天!
可以说,朱歌给了她一份几乎可媲美神仙生活的日子……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那只百灵鸟儿一直对自己态度不好,似乎还在记旧仇?总是一副恨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样子。可是,两人床笫之间却是极为和谐的——那百灵鸟儿不止身体迁就,就连叫起来,也毫不吝啬。
这就是所谓的口嫌体正直吧。
所以恋瑾年从来不担心朱歌真的会讨厌自己。
——在风尘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如果连对方在床笫之间的身体语言都读不出来,那也是白活了。
所以,她笃信,这辈子永远会跟朱歌就这么相依相伴下去,而且最后肯定会是爱人。
青楼女子,对于情爱之事的走向,大都心如明镜。
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自信不起来。
平生第一次,对自己男女通吃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是的,是男女通吃。那个该死的步老板,在宣扬了一通女女之恋的好处后,居然开始偷偷接女客了!坑爹的是,居然不是找男倌儿来接女客,而是依然用楼里的姑娘们接女客!!!这就尴尬了。。。虽然这生意是偷偷进行,一开始完全没人,即便是到现在,来这里女票姑娘的女客人也才小猫三两只,但是,每一个都是冲着她恋瑾年来的!对于此,恋瑾年还很是在朱歌面前得意了一阵。)
恋瑾年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体会了朱歌在床上的表现后,她就对两人将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把握了。如果说还有谁能抢走朱歌,她一定不信。
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
原本,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但是,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奋发图强,把官做到了京城!
并且,一跃成为皇帝最信任的人,随空伴驾,风光无两!
而朱歌,居然再度跟那人见了面……并且,还旧情复燃。
“那人那样对你,你为何还要跟他在一起?!”终于,恋瑾年质问朱歌。
朱歌淡淡一笑:“如今,境地不同。论身份,他已经是一手遮天的京官。论情意,我现在是他心头的朱砂痣。”
“朱砂痣?我呸!那种朝三暮四的男人,哪里有什么心口?又长得出什么朱砂痣?!”在人前可以温柔得掐出水的花魁,在人后依然会有脾气。并且,因为事涉朱歌,她脾气还不小。
朱歌显然对她的愤怒喜闻乐见:“你嫉妒我。”
“呸,我会嫉妒你?!你有什么好嫉妒的!”在朱歌面前,恋瑾年可不需要维持什么形象。
朱歌噘嘴:“你嫉妒我的客人官大呗。他现在可早不是以前的官位,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比你这辈子接的任何一个客人都位高权重。”
恋瑾年气得鼻子一歪:“我说朱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世俗了?”
“呵呵。”
聊天止于呵呵。
所以,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
蠢女人!
蠢女人!
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
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
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也能及早抽足。
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明明抽足离开了,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
好玩?!
恋瑾年气得心塞,跑去找步云菲:“老板,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
“烂男人?”步云菲正在写字,刚好写完一列,认真端详,“唔,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
“……”恋瑾年无语。的确,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
步云菲蘸墨继续写:“所以呀,客人嘛,给钱就行,没什么烂不烂的。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
“……”恋瑾年说不出话,却气得涨红了脸。
步云菲很少见自家花魁这样。这才微笑收笔:“怎么?有想法?”
此刻毕竟不是在朱歌面前,虽然有短暂的失控,恋瑾年终究也很快敛回心神,没有对老板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是道:“请老板给我介绍个更尊贵的客人吧。比那个人要更加尊贵。”
步云菲不置可否:“为什么?你想跟朱歌比赛?”
“不错。都说我们芳菲楼是双花魁。但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我跟她,总有一个要份量更重些。不谦虚的说,以前都是我略占上风。如今,也不想输了去。”既然老板已经帮她想好了原因,恋瑾年便直接把这当了借口。
谁知,步云菲似笑非笑:“其实,一山也并非不容二虎。”
恋瑾年一愣,望了回去。
只见步云菲的笑意彻底绽开,而笔墨也稳稳落在宣纸上:“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行。当然,如果是两只有断袖倾向的母老虎,也是可以的。”
“……”恋瑾年不想再说话。
显然,对于她们的一切,作为老板的恋瑾年,是完全知情的。
“我不管,反正你给我安排个更尊贵的客人。”算了讲道理讲不过,还是撒娇吧。
“比那人更尊贵的客人我自然是有。不过,你未必能接住。”
“呵,这天下还有我接不住的男人?”恋瑾年几乎是嗤之以鼻。
“有。全天下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的那个男人。”
全天下的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
恋瑾年心中一动,随即动容。
步云菲的笑意更深,透着某种看不穿的意味:“所以,你有信心能留住这个客人么?”
留当今皇帝的于青楼?
这样的事情,似乎只有传说中的青楼传奇李师师做到过!
有信心么?
即便知道是老板的激将法,恋瑾年也依然忍不住回答:“有。”
不是因为入了激将圈套,而是因为——如今,这个男人,的确远高于朱歌的那个渣男!而且,是再也无人能赶超的至尊!
她要把那个天下最至尊的男人玩弄于股掌,向朱歌证明:男人,不是她要不到,而是她不想要!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会匍匐在她脚底!
她要让朱歌明白:自己是抛弃了全天下的男人跟她在一起,是真心实意。
所以,那个渣男,有什么资格跟自己比?还不一边玩儿蛋去!
就这样,朱歌和恋瑾年分别接待了两个客人,让这整个故事如最初般进行——朱歌与那渣男并不是再续前缘,而是因为那人如今已经是皇帝最信任的近臣,所以让他给皇帝吹耳边风,以让皇帝不去玉为骨,而是来芳菲楼。
一如,故事的开头那样。
那渣男推荐皇帝来芳菲楼而不是玉为骨,恋瑾年再使出手段留住年轻皇帝!
原本,一切都如步云菲所料——男主皇帝将被完全隔绝在萧冷玉的生活之外,再不会打扰步云菲和萧冷玉的生活。
但,意外总是会发生。
作者有话要说: 蝶恋舞和朱歌两个花魁相爱相杀的故事,在128章的番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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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大结局
意外来自于朱歌。
当日, 步云菲让朱歌重新回去找那个男人, 是为了让他把微服出巡的皇帝介绍给芳菲楼。但是, 她却没有告诉朱歌:芳菲楼接待这皇帝的人,正是恋瑾年。
其实,作为青楼女子, 朱歌对恋瑾年接客这种事情看得还是比较淡的,毕竟, 她是圈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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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朱歌和恋瑾年原本也没有确定什么关系。所以她也便一直傲娇着, 一副犯不着计较的样子。
可现在不一样了, 这次恋瑾年的客人是皇帝!那是天下最尊贵的男人,拥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他随口一句话便能让人生或者死、富贵或者贫贱, 青云直上或者家破人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人叫他天子,是因为他是这世间如同天神一般的存在,可以主宰一切。
而天下的女子,也莫不趋之若鹜。
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人人都只道那些女子老死深宫蹉跎了年华很是可惜,又有谁知道那些女子是怎么想的?
或许,她们就是喜欢过那样的生活呢?或许,她们就是心甘情愿用自己的人生去赌那一场荣华富贵呢?
毕竟, 能否被宠幸,也不是自己就能说得准的。那些有娘加持,笃定皇帝就算是看在她娘家份上,都一定会临幸自己的,自然不必说。就算是没有娘家加持的秀女,也未必不愿意用余生去赌那一场宠幸……
想到这里,朱歌就完全坐不住了。
尤其,步云菲为了不节外生枝引起误会,这个月的八月十六禁止了恋瑾年去找朱歌。
原本,每月十六都是恋瑾年去推朱歌的房门,而朱歌总是一副被迫且厌恶的样子。但实际上,习以为常的朱歌早已接纳,每个月的那一天都会推掉所有的客人,只为等那个混账到来。
而这一次,她居然空等了。
这下子,她真慌了。
想跑去找老板步云菲,让她换个女人去伺候那皇帝。但想想也觉得不可能:那皇帝可不是一般的客人。他能来这芳菲楼,是整个芳菲楼的福气,怎么会不派出最好的姑娘?!再说,以后若是有了皇帝作为靠山,芳菲楼的身份便彻底升华了。步云菲又惯会编织故事给自己加戏,以提升这芳菲楼的逼格。到时候,有皇帝支持,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试问,那样的好处之下,老板又怎么会同意自己的请求?!
朱歌苦笑。打消了去找老板的念头。
她已经不再天真,知道对任何人来说,利益远远比情意重要。
既然不能依靠别人,便只能靠自己。
于是,她再度找到了沈空眠。
那个昔日弃她如敝屣的男人,此刻却奉她为仙子,对她极尽追逐之能事。他自己说得很诚恳,说是因为之前对不起她,想报答她昔日对自己的一往情深。
朱歌当然是不信那些甜言蜜语的。当初他抛弃她的时候,怎么就没觉得对不起她?卖她的时候,怎么没想起她当初的一往情深?如今突然良心发现?呵呵,不过是发现她现在漂亮了罢了。
不过朱歌早已不是当年的朱歌,也不会再心口如一。对于沈空眠的表白和忏悔,她照单全收,并且还做出一副对对方也余情未了的样子。甚至,更加了些感慨,似乎唏嘘两人的有缘无分。这种成熟的调调,显然更让沈空眠欲罢不能。
以至于,当朱歌受步云菲之托,让他怂恿皇帝来芳菲楼时,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不过,这一次,朱歌再来找他,却是让他怂恿皇帝去玉为骨 = =
沈空眠对于前妻的朝令夕改表示很无奈。但……还是答应了。
于是,当天晚上,皇帝被自己的贴身近臣提醒:“其实,除了芳菲楼,这里还有个极传奇的去处,叫玉为骨。那里,只住着一个女子。芳菲楼是一群女子撑起一座楼,而玉为骨,是一个女子撑起一个楼。”
这样的对比,无疑让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好奇。
更何况,皇帝原本出门就是为了来打野味的。对于特别的女人,更容易产生兴趣。
就这样,可怜的步云菲,费尽心机营造好的局面,就这样被毁于一旦!
皇帝,终究还是去了玉为骨。
也终究,发现了萧冷玉这个绝世美人儿。
坦白来说,恋瑾年绝对算得上是一等一的极品美女。但,在见到了萧冷玉后,任何人都会发现恋瑾年不够瞧了。
不是说恋瑾年不够美。
恋瑾年已经达到了女子容貌的极致。
但是,萧冷玉的容貌,却似不属于人间。
那是集天地之灵气的“美之灵”。让你一眼看去,便从灵魂里感知她就是“美”,而且是灵气之美。
其实不难理解——她可是造化玉碟,是开天辟地之前的灵物,是在洪荒时期便吸取天地精华的“灵”本身。她本是上古古玉,无垢无心,唯有创世主给她的一缕灵气。
这样的灵动与美好,又岂是任何一个凡间女子可比?!
所以,男主皇帝在看到她之后,就完全走不动路了。也彻底把恋瑾年丢到了一边。
对于这个局面,步云菲是很无奈的。
其实,她从来就没打算让恋瑾年一辈子伺候皇帝。她只是想用恋瑾年破坏掉这段原著向姻缘,然后自己就可以放心跟萧冷玉在一起。
只要皇帝不去见萧冷玉,这个任务便算完成了。
到时候,只要再做一场戏,让皇帝看到恋瑾年世俗贪财和贪慕权势的一面,他便会对她意兴阑珊了,自然不会想到要带她回宫,更不会想要与这个青楼女子结百年之好。
等到皇帝一走,这里便恢复风平浪静,大家该干嘛干嘛,恋瑾年还是朱歌的。而萧冷玉,则是她步云菲的。
可惜,被朱歌这样一闹,一切都乱了。
“对不起啊,老板。”当朱歌知道所有事情的前因后果,很是愧疚。